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错,我去了我的母校,当年的那所高中。
我是算好了日子才去的,星期天学校都没什么人,门卫大叔也比平时好说话,我就简单做了个登记,他就给我放行了,否则,若是平时学校上课时候,我肯定没这么容易进去的。
学校嘛,还是老样子,虽然自我们毕业后学校就建好了体育场,连教室都全部翻新了一遍,比从前要高档多了,这里必须要给一个白眼,但是,外观上并没有什么大的变化,要说变化最大的,那就属从这里毕业的一届又一届的学生了吧。
学校才是最不缺新面孔的地方了,文艺一点的说,就是,没有人永远十七岁,但永远有人十七岁。一届又一届的学生,从刚入校的青涩懵懂,到离校时的成熟稳重,只三年的时光,却让人那么快就成长起来,还是挺令人感慨的。
我当初来这所高中大概是因为离家不远,反正那时候我也没什么想法,理想也都是天马行空,不切实际的,所以,对我来说,进哪所学校,到哪里读书其实没什么分别的。却不曾想到,后来我在这里遇到的人、经历过的事竟然会对我有那么大的影响。
我在这里除了收获了宓朵等几个朋友外,剩下的就全部是关于莫白的记忆了。
自从我以班级课代表的身份在办公室见他一面后,我对他的痴迷都一发不可收拾了。我也说不清我喜欢他什么,又或者我想从他身上得到什
么。我只知道,自从我在樱园路第一次见到他时,他对我来说,一直都是特别的。
我将这心思悄悄地藏了起来,除了宓朵,我谁都没提过。
那时的我,就像是一个无耻的偷窥者,他在哪个班级,坐在哪个位置,在上什么课,跟哪个同学最要好,喜欢吃什么菜,买哪种零食,擅长什么运动,喜欢在哪里散步等等,我都一清二楚。
我喜欢看他,或者说,他能出现在我的视野里,不管在什么地方,不管是在做些什么,不管跟我有没有关系,我就已经很心满意足了。
其实,为了能更加近距离地看他,我往办公室跑的次数要多很多了,哪怕只是去送个作业,如此枯燥乏味的事情,我也愿意找借口,分几次去送,而那仅仅只是为了在那里“偶遇”他,能多看他几眼,有时候还可以跟他打个招呼,我就能激动一整天。我想,我大约是疯了。
我那时只是想着,能够像这样默默地看着他就好,不敢有其他的想法。我知道,他跟我不是一个层次的人,他可能比我想象中还要优秀得多,那时的我根本不敢奢望能够有机会站在他身边,因为我知道,我只是一个小丑的角色,普通到不能再普通了。
我也知道,莫白自从进入这所高中,注定就是受人瞩目的那种,他该享受着众人的簇拥,站在舞台的中央,而像我这种狂热的粉丝简直是多如牛毛,一抓一大把的。我知道这份感
情不会有什么发展,也不可能会有什么结果,我只能一直抬头仰望他,追随着他的脚步。
暗恋一个人,很幸福,也很辛苦。
有时候,我会想,如果他能知道我那么喜欢他,该有多好,有时候,我又会觉得,还是不让他知道的好。每天睡觉前,我都会不由自主地翻一翻那张照片,看着他站在樱花树下,那么专注地等着某人,我就会想,如果有一天,他能够像那样等着我,一分一秒也好,我也没什么可遗憾的了。
我以为,我们之间也只能如此了。没想到,上天居然给了我一次机会。
那是高二上学期的模拟考,同学们的考场号和座位号全部被打乱,然后随机排的号。我在找我的考号时,却一眼看到了莫白的名字,他跟我居然在一个考场,座位号也没差几个,我以为是老天爷被我的痴心感动了,决定可怜可怜我,一瞬间欣喜若狂的,
高兴归高兴,但我也不知道自己是不是应该做点什么,毕竟这么好的机会,以后应该不会再有了吧,我一定要好好把握。但是,我还在犹豫,万一弄砸了,我以后要怎么见他呢。
于是,我就向我的小伙伴们旁敲侧击地询问了一番,答案却是五花八门的,可能他们都以为我在开玩笑吧。还是宓朵稍微靠谱点,她让我考试完就直接去表白,搞砸了就赶紧跑,反正之后又不在一个班,也不会有多大影响,我简直哭笑不得。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