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然环境(也称地理环境)是指人类赖以生存的地理和生物方面的情况。一般由天然地势、地貌、资源、气候等因素构成,它被人们所改造利用,又为人类提供文化生活的物质基础。群众文化生存在一定的自然环境里,必然受到其影响[1]。
一、自然环境对群众文化的影响
自然环境对于群众文化的影响体现在三个方面。
首先,自然环境是群众文化形式和内容的存在基础。自然是人类之本、人类之根,是人类的起点与归宿。人的发展、社会的发展必须与自然相和谐。人类的一切活动都是在一定的自然环境中进行的,人类文化的特征和差异,追根溯源,在于自然环境的不同。群众文化是人类创造的一种文化现象,因此也必然产生于一定的自然环境内,无可回避地受到自然环境的影响。自然环境的不同,造就了不同的民俗、民风,造就了不同的生活、生产方式,无疑也造就不同的群众文化。
其次,自然环境对群众文化的影响是间接的。自然环境直接影响人们的生产方式和生活方式,包括生产操作方式、生产工具、居住方式、饮食等,而人们在一定自然环境中形成的生产和生活方式,又影响着人们对于群众文化形式和内容的选择。
我们的祖国幅员辽阔、气象万千,东西南北,跨度很大,而且地理条件、气候条件也很复杂。有山河湖海,有平原、高原,有草原、丘陵、沙漠,人们生活在不同的地方,靠山吃山,靠水吃水,祖祖辈辈在特定的地区生活,用他们的智慧和勤劳,在改造自然或与自然形成的和谐环境中,建设着自己的家园,创造着自己的群众文化。例如:在内蒙古辽阔草原生活的蒙古族群众的“那达慕”;在西双版纳热带雨林中生活的傣族群众的“泼水节”;在东北严寒地区生活的哈尔滨市民的“冰灯艺术节”等,都是在不同自然环境下形成的具有地方特色的群众文化形式和内容。俗语说,“一方水土养育一方人”,同样,一方水土也孕育了和传承着特定的群众文化形式和内容。
最后,自然环境影响着群众文化特色的形成和鲜明化。群众文化特色是指某地域群众文化独特的个性,是某地域人们的生产方式和生活方式等情况在文化生活上的外化。草原文化、山区文化、海岛文化、水乡文化特色的形成,往往是以其地理位置和自然环境为先天条件的。安塞的腰鼓,节奏明快、鼓点急骤、动作粗犷、充满力量,体现着黄土高原群众直爽外露的性格和粗犷豪放的文化风格;“采茶舞”、“吴歌”等民间歌舞,优美、委婉,是江南风光、生产、生活以及生活在这一环境下的妇女温柔细腻性格的反映。群众文化特色的形成又在一定程度上影响着自然环境的改变。各地域群众文化特色的鲜明化,吸引众多群众参加,促使人文与自然融合,从而也在一定程度上改变着自然环境。
案例:那达慕大会——蒙古族人民一年一度的传统节日
那达慕大会是内蒙、甘肃、青海、新疆的蒙古族人民一年一度的传统节日,有着鲜明的马背文化、草原文化的色彩。
在草原上,一家一户放牧是牧民的主要生产方式,马是其主要生产工具和交通工具,蒙古人从小就在马背上长大,对马有特殊的感情。牧民居住的毡房在草原上星星点点,相距很远,彼此联系很不容易。正是这种生产和生活方式形成了“那达慕”这种群众文化活动形式。
“那达慕”,蒙语是“娱乐”或“游戏”的意思。“那达慕”的前身是蒙古族的“祭敖包”,是蒙古民族在长期的游牧生活中,创造和流传下来的具有独特民族色彩的竞技项目和游艺、体育项目。
“那达慕”在每年七月、八月这一水草丰茂、牲畜肥壮、生机勃勃的黄金季节举行。大会期间,各地农牧民骑着马,赶着车,带着皮毛、药材等农牧产品,成群结队地汇集于大会的广场,并在会场周围的绿色草原上搭起白色蒙古包。在“那达慕”大会上,牧民们欢聚在一起,观赏开幕式、赛马、摔跤、射箭、民族歌舞,举行篝火晚会,开展娱乐、体育活动。射箭、赛马和摔跤是“那达慕”大会比赛男子三项的固定形式,它是力与美的显现、体能和智慧的较量、速度和耐力的比拼,比较全面地展示了在草原上生活的群众的综合素质。随着社会的发展,摩托车、越野汽车成为牧民的生产工具和交通工具,于是,“那达慕”大会的开幕式上又增加了摩托车方队、越野车方队。
“那达慕”是在草原自然环境下,适应蒙古族人民的生活需要而产生的,是具有广泛群众性和娱乐性的传统民俗文化活动,具有深刻的文化内涵,反映了蒙古民族的价值观和审美观。
二、自然环境与群众文化服务模式
自然环境影响着群众文化以及特色,也影响着群众文化服务的方式、方法和内容。我国各地方的自然环境不同,群众文化服务的模式也不完全一样。
建设县、乡镇、村三级群众文化服务网络,固定设施服务与流动服务相结合,是群众文化服务的普遍要求。但是,在不同地理环境下其重点和具体模式又有其特殊性。在人口密集的大城市,是以固定设施服务为重点,建设10分钟或15分钟文化圈;在平原地区村落密集的农村,是以固定设施服务为主,辅以流动服务,建设15公里文化圈;在山区和牧区,居住分散,行政村与下面的自然村距离比较远,交通不便,建立流动文化服务圈,提供流动服务成为其主要形式。
群众文化的创新,也要从本地区的自然环境出发,探索适应本地区自然环境、适应本地区人民群众生产和生活方式的群众文化服务模式。
案例:鄂尔多斯市乌审旗的“文化独贵龙”
鄂尔多斯市乌审旗的地理环境属于荒漠草原,全旗面积11645平方公里,人口只有12.5万,下辖6个苏木镇、59个嘎查村。与新疆伊犁的山地草原,内蒙的高原草原不同,荒漠草原的牧草比较稀疏。虽然都属于一家一户的放牧,但这里的牧民采取定居的生产生活方式,由于每户牧民需要较大面积的草场,所以牧民居住非常分散,每户相距有10公里远。牧区也建有苏木镇文化站和嘎查村文化室,可是,牧民居住地距苏木镇文化站或嘎查村文化室有几十里甚至上百里的路程,很难经常参加文化站、文化室的群众文化活动。
在这种自然环境下,乌审旗产生了一种特有的群众文化服务模式——在嘎查村文化室下面还有一个以“文化独贵龙”为中心的文化服务圈。
“独贵龙”源自蒙古语,本义是圆圈或者环形,历史上则是蒙古族人民反帝反封建斗争的一种组织形式,类似于“小组”。现如今,“独贵龙”已经被赋予了新的内涵,成为传播先进文化的基层组织。“文化独贵龙”是以文化户、民间艺人、文化能人为主体,以带动牧民开展群众文化活动,提高牧民文化素质为主要任务的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的民间组织。有演出独贵龙、马独贵龙、服饰独贵龙、科技独贵龙、马头琴独贵龙。以每支“文化独贵龙”为中心,形成了嘎查村下面一个小的群众文化服务圈。
乌审旗大力培育“文化独贵龙”,全旗培育了53支“文化独贵龙”、62支“马头琴独贵龙”,政府给每支“文化独贵龙”每年2万元的活动经费,使其成为群众文化服务体系中的一个层级组织,在全旗形成了旗文化馆、苏木镇文化站、嘎查村文化室和“文化独贵龙”四级群众文化网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