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章初遇
唔……这是一只……皮夹?
是billfold,不是。
拾金不昧的燕燃活雷锋又捡到失物了。从小到大,燕燃小朋友的成长都伴随着这种诡异的“财运”。比如,幼儿园时在草坪上玩耍,看见阳光下一朵小花亮晶晶的真好看!凑近一看,原来是时髦小情侣吵架时女方负气丢出的钻戒。当燕燃小朋友一手拿着小花,一手攥着“亮晶晶”坐在草地上傻笑时,心急如焚的小情侣匆匆找来。正在他们焦头烂额之际,燕小燃就冲他们晃了晃手上的“亮晶晶”。最终,新世纪小雷锋获赠漂亮姐姐香吻一枚,也在心中埋下了拾金不昧的小苗苗。
上小学后,班上有一本《好人好事记录手册》,原本是班主任为鼓励小朋友们形成“学雷锋,记日记,做好事,就留名”的行为习惯而设立的,最后基本变成了燕燃的个人日记……
当然,燕燃小朋友也疑惑过,为啥就她最能捡钱呢?难道……是别人都“拾金就昧”了吗?为此,她特地观察过好多同学,发现……他们一定是眼瘸了!比如,班上有个小土豪掏钱时从兜里飘出一张百元大钞。这张粉粉嫩嫩的毛爷爷在空中飘过一个美丽的弧度,然后被走廊上打闹的男孩子们踩了好几脚……班里人来人往,愣是没有一个人注意到。所以说,她的同学们都是是金钱如粪土的真名士吗?一个个都是如此的目下无尘,根本不会去注意这种“阿堵物”。
现在,身在异国,她又被雷锋同志选中了。
但是,这里没有老师,也没有警察叔叔,肿么办呢……
活雷锋只能选择等了。
百无聊赖下,燕燃开始观察这只男士皮夹。
革面光亮平滑,用手捏一捏,质地坚实而富有弹性,复古的疯马皮有一种淡淡的怀旧和沧桑感。燕燃猜想这个皮夹的主人应该是深沉的,又或有隐隐的忧郁。
皮夹周身似有淡淡的烟草味,但质地却干爽而不油腻。燕燃猜想,皮夹的主人应该是一个冷静自持的男人,并且生性好洁。他应该有很重的烟瘾,思考时会一根接一根地抽烟,有漂亮并且骨节分明的手,指尖萦绕淡淡烟草味,并且沾染在了皮革上。
通常情况下,人们喜欢把皮夹、手表、皮鞋、皮带等物和一个男人的品味相关联起来。确是如此,这些随身物品在与主人长年累月的厮磨中会逐渐沾染上那个男人独有的磁场,刻画上男人特别的印迹。
燕燃打开了折叠的皮夹,大概二十厘米宽,九厘米高,刚好能放入西装口袋而不至于产生褶皱或者臃肿破坏西装的形象。他没有选择涤纶的里布做内衬,而是□□着天然的皮革纤维,使皮夹有了更自然的质感。
一共有六个卡位,燕燃悄悄瞄了一眼,虽说不是花旗银行的“ultima”或者说运通公司的“”这类王霸级的黑卡(当然,翻个白眼,这个世界上哪有那么多霸道总裁满地跑),但级别也着实不低。看来,失主应该就是传说中的小小土豪啊!
皮夹的卡位上还有一个相片位,上面的照片——
不得不承认,照片上的男孩有一张无可挑剔的面孔。他剑眉薄唇,面容清癯,目光深邃如海。真真是逼人的英俊。但是……他!他!他!肿么……笑成这个样子?说好的“丰姿隽爽,萧疏轩举,湛然若神”呢!
这灿烂过头的笑容让燕燃觉得莫名有些熟悉,但整个人好似亲切又违和。是的,就是这个词。违和。好像冥冥中有种强烈的直觉告诉她,这个笑得又贱又挫的家伙不是这具皮囊的原装灵魂。
额……这种事情又怎么可能呢。
燕燃打了个哆嗦,觉得自己真是脑洞开太大了。
她把照片抽了出来,企图发现些许关于失主的信息。果然,照片背面有两行字迹。咦?竟然还是中英对照版!哦哦,好吧。中英,但不对照。
那笔迹,骨力遒劲仿佛要破纸而出。
上面用黑色钢笔写着——
“燃燃”
底下是整饬的英文书法:“lightofmylife,fireofmyloins”
我的生命之光、欲念之火。
燕燃觉得这个失主一定对这个叫燃燃的男孩爱得深沉。
等等,这事情好像有些不对。显而易见,这是一款男式钱包。额……然后照片上这个笑得贱兮兮的家伙也是男的……燕燃觉得自己似乎发现了什么了不得的大秘密。
脑洞一开根本收不住啊!
瞬息之间,燕燃早已脑补出了两个男人之间的各种爱恨情仇——
脑洞小剧场之贱燃燃和皮夹男的爱恨情仇。
《幻乡》版:
那是一个虚拟的冰火两重天的大陆,那是一个交织着日本视觉系和欧美摇滚系的奇幻世界,那里,就是驻马乡二拔子村。
二拔子村是神秘的。这种神秘一直吸引着无数脑残穿过世俗的藩篱。总有什么东西在混沌中召唤着,召唤着无数脑残追逐在潮流的前沿。
卡大索(皮夹男)和樱小释(贱燃燃),是杀马特家族的继承者们。
他们留着五颜六色的长发,画着光怪陆离的浓妆,穿着怪诞个性的服装,戴着稀奇古怪的首饰。他们的世界只看的到彼此。
哥——
请你自由地——
非主流吧……
《蓝色作死恋》*版:
都教授家又添了一个可爱的小弟弟,三岁的皮夹男和父亲都教授一起去育婴室看望弟弟贱燃燃,趁着护士不注意,淘气的皮夹男掉换了两个小婴儿的名牌。就这样,阴差阳错,两家的孩子被掉了包。这是一场命运的相逢啊!
一晃十几年过去,兄弟俩都长大了。哥哥皮夹男长成了一个以咆哮技能著称的情绪化男猪攻,而弟弟贱燃燃则长成了一朵善良的娇弱的白莲花受。哥哥对弟弟宠爱有加,兄弟俩感情甚笃。
然后,皮夹男逐渐发现了自己对贱燃燃不同寻常的禁断之情。这时候,可喜的情况出现了——
原来,贱燃燃是别人家的孩子,血缘神马的再也不是问题了!
但是,弟弟是如此的娇弱可怜,皮夹男又怎能忍受他去隔壁伙夫家吃苦受罪呢?皮夹男决定无论如何也要守护住贱燃燃。但是,事与愿违。原来,那个代替贱燃燃在伙夫家吃了十几年苦的亲弟弟也得知了真相,他不满贫困的家境,嫉妒着贱燃燃富足快乐的生活,竟然妄想取代贱燃燃!
贱燃燃在得知了自己竟然是隔壁伙夫家的穷娃子这一残酷事实,在皮夹男的鼓励下决定坚强面对。亲弟弟恬不知耻地享受着富足的生活,而善良高尚的贱燃燃却决定留在亲生父母身边,坚强面对贫穷的家境。皮夹男的心都碎了!开始了对破坏了贱燃燃幸福生活的亲弟弟长达十年的冷暴力。
多年后,他俩终于重逢了。
在作死了又一大票无辜群众后,一起去屎了。
……
打住!打住!
燕燃把思绪从恶俗脑洞小剧场中拽了出来,娇小的身体在大衣里缩了缩,继续安静地等待。
如果要问燕燃留学时光是怎样的,那一定是寂寞的。九月末的英国已然是萧瑟的秋天,燕燃握着皮夹安静地等待着失主。落叶金黄,空气沉静,街道寂寥。不远处就是教堂的钟楼,这一刻,教堂的钟声正好敲响,悠远的钟声伴随低垂的落日与惨淡的阳光,此情此景的美丽之处在于微风似乎都是安宁的。燕燃紧了紧大衣决定再等一个钟。
暮色四合,不知不觉头顶的树梢已悬挂了初升的月光,如同雾霭般苍白。此时万籁俱寂,仿佛整个世界只剩下了飒飒的风声。
燕燃低咒一声,有时候视力太好也是一种罪,如果又叠加上超凡脱俗的人品,那么这种罪孽便是双倍的。
“哎,要是自己没看见地上的钱包就好了,要是自己的品性不要这么超凡脱俗拾金不昧就好了。”燕燃在凉风中闷闷地想着。
这时,一种奇异的声音,冲破了飒飒的风声和燕燃的脑洞,显得既遥远又清晰:这是确确实实的脚步声。先是一个肥硕又欢快的步伐,时断时续,好像一只胖猫,既要傲娇地领路,又时不时停下来向主人撒娇;然后是一种沉稳笃定的脚步声,像是那种十九世纪英国所推崇的硬汉,刚毅、侵略、雄心。
这声音是从灌木丛后的小路上传来的,燕燃想探出头去看看,也许是失主寻来了呢!
只见——
一只猫过来了。它果然很肥硕,庞大的躯体让它的四条腿看起来短得可怜,而它的小短腿又反衬出身体的肥硕。它欢快地、费力地、气势万钧地向燕燃跑来——
等,等等!救命!
“阿狸。”一个低沉好听的声音响起。
燕燃觉得,耳朵已在**漾中怀孕了。
她贼眉鼠眼地探头张望——
白昼的余光还未散尽,月色却已褪去朦胧,这时候,她能将他看得很清楚。他身材高大、气势逼人,眼窝深陷、鼻梁高挺。实在是令人窒息的英俊。
温柔的晚风中,他穿着黑色的薄风衣款款而来,也许是月色消融了他眼底的冷漠,燕燃仿佛能看见他唇角的温柔笑意。
这样的从容俊雅、风采卓然。
“嗨,这个钱包是你的吗?”
他却没有回答,只是仔细端详她的眉眼,似怀念,似欣喜。
“这照片上的人是你的……吗……?!”嗯?嗯!怎么会?!燕燃睁大了眼。
“是我。”他含笑回答。
嗯?嗯?!燕燃仔细对比了一下五官,发现照片上的人正是稚嫩版的他自己。
“那你认识这个钱包的失主吗”
“照片上的人是我的,钱包是我的。”
卧槽!
难道世界上真的有自恋成这样的奇葩?
他的“灵魂之光、欲念之火”,竟然说都是他自己!
卧槽!
“燕燃,我是章彧。”
你是章鱼哥,我还是海绵宝宝呢!
咦?章彧?!
卧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