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125 章 新邻居 ^?日 ?第(14 49)

“都去休息吧。”

方倾墨一句话让陶麦有更多的时间休息。但夜里她睡的并不踏实,半梦半醒之间总看到林启辉一张暖玉生辉的脸,扰的她难以安眠。又听到甘霖姐开门回来的声音,浴室里哗哗的水声,直到天快亮,她才真正睡去,可又听甘霖姐喊她,“麦子,麦子,快醒醒,启程了。”

陶麦困倦地坐起来,先是一阵迷茫,然后才反应过来问:“今天去哪里?什么活动?”

“今天回京都,会休息两天。”甘霖姐回答。

陶麦一听休息二字,跟打了鸡血似得立刻睁开眼,边爬起来边咕哝,“既然休息,那为什么还这么赶?”昨晚上回来时已经快到凌晨一点了,洗个澡收拾一下都一点多了,好不容易睡熟了却又要起来了玳。

“方先生的意思。”甘霖姐简洁的回答。

陶麦见甘霖姐已经一身整洁地站在她床头了,不由得加快速度,明明昨晚甘霖姐回来的比她晚,在游轮上心情也不好,怎么能一大早就这么精神抖擞?

陶麦利索的收拾好一切,拿起包和甘霖姐一起出门和方倾墨汇合,一行人赶往机场登机凹。

方倾墨一向坐的头等舱,他有几次自作主张要陶麦和他坐在一起,却被陶麦严词拒绝了,这会儿陶麦自然也不同意,他只有皱紧眉头。他提出想要和陶麦一起乘坐普通舱却又遭甘霖姐反对,最后只得作罢。

这一次航程,陶麦身边坐的是广恩美,甘霖姐和旺旺坐在她们前面,刚起飞不久,广恩美便起身去洗手间,她前脚刚走,后脚就有人坐到了她的位置上,陶麦吃惊地看着,不明白林启辉怎么会突然出现在这里?

“不用这么吃惊,我猜到方倾墨一定会一大早就带你离开上海,我也正巧和你们一起回京都。”

“可这是美美的座位。”陶麦学林启辉压低声音说话。

林启辉忽地冲陶麦笑笑,凑近她低声回道:“我和她调换了位置,呵呵。”

陶麦脸色一白,把头紧紧靠向车窗不理林启辉,这人还阴魂不散了,走到哪都能遇上,她故意不看他不理他,只盯着窗外流动的白云,他们在三万英尺的高空上,坐的如此之近。她能感觉到他的视线始终落在她的脸上,轻轻的,不骄不躁。

也不知怎的,被他这么看着,她居然也睡着了,醒来便已到了京都的上空,转脸一看,林启辉却没了身影,陶麦眨巴眨巴眼睛,在想是不是她刚刚做梦了?

广恩美见陶麦醒了,忙说道:“林启辉回他自己座位去了,陶麦,我觉得他不比方倾墨差,你为什么要离开他缠在方倾墨身边?”

陶麦的睡意慢慢醒了,“我没有缠在方倾墨身边,是我欠他钱为他工作而已,你一直都误会我了。”

广恩美有些不信,“就这么简单?”

陶麦重重点头,广恩美仍是撇撇嘴,“如果你真没想法,那为什么和方倾墨那么亲近,而且总对他笑?”广恩美一直觉得陶麦长得不怎么样,可笑起来却很特别,有一种让人着迷的特质,她整天对着方倾墨笑,她看方倾墨已经对她快神魂颠倒了。

陶麦十分无奈,且百口莫辩,她是把微笑当成了一项让方倾墨心情愉快的工作来做的,别无他意。

见陶麦辩无可辩,广恩美语气不善的又说:“你当初心心念念着林启辉,一个人从S市考大学到京都也是为了他,好不容易你们相遇又结婚,虽然那个苏柔遥搞破坏,但林启辉不是向着你吗,你怎么还不跟他回去?”

广恩美做了林启辉的说客吗?字字句句都是让她回林启辉身边,说的她一阵不耐烦,幸好甘霖姐回头叫她们准备下机广恩美才住嘴。

下机之后,方倾墨和陶麦汇合才发现了林启辉居然和他们共乘一辆航班,立刻脸色下沉,拉着陶麦快步从绿色通道离开,把甘霖姐她们丢的远远的。

“哎,哎……你慢点,慢点……”方倾墨个子高,步伐大的陶麦跟不上,只得叫他慢点,方倾墨稍稍慢了一点,低头看她,“你的腿是不是又疼了?”

陶麦赶紧摇头,想了想,道:“我是觉得我们没有必要避开林启辉,大家在一个城市,总有遇到的时候,如果每次见面都这样,多累?”

方倾墨挑高了眉目,“你的意思是想和林启辉见面?”

陶麦摇摇头解释,“我是说我们没有必要这么刻意避开他,遇见了就当他是个过路的,无视他不是最直截了当又省事的做法吗?”

方倾墨脚步一顿,凤眸露出深思的光,陶麦是如何深爱着林启辉他是见过的,林启辉现在一副痴心悔改的模样,难保陶麦不会心软,虽然无视他是个好办法,但他还是不想陶麦见他。

“算了,见到他白白让你烦心,还是不见为好。”方倾墨深思熟虑,而后出口道。

陶麦想想自己见到那人时心里总会波涛汹涌,能不见自然是好的,但这样避着,委实麻烦。

“听我的,没错。”方倾墨追加一句,适时掐灭陶麦的一点犹豫,陶麦无所谓地冲他笑笑,算是同意。

方倾墨带着陶麦直接回他的住所,开始两天的休息。

陶麦有时候想如果方倾墨不是个演员,那他一定是个宅男,凡是休息的时间统统窝在家里做自己喜欢的事,哪儿也不去。

所以这两天,除了外出采购食物,陶麦托方倾墨宅在家的福,扎扎实实地休息了两天,也无所事事地陪了方倾墨两天,他们不是吃喝就是看影片,过的有些堕落。

最后一个休息晚上,陶麦早早地做好饭伺候方倾墨吃过了便回了自己的房间,她决定今晚好好睡觉,以不辜负这次难得的休息。可下楼时却发现对面那静了一个多月的对门好像住了人,房门未关,里面传出一些奇怪的声音,好像有工人在搬运什么,说话声压得很低,她听不清楚。

住在这里时间长了她才知道原来这座大厦里住着很多和方倾墨一样的超级明星,是以这里的物业管理严格到保密的程度,而每个明星私底下也很少串门,自然也不会去打听人家的私事,陶麦猜不知道是哪一位大人物住到了这里,她边猜边开门,却忽地听闻一道熟悉的声音在对人说谢谢,她的后背立刻僵住,想要立刻开门就进屋,可偏偏手发麻,捣鼓了半天钥匙也没成功,那人竟已走至了她的身后,陶麦觉得自己后背汗毛直竖,以为自己幻听幻听,肯定被方倾墨害的恐怖片看多了,凭白无故的也能见鬼。

“是不是锁坏了?要不要我帮你看看?”林启辉的声音在她耳畔清晰的响起,陶麦凝神,终于打开了门,她连头都未回忙闪身进屋关门,可厚重的木门却被林启辉一只手撑住,他看着她,目光灼灼逼人中带着笑意,“我是新搬来的邻居,你可要多照顾点。”

陶麦死命撑着房门,看着林启辉虚应着笑说:“好说,好说。”

林启辉脸上带笑,搬家工人对他说已经好了,他回头客气的道谢,那些人在保安的带领下乘电梯走了,而后他才回头对陶麦说:“我晚饭还没吃,要不要一起?”

陶麦立刻摇头,脱口道:“我吃过了。”

林启辉眸色一深,望了望楼上,“是和方倾墨?”

陶麦觉得他明知故问,不回答。

“那不打扰了。”林启辉静了一下松开了手。

陶麦忙不迭关上门,想林启辉怎么这么无孔不入,居然找到了这里,幸好她和方倾墨整天飞来飞去的回这里的时间很少,要不真要疯了。

陶麦洗洗准备睡了,刚跳上床却听到了门铃声,方倾墨安装的门铃很特别,是一首令人心情愉快的音乐,陶麦以为是方倾墨,穿好衣服去开门,可一看居然是林启辉,只见他穿着衬衫长裤,衬衫袖子卷到了胳膊中间,露出来的一截胳膊上布满水珠,随着肌理分明的纹路往下汇聚,他说:“我那边的浴室坏了,能不能借用一下你的?”

“不能。”陶麦反应迅速地拒绝,严重鄙视林启辉找的这么一个拙劣的借口,这里是什么地方,这么高档的公寓,浴室怎么可能会坏?

林启辉被拒绝也不恼,眼神不着痕迹地自门缝里打量陶麦的穿着,她又换了一套衣服,显然是已经洗过澡了,可能原本是穿着睡衣准备睡觉的,可听见门铃声又换了一套衣服才来开门。

“那就算了。”半晌,林启辉说道。

陶麦听了立刻关门,走回卧室时忽然觉得好累,林启辉这样到底有什么意思?苏柔遥都不管他的吗?

本想睡个好觉的,被林启辉这么一搅合,夜里又连连做梦,她居然梦到林启辉拿了一把刀说要把她胳膊上的皮肤削了,然后再把他自己胳膊上的皮肤削了,他们削了皮肤的胳膊放在一起,叫医生用针线缝上,这样他们就跟连体婴儿似得,她逃不开他了。

这个梦惊得陶麦一下子醒了过来。摸摸额头,全是汗,这梦,太恐怖了。看看窗外已经有亮光,反正经这一吓也睡不着了,索性爬起来到浴室洗了一身的冷汗。

洗漱过后里里外外把这间房子彻底打扫了一遍,时间也快到七点了,陶麦估摸着方倾墨应该起床了便准备上楼,可一开门第一眼又看到了林启辉,他和梦中一样穿着白衬衫,那血染在上面,一片刺目的殷红,陶麦防备地看着他,“干嘛?”

见陶麦看着自己的目光很是怪异,林启辉一阵莫名,而后抬手朝陶麦递去一样东西,陶麦低头去看,林启辉的手掌中捧着一双非常漂亮的水晶鞋,看得出来做工精巧,上面镶着的细钻和玛瑙在清晨中散发着柔亮的光,“送给你的。”

陶麦一阵无语,他一大早堵在她家门口就是为了送鞋子给她?“谢谢,可我不需要。”

林启辉举着鞋不收手,大有陶麦如果不接受的话他就站在这不走了,而她也别想出门了。陶麦看着他沉默的嘴脸,心里血气上涌,不禁口出恶言,“林启辉,你和我结婚三年,你知道我穿多大码的鞋吗?”

林启辉唇角一抿,那天在游轮上他眼睁睁看着她被方倾墨带走,那之后他的目光久久停在黄浦江上,他甚至找人想办法去打捞那一只她穿过的鞋子,可黄浦江那么大,那晚的浪也不算小,他终究没能找到,于是,他想送一双新的给她。直到去订购,他才惊觉自己不知道她穿多大的码,而后他又开车回未央公寓,找到她常穿的小高跟量了尺寸,这才知道了的。

“35码。”他说,他是细细的量过看过的,她不常穿高跟鞋,即使穿也大多是五厘米的小高跟,可爱轻巧型的,“你穿高跟鞋时习惯性穿36码的,穿运动鞋或是帆布鞋时喜欢35码,颜色以素色为主。”

陶麦吃惊地瞪大眼,这些他都是怎么知道的?看一眼他手中的鞋,应该正是36码的。

林启辉盯着陶麦黑亮的眼睛,眼里深沉似海,陶麦使劲掐一把自己的胳膊,疼痛让她清醒了些,“你现在知道已经晚了。”

两人无形的对峙,陶麦觉得不耐烦,“你让开,我还有事。”

“这鞋你收下,算是上次在黄浦江那双的赔偿。”林启辉坚持。

陶麦拧眉,就在林启辉以为她一定不会收下之时却有一双芊芊素手抓过鞋子看也没看地摔进她的身后,“这鞋我收了,谢谢了,现在可以让我出门了吧?”

不管态度如何,她总归是收了,林启辉侧身让开,觉得有了那么一点点进展。

陶麦砰一声关上门,爬楼梯到方倾墨家,这家伙已经起了,房门大开,明显是等着她来做早餐,她边进屋边卷袖子,方倾墨穿着一套运动服,满头是汗,显然是刚晨练完毕,见到她便说:“正要下去找你呢。”

陶麦挥舞着细胳膊,“这不来了,想吃什么?”

方倾墨耸肩,“只要是你做的,什么都可以。”

被人恭维总是开心的,陶麦笑着下厨房,忽地想起什么便大声问:“今天行程紧吗?赶不赶时间?”

方倾墨正要进浴室洗澡,听见问话回头也大声回道:“上午没事,下午有个慈善活动,你尽管慢慢做。”

方倾墨清越的声音在房间里四处回**,夹杂着陶麦刚刚那句话的尾音,没办法,房子太大,不这么大声说话就需要跑过去面对面说,陶麦又嫌麻烦,便开始了这样的喊话。

方倾墨觉得很喜欢,以前他回到家,家里总是他一个人冷冷清清的,没个说话的人,现在多好,隔着房间也能听到陶麦大着嗓门找他问话。

方倾墨进浴室时,居然连浴室门也不关了,反正陶麦对于他的卧室可谓退避三舍,不担心她会突然闯进来,这样,还可以继续听见陶麦对他喊话。

洗完澡出来也没听见陶麦又找他说什么,倒是满屋子飘着一股若有似无的食物香味,勾的他眼巴巴跑到了厨房,“你做的什么,这么香。”

陶麦回头看一眼方倾墨,脸上带着笑意,“小笼包。”

方倾墨惊讶,“这么复杂的工序你也会啊,还这么有耐心。”

陶麦呵呵笑着,轻声回道:“为了吃嘛,呵呵,告诉你,小时候我很馋的,可是妈妈不喜欢下厨,那个时候我才这么一点高,”她比了一下,大概六七岁的样子,“还够不着灶台,便搬着板凳自己煮吃的,可是又不会,煮出来的东西很难吃,我央求妈妈教我,可她没答应,后来我大了就自己慢慢学会了。”

方倾墨听着,微微皱眉,“那你妈妈为什么不喜欢下厨,难道她不做饭给你吃吗?”他去过她家,只一点点大,普通人家的女孩子,且还是单亲家庭,作为妈妈不应该更疼女儿吗?

陶麦一愣,不留神多说了几句,让方倾墨听出了不对劲,“不是,是我妈妈有哮喘,闻不得油烟味。”

方倾墨挑眉,有这么一说吗?他倒不知道。但陶麦妈妈又为什么不教她呢?见陶麦脸色不若先前欢快,他便自动另找了个话题。

“还有多久才熟?”

陶麦唔了一声,“大概还需要一刻钟,你先去忙点别的,我马上就好。”

方倾墨却有意留下来和她一起,两人你一言我一语时间过得很快,转眼一顿丰盛美味的早餐上了桌,方倾墨早已食指大动,很给面子的全部吃完,而后心满意足地帮陶麦收拾厨房,一起出门。

“我们去哪?”他不是说下午才要参加慈善活动吗?现在还不到九点,这么早就去?

“去买一点学习用品,下午顺便带过去。”

陶麦恍悟,看起来这慈善活动不是作秀,方倾墨不但是真的有爱心还很细致。

“我们不和甘霖姐她们见面吗?”陶麦又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