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十八章
谢燕九以前是什么样的人?以后又是什么样的人?
他的人生,堪称美好的东西并不多,与陈挽风和虞娘同行的那一段日子,对于他可算是最轻松惬意的时光。
可惜的是,短暂的邂逅过去了,他又踏上了自己的老路,遇到司徒曼妙之前,他走过山道的时候心想,如果我的命够硬,或许还能和那小子和那尸妖再会,而遇到司徒曼妙之后,他身体里的邪恶部分死灰复燃,捉住了这个蛇蝎美人,抱进了竹林深处,就在幕天席地之下与之**巫山。
由记得聂凤死前曾对他说过的话,一定要小心二师姐,但聂凤错了,谢燕九早就和二师姐勾搭成奸,在大师兄历胜天活着之前就如此。
厉胜天和司徒曼妙是一对情人,当年他们七个在恶魔岛苟活,谢燕舞只是个小丫头,而司徒曼妙已经出落成了美丽而野性的少女,少男少女们在艰难的环境下衣不蔽体食不果腹的活着,很容易滋生出混乱暧昧的关系,司徒曼妙曾经是这几个师兄弟少年时期幻想的对象。
厉胜天死后,司徒曼妙第一个向阴山魔尊臣服,她年轻又魅力无穷,而且薄情寡义,谢燕舞曾经痛斥谢燕九没有人性,这个被保护得太好的小姑娘完全不知道,狩猎活动早就开始了,他们兄妹没有成为咩咩惨叫的小羊,完全是因为她的哥哥加入了狩猎队伍。
酣战之后,天色已经彻底黑了,两具汗津津的身体仍然纠缠着彼此,他们男的阳刚而女的柔媚,而且毫不为自己暴露在外而羞涩,对于身体本身,他们就像是两个自信到暴的变态,彼此引诱,彼此**,同时彼此防备。
“你杀了燕舞没有?”司徒曼妙枕着谢燕九的手臂笑问,乌黑的头发流散,她脸上带着滋润之后的红润,这使得她看上去更加诱人了,此时她的双腿与他的双腿厮磨在一起,她的一只手被他压在身下,另一手抱着他的腰的同时按住了他的另一只手臂。
他们看似缠绵的动作其实带有一定的防备性,相拥的同时抵住了对方全身的关节,如果这时候他们有谁开始偷袭的话,对方都能第一时间的反应过来。
这是很有趣的体验,**-靡中带着危险的气息,谢燕九低头看了了一眼司徒曼妙,手握住了她的手臂,拇指在她白皙柔软的皮肤上摩挲,因为太靠近她的脉门,她开始羞涩的扭捏,以掩饰她的不安。
“她死在我的怀里。”谢燕九怅然叹着气,看上去就像真的在悲伤一样:“我下手很快,尽量不让她感到痛苦。”
“你真是个好哥哥。”司徒曼妙安慰着,抽出被他握住的手臂,改为亲昵的抚摸他的脸庞,她放手的那个位置接近他脖子上的大动脉,她笑道:“让我不禁想到,如果最后只剩下我们两个,那一定是比刚才更酣畅淋漓的一仗。”
此“仗”非彼“仗”,意味的是真正的殊死搏斗,而非之前她设计的那些“小玩笑”。
“最后?”谢燕九无视她话里的挑逗,捉住她不安分的手,目光一敛,问道:“怎么,你失手了?”
“老三是个白痴,要杀他很容易,不过聂凤逃走了,他像个老鼠一样躲了起来,恐怕我还要再花一点时间才能将他挖出来。”司徒曼妙冷笑道。
“三师兄不是白痴,他只是痴恋你罢了。”谢燕九淡淡道。
三师兄在岛上的时候就喜欢司徒曼妙的,可惜襄王有意神女无心,谢燕九也早就料到了他迟早会死在她手上。
“可我不喜欢他啊。”司徒曼妙偎依在谢燕九怀里叹道,一副满足的模样。
在混乱的群斗中,为了活得更久一点,聪明的人会结成一方阵营,先杀掉对手,然后互相残杀。
谢燕九和司徒曼妙就结成了阵营,他们对其他人展开追杀,而一旦“敌人”死光了,他们就不可避免的成了彼此的对手,司徒曼妙透露聂凤还活着的信息,就是告诉谢燕九,还没有到他们还没有到你死我活的时候。
可谢燕九没有说实话,第一,他没有杀死谢燕舞,第二,阴错阳差之下,在她手下逃走的聂凤已经死在了他面前。
“所以现在……还剩下你,我和聂凤?”谢燕九不怀好意的往司徒曼妙身上摸了摸,道:“真高兴听到这个消息,我们还能欲-仙欲-死更久一点。”
说罢,他附身压住了司徒曼妙,两具身体再度痴缠了起来。
相信谢燕九对司徒曼妙不全是利用,她是他第一个女人,不论她看起来多像一个下贱无耻的妓-女,都不能磨灭在最黑暗的岁月里,这具火热身体带给他的堕落和安慰。
想到这里他真的有点难过,他又回到了属于自己的真实世界。
他逗弄司徒曼妙的时候,偷偷将挂在脖子上的铜丸里面的石珠取出来含入了口中。
谢燕九曾经送了一个铜丸项链给虞娘,里面装着附子草的解药,他自己本身也有一条,不过里面装的可不是蛆虫的尸体,而是他收集到的一个罕见的法器,叫做“泪眼”。
将“泪眼”含入口中,会让口里的津液变得又腥又苦,十分具有提神醒脑的功效,而且可以破解摄魂术,司徒曼妙施展近身摄魂术的时候,主要靠她的眼睛去控制人的心神,法器则是她施展远距离摄魂术的媒介,她之前用骨笛试探过谢燕九,当时谢燕九中招了,所以她没有防备到他还藏了一招。
谢燕九的突袭既在司徒曼妙的意料之外又在意料之中,她很快反应过来,用眼睛盯住他施展摄魂术,却发现对他根本没用,于是她一急,又捞过放在一边的骨笛去刺他。
司徒曼妙的身手是极不错的,至少在谢燕舞之上,所以她顽强搏斗了很久,以至于谢燕九不得不在她完美的肉-体上造成许多伤口,但她在武力方面的修为要低于谢燕九,而她的摄魂术对他也失去了效果,所以战败就是很正常的事了。
可她唯一搞不懂的是,如果他暗藏杀机,他为什么不在第一次欢愉的时候就对她下手。
那当然是为了分手留下最后的美好回忆,如果换做是司徒曼妙,可能也会如此留恋,毕竟他们曾经那么“契合”。
最后,谢燕九站在司徒曼妙的背后制住了她,他的一只手锁住她的手,一只手握着她的另一只手将骨笛扎在她自己的心窝。
司徒曼妙死不瞑目,临死之前唯一来得及说的一句话就是:“谢燕舞没有服下蛊丸……”
谢燕九被她这句话惊住了,这话带来了太多的信息。
她是怎么知道的,来源可信不可信?
如果这是真的,那么也就是说他不需要为妹妹而牺牲?
如果这是真的,阴山魔尊为什么会放过谢燕舞?他是否还有什么目的?
谢燕九有点后悔杀了司徒曼妙,他吐掉了口里的“泪眼”,他将她平放,试图去挽救她,让她把话说清楚,但她已经没气了。
到底她说的是真话还是假话?或者只是临死之前作为报复随便编的谎言,因为她?...
以为他杀了谢燕舞,这么说会让他后悔一辈子?
答案不得而知,谢燕九决定亲自去像阴山魔尊问清楚,他穿好了衣服,又给司徒曼妙穿好了裙子,然后就地挖了一个坑,将司徒曼妙的尸体抱进坑里,整理好她的遗容,甚至摘了一朵野花插在她的发里,才填土将她埋好了。
谢燕九带着满肚子疑问继续赶往魔龙山,而让他没有想到的是,当他离去之后不久,这片竹林里又来了几名不速之客。
两个黑衣人点着灯笼照明,另外两个黑衣人挖开了泥土,从中抬出了已死的司徒曼妙,他们将她放在了为首那人的面前。
为首的是一名高瘦的中年男子,他亦穿着一身黑袍,只是穿戴要比其他人华丽许多,而他的面容十分苍白,即便是在这样的夜晚,过于惨白的面色也显得那样异常,简直就像是坟墓中的僵尸跳出来了一般。
他低头看了看死去多时的司徒曼妙,弯下腰查看她的伤口,司徒曼妙伤在了心脏,谢燕九一如既往的不留任何余地,黑袍人按住她的胸口,不知做了什么手脚,司徒曼妙胸腔中停顿的心脏在此跳了起来,她突然倒抽了一口气,惊恐的睁开了双眼。
司徒曼妙从阴曹地府走了一圈,此刻活了过来,她剧烈的喘息着,看到清楚面前站着的人,努力的仰起头,虚弱的道:“师父……那东西,死……死了没有?”
原来这黑袍人就是他们的师父阴山魔尊?
显然司徒曼妙臣服了阴山魔尊,她这次与谢燕九的相会,也是早预谋好的,甚至极有可能她是故意让谢燕九杀死自己的。
虽然阴山魔尊延续了她的生命,不过她的伤还没有好,此时不宜激动,他将她按在地上,让她平躺着,叫黑衣人抬过来早已准备好的担架,然后把她抬走。
看着黑衣人抬起司徒曼妙,黑袍人微微一笑,他不笑已经很阴森,这一笑,更让人胆寒。
阴山魔尊笑道:“你放心,你们都是我最珍贵的弟子,只要你们听话,我也不愿意白做牺牲。”
谢燕九已经向着越来越不可测的方向前进了,而陈挽风又会走向哪里呢?
他不知道自己该去向何方,人生已经失去了导向,最后他不得不承认,失去了虞娘,他也跟着迷失了。
他盲目的前行,随身带的干粮口感粗粝,他一开始会就着清水吃几口,后来渐渐感觉不到饿了,也就不再进食了,每天只喝几口水就足够了,又有一天天上下起了绵绵细雨,因为雨水不大,他也迟钝得没有感到又躲雨的必要,于是淋了整整一天的雨,后来不知怎得眼前一黑,就失去感觉了。
等到他醒来的时候,发现自己在一户农家,而且身上浑身乏力,口干舌燥,很是不舒服,这时候有一位头发花白的大叔见他醒来,嘱咐他不用担心,一边告诉他事情经过,一边给他换了额头上的湿布。
原来陈挽风浑浑噩噩的饿了几天,又淋了一天的雨,在外头自己发烧了都不知道,后来还烧昏倒了,幸亏他的马很有灵性,驼着他来到这位大叔家的门口,还用蹄子抛响了门,惊醒了睡梦中的他们,才把他给带进屋子里来,换了干燥的衣服,熬了姜汤灌他喝下,不然他若是一整夜都在外面淋雨,可不知道会是什么样子。
陈挽风的体质本来没这么虚弱,主要是这些时日自己太不爱惜了。
这位李大叔是庄上的佃户,有个老婆并一子一女,一家人住在庄子最西头,他们这里的人病了一般不看大夫,如果病得不重就喝点姜汤再抓几副药吃,陈挽风的底子好,就这么随意休养了两天,烧就退了下来。
李家人很热心,救了陈挽风也将他衣服里的财物尽数还了,陈挽风身上的财物不少,他望着一袋子的金珠和红宝石不由想起虞娘来,心中又是一阵隐隐作痛,他见李家人善良,并不私昧他的财物,便从中拿了一颗金珠赠给他们,李大叔也不肯收。
这世上虽然有像陈挽风自己这样的爱财小人,却也有真正朴实善良的好人,陈挽风见李家人本分,子女都教养得很有礼貌,又发现他家院子里还有几间瓦房没有主人,便心中暗暗思量,自己反正也无处可去,这会儿虽然退烧了,但整个人有精无力不想动,怕是病气还没好全,若是能够有个地方落脚,得了空闲想想日后打算,总好过于茫茫然在路上奔波。
于是他编了几句话,说自己是某家的公子,父母去世之后,兄长与自己分了家,将他赶了出来,他一时没有去处,又怕在外面钱财露白惹来横祸,央请李大叔将他家的空房暂租给他住,等他日后谋了生计再搬走。
陈挽风很早流落江湖,编得话自然不会露出破绽,而且他身上穿的衣服是尸王城的人准备的,的确是很精致,李大叔听了不疑有他,对他的处境十分同情,立即同意了,于是陈挽风签了字据交了租金就在此住下了,日常里与他家人搭伙吃饭,也省了自己下厨。
李家人毕竟对他有恩,他一时也不愁钱花,自然租金和饭前交得足足的,只是嘱咐他家不要对外人说他的事,毕竟他孤身一人身上又带着钱财,很怕引来是非。他想得周到,李大叔自然拍胸应了,嘱咐家人对外不要乱说,就说陈挽风是他们家的远房亲戚。
如此,陈挽风才有了落脚的地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