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十七章 再见大学

话说陈向日被胖子扔进坑里后可能出于害怕居然晕死过去,而就在此时从陈向日的天灵盖上飞出一道白光,那白光飞出来被胖子一把紧紧的抓住。

我见此好奇的走了过去对胖子说道:这是啥。

胖子笑了笑说道:没见过吧,这就是人的三魂中的其中一魂。

听胖子这么一说我更加好奇了,因为我就算魂魄不全之人,可惜却从来没见过魂魄是啥样的,今天算是开了眼。可就在此时胖子一松手那陈向日的魂却飘走了,我想拦住却已经晚了,叹了口气对胖子说道:你咋把那魂魄给放了。

胖子看着躺在坑里的陈向日说道:这人坏事做绝,不杀他已经算是便宜他了,如今他少了魂魄即便醒来也会变成痴傻,对他来说已经算是不错了。

听完后胖子的话后,我看着躺在坑里的陈向日一时间百感交集,不知道该说点什么好,也许真应了那句老话,伤天害理,终究会遭来报应,这陈向日也算是罪有应得,为这种人可怜一点都不值得,想通这点后,我和胖子便下了山,相信明早就会有人发现陈向日。

下了山,我望着臧菲雅的学校,心中不胜感慨,若是没有今天的事情,小雅将来还会不会记得我,可能在她的眼里我只是一颗棋子而已,用过了就扔掉,现在想这些有点多余。当晚我和胖子来到了小酒馆,这已经成了惯例战斗结束后,我都会和胖子找个地方来总结一下,这次也不例外。

在喝酒的时候胖子对我说起刚才的事情,我一直好奇的就是胖子的那个请罗汉上身是怎么回事,当然胖子也没有隐瞒,对我说起了这件事,其实这个法术也是胖子过年时从他师傅那里学来的,要请罗汉下界必须要有一种媒介,就好比请伏虎罗汉时要踩着一个加菲猫,同样请降龙罗汉也要有条龙才行,所以胖子试验过很多次,最早是用蛇来代替,可蛇毕竟是活物不好控制,最后还是胖子灵机一动想出了这么一个办法,用纹身来代替,可这种复印上去的纹身虽然是可以,但效果却不大好,只能维持五分钟的时间,并且将自身的体力和法力作为动力来使用,等五分钟时间一过,后果就像刚才那样力竭!

谈完这个问题后胖子看着我对我说道:小邪今天咱们办了这么大的一件事,如果你的前女友知道了对你回心转意怎么办。

我听完后立即阻止了胖子说道:这件事一定要保密,不可以对外说,再说我和她已经是不可能了,我不想让太多人知道我的事情。

胖子点了点头。

说实话这件事就这样过去吧,既然已经放下了,又何必在捡起来,过去终究要过去,剩下的未来还是让我一个人去面对。

事情过去了能有三天,这天万鑫打来电话对我说起了陈向日,说是不知怎么弄的已经疯掉了,在电话里我能听得出万鑫有些心虚,似乎在怀疑这件事与我和胖子有关,当然我不会傻了吧唧的把事情的经过告诉他,毕竟说出去太过匪夷所思也没人会信,所以只能用一个善意的谎言瞒过去算了,末了万鑫要请我和胖子吃饭,不管怎么说也算是帮了她们的大忙,多少也要感谢一下。

过后我把这件事跟胖子说了,这老小子听到后觉得是个机会,当即便答应下来,回去准备了,晚上便跟我去赴宴。

地点定在小雅她们学校附近,当我和胖子到了地方,万鑫和小雅已经等候多时了,见到我俩的到来,万鑫十分的高兴,而小雅虽然没有说什么,但可以看的出她也很高兴,当晚吃饭的时的确很尴尬,我和小雅几乎是没说什么话,都是万鑫和胖子两人叽叽喳喳的聊个不停,我冷眼旁观的看着小雅,从她的眼神里我可以看出有那么一丝哀怨,不知道是代表着什么。

吃过饭后已经很晚了,万鑫嚷着让胖子送她回去。胖子屁颠屁颠的跟着万鑫走了。冷清的街道上只剩下我和小雅两人,我掏出烟点上一根说道:走吧我送你回去。

记得你以前是不抽烟的,小雅走在我的前面低着头说道。

我笑了笑说道:人嘛!都会改变的,过去不会,不能代表将来不会啊。

你是不是还在恨我,说完后小雅回头望着我。

此时我也停下了脚步,说真的我不敢跟她直视,我的眼神好像在逃避着什么,半晌没有说话。

小雅见我不说话慢慢的回过头向前走着,而我则是跟在她的后面。在我看来,我与臧菲雅之间是很难回到从前了,就好像现在一样,仿佛眼前有一条无法逾越的鸿沟挡在我俩之间,我是多么想越过那条沟壑牵起她的手说声我爱你,可惜我没那个勇气,此时我停下了脚步,看着臧菲雅远去的背影,只能在心里默默的说声我爱你。

一个月过后我如期的去了一趟卖道家用品的小店,记得那老头跟我约定过一个月后去取桃木剑,当我进去时,只见这家小店似乎要关业了,老头见到我来很是高兴对我说道:小伙子您先坐下,我坐下后没多一会,那老头从后面的小屋里拿出一个布包,这回是红色的布包,老头走过来坐下后看着我说道:小伙子你我相识一次也算有缘,那把铜钱剑就当送给你好了,虽然我不知道你是做什么的,但我可以看得出你这人身上有道家的气息,想必与道门有些渊源,我这里有一把血木剑是我花了一个月的时间做的,就当是你我分别的礼物吧,说完后老头把这包袱递给我。

我接过包袱后不知道该说点什么才好,我看着那老头突然一股凄凉的感觉袭来,或许是要分别了,听老头的话好像是要出门了,我对老头说道:难道您要出远门。

老头笑了笑说道:天下没有不散的宴席,他日有缘自会再见,记住这把血木剑可不比寻常的桃木剑,威力太大,一般的鬼怪遇到血木剑立时回化作青烟,但血木剑有一个弊端那就是不能遇火,遇火则焚,所以你要切记,我这里还有些玉皇神符,你拿去吧,说完后又从柜子里翻出一大包的玉皇神符都给了我,看样子好像是要清仓大甩卖了,我接过这些东西后真不知该如何是好。

这时老头挥了挥手手说道:走吧,我也要走了,他日有缘自会再见的。

我见此只好站起身来给那老头鞠了三个躬然后拎着这些东西便走了,他娘的这回老子算是发大财了。

时间就这样在不经意的流过,三年可以说是弹指一挥间,眼看就要离开这所万恶的大学了,在临分别的前夕,我们寝室的兄弟们有小聚了一次,酒桌上众人述说着心中的抱负,姜凡家里财大气粗当然是子承父业回去帮助他老爸打理生意了,而孟凡宇则是在家乡找了一份不错的工作,而我当然是有我那不着调的老爹安排好了,去当最有前途的殡仪化妆师了,至于唐卓则是要北上当北漂一族。席间姜凡举起酒杯被对众人说道:哥几个分别在即,在此我祝愿各位都有个好前程,另外希望下次我们在见面的时候,不再是我们这几个光棍,最后祝友谊地久天长。

干杯!这杯酒下肚后,我知道我们众人想在见面,可以说是遥遥无期了。

临回家的前一天,我找了胖子问问他有什么打算。而胖子给我的回答则是先回去找师傅然后再说,想想也对,胖子和我们这些人不同,不会为生活而去奔走,毕竟人家有个好职业,“和尚”这可是金字招牌,要知道现在和尚动动嘴就挣钱。

终于到了回家的时候,我拎着包跟众人道别后走出学院的大门,回过头看了一眼这个让我呆了三年的地方。

挥挥手,再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