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学对于上层建筑领域的反作用,莫大于影响到政治决策。
这里说的史学,不只是指史学家的思想和著作,也包括人们的历史知识的运用和以某种历史见解对现实社会一些重大问题的解释等等。本书第一章引《史记·商君列传》所记秦孝公时关于秦国是否应当实行变法的一场激烈辩论中,商鞅对历史的见解以及用这种见解来说明秦国变法的必要性和合理性,对于秦孝公毅然任用商鞅实行变法的决策,有重要的作用。这是先秦时期人们以历史见解用于政治决策的一件突出的事例,由于秦国变法的成功和《商君书》《史记》的记载,它在历史上有长久的和广泛的影响。宋代改革家王安石有诗云:“自古驱民在信诚,一言为重百金轻。今人未可非商鞅,商鞅能令政必行。”[5]这是歌咏了取信于民对于变法成功的重要。从王安石的《上皇帝万言书》提出变法主张来看,他也是运用了丰富的历史知识、阐述了自己的历史见解而亟言变法之迫切的。他的变法主张虽未被宋仁宗采纳,但却在宋神宗时得到一定程度的推行。在商鞅变法后的1400年左右,王安石作诗赞扬商鞅,绝不是偶然的。
史学之影响到政治决策,在汉、唐这两个盛大的王朝的历史上表现得尤为突出。
汉初统治者为巩固统治、发展社会经济制定了什么样的国策?在制定这个国策过程中,史学起了什么作用?
这里,我们首先要提到陆贾这个人,因为他跟这些问题有极大的关系。陆贾是楚地人,以有辩才而从刘邦定天下,深得刘邦信任。司马迁在《史记》中记下了他在汉初所做的一件具有重大历史意义的事情。这就是:
〔汉初定〕陆生时时前说称《诗》《书》。高帝骂之曰:“乃公居马上而得之,安事《诗》《书》!”陆生曰:“居马上得之,宁可以马上治之乎?且汤、武以逆取而以顺守之,文武并用,长久之术也。昔者吴王夫差、智伯极武而亡;秦任刑法不变,卒灭赵(秦)氏。向使秦已并天下,行仁义,法先圣,陛下安得而有之?”高帝不怿而有惭色,乃谓陆生曰:“试为我著秦所以失天下,吾所以得之者何,及古成败之国。”陆生乃粗述存亡之徵,凡著十二篇。每奏一篇,高帝未尝不称善,左右呼万岁,号其书曰《新语》。[6]
可以想见,这在当时是何等庄严、深沉而又富有生气的场面!值得注意的是,刘邦这个人的文化素养并不高,有时还带有几分无赖习气,但他毕竟是一位政治家,不像项羽那样“自矜功伐,奋其私智”,因而能够采纳臣下的合理建议。他命陆贾总结秦何以失天下、汉何以得天下及古成败之国的历史经验,实在是一个极其英明的决定。汉初统治集团,以皇帝为首这样重视总结历史经验,对于西汉初年乃至西汉前期基本国策的制定和贯彻,无疑产生了重大的影响。还有一点值得注意的是,陆贾说的“逆取而以顺守之,文武并用,长久之术也”的话,跟后来贾谊说的“取与守不同术也”的话,是相通的。从这个历史的联系中,可以窥见汉初知识分子在总结历史经验、思考当代治国方略上,有不少共同的认识,也做出了重大的贡献。
陆贾《新语》十二篇,今存。有人认为是后人伪托,但也有人认为是大致可信的,我倾向后一种说法。十二篇中的第四篇即《无为》篇指出:“秦非不欲为治,然失之者,乃举措暴众而用刑太极故也。”认为实行“宽舒”“中和”之政是非常必要的[7]。是否可以认为,“无为”“宽舒”“中和”,既是对秦朝“用刑太极"政策的否定,也是直接影响到西汉前期基本国策的理论根据之一。汉初统治者内部在政治上存在着激烈的斗争,有朝廷同异姓封国的斗争,有刘氏集团同诸吕集团的斗争,有同姓封国同朝廷的斗争等,但“无为”“宽舒”“中和”为理论根据的基本国策相沿未改,在较长的时期里得到了贯彻。
司马迁显然十分重视这一历史经验。他在考察这个问题的时候,一方面注意到它的连续性,另一方面也注意到它的实际效果。他在《吕太后本纪》后论中指出:“孝惠皇帝、高后之时,黎民得离战国之苦,君臣俱欲休息乎无为,故惠帝垂拱,高后女主称制,政不出房户,天下晏然:刑罚军用,罪人是希;民务稼穑,衣食滋殖。”《吕太后本纪》所记述的史事,大多是关于诸吕同刘氏宗室及开国功臣争夺权力的斗争,以及吕后在这个斗争中的种种残酷手段。从上文所引司马迁语来看,说明他在总结惠帝、吕后统治时期的功过得失时,没有局限于统治集团内部的纷争,而着眼于这一时期的总的社会发展趋势。这正是司马迁的历史见识非同凡响之处。而所谓“君臣俱欲休息乎无为”,同刘邦废秦苛法,萧何“顺流与之更始”,陆贾提出“逆取而以顺守之”的历史经验和“无为”的主张等,一脉相承。这里贯穿着一个基本的国策,即顺应民心,与民休息。这一国策在文、景时继续得到贯彻,所以司马迁一再称颂文帝的“盛德”:“汉兴,至孝文四十有余载,德至盛也。”[8]“汉兴,孝文施大德,天下怀安。”[9]司马迁这样盛赞文帝是有道理的,因为正是在他统治的20多年中,西汉的社会经济得到了恢复并迅速发展起来,在惠帝、吕后时期“民务稼穑,衣食滋殖”的基础上,进而发展到“海内殷富,兴于礼义”的局面。对于文帝本人的政治才能和治国方略,司马迁有一段记载写得平实、感人,使人能于细微处见其不平凡的政治家风度,兹录于下:
孝文帝从代来,即位二十三年,宫室苑囿狗马服御无所增益,有不便,辄弛以利民。尝欲作露台,召匠计之,直百金。上曰:“百金,中民十家之产,吾奉先帝宫室,常恐羞之,何以台为!”上常衣绨衣,所幸慎夫人,令衣不得曳地,帏帐不得文绣,以示敦朴,为天下先。……与匈奴和亲,匈奴背约入盗,然令边备守,不发兵深入,恶烦苦百姓。……群臣如张武等受赂遗金钱,觉,上乃发御府金钱赐之,以愧其心,弗下吏。专务以德化民,是以海内殷富,兴于礼义。[10]
从这里列举出的一些事例,可以看出文帝时期的政治特点。值得注意的是,司马迁用了“海内殷富”这四个字,反映出这个时期的社会经济状况已完全摆脱了汉初那种“天子不能具钧驷,而将相或乘牛车,齐民无藏盖”的贫困局面。这是自西汉建立至文帝时40余年中的根本性变化。从惠帝、吕后时期的“无为”到文帝时期的“以德化民”,这也是基本国策的一脉相承。可见,汉初社会经济得以迅速恢复和发展,确与这一基本国策的正确制订和长期延续有极大的关系。
我们还应当看到,这一国策的延续性在大臣中的反映。史载,曹参代萧何为相,不理事,遭到惠帝斥责,曹参解释说:“高帝与萧何定天下,法令既明,今陛下垂拱,参等守职,遵而勿失,不亦可乎!”[11]惠帝认为曹参说得对。曹参是刘邦旧臣,对刘邦和萧何的政治举措自然了解至深。从刘邦的“承敝易变”、萧何的“顺流与之更始”,到惠帝、吕后的“无为”和曹参的“遵而勿失”,这正是秦汉之际封建王朝政策转换中的两种不同表现形式,是“易变”和稳定的统一。汉初统治者的成功之处,是他们比较恰当地把握住了这一政策转换中的两个不同的环节;而司马迁的高明之处,是他完全洞察了这种“变”与不变的政治举措对当时社会生活的重要性,故而能对它们进行深刻而生动的总结。然而,司马迁的这一总结并不限于此,他还引用当时的民谣来说明上述国策的连续性在民间的反映:“萧何为法,顜若划一;曹参代之,守而勿失。载其清净,民以宁一。”又说:“参为汉相国,清静极言合道。然百姓离秦之酷后,参与民休息无为,故天下俱称其美矣。”[12]这是从历史的高度来看待当时的民谣和评价曹参的思想与做法,是历史经验的形象的表示和理论的概括之统一。
以上这些,说明司马迁是从秦的酷法役民到汉的“清净”“无为”“与民休息”这一政策的变化,来总结汉初统治者是如何巩臣统治、发展社会经济的。不论是处置封国问题,还是解决民族矛盾问题,汉初统治者都没有改变“与民休息”的基本国策,这就证明汉初统治者是真正总结了秦亡的教训。在这方面,陆贾及其所著《新语》起了重要的作用。
唐朝继隋而起,就像汉朝承秦而兴一样,隋唐王朝是秦汉王朝之后又一次两个蝉联的统一政权,其中得失存亡之故,颇有相似之处。唐初史家从对历史经验的总结中,提出了对现实政治极有参考价值的认识。贞观十年成书的《隋书》,在这方面是有代表性的;魏徵撰写的《隋书》史论,是这些认识中最有见地的。《隋书》总结出来的历史经验很多,大要说来,一是关于得失存亡之辨,二是教化和用人。隋何以亡,唐何以兴?这个问题犹如西汉初年陆贾撰《新语》一样,是《隋书》要回答的根本问题。“隋之得失存亡,大较与秦相类:始皇并吞六国,高祖统一九州;二世虐用威刑,炀帝肆行猜毒,皆祸起于群盗(?),而身殒于匹夫。原始要终,若合符契矣”[13]。这是《隋书》对隋朝历史经验教训的最重要的概括。对于这个问题认识,《隋书》史论首先是从变化的观点来分析的,认为隋朝“衰怠”“乱亡”的原因“所由来远矣,非一朝一夕”[14],它起于文帝而“成于炀帝”。《隋书》史论分析了隋亡“成于炀帝”的种种政治原因,指出:炀帝统治时,“骄怒之兵屡动,土木之功不息,频出朔方,三驾辽左,旌旗万里,征税百端,猾吏侵渔,人不堪命。乃急令暴条以扰之,严刑峻法以临之,甲兵威武以董之,自是海内骚然,无聊生矣”[15]。这些认识,是接触到隋朝灭亡的一些根本问题了。其次,《隋书》史论分析了文帝、炀帝在政治举措上出发点的不同,阐述了“高祖之所由兴,而炀帝之所以灭”的原因[16],指出:隋文帝在统一南北的战争中,对人民的“动”是为了使其“安”,对人民的“劳”是为了使其“逸”,故能以致兴;而隋炀帝“肆其**放,虐用其民,视亿兆如草芥,顾群臣如寇仇”,故必然致亡。这是说到了人心的向背,决定了隋朝的兴亡。魏徵的这个认识是带有一贯性的,他曾多次引用《荀子·王制》篇上的话劝告唐太宗:“君,舟也;民,水也。水能载舟,亦能覆舟。”[17]后来唐太宗本人也用这话诲谕太子[18]。这在唐初统治者中,无疑是一条重要的历史经验。最后,《隋书》史论还从财政、劳役、兵役等一些具体政策上总结了隋朝兴亡的历史经验教训,认识到“取之以道,用之有节,故能养百官之政,勖战士之功,救天灾,服方外,治国安人之大经也”的道理,以及对待人民“不夺其时,不穷其力,轻其征,薄其赋”的必要性[19]。这些见解,从阶级实质来看,是为了巩固唐王朝的统治而提出来的;从历史观点来看,是比较明确地认识到社会生产的发展与破坏,对于政权的兴盛与衰亡有直接的关系。唐初统治集团注重制定发展社会生产、稳定社会秩序的各种措施,其思想基础就在于此。
唐初实行“偃武修文”的“教化”之政的重大决策,是经过一番激烈的争论才制定下来的。唐太宗即位之初,“尝与群臣语及教化”。他说:“今承大乱之后,恐斯民未易化也。”魏徵不赞同这种看法,认为:“久安之民骄佚,骄佚则难教;经乱之民愁苦,愁苦则易化,譬犹饥者易为食,渴者易为饮也。”唐太宗认为魏徵说得很对。大臣封德彝反对魏徵的意见,他说:“三代以还,人渐浇讹,故秦任法律,汉杂霸道,盖欲化而不能,岂能之而不欲邪?魏徵书生,未识时务,若信其虚论,必败国家。”魏徵反驳说:“若谓古人淳朴,渐至浇讹,则至于今日,当悉化为鬼魅矣,人主安得而治之!”唐太宗最后采纳了魏徵的主张,收到了很突出的政治效果,数年之后他兴奋地对长孙无忌等重臣们说:“贞观之初,上书者皆云:‘宜震耀威武,征讨四夷。’惟征劝朕偃武修文。中国既安,四夷自服……徵之力也。”[20]这是充分肯定了关于“教化”的决策。魏徵结合隋朝的历史,进一步阐述了“教化”之政的思想,认为:“古之善牧人者,养之以仁,使之以义,教之以礼,随其所便而处之,因其所欲而与之,从其所好而劝之。”他称道隋朝的循吏梁彦光等“内怀直道,至诚待物,故得所居而化,所去见思”[21]的风范。他还指出:“有无能之吏,无不可化之人。”[22]魏徵借评论历史,提出了一个理想的统治秩序和政治环境,也对各级官吏提出了“立身从政”的目标。从上文可以看出,这对唐初的政治生活显然是十分重要的。《隋书》在评价历史人物的时候,提出了这样的见解:“大厦云构,非一木之枝;帝王之功,非一士之略。长短殊用,大小异宜,楶棁栋梁,莫可弃也。”[23]从历史观点来说,这种认识注意到众人的智慧和力量以及各种人才的不同的独特作用,比之于把历史的变化完全归于一人一谋的论点,是很大的进步。从政治上的考虑来看,它是通过肯定“有隋多士”来肯定一大批唐朝的开国元臣、宿将,并希望唐朝最高统治者继续广开言路,选拔人才。纳谏和用贤,是“贞观之治”的政治特色之一,与此不无关系。
关于得失存亡之辨,关于教化和用人,是唐初的史学对唐初的政袷决策产生积极影响的两个方面。这种影响的又一方面,是关于“封建”的讨论,而影响所及直至中唐之末,成为唐代史学史上和政治上的一件大事。秦汉王朝实行郡县制,但关于分封和郡县孰优孰劣的争论却一直延续下来,唐太宗即位后,令群臣议“封建”,即分封诸王、功臣之事。当时大致有三种意见,赞成的,反对的,还有主张“分王诸子,勿令过大”的。魏徵、李百药、于志宁、马周、长孙无忌等都持反对意见。魏徵从唐初的政治、经济状况出发,不赞成分封一事。史臣于志宁认为“古今事殊”,故“宗室、群臣袭封刺史”事,恐非“久安之道”。长孙无忌虽在受封之列,也反对分封,上表称:“缅惟三代封建,盖由力不能制,因而利之,礼乐节文,多非己出。两汉罢侯置守,蠲除曩弊,深协事宜。今因臣等,复有变更,恐紊圣朝纲纪。”史家李百药更作长篇奏论驳世封之事,指出:“得失成败,各有由焉。而著述之家,多守常辙,莫不情忘今古,理蔽浇淳,欲以百王之季,行三代之法,天下五服之内,尽封诸侯,王畿千里之间,俱为采地。是则以结绳之化行虞、夏之朝,用象刑之典治刘、曹之末,纪纲弛紊,断可知焉。”他批评曹冏的《六代论》、陆机的《五等论》主张分封的说法是谬妄之言,建议唐太宗“以质代文”,不要忙于“定疆理之制,议山河之赏”[24]。最后,唐太宗终于罢封建事。这对于唐王朝的巩固,对于统一的多民族国家的发展,确实是一桩重大的决策。在这次涉及历史经验和现实政治的反复讨论中,一些史学家参与了,并且相当深入地阐述了历史进化的思想,在政治决策中发挥了重要作用。中唐以后,藩镇割据,其势盛于诸侯。于是柳宗元撰《封建论》,以说明历史而审视现实。《封建论》的理论价值在于,它提出了“不初,无以有封建”和“封建,非圣人意也”这两个前后相关联的论点。柳宗元从人类处于“草木榛榛,鹿豕狉狉”的初始阶段,为了“自奉自卫”必须“假物以为用”到“假物者必争”,从“争而不已”到“能断曲直者而听命焉”,从“告之以直而不改”到“君长刑政生焉”,一直说到里胥、县大夫、诸侯、方伯、连帅、天子各级统治者的出现。柳宗元认为,这个发展过程就是“封建”出现的过程,与所谓“圣人之意”是没有关系的。《封建论》还提出“势”这个历史范畴来与“圣人之意”相对立,这是它的理论价值的又一个方面。他反复论证,殷周时代实行分封制带有必然的趋势:“圣贤生于其时,亦无以立于天下,封建者为之也。岂圣人之制使至于是乎?吾固曰:‘非圣人之意也,势也。’”这样,自秦而下,废分封,设郡县,也是一种必然的趋势,“其不可变也固矣”,不能看作是违背了“圣人”的意愿[25]。柳宗元的这篇著名史论,接近了把历史进程看作是一个自然发展过程之认识的边缘,从而达到了当时历史思想领域里的最高成就。而《封建论》在当时的政治意义,是为唐宪宗等人对藩镇割据势力进行斗争提供历史根据和理论根据,也是在这方面对割据势力的有力驳斥。这足以说明《封建论》在历史理论和政治影响方面的作用。
从民族关系来看,隋唐王朝的统一政治局面,是魏晋南北朝民族斗争、迁移、融合的结果。历史发展的这一趋势深刻地启发着史学家的历史思想,对民族关系的发展不断产生出新的认识;这种认识又反作用于当时的现实,从而在政治生活中发挥积极的影响。这也是唐代史学关系到政治决策的一个方面。早在隋唐之际,史家李延寿的父亲李大师已不满于“南书谓北为‘索虏’,北书指南为‘岛夷’”的修史情况,打算“编年以备南北”[26],在历史编纂上对南北关系和民族关系作比较合理的处置。他的这个主张,后来由李延寿撰成《南史》《北史》而得以实现。唐高祖时,初议修前朝诸史,对于汉族统治者和鲜卑族统治者建立的王朝,是作同样看待的。唐修《晋书》,对西晋江统的《徙戎论》并不赞赏,指出:“‘徙戎’之论,实乃经国远图。然运距中衰,陵替有渐,假其言见用,恐速祸招怨,无救于将颠也。”[27]这实际上是不同意把西晋的灭亡归咎于“戎狄”的说法。《晋书·载记》记十六国事,对各族仍不免有微词,但也并非一概骂倒,有的甚至给予很高的评价。刘知幾《史通·称谓》篇也指出:“戎羯称制,各有国家,实同王者。”他批评晋人“党附君亲,嫉彼乱华,比诸群盗”,是“苟徇私忿,忘夫至公”。这些,都反映了史家们力图从历史事实上严肃地看待各民族历史的态度和思想。在这方面,大史学家杜佑在《通典·边防》序中所阐述的思想,具有更高一层的理论价值。他从两个方面说明了华夏跟夷狄的关系。一是华夏、夷狄本无根本的区别,夷狄的“鄙风弊俗”,华夏原先也是有的,即所谓“古之中华,多类今之夷狄”。二是华夏、夷狄所处地理环境的不同,以致前者“随时拯弊”,后者“莫革旧风”,才出现了发展程度上的种种差别。这两点反映出史家的历史进化思想,以及当时所达到的最为正确的民族理论。杜佑仅仅从地理环境的因素来解释华夏、夷狄在发展上出现的差别,显然是不全面的。但他的这个理论上的认识,对于江统《徙戎论》所散布的戎狄“性气贪婪,凶悍不仁”的种种偏见,是有力的批驳,是历史思想上的重大进步。唐代史家关于民族和民族关系的这些认识,是隋唐时期思想领域中“天下大同”、“天下一家”观念在历史理论上的具体反映,它同当时的统一政治局面有关,又进而影响着这一政治局面的发展。对于唐初多民族相聚的局面,唐高祖很自豪地说:“胡、越一家,自古未有也!”唐太宗晚年总结政治经验,把“自古皆贵中华,贱夷、狄,朕独爱之如一,故其种落皆依朕如父母”[28],看作是一条重要的成功经验。这实际上也是唐初的一项基本国策,而它的思想基础是不能脱离当时史家提出的关于民族和民族关系的认识的。中唐时期的不少文武重臣如郭子仪、杜佑、李德裕等,也都是这项基本国策的执行者和解释者,在政治活动中发挥了积极的作用。
唐代史学对于重大政治决策所起的作用,有的是直接的、明显的,有的是间接的、不明显的,都显示出史学对于政治的不可忽视的反作用,成为促进历史进步的一种精神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