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群众文化专业队伍

群众文化专业队伍,从广义上讲,包括政府文化主管部门的群众文化行政工作人员和群众文化服务机构的工作人员;这里所说的群众文化专业队伍,是从狭义上讲的,专指群众文化服务机构的群众文化业务工作人员。

群众文化专业人员的工作特点是:群众文化工作涉及面广,综合性强。从事群众文化工作不仅要接触不同职业、不同层次的群众,还会涉及不同的艺术门类;群众文化活动参与人员多,安全要求高,组织协调工作量大;活动、辅导是其主要工作,需要直接面对群众进行宣传、指导。

对群众文化专业人员的基本要求可以概括为“两个素质,三种能力”。两个素质是:具有较高的政治思想素质,能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有强烈社会责任感,热爱群众文化事业和公益性服务事业;具有较高的艺术素质和技能,具有较广博的知识和较强的专业技术能力,掌握较为先进的专业技术知识,在培训和辅导中能真正为参与者答疑解惑。群众文化专业人员应接受过相关专业技术教育并取得相关学历,没有学历,但实际专业技术能力特别突出的人员,也要通过在职教育等方式,取得相关专业技术教育学历。

三种能力是指开展群众文化工作所需要的三种特殊能力要求,是群众文化专业人员和一般文化团体对专业文艺工作者的要求不同的地方。群众文化专业人员不但要具备较高的专业素养,同时还应具备以下三种能力。一是较强的学习能力。群众文化专业人员不能仅仅是某一门类艺术的专业人员,而应是“一专多能”的专业人员。群众文化专业人员面对的是群众多样化的文化艺术需求,群众文化工作人员除本身专业外,还应学习其他艺术专业,涉猎各类科学文化知识。尤其是基层文化机构,人员编制相对较少,要求群众文化工作人员必须是“一专多能”,才能适应群众的需求。二是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群众文化专业人员既从事艺术创作,又进行艺术表演,不少群众文化专业人员有很高的艺术水平,他们的作品和演出可以在专业性比赛中获奖。但是,群众文化专业人员的主要职责和主要能力不是自己创作和演出,而是组织群众参与文化活动和文艺创作。作为群众文化活动的组织者,除自身具有较高的艺术素质和技能外,还必须有较强的组织能力,包括制订活动方案、组织人民群众开展活动、指挥和协调活动中各方的行动以保证活动的顺利进行、对突发状况的应变和总结经验教训的能力等。一个群众文化活动能否成功举办,跟群众文化工作人员的组织协调能力息息相关。三是较强的语言表达传授能力。语言是沟通的桥梁,而群众文化工作需要面对广泛的群众,他们职业不同,文化水平不同、基础参差不齐,接受能力有高有低,无论是培训、辅导还是开展其他文化活动,较强的语言表达传授能力都能帮助群众文化工作人员事半功倍地完成其工作任务。

二、群众文化骨干队伍

群众文化骨干是指在群众文化活动中自然形成的,并在群众文化活动中起着组织、辅导和管理作用的中坚分子。包括各种业余文艺组织的领导骨干和活动骨干,职业、半职业民间艺人等。

(一)群众文化骨干的类型

群众文化骨干包括技艺专长型、热心组织型和结合型三种类型。技艺专长型骨干有比较高的艺术水平和艺术技能,起辅导以及组织、管理的作用;热心组织型骨干以社交能力和组织文化活动的能力见长,其文化艺术水平虽不是出类拔萃的或者是没有文化艺术特长,但有较强烈的文化艺术爱好,以积极、善于组织和管理而成为群众文化骨干;有技艺专长又热心组织管理的骨干,则属于结合型(或称全能型)骨干。

(二)群众文化骨干应具备的素质

群众文化骨干应具有以下素质。一是具有较好的思想素质,勇于进取、自强不息、立志奉献。群众文化骨干需要在业余时间义务地为群众文化活动进行组织、辅导、管理工作,如果在品行上无法成为他人的楷模,参与群众文化活动的其他人员必定不愿接受骨干的辅导和管理。二是具有一定的文化艺术素质,在一定的成员范围内,骨干的技艺水平应是最高层次的,有能力辅导别人,在某方面具有权威性的发言权和影响力。三是具有一定的组织才能,群众文化骨干要在群众文化活动中担当组织者、辅导者和管理者的角色,要对成员之间的关系进行协调,要同社会各界进行文化活动所必要的联系,就须有一定的社交活动和组织管理的能力。

(三)群众文化骨干形成的特点

群众文化骨干的形成具有自然性与自愿性特点。群众文化骨干产生的基础是群众文化活动。人们在群众文化活动中相互交往,相互了解,当其中有人在思想素质、文艺素质、社会品质等方面达到一定的水平层次而超越其他人时,就在一定的时间和影响范围内,自然地成了相关群众文化活动中的“领头羊”。可见,这种骨干人物不是社会政权组织任命的,不是骨干自封、自吹或其他外部力量干预而扮演的角色,而是由于在一定范围内得到了公众认可,或是受到其他文化艺术爱好者的拥戴而自然形成的。与自然性相联系的是群众文化骨干义务工作的自愿性。他们从事群众文化活动的组织、辅导和管理等工作,是在业余时间进行的义务工作,是出于为满足自身的精神文化需要与实现所追求的目的而自觉、自愿进行的工作。

群众文化骨干的形成具有相对性与可变性的特点。有些骨干的地位可以保持数年甚至一生,有些骨干则属昙花一现。一是因为群众文化骨干进行的文化活动是业余性质的,一般是出于他们的志趣和爱好,若兴趣爱好发生转移,骨干对自己的骨干地位也就放弃了;二是客观条件的变化,如职业的变动、工作或家庭情况的变化、年龄的增长,等等,都可能影响到骨干能否继续尽义务;三是骨干条件的变化。在一个文化区域内,群众的思想素质、技艺水平和社会交际能力等骨干构成的条件因素会产生变化,进步较快的人在某些方面超过了原先的骨干,就有可能形成新的“领袖人物”,骨干地位就发生了转移。

(四)群众文化骨干队伍的作用

辐射功能。群众文化骨干是群众文化活动的“带头羊”,是群众文化事业机构与广大群众密切联系的桥梁和纽带。群众文化事业机构通过他们辅导群众,组织群众文化活动,建立群众业余文艺团队,并向周围群众辐射,从而促进文化艺术的普及与群众文化活动的开展。

聚合功能。群众文化骨干是群众文化活动和群众业余文艺团队的组织者。群众文化骨干所具备的思想、艺术素质和组织指挥的才能,对其周围的文艺爱好者甚至其他群众产生着极强的吸引力,易于聚合成各种形式和规模的具有不同特色的文化群体,构成一支支群众业余文艺团队。在有高层次骨干、骨干群的地方,有关门类的群众文化活动和群众业余文艺团队必定是比较活跃的。

导向功能。群众文化骨干是群众文化的引领者。群众文化骨干由于具有高于一般群众的思想文化修养和辨别是非、美丑的能力,往往在一定范围内因为德高望重、技艺超群而取得其他活动主体的信任。因而,艺术骨干的世界观、价值观和艺术爱好对周围群众具有一定的熏陶和感化作用。群众文化事业机构有一批具有较高思想和艺术素质的骨干群体,能够按照社会和时代的要求自觉地完成其导向作用,这就能更好地引导当地群众文化活动沿着健康的轨道发展。

承递功能。群众文化骨干是群众文化发展的支撑者和传人。在漫长的群众文化发展历史中,群众文化骨干肩负着历史赋予的继承、发展、下传的重任,一代代群众文化骨干,通过口授、身传等方式,承递了民族传统的群众文化艺术,使各民族各地区形成鲜明的民族文化特色和浓郁的地方艺术风格。在当今与未来,虽然存在完整的学校教育系统发挥着群众文化的承传教育作用,但许多优秀文化遗产仍需靠骨干挖掘整理,许多文化艺术活动形式主要靠骨干推陈出新。

创新功能。群众文化骨干在群众文化的传承中有着重要的创新作用。作为群众文化骨干的群众个体,必定受当时的经济、社会、民族、地域、自然等因素的制约,他要以相适应的文化活动形式和内容来表现特定时期的社会生活,使群众文化与所处的时代合拍。因而,必然要对传统的文化活动形式进行选择、改造、补充和发展,不断丰富文化活动内容。这样,就形成了群众文化骨干的创新机制,发挥了它的创新功能。

(五)群众文化骨干队伍建设

群众文化骨干队伍的建设是群众文化工作的重要内容,也是群众文化事业机构的重要职能业务。在社会主义群众文化工作中,要增强群众文化骨干队伍建设的自觉性,有意识地培养、引导群众文化骨干在群众文化活动中担任重要的角色。群众文化骨干队伍的建设应遵循系统性、经常性、确定性原则。

系统性原则。群众文化骨干队伍建设的系统性包含三个方面。一是各艺术门类骨干的系统性,骨干专业门类要齐全。群众文化骨干包括文学、音乐、舞蹈、绘画、戏剧、曲艺、摄影、书法等文艺创作和表演活动方面的骨干。对于一个乡镇(街道)和社区(村)来讲,不必要求艺术骨干的门类齐全,应当有特色、有重点,即重点建设与乡、村特色群众文化发展相对应的群众文化骨干。对于一个县以上地区来说,各门类的骨干都是需要的,应建立一支门类较为齐全的群众文化骨干队伍,促使群众文化活动全面发展。二是群众文化骨干队伍建设工作的系统化。群众文化骨干队伍建设应制订发展计划,建立群众文化骨干“艺术档案”和人才库,建立群众文化骨干的发现和培养机制,研究群众文化骨干发展规律,制定群众文化骨干的有关政策和激励机制。山东省肥城市实施的“把优秀的文化爱好者培养成文化骨干,把优秀的文化骨干培养成公共文化辅导员,把优秀的辅导员培养成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文化服务志愿者”,就是一个群众文化骨干队伍建设的系统工程。三是群众文化骨干培训的系统化。要把群众文化骨干的培训纳入群众文化骨干队伍的培训计划,按照了解群众文化基本规律,提高两个素质和三种能力的要求,制定群众文化骨干的培训大纲,系统性地进行培训。天津市群众艺术馆“千村百站”农村文艺骨干培训工程,就是群众文化骨干队伍系统化培训的典型事例。

经常性原则。群众文化骨干队伍的建设是一件经常性的工作,应列为群众文化事业机构的日常工作内容,并贯穿于各项群众文化工作之中。要在群众文化活动中发现和培养骨干,要在群众文艺比赛和群众文艺创作中发现和培养骨干,要在指导和辅导基层群众文化中发现和培养骨干,要在指导企业、校园群众文化工作时发现和培养骨干。要尊重和相信骨干,充分发挥他们参与集体文化活动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为他们搭建活动的平台,让他们在文化实践中锻炼成长。

稳定性原则。稳定性包括:要保持骨干队伍的稳定性,培养对象的相对稳定性,骨干队伍建设计划和有关政策的稳定性。稳定性原则还要求建立不同年龄梯次的群众文化骨干队伍,特别是少年儿童文艺骨干,尽早为少年儿童的文化天赋的发挥创造条件,可以培养他们对文化艺术活动的兴趣,为群众文化骨干队伍培养后备力量。“福建艺术扶贫工程”就是从农村儿童抓起的群众文化骨干建设实例。

案例:山东省肥城市“县级城市公共文化服务志愿者递进培养工程”

山东省肥城市实施“把优秀的文化爱好者培养成文化骨干,把优秀的文化骨干培养成公共文化辅导员,把优秀的辅导员培养成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文化服务志愿者”为主要内容的公共文化服务志愿者递进培养工程。其特点是,把群众文化骨干、群众文化辅导员、文化志愿者三个队伍的建设有机地结合在一起。其目标是,壮大文化志愿者队伍,力争通过3~5年的努力,使县域内所有社区、村居全部配备2~3名思想觉悟高、业务素质强、具有组织协调能力、传播先进文化的公共文化服务志愿者。具体做法包括以下几方面。

开展调查。对文化爱好者进行了摸底排查,并通过歌手大赛、票友大赛、“桃乡大舞台”等活动发现文化人才,对3200多名文化爱好者逐一登记,建立业余文化人才库。

健全组织。成立公共文化服务志愿者俱乐部,负责全市公共文化服务志愿者队伍的注册登记、日常管理、活动规划和协调运作。

开展培训。采取集中培训与具体指导相结合的方式,下发菜单式培训目录,让文化骨干根据自身需求,参加不同专业的培训。2009年以来,举办培训班24期,对2600多名文化骨干进行了培训辅导,培育了700多名文化辅导员和400多名文化服务志愿者。

建立考核督导机制。将基层文化队伍建设列入民生实事,成立了领导小组,出台了实施方案,明确了责任主体和工作进度,月汇报、季检查,严格督导。

建立经费保障机制。2009年以来,市财政每年拿出100万元用于文化队伍建设,市、乡、村先后投入460多万元,用于“递进培养工程”的器材配备,并组织开展各类学习培训活动。

建立表彰激励机制。按照职业、特长和业务能力对公共文化辅导员评定星级,引导他们自愿报名成为公共文化服务志愿者;开展了公共文化服务志愿者标志评选,推出了彰显志愿精神、体现肥城特色的文化志愿者标志;每年对公共文化服务志愿者进行评比,表彰奖励,推出十佳“优秀文化服务志愿者”、十佳“优秀业余文化团队”;建立起志愿服务与社会认同相对接的考评机制,鼓励机关、学校和企事业单位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和聘用优秀志愿者。

文化志愿者充分发挥农村文化建设中的带头作用,牵头组织各类文艺队伍,全市正常开展活动的民间业余文艺队伍达200多个,包括歌舞文艺队伍160多个、庄户剧团40多个。推动了群众文化活动的开展。如今,在农村文化广场、文化角,随处可见健身操、戏曲演唱等文化志愿者自发组织的文化活动。

案例:曾昭兰和她的艺术团队

优秀的群众文化骨干能带动街区群众参与打造优质的群众文化活动团队。

曾昭兰是天津市友谊路街市民学校服装模特班教师,也是该街银光服装服饰表演团团长。她退休后组建了银光服装表演队,广泛吸纳社区爱好者加入,运用教学与实践相结合的方式,先后培养300余人。她根据团员自身特点,结合现代舞蹈特色编排表演方式,并不断在表演内容上创新改革。《中国百年婚礼》、《情满海河》等表演屡获国家级和市级奖项。为抗击“非典”排演的《祝福天使》、为抗震救灾排演的《中国民族魂》等在社区巡回演出中取得了积极的社会反响。表演团还多次赴马来西亚、韩国、法国等地进行文化交流,中外媒体予以关注,曾昭兰也赢得了“中国老年形象大使”的赞誉。

三、群众文化志愿者队伍

群众文化志愿者是自愿贡献个人时间、精力和专业技能,在不计物质报酬的前提下为开展群众文化活动、推动群众文化事业而提供服务的人员。群众文化志愿者没有年龄限制,任何人不论年龄大小,只要具备参加志愿服务的基本条件,皆可自愿参与不同层次及能力要求的志愿服务。

群众文化志愿者应具有志愿者精神,自愿地、不计报酬地参与推动社会进步、促进人类自身全面发展的社会公益事业,即做到奉献、友爱、互助、进步。

群众文化志愿者参与群众文化服务可以按三种类型划分。按参与服务的类型划分,有群众文化活动服务和群众文化事业机构服务。群众文化活动服务指志愿者在群众文化活动中协助组织者管理、协调、维护、完善整个活动过程,以保证群众文化活动顺利进行;群众文化事业机构服务指志愿者自愿在群众文化事业机构中承担志愿服务岗位,为群众文化事业机构开展各项群众文化活动提供时间、精力或技术支持。

按提供服务的内容划分,有时间型服务和技能型服务。时间型服务指群众文化志愿者无论是否具有特殊文化技能,只要愿意奉献个人的时间就可以从事群众文化志愿者服务;技能型服务指群众文化志愿者须具备一项或多项文化技能,并利用其所具备的技能开展群众文化志愿服务。

按服务时间划分,有定时性服务、定期性服务及临时性服务。定时性服务指志愿者能够在日常生活中抽出某一固定时间(如每星期三的上午9:00-11:00),连续参与群众文化志愿服务,服务时间相对稳定,服务时间是间隔的,不连续的但周期较长;定期性服务指志愿者自愿按照与群众文化事业机构约定的时间,不间断地参与群众文化志愿服务,如某项重大群众文化活动,从开始到结束的期间内均从事志愿服务;临时性服务指志愿者自愿参与群众文化服务机构举办的各类临时性活动,并为活动提供志愿服务。

群众文化志愿者参与群众文化服务的动机大致分为三类:第一类是自我取向,依个人的文化爱好参与志愿服务,获取个人内在的满足感;第二类是人际取向,其目的是参与群众文化活动和群众文化群体,结识朋友,获得他人的肯定;第三类是情境取向,是为了回应社会责任,并获得社会的认可。

群众文化志愿者目前已经成为群众文化事业中的重要力量,群众文化志愿者队伍建设要抓好服务项目推介,使志愿者深入了解服务内容;建立健全志愿服务制度和管理办法,使志愿者顺利、高效地开展工作;开展志愿者业务技能培训,使其在服务中不断提升个人文化艺术素质,具备该项目或岗位所需要的服务知识和能力;要注重报道志愿者服务,使更多大众了解这一服务,并愿意参与进来,要使志愿者在履行社会责任的同时获得社会认可。

案例:北京市群众艺术馆“文化志愿者服务体系建设”

北京文化志愿者服务体系从2008年开始建设,目前已形成了以北京市文化志愿者服务中心为龙头,以全市16个区县18个分中心为基础,广泛吸纳各行各业的文化志愿者队伍,开展了一系列公共文化服务。在全国第十五届“群星奖”评选活动中,“北京市文化志愿者体系建设”获得项目类“群星奖”。

北京市文化志愿者队伍组建和管理一般经过宣传招募、考核、输入备案、培训、选派、激励等工作流程。文化志愿者从参与群体属性上分为个人型和团体型。从专业技能和人员结构上大致分为四类:专家型、专业型、特长型、支持型。经过4年建设,目前基本形成了全市性的文化志愿者队伍和相应的管理体系,已发展了8300余名文化志愿者及10个志愿者团队,共开展了72个服务项目,包含艺术演出、辅导培训、大型活动保障、展览展示等四大类,近4万人次参与文化志愿服务,近200万名各界群众享受服务成果。

北京市文化志愿者服务中心大力扶持各分中心文化志愿服务项目的开展和品牌建设,确定了艺术演出、辅导培训、大型活动保障、展览展示四大服务方向。2010年,与各分中心负责人签订了《北京文化志愿者示范品牌项目委托书》,重点扶持推出了4个示范性志愿服务品牌项目,包括密云县的“暖心工程”、怀柔区的“基层文化辅导站”、延庆县的“走进绿色文化空间”工程和房山区的“5285工程”。

北京市文化志愿者服务中心不断提高文化志愿服务的水平,对文化志愿者和文化志愿服务工作管理干部进行培训,5000余人次参加了培训。搭建文化志愿者信息服务平台,形成及时、共享的交互式网络管理机制。文化志愿者信息数据库和网站目前已经建成并投入使用,成为及时发布信息、加强成员联系、展现文化志愿者风采和志愿服务工作实绩的阵地。

案例:活跃在社区的文化志愿者刘淑芹

北京市密云县果园街道季庄社区文化志愿协会会长刘淑芹是一位退休的音乐老师。在居委会的支持下,她先后在檀城、果园北区、季庄等多个社区组建舞蹈、合唱、曲艺、绘画、手工制作等6支群众业余文艺团队,先后编排了舞蹈、演唱、相声、小品等60多个文艺节目,参加了市、县各种演出和展览100余场,多个节目已成为基层文化建设的品牌,带动了社区群众参与文化活动的热情。

她为了克服社区文化设施以及资金不足等困难,拿出近5万元退休金购买服装、道具、照相机、摄像机、音箱等器材,并亲手制作100多件道具。个人累计志愿服务时间超过1万小时,还培养了200多名社区文化志愿者骨干,文化活动的足迹遍布全县36个社区,使越来越多的居民和志愿者参与到社区文化活动和服务中。

四、群众文化群体

群众文化群体是指群众文化爱好者通过一定的社会关系自愿结合进行文化活动的集合体。它包括了四个要素。首先,它是由群众文化爱好者所组成的。共同的艺术爱好和兴趣,共同的文化需求和参与意识是群众文化群体形成的基础。群体中的群众文化骨干,是群体形成的必备条件。其次,它是通过一定社会关系组合而成的。这种社会关系基于成员共同的兴趣爱好和共同的文化需求。这个群体自然地、暂时地聚集在一起,不一定有固定的组织形式和联系方式。再次,它是自愿的结合体。群体没有强制的要求,成员完全凭自己的意愿集合在一起,可以自愿参加,也可以自由退出。最后,它是进行文化活动的集合体。它是以群众文化活动为唯一目而聚集在一起的,有组织而又相对松散的群体。

(一)群众文化群体的类型

从组合方式上划分,群众文化群体有四种类型。一是自由组合、自然形成的群众文化群体,这是一般常见的组合方式。是由几个群众文化骨干有意识地牵头,聚集一批兴趣相同的群众文化爱好者,开展活动,在活动中逐渐扩大队伍,有了固定的活动时间、地点和内容,以及约定俗成的制度,逐步形成趋向一致的价值观念、活动目的和相互联系,有的群体有自己的名称,但没有形成明确的组织章程和机构。北京景山的群众文化群体就属于这种类型。二是有社会组织、机构、团体倡导,并提供一定条件,以一些群众文化骨干为核心形成的群体。包括文化馆(站)等群众文化机构、企事业单位、机关学校、工会共青团、居(村)委会出面组织的群众文化群体,一般有群体的名称,但没有形成明确的组织章程和机构。三是上述两种类型的群众文化群体在发展中逐步形成较稳定的联系和组织,制定了群体的章程制度和机构,但没有正式登记成为正式的社会组织。如云南省腾冲县大村的“农民演艺协会”和一些群众业余艺术剧团、社团和协会。四是群众文化群体经过长期发展,形成了稳定的联系和组织,正式在民政部门登记注册,从群众文化群体转变为社会群众组织。

从艺术门类上划分,有文学、戏剧、曲艺、绘画、音乐、舞蹈、摄影、美术等各艺术门类的群众文化群体。各艺术门类的细化分支都可自成群体。

从活动频率上划分为,有常年活动、定期活动和不定期活动的群众文化群体。

从活动性质上划分为,有创造型、求知型、康乐型等群众文化群体。创造型的群众文化群体,从事的是创造性的文化活动。如文艺创作、文化理论研究等。这类群体成员的素质较高,具有更高层次的理想和追求。求知型的群众文化群体,是以学习、掌握文化、科学、知识,提高自身文化修养为目的,这类群体大都在各级学校和工厂企业中,成员多为上进心强的青少年。康乐型的群众文化群体,则以休闲、娱乐为价值取向,这类群体由中老年组成,特别是离开工作岗位的老年人,他们通过参与群众文化活动来充实晚年生活。

(二)群众文化群体的特点

群众文化群体产生和发展与一定的社会生产和生活状况紧密关联,与人们的文化生活权利和群众文化的发展状况紧密关联,与人们的个体素质紧密关联。它具有两组特点。

自发性和易散性特点。群众文化群体的产生不排除当地文化部门或其他有关方面的倡议、扶持、帮助与辅导、管理,但不存在隶属关系,都是以相同兴趣、爱好、追求等文化生活需要为引力,以感情共鸣为纽带,自发、自主、自愿地组成,其成员有较大的自主性。与此同时,正由于群体的自发性,使得组织结构较为松散,一旦参与受众的兴趣、需求、环境等发生变化,尤其是骨干的退出,这一群体就极易解散。

内聚性以及心理相容性、从众性特点。群众文化群体中自然形成的领袖人物,由于素质较高、善于团结、协调能力较强等原因,在群体中拥有一种自然影响力。这种影响力的作用,可形成比较显著的内聚力。领袖人物在群体中发挥着核心作用,使群体成员之间,有较多的共同语言、较强的信任感和归属感。内聚性还说明了群众文化群体的成员是在心理相容的基础上自愿结合的。他们互相依托,互相关心,感情真挚。因此,成员的从众行为倾向性较强,信念和行为有较高的一致性,易于产生群体性行为。

(三)群众文化群体的社会效应

群体对于成员个体的育人效应和教化效应。通过群体活动,人们的思想意识相互影响,通过对自我存在的思考,会激发人们在生活理想、人生追求等更高的层次上形成精神的关联。这样,在一个正气占主流地位的群众文化群体中,必定会形成携手共进的氛围和良好循环。人们在群众文化群体的文化活动中切磋技艺、互帮互助、共求上进,既得到娱乐休息,又丰富了知识;既提高审美能力和技能,又陶冶情操,从而使群体活动具有育人效应和教化效应。

群体对于群众文化发展具有辐射、聚合和导向作用。由于群众文化群体中骨干人物的辐射、聚合、导向等功能的作用,使得整个群体对群众文化发展都具有极强的辐射、聚合和导向的效力。从而不仅促使社会的群众文化活动由分散、自流的状态逐步转变为自觉、有序的状态,而且增强了群众文化自身承递与创新的能力。因此,在任何时候和任何地方,这种群体越多,群众文化活动就越普及、越深入;这种群体越活跃,群众文化就越有生气、越有活力。

群众文化群体是群众文化机构开展群众文化工作的依靠对象,如戏剧活动是一种群体性活动,没有群体组织就无从开展。群众文化群体的骨干分子,是群众文化活动的支撑者。群众文化活动的开展靠他们去筹划、组织,丰厚的民族民间文化传统和遗产靠他们去继承、弘扬,群众文化活动的内容和形式,靠他们去探索、发展,继往开来的文化活动人才靠他们引导、培养。群众以满足自身精神文化需求而聚合成文化群体,其群体在各种运转中又产生出推动整个群众文化发展的动力。

(四)群众文化群体建设

群众文化群体建设是群众文化工作的重要内容,也是群众文化事业机构的重要职能。群众文化群体建设应遵循大力倡导,积极引导,培养向导,热情辅导的原则。

大力倡导。要提倡、鼓励、支持一切积极的群众文化群体,促其发展。群众文化群体是人们在权利与自由的范围内对文化活动的一种自然的选择,它是社会生活的一个有机组成部分,是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的客观现象。因此,群众文化群体的建设既不能采取行政命令的方法,也不能放任自流,任其自由发展,应大力提倡和鼓励。提倡和鼓励不是空泛的宣传和号召,而应当有具体的政策和措施。应确定群众文化群体建设的方针、政策、计划和目标。在本书的许多案例中都把群众业余文艺团队建设纳入了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的总体计划,纳入了群众文化活动的内容,有计划、有目标地推进群众文化群体的建设,如成都市龙泉驿区的“百人农村特色乐器队伍”建设,河北省霸州市的“队伍发展规范化”等。甘肃省金昌市在示范区建设中还提出了群众文化群体建设的目标:群众业余文艺团队人数占全市总人口的5‰,每个村、社区业余文艺队伍不少于2支。

积极引导的目的是克服群众文化群体可能出现的消极面,指引它走高雅、健康的文化生活之路。群众文化生活领域同时存在着有序与混乱、高雅与低俗、文明与愚昧、新生与腐朽等文化现象,这些现象也会反映到群体的活动中来。特别是处于青少年时期的群体成员,易被一些思潮所左右,被群体的自主性引入歧途。所以,对群众文化群体的引导是十分必要的。积极引导,不仅要通过因势利导的宣传教育和组织群体参与相关的文化活动来实现,更重要的是要建立完善的群众文化群体建设的长效机制,包括群众文化业余团队的管理机制,扶助机制,奖励机制等。如云南省腾冲县大村的“农民演艺协会”自我管理机制,鄂尔多斯市乌审旗的“文化独贵龙”扶持政策,宁夏回族自治区银川市等地区的群众业余文艺团队的星级评定机制等。

培养向导是指要注重培养群众文化群体中的核心人物。这些带头人的意志和行为,对于群体的努力方向和进取目标有决定性的引导作用。他们是所属成员心理需求在某一层次上的集中反映者,也是所属成员爱好、志趣、利益的主导者。因此,要把群众文化骨干的培养与群众文化群体的建设紧密结合起来,通过培育群众文化骨干来推动群众文化群体的建设与发展,发挥群众文化骨干对群众文化群体中其他成员的引导和辐射作用,使群体朝着正确、健康的方向发展。

热情辅导。要把对群众文化群体的辅导纳入群众文化队伍培训的计划,有计划、有步骤地开展对于群众文化群体的普遍辅导。文化部制定的“十二五”期间《全国基层文化队伍培训工作方案》把群众文化群体的培训纳入了方案,并提出明确要求:用5年时间,对现有24.27万县乡专职文化队伍和391万左右的业余文化队伍(包括基层文化指导员、大学生村官等)进行系统培训,使专兼职结合的基层文化队伍素质显著提高,公共文化服务能力明显增强。对群众文化群体的辅导,包括帮助和指导。辅导内容不只是指点如何组织文化活动,还要在文化活动的专门知识技能、方法等方面进行教授。辅导的方法应当因地制宜,从群体的实际情况和辅导者的具体情况出发,帮助他们各展其能。

案例:银川市社会民间文艺团队“星级”评定

为进一步加强银川市社会民间文艺团队的管理,充分发挥其在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中的作用,促进全市群众文化事业的大繁荣、大发展,银川市开展了争创星级社会民间文艺团队的工作。制定了《银川市社会民间文艺团队(星级团队)考核细则》,明确了星级团队的人数、管理、制度、活动等指标。2011年,经过自评申报、实地察看、群众测评、综合评定等环节,共评出三星级团队3个,二星级团队5个,一星级团队10个,优秀团队6个,并给予表彰奖励。获奖团队包括宁夏老干部活动中心艺术团、建设银行系统的银翔艺术团、长信乡的长欣文艺协会、街道的银梦艺术团、银平苑社区的秦腔艺术团等。这些星级团队都是成立多年,比较稳定,有管理制度和组织章程的团队。它们常年活动、有自己创编的节目,并经常参加公共文化服务的演出,有较好业绩。银川市把参加银川市组织的大型群众文化活动与文艺团队的星级评定挂钩,推动社会民间艺术团队加强自身建设,争星创优。

【本章小结】

群众文化事业和群众文化工作涉及面很广,本章只是介绍了一些基本知识,群众文化事业和群众文化工作的主要内容属于群众文化实务,在《群众文化实务》教材中有详细的论述。本章涵盖的主要内容有:群众文化事业的概念、性质和群众文化事业的专业化、科学化、现代化,群众文化工作的概念和基本方针政策,群众文化服务机构的类型、特征、职能与群众文化事业机构的改革,群众文化专业队伍、群众文化骨干队伍、群众文化志愿者队伍、群众文化群体的概念、特点、作用与建设等。重点阐述了在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新形势下的新特点、新认识和新实践。群众文化工作者要把握新形势下群众文化事业发展、群众文化工作和群众文化队伍建设的新情况、新要求,学习在这些方面的新经验,推动群众文化事业的发展。

【思考题】

1.应如何认识群众文化事业的专业化、科学化、现代化?

2.群众文化工作应遵循的基本方针是什么?

3.结合实际,谈谈你对群众文化服务机构改革的认识。

【推荐阅读】

1.郑永富.群众文化学[M].北京:中国国际广播出版社,1993.

2.浙江省文化厅.新农村文化建设试用教材[M].北京:五洲传播出版社,2009.

3.常泊.中国群众文化辞典[M].长沙:湖南文艺出版社,1992.

4.中共中央关于深化文化体制改革、推动社会主义文化大发展大繁荣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2011年10月18日中国共产党第十七届中央委员会第六次全体会议通过).

5.林红,黄霞芬.群文视野——宁波市群众文化论文集[M].北京:中国文史出版社,2011.

[1] 文化部.关于推动工人文化宫、青少年宫、妇女儿童活动中心和科技馆等免费开放调研报告[R].2011.

[2] 中共中央关于深化文化体制改革、推动社会主义文化大发展大繁荣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2011年10月18日中国共产党第十七届中央委员会第六次全体会议通过).

[3] 中共中央关于深化文化体制改革、推动社会主义文化大发展大繁荣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2011年10月18日中国共产党第十七届中央委员会第六次全体会议通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