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写东西喜欢用刘若英的歌名,因为我觉得无论是刘若英的歌还是刘若英的人,都能够在某些时候异常准确地诠释我在某时某地某种发自内心的天然情愫。

和初恋的男孩分手后,一日忽然听到《很爱很爱你》,顿时碎了心,滂沱着泪水狂奔在大街上,疯狂而绝望。

我初恋的男孩名叫唐逸旻,生在一个秋日的下午。认识他以后,我才知道“曰”加一个“文”读“民”,是“秋天”的意思。

我和唐逸旻坐在同一张桌子后面,在高中二年级后半段产生了一种传说名唤爱情的感受,发展了一段豆蔻年华里情节最普通的故事。那时我全心全意地爱着他,眷恋他的每一个眼神每一个动作,直直地跃入了一个万丈深渊,义无反顾。

他后来的妻优雅贤淑,助他在事业上取得了极大的成功,使得他这个来自北方小城的男子在年纪尚未有资格与“淡薄”二字挂钩的时候便想要去深山中度过余生了。我从一本杂志上见了他长大以后的样子——与我分手之后的二十二岁到后来,他应该才算长大吧?他变得非常犀利非常傲然,全然失却了少年时代最让我心动的柔和温顺。介绍他的那篇文章被放在一个叫“青年才俊”的栏目里,题目赫赫然醒目骄傲地写着:我在风浪中截取成功。

我跟唐逸旻分手后的第五年,他的妻子找到了我,说是在家里见到一些应该属于我的东西,想约我出来见面并交给我。我答应了,因为我想要知道唐逸旻的消息,无论是怎样的消息,无论通过怎样的渠道。

当年的小姑娘已经变成了优雅少妇,周身都散发着家的气息,这种气息让我觉得想要流泪。

唐夫人从包里拿出一本笔记本,打开第一页,上面用花体字写着我的名字;又翻到第二页,是我在几年前发表在某张报纸上的散文,用钢笔工工整整地抄在上面,注明了发表的日期和出处。如此,整整一本。

“我很羡慕你,”她说,用平淡的语气,没有忧伤。“他到底还是爱你的。”

我合上笔记本,用同样平淡的语气说:“五年前他牵着你的手出现在我面前的时候,你是我在这个世界上最羡慕的人。现在,我仍然羡慕你,为你的这份爱情和对待这份爱情的宽容。”

“紫水,”她说,“其实我一直知道他是爱你的。那时候学校里没人不知道你们的故事,可是我还是忍不住去爱他了,用上了一切我能够用得上的办法。”

我稍带惊讶地望着她,“你知道?”

她点头,告诉我其实她什么都知道,只是她太爱唐逸旻,以至于无论怎样都打算嫁予他为妻。她还说她一直觉得对我不起,她一想起我一个人在偌大的北京孤苦无依便内疚得快要窒息。

我说,爱情本自私,若不委屈他人,便要委屈自己,没有中间项。

这是一场奇怪的谈话。两个爱着同一个男人的女子,面对着面心平气和地交谈,当妻子的那个在不断地道歉,被丈夫爱着的那个则在不断地为她找理由。

“逸旻在这本文集的最后说,他很想把它送给你,可他早已无颜面对你,便搁置下来,也许永无机会。”唐夫人把笔记本翻到最后一页,给我看唐逸旻潇洒的行书。“我知道你仍是独处,想来你定还钟爱着逸旻,应该告诉你,应该把它交给你。”

“谢谢。”我说。再也无言。

都在说女人的心思最难捉摸,大多数难以捉摸的女子都很个性很冷傲,然而眼前的这个女子却难以捉摸得让我感动。

我自认我爱唐逸旻远不及她。那一刻起,我放下了我对唐逸旻十年的爱情梦想。

“你过得好吗?”她小心翼翼地问。

我望着她,问她借手机,之后拨了一串号码,告诉电话那头的人我的位置,请他立刻过来。唐夫人有些慌乱地望着我,不知所云。

一个小时之后,我打去电话叫来的人出现在我和唐夫人桌旁,我对她说:“他叫宣澈。”

两人握手。

我又说:“我过得很好。”

我没有任何理由遇见从天而降的一见钟情,最直接的原因是我习惯低着头走路,之后长长的头发挡住面孔,我看不见别人,别人也看不见我。

跟宣澈在一起的时候,我仍然是低着头走路,用长发把我的脸和别人的脸分隔开来,有隐隐约约的光从发丝中间透过来,是阳光或者是宣澈的眼神。

见宣澈的时候,我通常穿跟高五公分的高跟鞋,因为若不穿高跟鞋我的视线只能跟宣澈的下巴平行,而太高的高跟鞋我穿了会扭脚。

宣澈说,他曾经有过结婚的念头,对象是他二十六岁时候的女友。他说当他想到他即将跟这个女孩厮守一生的时候,忽然有一种不寒而栗欲想逃之夭夭的感觉。

后来他真的逃了,他说在那个时候他才真正意识到,爱情其实一点都不简单,而他对婚姻的要求也远远不止“适合”。

宣澈的这些话说得很真诚,异常含蓄地让我心乱不已。他的潜台词分明就是在告诉我他现在又有了结婚的念头,而这一次他并没有想要逃之夭夭。

我不再是十八岁,所以我知道宣澈这样说,有一半的可能是他在取悦我,还有一半的可能是他真心实意。尽管这两种可能存在着千差万别的爱情理念,但概率各占百分之五十,毫不偏差。这就是男人。

有人告诉我,婚姻是女人在被男人迷惑得辨不清真伪时产生的结果。有“婚”字为证。

我同意这种说法,当我在酒吧昏暗的灯光里见到宣澈的那一瞬间。

那晚我化了很浓的妆,穿一件纯白色的高腰翻领T恤和一条黑色长裤。白色的上装在酒吧暗涩的灯光里显得很耀目,更何况加上了我露出的一段柔软的腰肢?很快有人来跟我搭讪——我听说,一个单身的女子或者一个单身的男子,若想要找临时情人,只要在酒吧里坐上两个小时,定然不会空手而归。

“小姐,请你喝杯酒可以吗?”

我朝对面的男子笑笑,之后拿起面前的酒杯,对着不远地方坐着的一个身着浅色衬衣的男子举了举杯,并且微微地笑。

对面的男子立即心领神会地一笑,“看样子,你的目标非我此类型。”

不远地方的男子手中握了一瓶啤酒走过来,坐在我面前,闪闪发光地望着我,说着和之前三个男子同样的话:“小姐,请你喝杯酒可以吗?”

我点头,“当然,BALLYS,谢谢。”

他招手叫侍者,交代下去,要来两杯BALLYS甜酒。

很小的杯子,一口可以喝干。

“这样一杯,四十块钱,来酒吧真是一件奢侈的事情。”我不合时宜地说着大煞风景的话。

“偶尔奢侈一下也非坏事。”他说,端起酒杯,在我的杯子上碰了一下,一饮而尽。“我晚上喝了酒会睡不好。”他又说。

我也一饮而尽,“那么,为什么还喝?”

“因为今晚不打算睡。”他暧昧地笑着,和他周身散发出的书生味道格格不入。

“哦?”我扬了扬眉毛,“那么,先生打算做什么?”

他也扬扬眉毛,“小姐打算不打算陪着我一起?”

“可以,但你最好先帮我把我的外套取来。”

他起身,接过我手中存外套换来的铁皮牌子,出门。

适才跟我打过招呼的男子又走过来,很是礼貌地对我说:“小姐喜欢斯文的男子,我欣赏小姐的性格,很爽快。”

我笑,“很有效率,是吗?祝你今晚也成功。”

这时我的外套和他一起回来,我拿起皮包起身,越过了酒吧里所有的目光,和身边的男子手牵着手亲亲密密地走出大门。

“你是这样体验生活的?我总算知道你的那些专栏的内容是何来头。”身边的男子有些夸张地大呼小叫道。

我把头靠在他的肩膀上,又回到了十八岁似的笑,“你是来监视我的吗?”

他不紧不慢地帮我把纽扣拉紧,“你若是想要练习艳遇,对象莫不如是我,否则你被那些豺狼虎豹分吃了都还不明所以。”

我在行人稀少的大街上将头拱进了他大衣的领子里,“宣澈,”我说,“你真是个可爱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