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年之前
所有的故事都在曹荣的策划下进行着,躺在舒适的**,他得意。他的确值得得意,因为他不用劳动,就有人把钱送到他手里。他的名利、金钱、美女,都是别人无法攀比的。
渐渐地,他的思绪飘回到了十年之前……
那是一九七八年,当时曹荣只是一个普通的高中教师,他的妻子王丽娜虽然脾气有时有点大,但也算温柔贤惠,十多岁的儿子曹斌也非常可爱,家里虽然没什么积蓄,但是也过得快乐。
直到有一天,王丽娜的两个弟弟王强和王涛来到姐姐家,两人一身名牌服装,而且也给曹荣夫妻每人带了一件,还给曹斌买了许多高级电子玩具。夫妻俩哪里见过高档货?开心之余,炒了几个菜款待两个弟弟。
曹荣本以为两个小舅子在外面做生意发达了,酒后哥俩吐露了实情。
原来,王强和王涛确实是在做生意,但是他们做的是毒品生意。说着说着,还有拉曹荣入伙的意思。曹荣是文化人,不敢做违法的事,于是婉言拒绝了。
王强兄弟走后,王丽娜把曹荣骂得狗血喷头:“你看你那个熊样,都四十岁的人了,你看你给我们娘俩过下什么了?住的是草房,吃的是粗茶淡饭,穿的是补丁摞补丁,就指望那点工资,跟喝西北风有什么区别?我咋就跟了你这个窝囊废呢?”说完趴在**大哭起来。
曹荣安慰说:“丽娜啊,小强和小涛做的是违法生意,是有很大风险的,一旦抓住可是要坐牢的。”
王丽娜听完这句话,一个轱辘坐起来,指着曹荣的鼻子吼道:“亏你还是个男人,我弟弟怎么不被抓?就单抓你啊?胆小鬼就是胆小鬼。”
曹荣看着气得脸色发青的妻子,不禁苦笑:唉!女人经不起攀比啊!
本以为这件事就这样过去了,最让曹荣意外的是,第二天妻子带上儿子去了丈母娘家,一去就是三天。
无奈之下,在妻子离去的第四天时,曹荣来到丈母娘家,打算好好劝劝妻子。谁料想王丽娜火气仍然不减,竟然把他赶了回来,还扬言要和自己离婚。
沮丧万分的曹荣回到家里,经过几个不眠之夜的思想斗争,他终于下定决心,准备踏上一条不归之路。
王强和王涛招曹荣入伙是有原因的,本市有个刑警队大队长名叫薛刚,他们打听到这个薛大队长就是姐夫曹荣的高中同学,至今还是好朋友。于是他们先说服姐姐王丽娜,让姐姐给姐夫施加压力。果然,他们成功了。
曹荣在两个小舅子的指点下,没有费多大周折就收买了薛刚,这让曹荣很意外:既然执法人员都能轻易涉案,那自己心里也没什么可不安的了。这让曹荣在心理上释然了许多。
正所谓“警匪一家”,有了薛刚暗地的帮助,曹荣他们在“生意”路上十分顺利,很快,他们就发了,而薛刚从中也得到很大的好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