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到罗猛的一刹那,她双眼一下子变得通红,喉咙里激动地咕噜作响,伸手就朝我抓来。信天一下子按住她的头,五指吸取着她身上的戾气,松开手后,女鬼脱力地躺在地上,神色也恢复了正常。
撑着朝信天磕了个头,女鬼声音颤颤,“谢谢鬼君。”
要不是刚刚信天及时制止,恐怕她就要被仇恨蒙蔽,失去了心智,坠入阿修罗道了。
站起身,她神色复杂地看着那张照片,回答了我的问题,“就是这个人,杀了我。”
女鬼叫做康娇娇,今年刚刚大学毕业,目前就在母亲的店里帮忙。据她回忆,那天晚上关了店子之后,她往家里走,低头玩着手机,经过公园的时候突然感觉被人从身后掐住脖子,接着喉间被割了一刀,鲜血喷薄,她就失去了记忆。
“我和这个人素不相识,根本不会有什么恩怨。被这样杀了之后,我一直不甘心,但是又不能离开这个地方,只是一直在周围徘徊游**。后来直到警察带着这个凶手,来犯罪现场供述杀人事实,我才认出了他就是杀我的人。”
又是个可怜人,我对她说,“这个罗猛有精神病史,据说是前天晚上趁家人不注意,带着水果刀从家里跑出来。正好撞到你,就……”
康娇娇很是疑惑,“前天?自从我变成鬼醒来之后,都不止三天了。”
我和信天对视了一眼,立马追问,“你能大概回忆起死亡的时间吗?”
女鬼陷入了沉思之中,做着生前习惯的嘟嘴动作,“那天应该是个周末,店里的生意很忙,所以我拖到了十一点左右才关上店门。对了,我记得对面新开了一家百货大楼,当时我还想闲下来去逛逛呢……具体的时间我不记得了,做了鬼之后脑袋里模模糊糊的,怎么想都想不起来。”
看她抱着头,一副好头疼的样子,我连忙让她不要再想了。最近新开的百货大楼应该不是很多,而且还在公园附近,应该很好找。
这时,信天一伸手,将手机递到我面前,“我查了,只有这个WANNA商城符合她说的。”
“开业时间,开业时间……啊,有了!”我立马点开网页,读着上面的宣传信息,“本商城将于本周六开张,欢迎大家前来挑选……”
一算时间,我顿时愣了一愣,康娇娇被杀的时间,居然是整整一周前?!
“可是在警察的报告上,骸骨的死亡时间是在三到五天左右,出入很大啊。”我问信天。
信天不愧是前警察,仔细地和我解释了原因,“她死之后被凶手扔到水里,浸泡时间过长会造成检验的不准确性,而且你也说了,尸体只剩下骸骨,检验起来更是难上加难。警察估计三到五天是最保守的,或低或高都是可能的。”
看来,警察不仅将连环杀人的案子安到了罗猛身上,甚至在证据方面也故意犯了些不大不小的错误。那么罗猛是为什么要承认杀人的事情,难道真的这么心甘情愿背下黑锅?
转向呆呆的女鬼,我继续问她,“你是什么时候清醒变成鬼的,死后的事情,你知道吗?”
康娇娇摇头,“等我醒过来的时候,只看见一副白骨,其他的什么都不知道。不过要是你要找证据,我说不定能帮你。”
思索了一会儿,她说,“当时我被他勒住的时候,我正在低头自拍,结果手机被甩到了一旁的草丛里。那地方还比较偏僻,如果没有人拿走,我应该照到了犯人的脸,上面的时间可以为我作证。”
我点点头,“谢谢你,能够帮忙的我会尽量给你帮忙的。”
而后,信天一挥手,女鬼慢悠悠站起来,摇摇摆摆地走开了。
“我吸走了她的怨念,这下就可以干干净净地去投胎了。”信天说完,朝我一歪头,“走,找她的手机去。”
弓着腰在草丛里,我翻来覆去地扒着草根。这里是一大片野草丛,一动里面的虫子就四处攀爬,不一会儿,我的手上脸上都被叮了一个个的红疙瘩,痒得受不了。
无论如何翻找都找不到,难道是被拿走了?
愣愣地坐在草地里,我的手不自觉往后一伸,居然摸到了一股硬邦邦的东西。低头一看,康娇娇的手机卡在一个树洞里,被上面的杂草挡住。
一把抽出来,我朝不远处的信天开心喊道,“信天,我找到了!”
手机屏幕已经摔出了好几道裂痕,按着电源键也始终没有反应。没办法,我们便离开了公园,在门口找了家手机店,给它充起电。
我在心里不停祈祷,千万不能坏,千万不能坏啊……
叮,手机屏幕一亮,响起了开机的声音,顿时让我眼睛也随即发亮。开了机,点开里面的相片,果然和康娇娇说的一样,最新的照片定格在周六那天。
可以看出,拍照的时候主人正处于慌乱中,手滑按上了拍照键,里面只留下康娇娇的乱发,在后方的角落里,露出了罗猛的半张脸。
信天被什么吸引了,将相片放大到最大,指着罗猛脚旁边,“这里,有东西。”
那是个普通的红色塑料桶,只有一点点的颜色露出来,里面似乎装了些什么东西。
会是什么呢……
电光火石间,我骤然想通了一切,“我知道是怎么回事了!”
再度回到下水道附近,这次我心中有了大概,爬到管道里开始找起来。果不其然,里面爬着几只螺蛳,在上面不停蠕动。退出来,顺着入口处的泥潭里,我徒手开始刨起来。只是拨开了上面一层稀泥,地下露出了密密麻麻一大片的螺蛳群,看得人头皮一麻。
不顾手上的泥浆,我胸有成竹地指了指它们,“这就是尸体被融化的罪魁祸首!”
“我想,当时罗猛应该是提着螺蛳的水桶,从公园往外走,遇到了经过的康娇娇。不知道出于什么原因,康娇娇激起了他的杀意,他便用刀割开了康娇娇的喉管,杀了她。”
顿了顿,我继续着推测,“杀人之后,他想要毁尸灭迹,或者是出于巧合,或者是为了诱导大众的视线,他将桶里的螺蛳顺着伤口倒进了尸体中,接着埋在了泥潭中。螺蛳这种吃腐肉的东西,短短几天就大量繁殖,吃干净了康娇娇的尸体。至于外皮和部分器官,还没有来得及消化,尸骸就冲刷了出来。”
信天皱着眉,对于我描述的场景很恶心,“这个神经病,杀人还搞这么变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