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十二章 墙头狙洪剑
结了同盟,我们感觉彼此间亲近了好多,梅德洛挽留他们三位吃中饭,与开叔一起去食堂安排,我先陪着小宋和阿孝两人在小镇里走走,其他的伙伴各自去忙。
阿孝是个活泼的女子,爱说爱笑,问题多多,小宋则多是微笑着倾听我俩聊天,很少插嘴,真是个模范好老公。
阿孝追问我们的故事,她对于我们这么一大群东北人出现在四川的某小镇非常好奇,我便从头给阿孝讲了末世后在小区是如何防御,又如何转移到农场,山谷,然后南下落脚长星岛,现在来到春漫美小镇,只是大略说了说,若是给她详细讲起来,那是三天三夜也讲不完的。
阿孝听得如痴如醉,不停发出惊叹,一会扼腕一会顿足,直到我讲完,她大叹道,若是能跟着我们共同走这一圈该有多么过瘾。
我摇头,“你只看到这段经历的精彩,却没留意这背后的艰难,这里面最难过的莫过于看着同生共死的伙伴牺牲,那滋味,不好受。”
阿孝突然沉默了,低头看着脚下的石子路发愣,这会我们走到湖边,美景当前,却聊着生死,确实有些煞风景。
小宋轻声道,“不开心的事就忘了吧,你妈妈也想看着你快乐的活着,有我,有爸陪你,你是幸福的。”
我听明白了,阿孝的母亲看来是不在了的,我说到牺牲,引起了她的伤心事。
但阿孝很快就仰起笑脸,“我答应过妈妈的,活着的每一天都开开心心,也要让家人都开开心心,呀,肚子好饿的,朵姐,咱们去找梅叔叔和爸爸吃饭吧。”
中午食堂人很多,许多镇民并不是懒得在家做,而是喜欢大伙一块吃饭的热闹劲,特别是那些还单身未娶的小伙子,如果家里老人都不在了,他们自己在家根本就不开伙,一日三餐全都来食堂解决。
梅德洛和开叔已经在食堂一角落座,两人还打了几两小酒,打算小酌几杯,见我们进来,梅德洛赶紧站起来召唤。
我们坐下,开始边吃边聊,开叔见阿孝高兴,便也高兴,这就是当爹的。
正吃喝间,梅德洛的手机哇哇响起,他也是,别人都用音乐,他用警笛声当铃,冷不丁一听要吓人一跳。
没什么紧急事,他说几句便挂了,开叔敬了梅德洛一杯小酒,开腔道,“刚才看你们还能用手机就想问了,镇上有懂技术的工程师吧?我们小镇后边的信号塔早就不好用了哈,要是能有懂得的师傅帮着去瞧瞧,咱们两个镇之间也能恢复通讯撒。”
“嗯,我们镇是有位工程师,后面的信号塔也是他带人维修好的,既然大家是同盟了,有困难会帮着解决的,我这就给阿虎拨个电话。”说完我就掏出手机打给阿虎,他很痛快,说收拾收拾一会就跟开叔三人过去,我告诉他不会让他自己跟去,会派几个身手好的同去,作为对他的保护。
开叔听我在电话里的安排没有说什么,他是个很有数的人,虽然他们肯定会全力保护我们过去帮忙的工程师,但他也知道,在这样的末世我们肯定会派自己人保护自己人,这不是信不信得过他们的问题,这是末世行事的常识。
吃过午餐,开叔便告辞要回七星镇,阿虎和几个护卫也打算一起出发,没等我们说完叮嘱的话,梅德洛的手机又狂叫起来。
他接起一听,脸色大变,抬头只说,“大尸群来了,正在接近中,城墙头的哨兵用望远镜看到的,我得去拉警报。”
我心里咯噔一下,这洪剑果然没有善罢甘休,遁走去过逍遥日子,走了这么久,想想还是怀恨,又码了大波尸群回来报仇啊。
开叔三人脸色也变了,我以为他们会马上开车离开小镇,毕竟尸群离小镇还有段距离,可开叔却决定留下帮我们作战,暂时不走了。
“开镇长,你们现在走还来得及。”我好心劝他。
“盟镇有难,既是我们遇上了,哪能这会走。小宋,你去把老汉的弓箭从车上拿过来。”开叔沉着的吩咐着小宋,我不了解他们回七星镇的路线,怕他们现在出镇会与尸群交集,也就不强劝了。
我们迅速在广场集合,所有大队都到了,除了负责在外城墙头巡逻放哨的小队,人员到齐,战斗成员马上向着外城墙跑步前进,后勤人员则迅速的将之前捆扎好的箭弩向外城墙头运输。
当我们站在高得有点吓人的外城墙头时,尸群已经有一部分从树林里冒头,扑到了高墙之下,这么低头一看,呃,距离我们还真挺遥远,它们完全对小镇造不成威胁。
开叔,小宋和阿孝三人并排站在外城墙头,阿孝兴奋的说,“咱们回去也把墙垒到这么高,太安全了!除非丧尸会用大炮,不然它们挠一百年,也挠不破这么厚这么高的围墙撒。”
我搭起弓箭射穿了一头丧尸的脑袋,它无声无息的淹没在同伴的躯体之中,“城墙再结实,也得杀死它们,如果不控制它们的数量,任它们越来越多,以后就没办法出入外界了。”
开叔屏息向下射了一箭,他的箭法也很准,正中一头丧尸的脑壳。
小宋和阿孝纷纷拿起从自己车上取来的弓箭,一同射杀那些仰着尸头的家伙,我暗中观察,这二人的箭法也不赖,极少有失手的。
“你们镇也是以弓箭为主作防御吗?”我边拿箭边问阿孝。
“是哈,老汉说这是最好的战斗方式,近身肉博特别容易受伤,不消多,丧尸一爪子划个口子,这人就等于死了。”阿孝凝视着越聚越多的尸群,面不改色,这小女子也是个有胆色的。
“咦?”我恍惚间从群尸中好似看到了一个不太一样的影子,象是人类。
会不会是洪剑?阿丽博士说过,洪剑若是靠脑电波驱尸,他是不能离尸群太远的,那么很有可能混在尸群当中,或者在尸群之后。
我忽然有了主意,跳起来向一侧跑去,找到了亚当。
亚当也跟着练习了射箭,这会正认真无比的瞄着墙下,不过他箭法略烂,箭头偏到了丧尸的肩膀上,那头丧尸仍然生龙活虎。
“嘿,亚当,你枪里还有子弹吗?”我拍拍他肩膀。
他诧异的看向我,“还有啊,满膛的,不过能杀几头?没必要浪费吧?”
“不是让你杀丧尸,你现在想办法出镇,去尸群里掏洪剑,喏,看到那个方向没?刚才我好象看到一个不象是丧尸的人在里面混着,他功夫比你好得多,你找到他不要靠近,直接用枪毙了他,把这个祸害铲除。”
“好呀!”亚当高兴起来,这个任务他喜欢。
“不行!”张小美在我俩旁边听着,急忙制止,“朵姐你忘了,风霖说洪剑手上有枪有子弹,几十发呢,他虽然不怕丧尸,可是为了防人肯定会随身带着枪,他和亚当碰面的结果可想而知!”
我激灵一下,这乱中出错,竟把这事给忘了,内疚的拉着亚当的胳膊,“我不是故意让你出去送死。”
亚当笑了,“我知道我知道,我长得这么帅,你肯定不会舍得让我死的。”
这个家伙与我们相熟,也喜欢开个小玩笑,不过蛮可爱的。
张小美想了想,跑去把雷暴拉过来,“狙击枪拿上来没?”
雷暴摸摸脑袋,“阳光说节省子弹,这种单方面虐杀的战斗尽量用弓箭,我把大狙放下面了。”
“你去给取上来,用你那氪金闪电眼在墙头上找,找洪剑的身影,一旦逮着他,把他给狙了!没问题吧?”
我们齐声叫好,雷暴的狙击枪一旦锁定目标,基本没跑。
于是他抱着狙击枪开始搜索目标,我们一边射杀丧尸,一边也四面寻找着洪剑的身影。
为了不让洪剑发现雷暴的伏击,我们还给雷暴和枪的上面盖了些乱糟糟的东西,反正从远处往城墙上看,不容易发现这里有个黑洞洞的枪口。
“找到了!”雷暴低呼,我们顿时觉得一股热腾腾的血涌上了脸颊。
“这家伙利用丧尸掩护,妈的,他真够贼的!”雷暴迟迟没有开枪,原来是这样。
顺着雷暴的指示我们也看到了,一个身材高大的丧尸身后,若隐若现的走着一个“正常”的身影,那丧尸不仅高而且壮,将那个人影挡得很严实,只是偶尔露出半个脑袋向我们的方向观察着,难得雷暴的眼神这么好,这都让他给找到了。
“卧槽!他好象察觉了什么,拉着那头丧尸在向后退。”雷暴有些焦急,忍不住爆粗。
“要是被他退到那些树林子里,就没机会了,不管了,妈的,我下手了!”雷暴话音没落,就开枪了。
他是对准那头丧尸的脖子处开枪的,普通人的头部高度只能达到那头丧尸的脖子,假如洪剑的脑袋刚好处于丧尸的颈后,这一枪,绝对能穿透丧尸脖子射进洪剑的脑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