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像有无数只蚂蚁在身上乱咬,那感觉又痒又痛,唐玄想要挣扎,想要抵抗,却发现自己的大脑无法指挥身体,甚至连眼皮都睁不开,只能忍受着那万蚁噬人的痛苦,那感觉简直让他爽翻了。
这是忽然传来一阵清凉,一个冰凉的物体在周身游走,唐玄舒服得差点叫出声来,精神也为之一振,居然睁开了眼睛。
在他面前的是一个跪坐在地的姑娘,乌黑的头发编成几十条细长的辫子,皮肤有些发黑,脸上泛着健康的红润,这时正在唐玄的身上涂抹着什么,一看唐玄醒了过来,立刻露出欣喜的表情。
而唐玄的第一个反应却是想去抓自己的刀,即使面对一个漂亮的姑娘,也不要想得太美,可爱不等于安全,每个陌生人都有可能是危险的。然而刀当然不在他的腰上,于是唐玄的手只能颓然的放下。
“你醒啦。”姑娘高兴的笑着,“不愧是使者大人,婆婆的黑玉从来没有这么好的效果,恐怕只有你这样与众不同的人才能恢复得这样快。”
唐玄的脑子还不是完全清醒,他只觉得这姑娘长得不错,但是,他更想拿到自己的刀。
“这是哪里?”想了一会,唐玄还是决定像狗血电视剧里演的那样,作为昏迷刚醒的人,说出通常那个会问的那个问题。
娜欣的语气欢快,“这里是摩尔族,巫师大人说,你会拯救族人,你是天神派下来的使者,只有你才能挽救整个部族。”
唐玄的脑袋有点大,明明上一刻还在逃命,不知现在怎么就陷入一个神棍所在的部落,成了什么使者。
好在对方没有说自己是屎,这一点还是值得赞许的。
“我想,你最好是让我见见巫师大人,这样对谁都是好事。”既然弄不清状况,还是和那个巫师聊一聊比较好,至少知道事情的来龙去脉。
娜欣跳着跑了出去,临走前不忘告诉唐玄自己的名字,但是后者显然不关注这一点,他只是想,自己怎么会突然出现在这里,其他人怎么样了。
片刻之后,纳尔和法特出现在帐篷里,对着唐玄大眼瞪小眼。
“我记得,他好像浑身都是伤痕,就连脸上也不例外,可是----”法特很疑惑,他面前的人有着一张光滑的脸,哪里有什么伤,就连赤着的上身也看不出一丝受伤的痕迹,这显然不合道理。
纳尔却选择用一种自欺欺人的态度来解释这一切:“既然是使者,当然有不同凡响之处,在天神的光辉下,任何伤痛当然都不是问题。”
在他们救到唐玄,或者说唐玄一头撞过来的时候,的确是浑身是伤,那张脸就像一块破布,即使擦去了血迹,依然可以知道这家伙毁了容。
但是不过昏迷了两天时间,这人不但醒了过来,而且身上竟然看不到一丝伤痕,这不能不说是神迹,纳尔心中感叹天神果然无所不能。
但作为部落的第一勇士,法特显然不是特别的相信巫法预言或者是长老的判断,他走到唐玄面前,很直接的问道:“你是什么人?为什么会受重伤?”
“你是什么人?我为什么在这里?”唐玄聪明的用反问来回答问题,他迫切的想知道自己到底落到了什么境地。
这时候作为长老的纳尔适时的站了出来,把事情的来龙去脉讲给唐玄。
摩尔族是天生的游牧民族,广阔无际的草原就是他们的天堂,唯一美中不足的是,这天堂略有些挤。
即便草原足够辽阔,容得下无数生灵,但却不得不败于膨胀的人心。
很多个民族共同生活在草原上,于是为了更丰盛的水草,更多的牛羊,或者是更多的奴隶和财富,那些大的部族挥舞着弯刀,不断吞并征服实力不如自己的部族,于是他们变得更加强大,于是他们展开更多的掠夺。
游牧民族通常很难定居,并不是像诗人那种浪漫的想象,认为这些民族天生有着不肯安定的内心,而是因为要有一块可以长久生活下去的土地并不容易。
水源,植被,最好是还能有一些可以开垦的土地,虽然草原上沃土万里,但是同时具备这几种条件的地方并不是随处可见,即便找得到,也未必守得住,在生存面前,每一个草原汉子都会变成恶狼,只有强大的实力才保得住自己的土地。
摩尔族所在的绿洲环境不错,附近的雪山上常年白雪皑皑,而山脚下却是气候宜人,一条大河从旁穿过,山上留下来的泉水甘甜。
也许是因为有那条奔腾的大河,所以这片地区的名字就是褡裢河。
对草原民族来说,这样的福地绝对是无上的财富,所以几百年前的摩尔族先辈们在来到这里之后就再也没有离开,那时候金盘王朝刚刚覆灭,大陆诸国相互征伐不休,而摩尔族却安定的过上了向往的生活。
一个数千人的小部落,经过长年的休养生息,无数次的击败觊觎这块土地的敌人,到现在,整个部族已经发展到十数万人,可以上马提刀的战士足有三万,这样的势力在褡裢河一带绝对是数一数二的。
和典型的草原民族不同,摩尔族在强大起来之后,并没有扩张自己的势力范围,对周边弱小的部落不但没有征服吞并,时常还会予以帮助,这让他们有了很好的名声。
只是,名声这种东西,尽管好听,却不见得好用。
草原之大,当然不只是褡裢河这一块区域,所以摩尔族虽然不弱,但也要看是和什么人比,大草原上几十万甚至上百万的大部族虽然不多,但还是有那么几个的,而且,其中有一个在扩张领地的同时,盯上了摩尔族的领地。
褡裢河是块肥肉,早就有很多人想将其一口吞掉,只是草原部族之间彼此厮杀征战,在自己屁股始终擦不干净的情况下,没有谁会愿意对褡裢河动武,毕竟摩尔族也不算
弱小,在付出沉重代价后说不定被其他人趁虚而入摘了桃子,那乐子可就大了。
然而天下大势合久必分分久必合,草原大势也是如此,经过了许多年的重新洗牌,终于有几大势力在绝大程度上控制住了整个草原,这情况和大陆诸国很相似,那些在战争中幸存下来的部族也不得不依附于某方势力,希望自己不要像蚂蚁一样被踩死。
其实严格来说,草原应该属于百战国的领土范围,这样说的原因很简单,因为和大草原接壤的只有百战一个国家而已,而且当时金盘王朝崩溃之后,百战在实际上也掌握了草原的控制权。
然而在大陆群雄割据的初期,天都国的掌权者凌氏家族非常不喜欢在背上叛乱的骂名之后,却被其他人分了江山,于是大军蜂拥而出,首当其冲的就是百战。
百战国人人好勇,对于战争这种事当然没有害怕的理由,问题是,天都的军队的确是大陆上综合素质最强的,没有之一。
如果说是单兵作战,寒荒国的巨人们当然没有对手,若是论不怕死的精神,天都人也未必强的过百战那些天生的亡命徒,但即使这样,即便是的人也不得不承认,天都仍然拥有大陆上最强的军队,也许是因为他们训练有素,又有着一流的统帅,而且,还有着自我认知的优越感来支撑他们的精神。
在这种情况下,尽管百战人勇于拼命并且真的去拼命,但还是阻挡不住天都猛烈的攻势,而且在人数上百战也处于绝对的劣势,战争持续不久,结局就变得没有悬念。
然而这个时候,善水国的上官家族在沉默中爆发,一击得手,兵不血刃的让天都陷入困境,在百战的决死反击中不得不放弃了远征。
善水的商人们遍布大陆,当然也包括天都境内,在他们的经济战发动之后,天都的皇族忽然发现后院起火,整个国家乱了套。
各个行业都有着善水商人的身影,这些齐心的家伙们掀起了一阵可以毁灭天都的风暴。
危险很快就被意识到,天都的皇帝发现,善水能作出如此可怕的事情显然不是一朝一夕就可以布置好的,相信在金盘王朝建立的时候,上官家族已经开始了商遍天下的计划,想到这一点,皇帝不寒而栗,如果不是凌氏突然夺取皇权,假以时日,上官家族一定也一定会颠覆金盘帝国,而且会更加顺利稳妥。
战争发展到这种程度,再打下去就没什么意义了,毕竟大家都是奔着好处去的,绝不会因为对方长得难看就大起刀兵,于是谈判很快就得以展开。
天都最后退出了百战的国土,但同时扶持涅国建国,加上缩在极寒之地的寒荒国,五个国家宣布承认对方的地位,休戈止战。
当然这些话都是权宜之计,没有谁会蠢到当真。
尤其是要被气炸了的百战统治者,他们简直恨凌氏入骨,恨天都入骨。
咬牙齿切的恨。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