2、辞职(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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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人说,李国藩毕竟不是曾国藩,没有自己的《挺经》。其实,李国藩是上了小人的当,点了把火把自己烧死了。
在法庭上,律师的辩词很精彩。他们说,李国藩贪赃不枉法,合情不合法,多是受贿而非索贿,多是酬谢型而非收买贿赂型的,多是事后收而非事先约定,多是不违背职务的行为而非违背职务、违法生财使国家受损失的行为。
我听了这些辩词总有一种强奸未遂的味道。殊不知强奸一次叫强奸,强奸多次叫同居。李国藩是幸运的,他贪了两千多万只判了个死缓,这一点让张国昌地下有知肯定叫冤。
市政府办公厅里的人大多惋惜地说,雷默这小子真傻,怎么就辞职了呢?!也有幸灾乐祸的,说,我看他就不是好得瑟。谁爱说什么就说什么吧,反正我雷默就是辞职了。这就是我的性格,宝刀不锋,宁愿折断。
这些年在官场混得太委屈了,哈腰成了习惯便驼了背。用性格的一面压抑另一面,阴气太盛,直到张国昌死也没让他看看我的阳刚之气。
还是案发前,我私下戳穿他在澳门豪赌之后,他才发现身边跟随多年的这个秘书不是天生驼背而是哈着腰的,冷不丁儿地他可以把腰直起来。可惜我的腰直得太晚了,否则张国昌不至于一命呜呼。
其实每个人的性格都有两面性,有阴的一面,就有显的一面;有静的一面,就有躁的一面;有柔情似水的一面,就有性暴如火的一面;有功利的一面,就有淡泊的一面。
我辞职以后迷惘了,用性格的哪一面也找不到自己,周围的静造成了内心的躁,世态越来越炎凉,功利的一面蠢蠢欲动。人一旦恢复了本真就成了怪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