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条街道来回行驶的马车很多,车轮和马蹄在泥泞里辗着,与清脆的铃声混合出欧洲小镇的韵味。然而,这却是柬埔寨的一个无名小镇。贫穷的女人们正抱着各式的瓜果青菜,在每一家破旧的小饭馆附近来回走着。

她们的男人要么去赌博,要么就在街道尽头的那家小酒馆里喝得醉醺醺,而我就是酒馆里其中一个。当然,我的女人没有在那些抱着植物沿街出售的队伍里。

我周围坐着很多熟悉的面孔们,每当他们喝到微醉打嗝时,就主动和我说话。“追马,听说你是中韩混血儿对吗?”追马是我的名字,很多男人都喜欢谈论我的血统,却不对自己的女人在街上卖菜感兴趣。

我说是的,我母亲是个南韩女人。她还花季少女时,曾经身上绑满了炸药,往我父亲镇守的战壕里跑,结果却被这个硬小伙儿扑倒,愣是用手心攥灭了导火线。

“这个女人是因为得救才爱上你父亲的吗?”他们兴致勃勃,总想听我多讲一些。

我呵呵笑着,摇了摇头。围在酒桌上的男人们,立刻望向小酒馆的老板,仿佛只有他才能开启我接下来的述说。

“追马,你快讲啊!我可以额外赠送你一碟花生米,做下酒菜。”小酒馆的老板,对我格外有好感,每次给我倒酒,都是满满的一杯。这另我感觉很温暖,不知道是老板把我当作酒馆儿里的招牌人物,还是我把这家酒馆儿当作了自己的家。

“那么好吧,算上这一次,你一共欠我二十二碟下酒菜了。”待我说完,小酒馆儿内又是一阵欢笑。

“攥灭了导火线,我父亲的手心烧焦

了,他当时对那个少女说,我趴在你们的土地上,是为保卫自己的民族和国家,这里是我的战场,却不是属于你的战争。你要活着,坚持到一切结束,只要你愿意,我以一名战士的人格向你保证。”

“噢!是这样啊,那你为什么在柬埔寨,你不回自己的国家了吗?”我笑了笑说,我现在没有国家和国籍,不过我已经把这个泥泞的小镇当做自己的国家了。

“哈哈,你说得真有意思,你是怎么来到柬埔寨的?”

我喜欢和他们说话,也喜欢真诚的对待他们,因为我很感谢他们的女人。那些女人里有很多相貌不错,虽然这些醉汉回到家里也抱着她们发泄一番,但我却可以用购买蔬菜的钱,让这样的女人到我屋子陪我睡一会儿,事后她们还对我千恩万谢。所以我觉得这个小镇可爱,包括它的贫穷和泥泞。

我继续回答那些好奇的醉汉说,我八岁那年,在中越边界的山里玩,因为撞见了贩运毒品的驮队,那些人抡着朴刀追赶我,用枪射击我。但是我没死,却再也回不到中国,就在漂泊的岁月里,流浪到柬埔寨,流浪到这个泥泞的小镇。

“哈哈,太有趣儿了。你什么时候出海,追马?你舍得离开裁缝店里那个风韵的女人吗?她那圆嫩的屁股,看了就叫男人流口水。”我淡淡地一笑,知道他们不是嘲笑我,只是好奇我的生活。

我和那个裁缝店里的寡妇暧昧很久了,是这个小镇上尽人皆知的,尤其是酒馆里的男人们。我也时常喝得醉醺醺,两眼昏花,意识里迷糊,之后跌跌撞撞的去找她。

她每次见到我用发红的醉眼盯着她,

就赶紧招呼走店里的客人,然后关上店门,搀扶着我去她的**,任凭我扒伏着她丰满诱人的身体发泄。

小镇上的人已对此见怪不怪,没人会来偷听或者捣乱。甚至在以后的日子里,女人们对她仍保持着亲切。

我是这个小镇上的流浪汉,唯一不同的是,我很少离开小镇,只在出海的季节里,他们才认为我是在工作。我告诉那个问我的人说,我很可能在这一星期之内离开。

酒馆儿老板是个细小的老头,说话时眼珠总上翻得很夸张,那副打趣的神态,叫人对任何尴尬的话题都愿意回答。老板对我说:“追马,你不是和扎达瓦家十六岁的女儿定婚了吗?那裁缝店的女人怎么办?”

我说,裁缝店的女人知道这件事,她觉得自己是个不完整的女人,给不了我少女有的东西,所以也很高兴我订婚的事。她唯一伤心的是,我以后还会不会去找她。

“噢!你会继续和她幽会吗,追马?”我说,我肯定会。那个十六岁的女孩很漂亮,也是处女,扎达瓦家养活不起这么大的女孩子了,所以才希望我要了她。

少女的懵懂和处子之身,可以给我完美的爱情;而裁缝店里的女人,则有无法替代的缺陷美,我喜欢她在床第之欢时取悦我的表情,她是我刺激的地狱。“哈哈……”酒店里的醉汉们都笑起来。

我对他们说,我这次出海,打算去克罗泽群岛,用一些干果和毛皮换岛上一些稀有金属,只要出行顺利的话,回来请大伙喝一周的酒。大家听了非常高兴,拍着手相互赠送着愉悦的目光,就仿佛我刚回来,现在就开始请他们喝酒。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