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三五章 凉州军快马传报
与孟获南蛮军首次决战,在禺同山的两军对决,最后以凉州军获胜而宣告结束。
凉州军上下是一片欢腾,此时探马来报,“报主公,孟获南蛮军丢弃了蛮军大营,已经全军撤退了!”
马超闻言一笑,然后对众人说道:“这个孟获跑得倒是还挺快的!”
“哈哈哈!”
“哈哈哈哈!”
……
众人一听,都是不住大笑,可不是吗,之前孟获是何等不可一世,但是如今的结果呢,却是灰溜溜地夹着尾巴逃跑了。
孟获是带着残兵,一路难逃,不过他还不忘对禺同山的方向喊了一句很经典的话,“本王还会回来的!”
旁边的孟优则问道:“兄长,咱们如今已经没有多多少人马,这以后要如何打算?”
孟获是摆了摆手,“没事儿,把益州郡的人马先召回来,要是还不够的话,那么就再从咱们部落调集几万人!”
孟优一听自己兄长的话,他心说,要是从益州郡调来的人马还不够的话,那么就只能是从部落调人了。可是,那金环三结、董荼那和阿会喃三个洞主他们能干吗?这已经和凉州军大军打了一次,结果让己方是损失惨重,看几人的狼狈样儿,他们可能是不想再和凉州军打了。
孟优所想,还真就是没错,金环三结他们三个,确实是这么个想法。其实在他们和孟获一起起兵的时候,就已经是想好了,要是能胜那么什么都好,可要是大败了的话。那就不准备再和凉州军开战了。
在蛮人的印象中,汉人可以说叫孱弱,但是汉人的阴谋诡计他厉害了,而且脑子也好使。人也多,所以他们生活在富庶的地方,有吃有喝,让人羡慕嫉妒恨啊。
但虽说如此,大汉在他们的印象中,却还是很强的,至少大汉地域那么大,他们都不知道多大,反正比他们那块地方是大得多得多。而且他们还记得一个典故,叫什么夜郎自大。夜郎就是距离他们不太远的那么个小地方,很久很久以前,还闹出大笑话来了。
所以金环三结三人也不傻,在他们看来,要真是打不过人家。就别去了,因为白白死伤南蛮的勇士,他们也心疼。毕竟什么都得靠着人不是,所以这个……
但是显然,孟获还不知道他们三个的想法,要是知道了的话,估计他鼻子都得气歪了。其实这个也是联合部队不好的地方。因为虽说你表面上是大王,是以你为首,但是人家人马调动与否,却还是得听人家洞主的,而不是你这个名义上的蛮王的。
当然了,蛮王作为他们这么个联合队伍中的领袖人物。也不可能是一点儿作用都没有。
就像这次进攻益州,可不就是孟获起头,联合金环三结、董荼那和阿会喃三个洞主一起来得吗。要是他孟获就是个普通洞主的话,你看谁还能和他一起来,至少他们三个是不会来。
不过就是因为孟获是蛮王。而且他们也贪心点儿,想要得到些好处,所以就带兵一起来了,结果最后的战果,却是惨不忍睹啊。
孟优此时再次问道:“兄长,咱们这是要去哪儿,是回去?”
孟获心说,回去什么?我还有脸回去,带着十五万人马,结果就这么被人家给打回去了?当然是不行,如今也只能是去……
“去益州郡!”
孟优眼前一亮,心说这个好,益州郡对方不过就有个叫什么诗的人在那儿,自己兄长这些人去了,那么他们肯定不会是对手啊。
于是孟获让人传令,说直接去益州郡,好在益州郡距离禺同山根本没有多远,所以不用多久,就会到了。
金环三结三人一听,心说这个孟获啊,还是不死心。这如今都让人给打得这样儿人,用汉人的话来说,好像叫什么丧家之犬,对就是这个词儿,就像是丧家之犬啊。咱要是你孟获的话,早就带着残兵回去了,示好马超,和平相处,不闹事儿也就是了。他们还能怎么样儿,汉人还不是那种就一定要侵略人家地盘的那么些人,所以有什么担心的呢。
再说了,他们如今内乱还没有平息呢,哪有那么多精力去顾及咱们,咱们只要老实,就绝对没有什么问题,以前不也这样儿吗。就是你孟获,非得带兵来这儿,结果怎么样儿,怎么样儿,傻x了吧。
三人都在心里腹诽孟获,没办法,谁让他们实在是对孟获有意见,可却都不敢说什么,所以只能是在心里嘀咕着了。
马超所派探马,再一次前来禀报,不过这时候马超已经和众人回到凉州军大营了,此时他们所有人正在马超的中军大帐中。
“报主公,孟获南蛮军此时正向着益州郡的地界撤退!”
马超先打发走了探马,然后他是赶紧看了看旁边悬挂着的益州的地图,而其他人也都围了过来。
看了地图之后,马超则对众将说道:“如今费诗费公举正带兵与南蛮军另一支人马对峙,不过要是孟获去了的话,战事还真是不好说了!”
马超倒是不担心别的,如果就只是孟获手下将领的话,费诗当然能对付得了。但是如今孟获自己亲自去了,还有孟优和三个洞主,加上他们手下的将领,这些人合在一起,费诗就未必是对手。
毕竟如今益州郡除了他费诗之外,还真是没有什么其他的人了,所以也不是马超小看他,这“三个臭皮匠还顶个诸葛亮”呢,所以蛮人也是不能小看了的。
孟达在旁边说道:“主公,依属下来看,如今的当务之急,便是召费公举来禺同山!”
马超一听,笑道,“哦?子敬是如何看法?”
“回主公,属下认为,费公举若是不知孟获即将到来,那么也许会吃亏,至少孟获不会放过其人。而且属下还以为,孟获其人必将带益州郡的南蛮军再次来到禺同山与我军一战!”
马超抚掌,笑道:“好,好啊!子敬所言,亦是我所想,如此那么便快马去益州,召费公举来禺同山,各位觉得如此可好?”
众人是忙说道:“主公英明!”
马超闻言大笑:“哈哈哈哈!就看是我军的快马速度快,还是他孟获的残兵速度快了!”
要说众人对这个,还真是没有什么怀疑。别说孟获带着残兵,那虽说是残兵,可也有着两万人左右,而且这些人可都不全是骑兵。再说了,就算他们不是残兵,都是骑兵,可也绝对没有己方快马的速度快,快马快马,顾名思义,就是特别快,是军中最快的了。而且马匹都是凉州军最好的上等马,所以只要不被敌军发现,那么必然会早一步到费诗那儿。
而众人对此真是没有怀疑,除非己方速派去的几路快马都被南蛮军所擒获,那么就真是倒大霉了。不过也可也不是众人小看南蛮军,他们能抓到一两个快马,就算是他们厉害了,要想抓到所有的,连兖州军的探马都不敢保证,就别说是他们异族的探马斥候了。
就这样儿,马超是当即下令,派出了五路探马,去益州郡费诗处,召他回来,每人都带着马超亲笔手书。费诗可是认得马超的字,而且这东西就算是落到南蛮军手,也没有什么大用,你们他们有人会说汉话,但是就连孟获也不认得几个汉字。而且就算他知道是什么意思,对他们也没有什么大用。
无路快马是应诺告辞,虽说他们都知道,做这事儿有风险,而且还很大。但是同样,他们也知道,只要是成功了,那么回来之后,自己主公的赏赐,却是从来都没有吝啬过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