帕提亚的集市上多了一对商人打扮的小夫妻。
“有集市呀……”菲泽塔到处乱跑,纳赛尔得牵着骆驼,还得看住她,免得走丢。
“首饰真漂亮。”
“夫人,这是帕提亚盛产的猫眼石,石头的光泽像猫眼睛一样,要不要戴上试试?”摊主热情招呼。
总算追上她了,纳赛尔松了口气,悄悄凑到她耳朵边上:“要是你刚才没发火,说不定苏丹会送一箱这种石头给你。”
“算了。”菲泽塔悻悻然放下漂亮的猫眼石耳环。
摊主则是死瞪着坏他生意的人。
“为什么女人都喜欢逛集市?”纳赛尔很想不明白。
“开心呀。有集市的地方就会繁荣,所以各个国家的海港城市都是最富裕的地方。每次看到顾客对着从没见过的奇珍异宝两眼放光,就会觉得商人这个职业真是伟大,只要有商人在,整个世界都会变得很小。没有人会在集市上打仗杀人,只有买卖双方各取所需,也算是互帮互助。集市总会让人觉得这个世界真是和平……”
集市前面的人流突然分开,一个衣着华丽的老太太疯疯癫癫地跑来跑去,见了人就喊:“我儿子回来了!我儿子终于回来了!哈哈哈,我要给他娶媳妇,我要抱孙子,我的儿子终于不用打仗了。”
“老妈妈应该是贵族吧?一旦打仗,贵族子弟都是第一个上战场的,地位再高,也免不了丧子之痛。现在不用打仗了,她一定很高兴。”
老太太的长相好像有些眼熟。纳赛尔不说话。
“我儿子回来了!我儿子回来了!”疯疯癫癫的老太太一个一个抓住她能抓得到的任何人,重复着同样的话,终于抓到菲泽塔,“我儿子回来了,他再也不用打仗了。”
“老妈妈,真是太好了。”
老太太很高兴地点头:“他们都说我儿子死了,我不信。我不许他再去打仗,我要抱孙子。我儿子终于回来了……”老太太放开菲泽塔,疯疯癫癫地跑开了。
旁边有主妇窃窃私语:“那个好像是斯罗将军的妈妈。”
“可怜的老太太,听说斯罗将军失踪以后,她就一直这么疯疯癫癫。”
菲泽塔心里“咯噔”一下。
纳赛尔连忙扶住她的身子:“打仗就是这样,我们已经救了很多人。”
“可是……”
“你看那边。”
集市中间搭了个简陋的台子,十几个男孩赤身露体站在上面,年纪最小的大概只有三四岁,最大的也不过十多岁,清一色的紫色眼睛,都是慕兰小孩。
“来看看,这些都是我们冒着生命危险从前线带回来的慕兰小孩,看眼睛就知道,绝对是纯正的慕兰人,好好训练一下,都会成为出色的阉奴。”人贩子挥舞皮鞭,命令这些孩子摆出种种羞人的姿势,“起价五百匹骆驼。”
“妈妈……”年纪较小的孩子大哭起来。人贩子的皮鞭抽得更狠了。菲泽塔看不下去,纳赛尔却捂着她的嘴,拖着她躲到人群里,同时压低自己的头巾,生怕别人发现他也有一双紫色的眼睛。
“这些孩子分明都没阉割过。”台下的买家表示不满,“万一买下来以后没阉好,弄死了怎么办?你不是宰人吗?”
还要阉割!孩子们吓得脸色惨白,连几个比较大的孩子都哭起来。
“那就要看你自己的运气了。现在帕提亚和慕兰在打仗,目前形势还对我们不利,要弄到一个慕兰小孩,就很不容易了,更何况还要男孩。不开到五百匹骆驼的价格,我就亏本了。”人贩子根本没有一点良心上的不安,“你想想啊,要是阉好了,成年的慕兰阉奴每一个都起码值一千五百匹骆驼,三倍的价格啊。再说只要你觉得自己**男奴有方,不怕他长大以后杀光你们全家,不阉割也行。”
“没阉割过的慕兰男人,谁敢养?”
“太残忍了。”菲泽塔不能扔下这些孩子不管。
“这里是集市,你不可能把他们都救走。我们的身份已经暴露,一直留在这里不安全。”纳赛尔狠狠心,只能对这些孩子见死不救。
菲泽塔看了看纳赛尔,计上心头:“你是慕兰人,我可不是。”
纳赛尔突然有种不祥的预感。
买家和卖家还在为阉割的问题讨价还价,人群中传出一个声音:“尽管买,阉割的事交给我。”
所有人都不约而同地看着说话的小男孩:“小孩,你才几岁?就会做阉奴?”
“我们家祖传的本事,我做的阉奴还从来没有阉死的。”
“吹吧。”
“信不信自己看。”小男孩揭下身边男人的斗篷,“这是样品。”
“天哪,太漂亮了。”
“一点都看不出是阉人,真的阉过吗?”
集市上的人纷纷围过来,用贪婪***的目光代替双手摸遍“阉奴”的全身上下。
男扮女装都没破绽,当然漂亮。菲泽塔想。
回去就把你宰了。纳赛尔想。
“当然阉过,不然他会听话?”“小商人”捏了捏“阉奴”的脸,顺便拍掉伸过来的咸猪手,“碰坏一点,把你卖了都赔不起。”
“手真快。”被打的人缩回手,“或许真的是行家。”
“小孩,这个男奴怎么卖?我出三千匹骆驼。”
“这是样品,不卖。”菲泽塔重新给纳赛尔盖上斗篷。三千匹骆驼就想买下慕兰王子?就算真的打算卖,要在价钱上占菲泽塔的便宜,也没那么容易。“阉一个收一百匹骆驼,要是阉死了,赔一千匹,不还价。”
这可是好买卖。买家疯了一样竞买台上的小孩,人贩子却是匆匆忙忙地收摊:“今天不卖了。”
看台下的人骂成一片,最后还是散了。纳赛尔也要走,菲泽塔抓住他的衣服:“谁允许你走了?”
摊子都散了,还要怎么样?
他以为人贩子为什么突然收摊?菲泽塔故意装出扫兴的样子:“好不容易找到的买卖,吹了。我们走吧。”
“等等。”人贩子叫住他们,“小孩,你做阉奴的手艺真的那么好?”
“你不是看到样品了吗?”
“不过……”
“知道为什么阉奴容易死吗?就是因为阉的人动作不够快不够准,流的血太多。只要手够快够准,在伤口再倒点烈酒,注意清洁,肯定死不了。”菲泽塔拿过旁边水果摊上的刀,挥手间,人贩子的刘海齐刷刷地断落,额头连皮都没擦伤,“我已经阉过一千多匹骆驼来练手了,阉死一个男奴赔一千匹骆驼,至今为止,我一匹骆驼都没赔出去。”
果然是好手。人贩子牵过绑在一起的慕兰小孩:“我给你一桩大买卖,每一个我出两百匹骆驼的价钱。”
“三百。”
“你前面不是说一百吗?”
“你不知道小孩阉起来比大人难吗?还一下子来这么多。”
“二百五十,不然我另外找人。”
你才二百五。菲泽塔在心里好笑:“大人真狡猾。好,二百五十就二百五十,不过要先付一半的价钱作定金。”
“可以。你住在什么地方?今天晚上,我就把这些小孩带过来,三天后来取。”
“才三天?”
“我怕你带着这些小孩跑了。告诉你,我在朝廷里可是有后台的,你别想诈我。”
“大人真麻烦。再多加五百匹骆驼的赶工费。”有后台?正好,威胁达官贵人正是刺客的本职工作。菲泽塔想。
后台?他的后台难道能硬得过慕兰王室?到时候连他的后台一起端了。纳赛尔想。
“成交!”
“我自己在城外搭帐篷住。”
和人贩子分手以后,纳赛尔一直阴沉着脸:“你什么意思?”小丫头果然是小丫头,根本不知道做阉奴对男人而言,是什么样的奇耻大辱,“这不就送货上门了吗?把我们的骆驼卖了,去买个帐篷,还有路上的水和食物。让小孩坐的车和拉车的骆驼,他都会自己送来,直接送到城外,我们带走这些孩子,就不用经过守城卫兵的盘查。沙漠里用骆驼做货币真是个好习惯。”
“奸商。”
“本来就是。”菲泽塔眉毛一跳,“怎么?为了救你哥哥可以扮女装,为了救这些小孩扮一会儿阉奴就不肯?哦,对了,还要买点布匹、毯子什么的,总不见得让这些孩子就这么光着回去。沙漠里到了晚上会很冷,不注意保暖,小孩会感冒。要是有剩下的钱,最好再买点小孩喜欢的零食,一路上他们肯定都吓坏了。”
“你以为两匹骆驼可以换那么多东西?”
“那就把你卖了。刚才可是有人出价三千匹骆驼。”
“把我卖了以后,你怎么回去?”
“没关系,我知道你能自己逃回来的。”
纳赛尔投降了:“你到底想要什么?”
“把你身上所有值钱的东西统统交出来。”
打劫!果然是奸商,却也是最聪明最善良的王妃。
第二天,赶早集的人们发现前一天贩卖慕兰小孩的人贩子被倒挂在集市上。回慕兰的漫漫长路因为有了一车小孩变得热闹非凡。
“第一次不守信誉呀……我也做了一回人贩子。”菲泽塔惬意地半躺在车上,给小孩做衣服,孩子们全拥在她身边,“回去以后,我差不多该走了。”
“这么快就要走?”
“是啊,仗也打完了,你们兄弟也和好了,我也玩够了。回到慕兰以后,把这些骆驼卖掉,换成驼毛织毯和‘茜茜鲁尼’,到欧洲能翻三千倍的价钱卖出去,我很快就能东山再起。”
“你走了以后,王宫里的生活又会变得很无聊。”
“会想我吗?”
“会。”
“我也会想你。”
“没想过留下来?”
“我才不要在没有蛋糕没有曲奇饼干没有馅饼的地方过一辈子。再说我留下来算什么?真的做你的王妃?”
纳赛尔撇了撇嘴:“我对男妃没兴趣。”
“是啊,不像你,男扮女装都没破绽。”纳赛尔扮女装都比菲泽塔像女人。
“我怕嫁过来的帕提亚公主被你欺负死。”
“你倒不怕她被你哥哥欺负死?还‘年轻英俊,才华横溢’,吹牛不打草稿。年轻英俊我承认,才华横溢就吹得太离谱了。”
“不是吹牛。你难道不知道《爱》是谁写的?”
“什么《爱》?”
“就是你在帕提亚军营表演的。”
“我偶然听见凯碧唱的,难道不是她写的吗?”
“不完全是。”
“什么叫‘不完全是’?”
“曲子和上阕的歌词是卡夏尔写的,下阕才是凯碧写的。”
“不是吧?”
“卡夏尔一直都很擅长写诗作曲,一直说不想做王子,想做个流浪的游吟诗人。”
“你说的卡夏尔是我认识的那个慕兰苏丹吗?”
“是。不过是十几年前的事了。那时候我还没有离开王宫,卡夏尔对凯碧一见钟情,每天写情歌给她,要我做信差。”
他说的到底是谁啊?
“凯碧写的那一本歌集里面其实都是卡夏尔的作品,我也没想到,她居然背得出卡夏尔所有的作品。都已经十几年了。”
“你确定你说的卡夏尔和我认识的卡夏尔是同一个人?”
“是。茜茜鲁尼,卡夏尔其实一直都是个很温柔的人,多接触接触,你就会发现了。”
“那个暴君……果然是异国尤物。要是把他做成阉奴,能卖多少钱呢?”
“你做人贩子上瘾了?”要是菲泽塔真的想把卡夏尔卖掉……纳赛尔为卡夏尔捏了把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