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于李煜受其父亲风流儒雅遗传基因的影响,自小又处于琴棋书画的熏陶之中,所以自早年起,李煜就表现出了对文学艺术异科寻常的兴趣。在文学艺术的大海里,最先吸引李煜的是书法艺术,对于书法,他最初学的是唐代的柳公权,后由柳公权连类而及初唐的名家欧阳询、颜真卿等人。为了弄清书法艺术发展的源流,他又由初唐上溯至书圣王羲之,又由书圣上溯至魏晋书法大家钏繇与卫烁。在众多的书法家当中,李煜最为推崇的是书圣王羲之的老师卫烁,卫烁即是后世所称的卫夫人。李煜对卫夫人的书法潜心揣摩,用力最深,常以能体会卫夫人书法的高妙之处而怡然自得。

李煜除了对书法艺术投入了极大了精力之外,对于文学表现出了更加浓厚的兴趣,由于对文学的喜爱,他的周围很少有赤胆忠心的治国能臣,却聚集了不少舞文弄墨之徒。例如冯延己,在文学上很有才华,而且能言善辩,善为诙谐,能使听者忘其疲。他的诗句写的都很华美,词作上万以意境深美而著称,因此他深得李煜的父亲李景的喜爱。先后任命其为谏议大夫、翰林学士、户部侍郎,最后直至官至平章事,荣登相位。但此人的文才虽然不错,但在治理国家方面却是一个超级低能儿。除了在作诗填词上还上点儿功夫,剩下的就剩下在结党营私上下心思了。早在李景的那时候人们就将他与冯延鲁、魏岑、陈觉与查文徽并称为五鬼。这个冯延己因为有文才,所以颇有一些恃才傲物,目中无人。他做李景的元帅府掌书记的时候,曾不知道天高地厚的责问丞郎孙晟说道:“你究竟身有何能,竟然会官至丞郎?”孙晟听了之后毫不示弱的反唇相击道:“我不过是山东的一个安分守己的书生,论文辞华丽,十不及君;如果论诙谐歌酒,百不及君;若论诌狞奸诈

在下永生永世都不及君之万一尔。我虽无能,可于国于民无大害,尔却有祸国殃民之力!”听了这番话之后,本来心高气傲的冯延己只好悻悻的离开。

在李煜的少年时代,李景让冯延己做了他的老师,教他作诗填词。从诗歌技巧来说,这个冯延己对李煜产生了很大的影响。但正是这种影响使得李煜即位之后继续倚重冯延己,这冯延己在政治上对他的影响也就可想而知了。除了冯延己之外,李煜还与韩熙载、徐弦、徐锴、郑文宝等人保持密切的联系。这韩熙载是南唐的三朝元老,满腹的经伦文章,熟悉典章制度。但他自青年时代起就不拘小节,收养歌妓,**不羁,为文武大臣所诟病。可是这个李后主因为欣赏他的才华,竟然想要起用韩熙载为宰相。可是韩熙载此时年近老年,见李煜把主要的精力都用于寻欢作乐,根本就没有力挽狂澜的雄心壮志,所以怕自己出任宰相之后为文武大臣所弹劾,为天下人责骂,便整天的狎妓纵酒为事,大造自己不堪入相的舆论。他经常身穿破衣,装成一个盲者操琴卖艺并且让门生舒雅在一旁执板伴奏,到歌妓的住所沿门乞讨。这些情况被传到宫里之后,李煜不免心生疑窦,为了弄清韩熙载的为人,便派长于写生的翰林侍诏顾闵中和周文矩参加韩熙载家的夜宴,回来之后将所见所闻绘成画呈上。从韩府夜宴归来之后,顾、周二人各画了一幅《韩熙载夜宴图》献给了李煜。画面乃是一轴绢本设色长卷,分五部分记录了韩熙载夜宴的真实场景,第一部分描写参加夜宴的人物在听琵琶;第二部分是观舞,韩熙载亲自击鼓伴奏;第三部分是夜宴上憩,四个歌妓在侍奉韩熙载洗漱;第部分是听“清吹”;第五部分是宴会结束,韩熙载心事重重,而歌妓却在与客人们秘密调情。看了这夜宴图之后,李煜方才相

信人们对韩熙载的抨击所言不虚,所以只好打消了请韩熙载出任宰相的念头,不过这倒正中了韩熙载的下怀。

上面的那几个人虽然各有文才,但他们只能与李煜诗词唱和,宴饮享乐,却不能在他忧虑的时候为他出谋划策,甚至在他昏庸的时候连批鳞进忠言都做不到,甚至还有的人推波助澜。比较起来,潘佑倒是李煜文友当中一个少见的忠臣了。和那些人不同的是,潘佑虽然也写诗填词,却把主要的精力全都放在写诏令文告上面了。李煜在位其间的重要诏令基本都是出自于潘佑的手笔。他早在李煜作太子的时候就开始追随李煜,以才华过人而称雄一时,颇得李煜的器重。而且潘佑生性刚直,从不逢迎李煜。他对李煜沉浸于声色的恶习一有机会便加以劝谏。有一年的春天,红梅初放,清香沁人心脾,李煜一见不由得诗兴大发,便让潘佑填词咏梅。此前不久,南唐刚把淮南全境割让给后周,举国上下全都郁郁寡欢,可是李煜此时还有心情作诗填词,潘佑便借题发挥,写下了语含讽刺的《浣溪纱》,其末三句为:楼上春寒山四面,桃李不须夸烂漫,已输了春风一半。

到了南唐末年,潘佑见李煜仍不思振作,当政大臣文恬武嬉,便在短时间内连上七道奏章,一道比一道用词尖刻,希望能够刺激李煜能够改弦更张,并以告老还乡作为最后的通牒。不料李煜接到了这份奏章之后,便马上免去了潘佑中书舍人的职位,另外给了他一个专修国史的闲职,潘佑见到以后决心以身殉职,便又上了措词更为激烈的第八道奏折,其中写道:古有桀、纣、孙皓者,破国亡家,自己而作,尚为千古所笑,今陛下取则奸回,败乱国家,汲桀、纣、孙皓远矣!臣终不能与奸臣杂处,事亡国之主。陛下必以臣为罪,则请赐朱戮,以谢中外。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