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那晚我又梦见了他,我去寻他,大约是在春天,森林深处,打扫得很干净的小径上,他搬了椅子坐在那儿,两旁都是竹林。

他一个人,好像很寂寞。

我看了看,就走了。

那是我跟他分开后的第六年。

在过去的那些年里,我有过那么多为他想死去的时刻,他不知道。我曾经想过,如果我能够将青春全部推翻的话,我就可以忘记他了。但我始终没做到。

很多女孩都会遇上那样一个人吧,在路灯和路灯之间,在行人和行人之间,并肩慢慢走着,头顶是明亮的星星。

[2]

认识陈嘉烈是在2002年的武汉。

那年我即将升入高二,暑假尚未结束,我去一家补习班上课。父母说我的底子不够好,得加把劲。

那一带是白墙青瓦的民宅,像邮票里的风景,沿街的几户人家种了美人蕉和紫凤仙,开得蓬勃,在最炎热的七月,是烈火烹油的意味。小贩在树下摆了冷饮铺子,卖些绿豆冰棒和酸梅汤之类,两个老头子把棋盘拖到树阴下杀上几盘。

“喂,你的命可不怎么好哪,你看看,两个旋儿,啧啧——”听到有人大声说着话,“天生反骨,志大才疏。”

这评价很恶毒,我忍不住回头看。

是个算命摊子,算命的不走寻常路——难得没戴墨镜,年纪也不大,娃娃脸,平头,正一脸讥笑地瞅着旁边的男孩子。

男孩子没说话,穿件松垮垮的黑T恤,笑逐言开地歪在树边吃冰棍,吸得哧溜溜的。一树繁盛的石榴花下,他戴块不值钱的玉,脖子上露出一截红线,那种懒洋洋的闲适和自在,猝然间蛊惑了我。

那时我刚迷上余光中,日后我无数次借用他的一句话来形容初见陈嘉烈的刹那——“水晶绝句轻扣我额头”。

穿得那么邋遢却透出十足清爽的他,有一双很亮很亮的眼睛和飘在额前的碎发,流川枫如果去演喜剧了,就该是他那调调。嘻,应该说,是一只长成流川枫的孙悟空,我说的是那只美猴王。我偷偷地想着,有点儿慌乱,快步走过他身边。

学校里有很多孙悟空,也有好几个流川枫,但他不一样。

后来我爸急得怒发冲冠,跳脚训我:“像他那样的社会青年,要多少有多少!你还小姑娘一个!你懂个什么叫恋爱?”我心里也只有那句话来回顶撞着,他不一样。

陈嘉烈和我认识的所有男孩子都不一样。

[3]

校园花事繁盛,班级窗外正对着几株银杏,春绿秋黄,永远永远。常常在走神的课堂上,我望住它们,它们也望住我,像不被祝福的有情人,盈盈一水间,脉脉不得语。为此我吃过好多回老师扔来的粉笔头,当然她不怎么准,十次倒有五次扔到我后排的男生课桌上。

男生受了怂恿,下课就来跟我说:“秦琪,我帮你挡了子弹!你可要请我!”

“好说,这个橙子给你吃,剥开了分一半给我。”

通常这时候班里的同学是要起哄的,挤眉弄眼,哦哦哦的怪叫一通,俨然乱点鸳鸯谱的意思。不过我可没兴趣跟这个叫丁丁的家伙凑到一起,方头方脑的,像个老K,谁想跟个扑克脸恋爱?

我暗暗喜欢的是另一型。少年时,我容易被匪气的人吸引,我以为那是传说中的江湖气。不用闭上眼,我也能看到他,当中隔了人潮汹涌,和车水马龙,他却静静地倚着树,不言不语,只是看着我,看着。

那个偶然路遇的男孩子陈嘉烈,他随随便便地站在那儿,站在我必经的路口。他不是为了等我,我也不是为了去找他,我们以寻常的路人甲身份相遇……但是,谁和谁的最初,不是陌生人呢。

人和人之间,从陌路到相守,需要怎样的机缘呢?而从相守回归陌路,欠缺的又是怎样的机缘呢?我觉得我的心思很惆怅,好友里面,跟我最好的蓝蓝已偷偷摸摸地谈了恋爱,上课时传几张小纸条,悄悄丢几个会心的眼神,放学时一前一后地走出校门,就光明正大地牵起了手。但我该怎么做呢,我甚至不晓得去哪里找他,比一段最糟糕的校园暗恋还不如。

如果他是我的同学,至少我可以下了课就跑去他的班级,穿上最好看的裙子,一再假装路过,来来回回地走三遍;或是在周一早晨的升旗仪式上,目光越过一排排后脑勺,从清一色的校服中,准确无误地找到他。如果……他真的是我的同学,那么,我从不做的跳跃运动那一节,他肯定会跳得喜蹦喜蹦的,像花果山里的孙悟空,天清地阔,欢喜烂漫。

偶像剧里的男女主角总是很好命,遇见了就频频撞上,地球小得像村庄。可我特地绕路去初识的地点找他,次次都扑了个空。难怪人们发明了一个词语叫幸会,不幸运的话,怎么会——相会?

已经十月了,距离认识他,过了三个月,我还是没能找到他。渐渐地我不太去想起他了,而班里关于我和丁丁的绯闻越传越烈了,有天体育课我崴了脚,他急得冲过来问我痛不痛,还请假去买了一瓶红花油举到我面前,从此人称红花会大当家的,简称花大,慢慢取代了他的本名。人前人后都有人这么叫他,隔壁班的人还疑惑地问:“花大?花心大萝卜是吧?他看着不像啊。”

放学后丁丁从车棚里推出单车,班里那几个调皮小子嚷开了:“秦琪号专列果然气派得很嘛!”连推带搡着让我坐上去,我瞧着丁丁,我们这对绯闻男女迟早会被舆论逼死。人言可畏啊,唉。

我还是喜欢跟好友们一道回家,沿途说说笑笑,街角凉风习习,吹得路旁的香樟扑簌簌地掉叶子。我和蓝蓝不时窜进小店挑几张漂亮的书签或是卡通贴纸,八卦笑话一箩筐说个不停。然后一偏头惊见玻璃窗外站着他。

一场雨这就来了。他撑着大黑伞,隔着被雨滴冲刷得模糊的玻璃,黑眼睛专注地盯住我。

[4]

“他们都不让我来找你。我跟自己打了个赌,要是过了一百天,我还记着你,我就来找你。”

“今天是第八十一天。”

“我等不及了。”

——事实上,这并不是我们最初的对白。七年前的秋天,他就站在雨水的另一端,等我像他期待中的那样走过去。他目不转睛地凝视着我,足够让我魂飞魄散。空气陡然静止,只听见雨滴落地的声音。

当白衣蓝裙的姑娘距离他还有几步,他已经开口了:“把手给我。”

那一年的我真年轻,才十六岁。他来找我之前,同他算命的朋友说:“那姑娘,不错哎。”

朋友点点头,警觉地斜他一眼:“你可别想着跟一个中学生谈恋爱哈我跟你说。”

社会青年陈嘉烈笑笑,在心里说,那个眼睛闪闪地看着我的姑娘,我要追她。

我默默地把手递给了他,想说点儿什么,让我们的开始显得更动人些。可我嘴巴里塞着大大卷,刚才还吹了几个大泡泡,此刻正在酝酿一个新的,都不方便吐出来,怕他笑话,怎么办啊,呜呜呜呜呜。

然而,这就叫开始了吗?

他请我吃牛肉面,要不要加辣?吃得惯香菜吗?他细心地问,又顺手替我掰开方便筷子。我只顾着听他温和的言语,失去了思考的意识,拼命点头。

他就笑了:“你吹了那么大一个泡泡,很了不起。”他笑嘻嘻地比画着,侧过头说,“该吞下去了吧?傻瓜。”

话说得再熟稔不过,却很自然。热腾腾的面条端上来,细细碎碎的葱花和香菜,我不说话,埋头吃面,热气直逼到脸上来,他说:“你看看你,吃面条还一根一根地吃。”

碗底卧着一只炸得金黄的虎皮蛋,我埋头喝一大碗汤。这是2002年,我连电子邮件都不会发,知道女孩子要端庄,但不懂该怎么做,明白冷场很尴尬,却开不了口。我还是个傻乎乎的中学女生,遇事慌慌张张,习惯性窘迫,穿白衣裳,扎马尾辫,简单得土气。

第二天一进教室,蓝蓝就来找我,神神秘秘地问:“那个人是谁?好帅!”

“我……我不知道呢。”

“装!”蓝蓝不理我,掉头回到座位上,过一会儿按捺不住,一张小纸条就传来了,“老实交待!BF吧?”

真是叫人脸红心跳的字眼,但真幸福呐。当天晚上下自习,昏黄的路灯下,陈嘉烈站在角落里抽烟,他明明看到我了,可他没说话,我默默地走着,不断地想,喊住我,喊住我,请你喊住我。

他没有喊我,但他骑着车追了上来,拍拍后座:“上车!”这一幕很熟悉,丁丁也邀请过,但眼前人是陈嘉烈。

秋夜冷了,他用右手握住我的左手,我任由他轻轻地把我的手指蜷起来,他吊儿郎当地说:“真好追啊,姑娘。”

那一天,橙紫色的天空下,是雨后银雪般的街道,满城灯火一盏盏地亮了,如黄金般璀璨。

[5]

2009年春节的火车票很难买,我乘船回了家。南方冬天的阳光像小时候两分钱的水果硬糖,我找本书坐在阳台上晒太阳看云朵,视线里一切都是明明白白的,辽远静美。

没有人对我提起陈嘉烈,只有外婆问了句:“那孩子该结婚了吧?”并没有称谓,但我知道是在说陈嘉烈。庭院里种了腊梅,冷洌的香气中,我帮外婆剪掉一根多余的枝桠,慢慢地说:“可能是吧。”

分开后,我不曾再见过他,但谈恋爱的岁月,每一天,我们都在一起。很喜欢很喜欢他,包括他逗我时扬起眉毛的笑,他1米83的个头,22岁的年纪,他抽烟的样子,以及他和朋友合伙开的一家碟行。

第一眼见他,我就在想,这样一个少年,在转身之后会拥有一种怎样的生活?现在知道了,我很高兴。

碟行白天没什么生意,中午时我常去他那儿,烦躁无奈地做数学题,背艰涩的化学,老是不知不觉地睡去。醒来的时候,陈嘉烈买回了我爱吃的糯米鸡或者牛肉面,还有抹茶口味的冰淇淋。

我算不上用功的好学生,每次逃课,都要在书包里揣本物理课本,用自欺欺人的方式求个心安。在老电影的原声音乐中,翻看过期的《当代歌坛》,吃掉东西,再背着我巨大的书包,塞上耳塞和他说再见。

只有周末的时光才称得上美妙,一边想着作业没写,一边又懒得写,窝在碟行的沙发上看香港黑帮片,陈小春继续他的搞怪路线,我笑得直不起腰,陈嘉烈一头闯进来。

“你喜欢他啊?”

“你才喜欢他。”毫不客气地抵回去,顺便抓起一只橙扔给他。

他坐过来:“我倒是蛮喜欢他,尤其是《鹿鼎记》。”

“我看你喜欢的是阿珂。”谁不喜欢她呢,她那么美丽。

他点点头:“你像她。”赞美得与现实完全脱节,我不理会他,自然,也不想理会一年后的高考,但这是多么迫在眉睫的事情。我们年级开了几次动员会,蓝蓝急得猛给我递纸条,力透纸背的两个大字,看得触目惊心:物理!物理!!物理!!!

她的担心很明确,而我是样样都不行,债多不愁。没见着陈嘉烈那帮朋友前,他向他们描述过我:“一个长了文科生脸的理科生。”

他说得太绕啦,一言蔽之,我是差生。差生爱玩,爱看闲书,每每摊开课本神游万里,或对着月考试卷呆若木鸡,但陈嘉烈买给我的书,我都能津津有味地读下去。

他也不是什么好榜样,中学时念书很不灵,勉强上了一个职高,混到毕业就出来做事。他是不看书的,但喜欢我念给他听,我就拿出那本中英文对照的《小王子》,权当练习口语:

“我的花是很快就会消失的吗?”

“那当然。”

小王子自言自语地说:“我的花是稍纵即逝的,她只有四根刺用来对抗这个世界。而我却把她留在我的星球上,一个人孤伶伶的。”

听到这里,一向嬉皮笑脸的陈嘉烈静了片刻,重复着:“对抗这个世界,她不过只有几根微不足道的刺。”他认为这是世上最温柔的情话了,充满了爱意和怜惜。

多年后再回忆起《小王子》,它已被人谈论得太多,有那么一些些俗套了,但当初我们如此真心。我把头枕在褥子上,腿舒服地伸长着,读得入了迷。

当然,书里描绘的世界固然美好,还是比不上他说过的那些。有一回我去碟行玩,还没进门,正好听到嘉烈的朋友质问他:“跟中学生谈恋爱,能谈什么?她们什么都不懂。我真搞不懂你。”

“也不需要谈什么……只消看到她高兴地笑的样子就蛮好……”陈嘉烈大约想说句有文采的话,搜肠刮肚了半天,放弃了,“她高兴的样子,就像一只小兔子,白的。”

我站在门口,听到他对朋友说。

他老说他嘴巴笨,做不了锦绣文章,也说不来甜言蜜语,但不晓得为什么,听得我喉头一哽。真的,这一生,从此再也没有人把情话说得像他那么动听。

再也没有了。

[7]

新闻上说,2009年元宵节的月亮是五十年来最大最圆,但那一天的我,正离开故乡,风雨飘摇过长江。初春的岸边还未解冻,花未红柳未绿,经过大桥时,仍然忍不住四下望望。

陈嘉烈的家就在桥边上,月湖附近一幢尖顶的六层小楼里,从右往左数,一楼第三间房子,阳台种了薄荷的就是他家。那种植物微微清苦,从暮春开到夏,清净自在。

是属于16岁的记忆了,嚼一两片叶子,喉咙清凉辛辣,等待着被他带走。那是最好的,最好的时光,勾肩搭背江湖游**,春风沉醉少年郎。

我们的恋爱不算隐蔽,或者说,不擅隐藏。想着他时,嘴角就噙个笑,蓝蓝老敲着我的铅笔盒说:“幸福的小女人,啧啧。”

秦琪的男朋友是校外青年的消息早就不径而走,丁丁被他的朋友们戏谑得不像话,集体唱起了《失恋阵线联盟》:“我们这么在乎她,却被她全部抹杀,越疼她越伤心,永远得不到回答。”他推推眼镜,恼怒地嚷,“我压根就没喜欢过她!”

他急得眼圈都红了,肇事者们这才噤声讷讷地回到座位,女生们窃窃私语:“真没种,经不起几句玩笑。”

“也不是吧,谁让你没面子,你准更口不择言。”

只有我对闲言碎语不在乎,因为陈嘉烈等着我。跟他坐在公园的长椅上,说些杂七杂八,累了就抱一抱他。回家的路上有个水果摊,苹果橙子香蕉都被摆得很美观,最鲜艳叫车厘子,被装在玻璃盏里,漂亮得像艺术品,每次路过我都会看上好几眼。

那时候我不晓得它贵,陈嘉烈给我拎一兜来,只跟我说:“快吃吧,我跑到森林公园采的,野果子嘛。”我挑几颗给他吃,他总笑着摇头,“我不吃,酸!”

“不酸,很甜。”

他还是摇头:“我喜欢辣的,你又不是不晓得。”我就心安理得地每天吃,我没想过会吃掉了多少钱,又相当于他几天的工资。

直到很久后,他的哥们儿——就是那个开算命摊子的——他的正职是画家,不过他谦虚地说画匠而已,支个摊子是为了体验体验人生。陈嘉烈总笑他矫情,人生随处可以体验,犯不着刻意为之。画家说:“姑娘,以后别老吃进口水果啦,他蹭了我几个月的饭呢。”

我怔住,见着陈嘉烈就凶他:“你傻啊!我吃个橙子就开心!你替我剥就好啊!”他不说话,把头扭向一边,沉默了一会儿才说,“我以前想过,要是有钱,就要养只小兔子,要白,要眼睛大,眼珠黑,要干干净净,并且要乖。但我没钱也愿意养啊。”

是五月末,东湖两岸桃红柳绿,我们坐在花树下唱歌。望着他,我就想,一辈子还长,还要一起度过很多很多春天。

[8]

我们的事是在期末考试前被老师知道的,第三次月考,我连班级四十名都没保住。拿成绩单当天,班主任点了几个人的名字忧心忡忡:“这几个学生冲一冲,还是有希望的,居然又滑坡了。”

她说到了我,丁丁在誊分数,闻言轻描淡写地说:“谈恋爱肯定是会影响学业的。”

老师马上敏锐地抓住话尾巴:“她在谈恋爱?”

青春期的女孩子嘛,难免会这样那样的事,若是和同班同年级的某某某心照不宣,倒也还能被理解。但和一个校外青年……

“谁知道他什么来历?小女孩没什么判断力,被带坏了可怎么了得!”

校外青年,是校园内对已经工作的小年轻的统称。这件事很快被告知家长,我爸暴跳如雷:“你还要不要考大学?他一个社会青年,大学里比他好的,不知道有多少!”

我用课本里的诗句来顶撞他:“生不愿封万户侯,但愿一识韩荆州。”我爸被我气得够戗,此后每天都来接我,一放学就守在门口,押我回家做功课。

班主任也找了我,她说:“秦琪,你不要被某些事耽误了自己的前程,你本来考个二本没问题的。”出了教师办公室,我站在教学楼的顶楼上,忽然感到自己长久以来的梦想那么遥远,就回到教室给陈嘉烈写信,我告诉他,暂时不能见面了,但只要一有机会,我就去碟行找他。

几天后,他的回信来了,是寄给蓝蓝收,这是我和他的约定。他在信里说,小兔子,很多时候,这个世界不是我们想象的那样,但你要好好读书,才会更有实现梦想的可能。信的末尾,他问我,拿什么献给你?早慧的十七岁姑娘。

一个人要足够优秀,才稍微拥有一点话语权。倘若我学业优异,大可倨傲地说:“谈恋爱又怎样?我照样全年级前三。”哪像眼下,只好夹着尾巴做人。既然见不着陈嘉烈,我也没有更多的事情可做,索性发起狠劲来读书。数理化,全部都是纸老虎,真正的高手以懒散的姿态蛰伏在民间,即将一击得手,惊艳天下。

丁丁的表白是突如其来的,可能是考了全班第一得意忘形,男生们叫着让他请客,他却说:“那你们得帮我请动秦琪!”我正埋在伍尔芙的传记里起劲地研究,老师上周布置的作文题《我所钟爱的作家》,我想写她。1941年,她在口袋里装满了石头,投了河,这很酷。她在给丈夫的遗书里说,感谢你曾给予我生命里最深的幸福,而我,将再也不耽误你的人生。这也很酷。因此我也装酷:“除非我死,否则绝不可能,花大。”

我有一点点忘记,丁丁的外号,和我有关。几年后,他还找过我好几次,我拒绝到底,天不遂我的愿,我也不遂别人的愿。

我不答应他。

[9]

春节和外婆上街买东西,意外碰到蓝蓝了,她穿了粉色的淑女屋的长大衣,陪在她身旁的平头男生很陌生,但很温厚。蓝蓝撇开他,向我跑来,拉着我的手使劲笑,那男生没有跟上来,就在那儿等着。

那是她如今喜欢的人吗?她会嫁给她吗?我想起2003年的她,和小男朋友坐在台阶上谈天,广场上鸽子乱飞,绿蓬蓬的草坪上孩子们在踢球,一轮夕阳沉沉坠落。她跟我分享男孩子买来的冰淇淋,甜甜蜜蜜地说:“以后要嫁给他啊,天长地久,不分开。”七年一转眼就过去了,那个男孩子哪里去了?

“对了,那个……”她看看我,又看看外婆,犹豫着,“小琪,我上次看到陈嘉烈了,他……”

我打断她:“他怎样?”

“我没打招呼,远远地看了几眼,跟以前差不多。”

外婆叹口气:“想起来,你爸妈那年反对你们,去找过他好几次,也太过分了些。”

“他们去找过陈嘉烈?”

高考前的时光异常难捱,我窜到班级第七了,但还得拼命。自从上次被我爸发现我还在和陈嘉烈联系后,我简直插翅难飞。各种模拟仿真试卷太多,和他见面的机会少得可怜,课间操时分溜出去,他在校门铁栅栏那边握住我的手,我说:“陈嘉烈,你要等着我,等我考上大学,我们再也不分开。”

他仰脖大笑,问:“我的花是很快就会消失的吗?”

那是《小王子》里的句子,只一句,我的眼泪便下来了:“不,一辈子那么久。”

他抿着唇,笑了笑:“眼泪真浅,心地善良的都这样。”

两个月后的高考,我考得不错,估分完毕就去碟行找陈嘉烈。我想跟他商量,报考武汉本地的大学,这样就能经常见面。

碟行的人很多,陈嘉烈的朋友们都在,看到我有点尴尬。我顾不上,径直去找陈嘉烈:“我考得很好!我要吃葡萄!”

“小兔子很棒,葡萄给你镇在后院的井里了,我去给你拿,呃……”陈嘉烈刚想站起来,我才看到暗处坐着一个姑娘,正用力地、不耐烦地拉一拉他的衣角。

我真笨,连掩饰都不会,我松开陈嘉烈,心里好慌。他回了一下头,说:“她是王蔓,我以前……”想了想,他还是说了,“我以前的女朋友。”

我呆住,眼圈红了,很想哭,很想。他飞快地扯出脖子上的红绳,将玉牌亮给我看:“上面刻着狗对吧?她属狗。”

这句话,像带着血,直锥进我心底。他戴着它,和我谈恋爱也戴着它,他从未丢掉它。

那么我呢。我呢。

他笑,笑得很温和:“秦琪,在前面,你一定会有很好的生活。”他把我滑落到眼角的头发拂开,“别忘了,多吃水果。”

眼睛里永远带着笑的男孩子,和别的姑娘走了。他是怎样把我丢在阳光雪亮的街头痛哭,又是怎样在深夜里辗转难眠?23岁的他,在想些什么?我们算是爱过吗?以后,你会用那么温存的眼光看着谁?

他们走了,他的朋友围拢来,想劝我,又不知道怎么说,搓搓手,沉默了。我问画家:“她是什么人?”

“哦,在商场化妆品行做专柜小姐。”

小碟行的小股东,和利用试用装就能把自己拾掇得艳丽的女人,该是登对的吧,不再像他们劝他的“跟个中学女生谈恋爱,有什么结果可言?不是你的菜。”

好样儿的,陈嘉烈,你把我孤伶伶地留在另一个星球上了呢。我以为我永远都是你的如花美眷,可惜了,这似水的流年。

我说不出话,把右手翻过去,再翻过来,食指上有一小块疤,我对着我的胎记笑了笑。大概是五岁时,我念幼儿园中班,坐在钢琴前学着弹,老师在旁边手把手地教。放学时,我爸来接我,老师对他说:“家庭条件允许的话,建议买一架,这孩子有天分。”

我发现我爸明显犹豫了一下。

一桩小事,我老记得。理所当然,钢琴很贵,最终我学了小提琴。是从那时起,我就开始忍受很多求不得,包括感情。

人生可能就是如此,总会免不了张冠李戴,指鹿为马吧。

“小琪,我前段时间碰到过画家,他开了工作室了,聊起从前,他说,王蔓其实是他以前的女朋友,不是陈嘉烈的。他说陈嘉烈很坚持,非要他们俩帮这个忙不可。”

我对蓝蓝说:“哦。”

在那年那月,那个叫作陈嘉烈的男孩子,和一个很年轻的姑娘,谈了一场众人口中没有前途的恋爱。后来,他不要她了。

[10]

黄昏时,独自去看一场电影,旧年的电影院变成了洗浴城,新的影城原本是间商场。大片《梅兰芳》令人意兴阑珊,两个小时下来,只记得一句:谁毁了这份孤独,谁就毁了梅兰芳。

是和陈嘉烈一同看过电影的。高三某次物理考试前,我独自在阶梯教室默记定律,厚重的红黑窗帘垂下,世界暗沉如荒原,雨恐怕就要来了。我的男孩子就在这时潜进校园,给我送把伞,不忘记带一只苹果给我,一如很多日子以前。

我喀嚓喀嚓地咬着苹果,顺手将书翻过另一页:“上次考试,我前进了七名,这回可能还会好些。”

他不答话,跃上窗台,在暴雨来临前,替我关上所有的窗。“好好考试,我等你看电影。小兔子,再不见面,我可就要哭了。”

物理试卷并不太难,我一咬牙,提前交了卷,赶在爸爸到来前溜出校园,跟陈嘉烈顺利地会合在电影院。捧杯爆米花进去,他拎着果汁和薯片,在光影的明灭间,碎碎地说着话,间或一个小吻。

那天看的是港片,剧情很无聊,我心不在焉,不住地侧脸看陈嘉烈。他瘦了些,眼圈都青了,我想和他说点什么,他抬手放在我嘴边,制止了我。于是我和他一起,听完了剧中人的台词:“一个男人最勇敢,是他让一个女人跟他一辈子的时候;我比一般男人更加勇敢,因为我让一个妓女跟我一辈子。”

突然他就哭了,一大滴眼泪掉下来,慌忙拿手背擦,却越擦越多。

这是我唯一一次看到陈嘉烈哭。

我不懂他为什么哭。

正不知所措,他站起身,拍拍我的手,轻轻地说:“走吧,小兔子。”

六年后,我终于懂得。

小痞子在歌厅,向漂亮妞邀舞,终日过得很快意很元气。到了适当的年纪,就做个乏味的好人,开一家不愁生计的小店铺,生活在四季如春的南方,迎娶温柔的新娘子,每天吃到新鲜的时蔬,赌着心爱的牌九,闲时晒晒太阳,一生就这么地快活下去了。

——此等江山,乐天知命,配陈嘉烈才是相宜的。

而让我终生困守小城,我是不甘的。人和人不同,蓝蓝说,她的理想是做Housewife,睡到中午起床,买菜烧饭,花几个小时炖汤,做可口的甜品。这让当时的我很吃惊,在我的概念中,将来要行万里路,尽情地去看望这世间的风景才可以,可让陈嘉烈来承载这种因我而带来的奔波生活,对他来说,是不是太沉重了些?

在23岁的电影院,我才懂得成全的可贵。当初的陈嘉烈,比我先想到这一点,他懂怎样的生活更让我欢喜自在,他不能毁了它。

是该笑他懦弱,不肯担当吗?每个人的向往不同,勉强逢迎所爱,迟早不适,矛盾也将层出不穷。我逐渐相信,老人们常说的门当户对,志趣相投,有可能会是维系一份感情最重要的元素。

让我们心碎的时间,看我们万水千山走遍。路的远处,会有那个人吗,知情识趣,愿意和我走长路,不厌倦,不寂寞,不中途分崩离析。

陈嘉烈,如今我已长到了你当年的年纪了。感谢你曾给予我生命里最深的幸福,而我,将再也不耽误你的人生。

晚安,我的恋人,晚安,陈嘉烈。

[11]

2009年的南方,有着多雨的春天,带走三四张唱片,收拾几条连身裙,连同某些回忆,统统打包带走。有一些,用来珍藏,有一些,用来遗忘。

在炎热的午后对他念起莎翁的诗:我可否将你比作一个夏日,而你比它更美;和他去拜访森林与湖泊,和孩童们嬉戏;在寺院里双手合十,对神佛许愿……共度的静寂安闲的光阴远去了,我只盼望,陈嘉烈,从最初到最后,我都是你心中,那干干净净的孩子。

23岁的秦琪,再次离开故乡。

每个人心里都有不为人知的角落,或是一个难忘的人,不能够相守,不方便拥有,那是生命中的刺青,有的人宁可它永不结痂,有的人却想让它开出莲花——你要哪一种呢?

[12]

我希望在某个清晨,带着我的姑娘远走天涯,从此永不还乡。

陈嘉烈

2008年7月于北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