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零七章 阿尔撒息章

见长孙冲这家伙老盯着自己的心上人看,三白不乐意了,对着长孙冲呲了一下牙,露出两颗近半寸长的犬齿,不无警告之意。长孙冲连忙摆手:“行,某不抢不夺,就看看,就看看还不成么?”说完又用半哀求的口气问王况:“二郎呀,眼见得你家这三红也是某动不得地,不若你帮着想个法子,让某也养一只有灵性的?放心,某必定将其当作伙伴而不是玩物,若有亏待的,天打五雷轰。行不?”

“听说安息人常往他们的西南而去,安息西南三千多里,有一种猴,成年后还不到手掌大小,而且性情温顺,你若将其托在掌心,它则会紧紧的抱住你的手指不放,很是粘人的,平日也很好养,以蝇虫蛾蝶为食,也喜欢舔食笔墨。长乐公主不是喜欢书画么?正好给她搞一只两只的,她的病也正是需要静养,心静了,无所欲求了,则也能好得快些。”王况说的就是儒猴,也叫墨猴,后世叫侏儒猴,这就是以讹传讹的变了名字了。

儒猴传到中原应该是在宋末左右,那时常有文人学士喜欢养那么一两只在笔筒里,儒猴就以笔上和砚上残余的墨汁为食,也不用人去喂的,主人还省了洗笔洗砚的麻烦。因其和笔为伴,所以得名儒猴,又因为喜欢舔食墨汁而被称为墨猴,也有叫墨斗猴的。这种猴在大巽群岛也有,也就是建南那一带,但那一带此时还没有完全的落入大唐的掌控之中,而且还有矮人一族在,王况并不知道矮人一族对其他的灵长类的态度,因此不考虑那里。

仅从矮人族从没有自相残杀这点来看,王况估计它们的处世态度和现在占据绝对主导地位的智人所演变来的人类有很大的不同,在没有搞清楚之前,最好不要去影响到他们的生活,第一印象很关键。如果一开始就给矮人族留下不好的印象,那么以后想要再接近就比较困难了,后世的阿三都奉猴子和老鼠为神灵呢,谁知道矮人族会不会认为他们的祖先就是儒猴?这可难说。

王况并不否认自己对待矮人族的态度。那真的就是带着点怜悯的,一个智慧种族,最后要沦落到消亡的局面,也不知道到底是人类的福气呢还是悲剧?矮人的消亡,人类或许是少了个竞争者,可也是少了一个兄弟,而且是仅存的兄弟。以前的几支智慧种族,现在只剩下了人类和矮人两支了。

“二郎说的果真?”长孙冲又惊又喜,惊的是这世上竟然还有如此乖巧的猴子,喜的是如今安息人正有求于大唐,只要自己暗示暗示下,把明明朝廷已经内定可以给的东西,说成自己帮帮忙就可以有希望的,那么还不是手到擒来?

儒猴不好抓。因为其身形小巧不易发现,而且身为灵长类,最擅长的就是攀爬跳跃。从发现儒猴开始,到后世一千多年,多少人眷养但也没对这个物种的存续造成根本性的威胁,原因就在于,人类养他们是当玩伴而不是当食材,有的人可能一生顶多养上一只两只,但是比如说野物,拿来吃的话,有的人一生都不知道杀了多少了。王况的理念就是,只要是合理的利用。那就用就是。

同样的,人类养儒猴也并没有限制它们的自由,笔筒里住着没有任何的禁锢,它们想出来就出来,真要逃走的话,也还真没有能拦得住它们的房屋。但它们的天性就是温顺,只要一呆在笔筒里,就不大愿意再离开一步,除非主人将他们叫唤了出来。因此从某种程度上来说,儒猴只是换了一个生活的环境而已,在自由上没有任何的缺损。这正是王况心中所追求的人和动物的和谐关系。

就如同江豚,它们也是自由的生活在大江里,你能说它们因为和人类合作捕鱼获得比以往更容易获得且更多的食物而丧失了什么吗?生物的进化,自有其规律,如果说丧失,人类发展到现在,还不知道丧失了多少的身体本能呢。有得,那就必须有失,只要能延续下去,那方向就是对的。

“果真!某原来还打算让国绪今年出海的时候留意一下,等回来的时候带多些来,不过那可也要几年后的事了,没想到安息人就送上了门来,倒是可以狠狠敲他们一笔。”王况笑眯眯的,不再理会长孙冲,招呼高三黄廿等人继续逛去了。

长孙冲呆楞了半响,突然一个雀跃,一跳老高,然后发足狂奔,一下就超过了王况他们,远远的丢下一句话:“某得去告诉丽质这个喜讯。”

高三嘿嘿一乐:“小东家,也就您能让长孙少卿这么甘心打先锋了。”王况想要儒猴也不是一天两天了,当初在房陵,见到王冼拓鱼的时候弄得满桌子的墨汁,一洗就是一大缸的水,丑丑帮王冼洗了一段时间的笔及拓刷等等工具都洗怕了,王况就说了有机会帮王冼搞几只儒猴来。大家当初只以为王况是说笑而已,这天下哪里有那么温顺又喜欢吃墨又小的猴子来?听说就连大小解这种猴子都认地的,只要一教会了它们,连打扫都不需要。

再者,王家如今小孩子不少,小王晟,连着大宝二宝三宝,接下来还有四五六,还有王凌又要添一个小的了,再以后,王冼婚后添个三口五口的也不多吧?再加上王家的这些管家用人家的孩子,以后王家可就有得热闹,估计到那时候,三白恐怕就要怕了,成天的躲着不肯出来,因此,那小小的,温顺乖巧的儒候多养几只就很有必要的么。

安息人估计就是有,也不会带在身边,天寒地冻的赶这么远的路,多一个要照顾的就是要多出一分力,兴许就是这一点点的分心,可能就在过大漠,爬葱岭,走夏特古道的时候就要了人老命去。他们是身怀使命的,而不是来游玩的。

王况想要儒猴,却也不是很急,大可以等到夏天跟安息人交接的时候,给他们半年的时间去准备,举安息全国之力,百八十只可能是有点困难,但九只八只的应该难度不大。

相反的,反而是长孙冲更急,就因为王况说养儒猴可以帮助长乐公主养病,所以他就急不可耐了。这种说法也是有道理的,后世就出现了许多的探视犬,由公益组织专门定期带到医院里去和那些重症病人一起玩耍,愉悦他们的身心,以达到用最好的心态去对抗病症的目的,狗都能做到的,比狗更乖巧的儒猴当然就不在话下了。

“敢问,可是建安侯当面?”王况等人正一路的游玩观赏着,突然一声很是拗口的官话就在不远处响了起来,王况循声望去,却见苗九几个正虎视眈眈的将三个人拦在了几步开外,这三人都是着连体长袍,腰上也没有系束带,头上戴的也不是幞头,而是连着耳朵脖颈后面都遮住的尖顶帽子,帽子也不知道是什么皮毛做的,灰不溜丘,暗淡无光泽。

三个人中间的一个,尖下巴,留着长长的络腮黑胡,王况第一眼看到的时候,还以为拉灯大叔没死,也穿了过来了呢,总之一句话,如果将此人的装束换了,拉到后世去,王况说他是拉灯大叔,绝对没人怀疑的。另两个则显得年轻,身体也健壮,一左一右的站在后面半步,应该是属于护卫之流。

这也是个狠角色呀!王况心里嘀咕一声,那家伙的眼神,有一股子慑人的寒光,这得手上沾了多少人的血才能养成?王况后世曾在电视上看到过一个彩云之南的JC抓到的老太婆,这老太婆单枪匹马的贩*毒,只拉着一头小毛驴,手拿双枪,听说死在她枪口下的冤魂没有一百也有九十了,当时从电视屏幕上看那老太婆的眼光就是如此的凶狠,如同随时要扑上来啮人的恶狼。难怪苗九他们几个是如此的戒备。

“正是某,诸位有何见教?”王况示意苗九他们退下,这大街上,那么多人流,而且其中不乏那身手高超的游侠儿,没人敢在这时候对一个朝廷重臣有不轨之心,如果有的话,也不会站在那里问话了,而是偷偷跟着,确定身份后来个突袭不是更把握些?

“某乃安息使团正使阿尔撒息,见过建安侯。”那酷似拉灯大叔的络腮胡学着华夏人的样子,微微作了个揖。

“阿尔撒息?阿尔撒息一世的子孙?没想到,故去帝国开国之王的后代,竟然成了使者了,某如果没记错的话,现安息已经不是叫安息,而是属于阿尔达西尔的皇朝了罢?你们的正确国名应叫萨栅王国才对,不过我大唐一直沿用先秦的叫法,叫你们安息罢了。怎么?难道你们两个家族和解了?”王况嘴角一翘,靠,跟哥摆谱?别以为没人知道你们的老底!

一听王况这话,那老头的脸扭曲了一下,原本他以为,大唐的建安侯不过是个被人推出来当枪使的毛头小子,不料王况的一句话,就揭开了他的底细,甚至连安息的过往都似乎知道得一清二楚?要知道,这个就连大唐的谋臣也是知道得不多的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