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十一章 黑狗帮来历

“不行!阿丽博士,你去了只有两个结果,一个是被他扣下,一个,是被他杀掉。”我大力摇头,“他要是顾忌你就不会召唤尸群攻镇了,这只能说明,他现在完全不在意你的生死,也就是说,他不在乎自己有传染性这个事对他的统治会造成影响,我想现在的洪剑,比觉醒前强大太多,就这召唤,完全可以再次震住所有帮众。”

阿丽博士叹口气坐下了,埋着头不再说话,不知在想什么。

“老祝,炮弹够不够轰上山的?”雷暴一见大家决然进攻,马上就张罗起来。

“足够,要不是顾忌救人质,我一来就想去炸了丫的。”祝红呵呵笑起来,“总算没白把那些炮弹折腾过来,这都憋死我了。”

“这一炮轰上去,可就没活口了……”梅德洛难过的小声说道,我何尝没想到这一点,可现在实在没法子了,洪剑再跑城里召唤来大批尸潮,小镇恐怕也要没活口了。

“对不起……”我知道一切无法挽回,可心里仍然十分难受,如果山上是我的亲人,我这会肯定情绪要失控的。

我曾经特别崇拜理性的人,甚至一度为自己的感性自卑,觉得自己没出息,可这是天性,还改不了,就只能接受这样的自己。

“梅镇长,梅芯回来了!”一个青年咚咚咚的敲着会议室的门,在门外大声喊着,我们都一愣,不是作梦呢吧?

梅德洛一晃就跑到了大门,抓住那个青年大叫,“你没看错哈?真的是梅芯?”

青年兴奋的脸都红了,“我两家是老邻居,咋个会看错撒!”

梅德洛一溜烟的跑走,我们互相看了一眼,也跟了上去,这是啥情况?

小镇外站着三个人,风霖,曾华和梅芯。

风霖没理先跑出去的梅德洛,看到我过去先自扑了上来,“棵棵姐,不不,朵朵姐,我们投奔你来了,今天你要是不收留我啊,我就赖你家不走了。”

我挡住他热情的双爪,“站那好好说话,咋还抱上了?”

风霖白了我一眼,“人家是重感情么!”忽然他向着罗汉扑上去,“汉哥哥耶你可不能象朵朵姐辣么狠心……”

他俩距离太近,罗汉猝不及防被风霖抱了个结实,风霖开心的叫着,“还是汉哥哥好耶……”

下一秒他就被罗汉拎住双臂提了起来,狠狠的甩开,风霖轻轻巧巧的落在地上,笑得无比得意。

“你再占我便宜就捶死你!”罗汉拍打着身上,我嗅到一股子香气,擦,这风霖够**,竟然还用ck男士香水!

“风霖别闹了,咱们先说正事吧。”曾华出声提醒,面上带上一丝笑意。

“我们的计划被帮主发现了,现在三四当家已死,我们在山上没有容身之处,特来投奔,不知道小镇能不能收留我们两兄弟?”曾华朗声说道。

梅德洛此时啥都忘了,捧着梅芯的头激动的看来看去,就象梅芯是个瓷器,珍爱之极。

“叔叔,别看了,我没事。”梅芯微笑着看着梅德洛,又指指身后的曾华,“多亏了他,叔,你可一定要让他到镇上呀。”

曾华扶扶眼镜,“我没碰过梅芯,名义上她是我的女人,实际上我是为了保护她。”

梅芯也点点头,表示曾华没说谎。

黑狗帮里还有这么有良心的人?我们都怀疑的打量着曾华,他看着十分文气,却总觉得有些看不透。

“先不说这个,帮主洪剑已经打算将小镇攻下,而且他突然进城引了大量的丧尸过来,你们在镇外焚烧的就是他引回来的,我们没想到他还有这个本事,计划一下子就流产了。”曾华说,“我和风霖察觉有变,及时带着梅芯下山,还好下面的人不知情,无人阻拦。”

“跟你们一块的不是还有个秃子么?他也挂啦?”雷暴记得上次来小镇的除了曾华,风霖,三四当家,还有个六当家秃标。

“就是他向帮主告的密,这人见我们找理由将小镇女子陆续送下山,不甘心,把这事告发了,哼,用下半身活着的动物!”曾华不屑的哼了一声。

我们彼此看了一眼,当下我们太需要黑狗帮的内部消息,这二人不管以前做没做过伤天害理的事,这会也不是将他们拒之门外的时候,至少事情完结了,再跟他们算后帐不迟。

“进来吧。”张小美向他们点点头,他们跟我们进了小镇。

我们直接将他们带到了会议室,梅芯与曾华小声耳语了几句,就离开回自己家了。

“能不能收留还得看你们的诚意。”张小美坐在他们二人的面前。

曾华弯着眼睛笑了,“这个我们明白,但首先我得先解释一下,加入黑狗帮,是为了依附于那个强大的团队生存,在这样的末世独自活下来的机率太低,可我和风霖,可没参与那些杀人夺女的勾当之中,希望你们能相信这一点。”

我们都没作声,实际上是没人肯信,黑狗帮的两朵大荷花?没被污染过?

风霖看出我们的怀疑,伸出纤纤食指点着我们说,“哎,别把我们看成那些粗人好不?实际上曾华是我招进黑狗帮的,我看中他的高智商,帮里全是粗人根本就很乱套,需要一个有才能的人去参与管理,曾华的到来确实让黑狗帮变得有序了。”

“好吧,那你呢?你可是二当家的,别说那些缺德事你没干过。”罗汉没忍住嘲弄的问道。

风霖叹口气,“看来呀,我得把我的身份要说说了,黑狗帮的由来也得给你们讲讲,看你们一个个……拿我当成啥子了。”

“听说过成都四少么?”风霖带着一股子骄傲问我们。

“没……就听说过成都四大名小吃,赖汤圆,钟水饺,龙抄手和担担面。”我故意的。

风霖不满的瞪我了一眼,“我是成都四少之首,最有钱,最帅气,最风流,最能打,最有格调的风霖风大少!”

“好的,风大少,然后呢?”我们的反应太不给风霖面子了,平淡得就象听到隔壁吴老二的身份。

“末世爆发之后,我的身边好在有不少保镖,而且我自己也练过功夫,再加上我的家里相当于一个小型食品储藏库,嗯,我经常要开大型party的嘛!所以我过得仍然很舒适,还不时跟保镖开车出去转转,洪剑就是我在一些丧尸堆中发现的。”风霖开始回忆,“当时我还以为见了鬼!他在丧尸中盯着我们的车,眼睛黑白分明,穿得也整齐,可那些丧尸只在他身边转,却没有一头攻击他,嘿,我当时就觉得他是个不一般的存在!于是,我让保镖把那些丧尸干掉,直截了当的问他,叫什么名字,是什么人,他只说了自己叫洪剑,什么来历却不肯说,非常神秘,我对他更感兴趣了,嗯,你们知道的,末世真是超无聊,没有夜场,没有party,我好不容易发现这么有趣的存在,怎么会放过呢?所以我就对他说,想过好日子,就跟着我走,他二话没说就上了车。”

“这么说洪剑是你从大街上捡的?”我惊讶的打断他,“那为什么他是大帮主,你却成了二当家的?”

风霖耸耸肩,“他有那种神秘的能力嘛,我当大帮主会有那么多厉害角色跟从么?我虽然有钱,但我不是脑残,所有当家的都是奔着洪剑的异能来的,我这个二当家,位居洪剑之下,他又不管我,我活得最是轻松自在,傻呀?当大帮主得管多少事呢?烦不烦?”

嘿我去,谁说有钱人都是脑残了?脑残能赚着钱么?不过看他这么说,显然以前被人喷过,有可能他的钱压根就不是他自己赚的……

现在我终于明白这个二当家为什么这么不着调了,一会调戏男的一会调戏女的,他就是一个二世祖,以前是,末世后找了洪剑这个大靠山,继续当他的二世祖。

“洪剑始终不说他的来历,我也不关心,反正他这能力牛比就行!我听说城里有不少厉害的幸存者,各成一派,就想把他们全给整到一起,势力一大,不仅生存机率大,也会更热闹嘛!和那几个保镖过得我都闷死了,于是我就成立了黑狗帮,让洪剑当帮主,我来做二当家,最先招的是三当家和四当家两姐妹,这姐俩又狠又能打,手下还有一伙人,我们见面一拍即合,之后就是曾华了,他靠着高智商独自求生,被我发现的时候,我就知道他是个人才,必须召募,你们也知道的,成立一家公司,啥子人才都不能或缺,黑狗帮早晚会扩张,没有一位高智商的军师来管理是不成的,虽然当时黑狗帮一共也没几个人,可我多聪明呀,我不仅我还聪明,我知道提前吸纳人才!果然,后来人一多,幸亏有了曾华,替黑狗帮管得井井有条的。”

“后来又收了秃标,大冬和小炎那对基友,老黎和胡汉,我们这黑狗帮的大旗,算是扯起来了,他们进来的时候都带着手下,再加上后来陆续吸收的幸存者,嘿嘿,虽然只有几百人,但在这末世,也算挺牛比一团队吧?”风霖忍不住又炫耀起来。

“你还没说为什么与洪剑不和。”张小美给了他一瓢凉水,风霖愤愤的白了张小美一眼,对于其他帅哥的容纳度很低呀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