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15章离别

肖九的几乎开始实施,当然也需要知己知彼,尤其是知道一些肖先生的过往,或者至少也要知道他到底姓甚名谁,这些情报,就是肖崇轩的友情支援了。

肖先生其实叫肖顾,生来就算是个富二代,不过还算是比较有能力的富二代,就是有个花心的毛病。或许是出于别糟蹋好人家的姑娘,什么锅配什么盖的心里,肖顾的长辈们竟然给他找了个有“相同爱好”的老婆。当然,这也是一个对于当时的家族有好处的联姻。

肖顾很英俊,不会养孩子,但就算他总是冷着一张脸,却也毋庸置疑的很会讨好女人。

他和他的第一任妻子,还是度过了一段能称得上是快乐的婚姻生活的。

第一任妻子甚至也有过和过去的情人都断了,和肖顾安安稳稳过日子的想法。但是,她能这么想,肖顾却不会放弃整片树林。

肖顾做了初一,知道他无法挽回的第一任妻子也就做了十五。

不过,就算现在男女平等喊了几十年,很多事从根本的想法上,男人和女人就都是不同的。比如肖顾,他左拥右抱,却无法接受自己的女人去找别的男人,甚至是已经分手的女人,他都不允许对方结婚。

他的心理是:我要不要你是我的事,我厌倦你了更是我的事,但你一日是我的女人,一辈子就得是我的女人,我不爱了,你必然还是爱我的,所以我会养你下半生。

“这人有毛病吧?”孙培和周珊两个妹子在听肖崇轩解释的时候,露出了难以置信的表情。

肖崇轩苦笑:“这些话,不是我自己猜的,而是他亲口跟我说的。”

其实说是跟肖崇轩说的也不太对,因为肖顾不是对现在这个杂糅了小蔷灵魂的肖崇轩说的,而是对十六岁的肖崇轩说的。

起因是一件十分狗血的事情——肖顾看上了为肖崇轩做家庭教师的女大学生,而且顺利的把人勾引到手,可是还没有一个月,玩腻了的肖顾就有了新的目标。女大学生却是个纯情的人,她的精神受了很大的刺激,整天神志恍惚。

不过当时的肖崇轩却早已经先肖顾爱上了女大学生,只是当时的肖崇轩还是个羞涩的少年,真心还没能吐露,心上人就已经被摧残得失了本色。肖崇轩却没放弃,依旧去照顾女大学生,一直照顾到他大二,女大学生竟然也真的在他的照顾下恢复了健康,并且一点点接受了他。

本来这两个人都说好了,大学一毕业,肖崇轩就脱离家族和女大学生结婚。但没想到让肖顾发现了,他当时就找来了,当着肖崇轩的面和女大学生说:“你不要因为我不再爱你,就想找我儿子做替代品,想着嫁进肖家就能和我再续前缘。你的这种爱法,让我恶心,我给了你那么多钱,足够你想着我过你的下半辈子了,不要贪心不足。”

站在正常人的角度,肖顾这番话才像是神经病说的。那个女大学生并不是一个太坚强的人,当时竟然是被肖顾的这番话刺激到,直接从窗户跳下去了,当场死亡。

曾经的肖崇轩没有勇气和心爱的人一起赴死,也没有了为了自己的未来继续奋斗下去的动力,也变成了一个纨绔。不过他看起来爱玩爱闹,实际上却一直很洁身自爱。一直到因为为一次发烧,小蔷占据了他的身体和记忆,渐渐变成了现在这个崭新的肖崇轩。

肖顾的这种性格,使得曾经和她有过关系的女人,除了肖九的生母之外,除非远走外地隐姓埋名,否则没办法开始自己的新生活。

“他真是神经病。”这次是一群人异口同声一块说的。而肖九,不得不心里竟然对那个该说是同样把他遗弃了的母亲,破天荒的感到了一丝理解。

总之,肖顾是个在其他方茗其实算是颇有能力,但是在感情方面却严重妄想狂并且以自我为中心的神经病。在感情问题上,他永远也不会认错,因为他永远也不会认为自己错了,错的永远都是别人。

“还真有点难度。”林森摸着自己的下巴,虽然只是几天,但是同去吓人也算是有战友之谊了,已经慢慢的融入了这个团体之中,“像是我们在监、狱里的那些人,有些人看着胆子大,但其实很好吓,因为他们是以为没有报应,才那么肆无忌惮,知道报应还是存在的,立刻比谁都害怕,因为他们知道自己做的不对。”

明知道不对还去做,为什么?因为有利益,因为所得的利益高于他们应得的惩罚。

这就像发誓做不到某件事就天打雷劈不得好死,很多人都这么发誓,但是违背誓言的也很多,因为他们知道这么说只是说说,别雷劈死的人很少,不得好死的人也不一定能轮到他。

“所以说迷信有时候也是好事,知道有报应,做事就不会那么不留后路。”肖九感慨。

“现在那些不叫迷信,叫民俗,或者宗教信仰。”文渊这个老古董,反而比肖九用词时髦,“况且也别提迷信是好事,用迷信害人的人一样不少,应该说有信仰或者没信仰,是各有利弊吧。”

人鬼都沉默了一会,还是周珊打破了沉默:“这么深奥的问题,咱们就不要研究了,还是说收眼前的怎么办吧。”

“其实就是要把他吓疯了而已吧。原因是什么没必要让肖先生知道的那么清楚吧。”肖九挑眉。

“呃……貌似是如此。那几天晚上我去!”孙培抚了抚自己白色连衣裙上根本不存在的皱褶,笑了。

肖九以为这就没他的事了,反正他也没事,干脆去睡觉。

“肖九,快跟我来!”星期二冰凉的手抓着他的手,带着他在一条貌似是隧道的地方不停的跑着。肖九没问星期二为什么醒了,因为他很清楚的知道这是个梦,但是与此同时,他却也诡异的清楚,梦里的星期二不是他的幻想,而是真实的星期二。

“你怎么了?为什么现在还不醒?”肖九一边跑着一边问,“我能做什么?”

“不能说。”星期二苦笑着回头,“前两个问题我不能说,你……冰激凌不要又忘……”

“!”肖九陡然间就醒了,一看床头正冲着电的手机,半夜两点半。

他坐起来感觉一身的冷汗,枕头和被子都湿透了,可是那个他和星期二一块奔跑的梦里,他都没流多少汗,怎么现实中反而流汗流成这样。而且……肖九摸着自己的心脏,那里同样毫无原因的跳得很厉害。

摸在心脏上的手很自然的捏住了挂坠,他看着星期二,这里边的他还保持着那个样子睡觉,不对,这里……

“嘭!”伴随着肖九一段时间的玉坠毫无征兆的碎裂了,碎成了无数细小而又尖锐的风尘,肖九的手指和脸颊被刮出道道血痕,最危险的一道伤口在他的脸颊上,距离眼睛只有半厘米。

不过,对肖九来说,最重要的却是,星期二不见了……

他猛的下地,甚至都来不及洗澡,带着一身臭汗套上衣服跑下了楼。

他记得星期二没说完的话,冰激凌不要又忘,绝对不可能是让他吃冰激凌。而他们俩之间忘记冰激凌最重要的一次,就是那次去寻找星期二的遗体,买好了的冰激凌忘在了现场。

这是星期二暗示他去曾经的埋骨之地?还是暗示他去寻找星期二现在的安置之处?

他闹不清楚,但是决定两个地方都去找。跑到楼下看着门厅的大钟,显示的是不到三点,肖九看着那座钟,深吸一口气,回到了楼上。

现在这个时间,无论做什么都是事倍功半,甚至可能不进反退。不如等到明天早晨,正好麻烦孙亮开车来。

肖九决定去洗个澡,然后重新躺到**去,他睡不着,但可以闭目养……好吧,也养不了神。但至少能够过滤一下最近发生的事情,还有多回忆一下刚才梦中的事情,说不定就有什么是他疏漏掉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