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愿运动虽然使清政府将召开国会的年限缩短了三年,但并未达到1911年召开的目的,也可以说基本失败了。关于运动失败的原因及其意义,立宪派人士的思想转变,我在拙著《二十世纪初中国政治改革风潮——清末立宪运动史》中已有阐述,此处不赘。仅进一步说明,清朝之所以在短短的四个月中走向不归路,即与国会请愿运动密切相关。

第二次请愿被拒后,立宪派就指出:如果朝廷再拒绝第三次请愿,“恐民气一竭,他日虽欲求一请愿之人而不可得,而国事更不堪问矣。”[1]第三次请愿后,立宪派又指出:“明年不开国会,我国将永无国会之望矣。”因为朝廷坚拒速开国会,其“大害”首为“丧失民心”。“夫民犹水耳,水能载舟,亦能覆舟,当局者可不察乎!”[2]还指出,迟至宣统五年,“深恐国会未成,而大乱已兆”[3]。

立宪派的预见完全正确,请愿运动过去九个月,便爆发了辛亥革命。

辛亥革命为什么爆发?在1911年10月27日的第二届资政院会议上,仍然拥护清朝的部分民选议员提出顺人心以弭乱本具奏案。于邦华说明提出的主旨,略谓:“今日之患,在人心已失。如粤乱甫平,川乱又起;川乱未已,鄂乱随之;以至皖、宁、荆、襄、赣、豫,皆有不安之象,此即人心已去之明证也。今日第一要义,必须收拾人心。”[4]至10月底,湖南、陕西、山西、云南、江西宣布独立。内阁总理大臣奕劻惊呼:“现所患者,不在革党之搆兵,实在人心之思变,故风声所至,响应如此之速。”[5]由此可见,辛亥革命爆发的根本原因就在于清政府丧失了民心。

清政府丧失人心,系从拒绝国会请愿开始。三次请愿被拒,立宪派就愤怒地谴责清政府“直视吾民如蛇蝎如窃贼”[6]!镇压了第四次请愿,更是“恶感普及于全国”[7],少数激进的立宪派人士开始向革命转化。不过,大多数仍在观望,并未达到绝望的程度。如果预备立宪的筹备工作按照修订后的整体规划方案,有序地走完预备立宪的既定途程,实行真正的宪政,清政府仍会得到立宪派的支持,不会产生深刻的危机。因为清政府确定的召开国会年限与立宪派要求的仅仅相差两年,还是能为较多的立宪派人士接受的。

得民心者昌,失民心者亡,是古今中外颠扑不破的真理。可是,清政府自以为依靠军警暴力足以将“嚣张”的民气打压下去,维持社会稳定,非但无视民心的存在,反而倒行逆施,于5月8日成立了违背君主立宪政治原则的皇族内阁,使预备立宪进程急剧地发生逆转,走向歧路。紧接着,皇族内阁又公然践踏宪政,不经咨议局议决通过,擅自宣布实行铁路干线国有政策;不经资政院议决通过,同外国银行团签订了湖广铁路借款合同,更使“民气郁愤怨结上通于天”[8]。立宪派人士两次上书反对皇族充当内阁总理,清政府仍然不思悔改,予以严厉斥责。社会只能前进,不可后退,宪政之门既已打开,渴望民主自由的人民绝对不会允许再将其关闭,只能激起更为强烈的反抗,于是立宪派人士在国会请愿中郁积在胸中的愤怒情绪急剧地迸发出来,切齿痛恨,纷纷与清政府分道扬镳,形势急转直下。清政府下令逮捕四川保路运动的领导人,开枪屠杀要求释放被捕人员的群众,更使绝大多数立宪派人士转向革命,彻底抛弃了清朝。所以辛亥革命刚一爆发,他们便迅速响应。尽管摄政王载沣10月30日颁发上谕,不再以亲贵充国务大臣;11月3日,又公布了皇帝已无任何实权,一切权力全归国会的宪法重大信条十九条,由于为时已晚,人心失而不可复得,谁也不加理会了。

清朝之所以速亡,从根本上来说,是其违背了国民速开国会的意愿和一定要实行立宪的承诺,中断了预备立宪的进程,回复到专制独裁的政治体制,剥夺民权,丧失诚信,遭到全国人民唾弃的结果。因而也可以说,清朝并非亡于立宪派,更非亡于发难人数微不足道的革命派,而是自取灭亡,自食其果。

[1] 天池:《读二十一日上谕赘言》,载《时报》,1910-07-02。

[2] 《论国会不速开之害》,载《时报》,1911-01-07。

[3] 《读初三日上谕感言》,载《时报》,1910-11-08。

[4] 《资政院记事》三,载《申报》,1911-11-03。

[5] 《大公报》,1911-11-04。

[6] 《读初三日上谕感言》,载《时报》,1910-11-08。

[7] 《读十一月二十三日上谕感言》,载《汇报》,1911-01-10。

[8] 唐蔚芝:《中国改革建设政体论》,2页,19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