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饭啦开饭啦!”辰逸望着我和凌玥,大声喊道。他坐在另一头的甲板上,身前摆了只铁炉子,火上架着口锅,锅中热气蒸腾,隐隐有鲜香的气味飘出,却不知其中煮的是什么。
经他一提醒,我们还真感觉饿了。
“先吃饭吧!”凌玥招呼着我。
另一边,二蛋将龙壮从船舱里搀了出来。
龙壮的身体很虚弱,整张脸面色惨白,憔悴得仿佛苍老了十岁。
“来来来,尝尝我的仙水煮血蚝!”辰逸用勺子舀起锅中的物事,朝众人比划着。
锅中煮着一些蚝蛎,鲜红色的汤汁,咕嘟咕嘟冒着泡,十分诱人。
二蛋当先夹起一块蚝蛎肉,搁嘴里咬了一口,说道:“嗯,不错,你还别说,这刚出海的蚝蛎味道就是鲜,比以前在饭店吃的强多了!”
我夹起一块,皱了皱眉。不知道这辰逸往锅里放的是什么佐料,不只汤是红色的,连肉都被浸成了红色。我初以为是辣的,尝试着咬了一小口,发现并无辣味,而且肉质嫩滑,鲜香溢口,于是把剩下的多半块也放到了嘴里。
“什么叫刚出海的蚝蛎味道鲜?”辰逸望着二蛋说道,“你怎么不说说我的厨艺好?”
“哟,大兄弟,我这不还没说完嘛!”二蛋吃人家嘴短,张口套起了近乎,“这做菜嘛,讲究三分食材七分手艺。味道好不好,关键还得在于厨艺。老话儿怎么说来着?厨艺好,土豆也能变猴脑,厨艺糟,鲍鱼变成叉烧包。你们说,是不是这个理儿?”
众人边吃喝边应承。
“你这汤里加的是啥佐料?”二蛋舀了一勺汤,放到嘴边吹了吹,问。
“什么也没加啊!”辰逸说着,捞起一只巴掌大的蚝蛎,剥下肉放进嘴里,随手把壳扔出了船外。
“你小子在逗我?”二蛋把汤一口灌下,撩起眼皮瞅了辰逸一眼,“这汤都红成啥样了,你还敢说啥都没加?也罢,是祖传的方子吧,当宝贝留着呢!”
“一锅汤的事,我至于骗你吗?我煮的可是血蚝,这种东西本身就是红色的,据说是生长在死人身上的缘故。你们外乡人,没见过吧!”他说着,瞟了眼我和二蛋。
二蛋愣了,我也愣了。
一阵恶心,我放下碗,站起身,跑到船边吐了起来。
这一下差点把胃都吐出来,等我缓上气来,发现凌玥正站在身边。
“你别听他乱说。血蚝的这种颜色大概是因为它长期附着在海血石上的缘故,它吞吐红色的礁粒,不免要将礁粒中的某些元素留存在体内,天长日久,自身便也被染红了。”凌玥解释道,“血蚝没有毒,我们村的渔民出海时,偶尔会捕到一些,带回村子,是很受大家欢迎的美味。”
我朝凌玥笑了笑,说:“没事,我只是一般很少吃这种比较稀奇的东西。”
我们重新回到锅旁。
二蛋竟然还在大口大口地吃着,他朝我说:“老邢,这东西也就颜色有点膈应人。我教你个法,你就当是辰逸往里边加了番茄酱,或者是辣椒油,这样吃起来就舒
服多了。”
我又一阵恶心,急忙朝二蛋摆摆手,“得,您还是吃您的番茄酱吧!”
凌玥从背包中掏出了一袋压缩饼干,两片鱼干,递给我。我点头谢过,却见辰逸正满怀嫉妒的看着我。
“唉,有些人就是没有口福,白瞎了我的血蚝!”辰逸说着,给龙壮添了一些汤,“少吃肉,多喝汤,你姐夫我可是主要为你熬的,这玩意最是补血,再加上用的是沾了蓬莱仙气的水,保证你的伤能很快好起来!”
然后又给凌玥添了一勺:“玥儿,你也多喝点,这玩意美容养颜,你看看,小脸儿都被海风吹干了!”
二蛋看不惯,抢过勺子,转而给辰逸舀了一勺,辰逸称谢,却听二蛋说道:“你也多喝点,这玩意儿补肾壮阳,最适合你。”
“去你的!”辰逸啐骂道,“我身体可好得很!”
“这么多血蚝,你是从哪找的?”凌玥见他二人言语不善,赶紧打断了他们。
“在那边!”辰逸指着不远处一片生长在浅海里的树丛,说,“这血蚝在咱村少有,当宝贝似的,可在这里多得是。那些树根底下一片一片的。我没费劲,就逮到这么多。”
我们朝那些树木望去。它们生长在周围的浅海中,向陆路蔓延,似乎一直到了远处的蓬莱山脚下,高低错落。高大者不下四五丈,低矮者不足人高,虬结的根须从海中探出,将灰褐色的树干高高托举出水面,以使其免受海水浸泡之苦。
“看来,想到达蓬莱山,我们需要先穿过这片林子!”凌玥说。
海水很浅,银盾号已经搁浅,所以,我们只能弃船而行了。于是,众人抓紧吃完饭,收拾应用之物,准备下船。
“啊!天哪,这是怎么回事?”辰逸站在船帮处,望着船下的水面惊呼。
我们不知何故,纷纷跑至近前,低头往水里瞧。这一瞧,也不禁阵阵头皮发麻。
只见船旁的海面下,密密麻麻地爬着一片血蚝。它们聚在一起,数量恐怕不下数千只,各自扭动着鲜红的肉身,彼此相拥相叠,发出沙沙的**声。白色的外壳上,一道道红色的斑纹,犹如染血的人面。
如此多的血蚝自发聚到一处,当真是前所未见。并且,周围的树丛底下,还有血蚝在不停地往外钻。它们有大有小,小个儿的可能不及指甲盖,大个儿的甚至超过了脸盆。它们蠕动着,慢慢地从四面八方朝我们的船只围拢过来。
“得,这回可好!”二蛋拍了拍辰逸,“叫你小子吃它们的伙伴,这回一起找你报仇来了!”
辰逸扒拉开二蛋的手:“去,你不也没少吃吗?”
“那可不一样!”二蛋说,“你捉了人家,又煮了人家,罪魁祸首是你!我顶多算个不明真相的吃蚝群众。”
“你们看那里!”凌玥伸手一指。
我们随之望去,见那里是一堆被众人吃剩的血蚝壳,它们散乱地丢在海面上。一大群血蚝,正围着它们,低吟蠕动,就像在举行着一场特殊的哀悼仪式。
“蓬莱之地,竟连小小的贝类都有了灵性。”凌
玥说着,双手合十,闭上眼睛默默地祷告。
我尊重他们的风俗与信仰,于是,也学着她的样子,在心中默念,愿这些死去的血蚝能够安息,活着的节哀顺变。
对一群蚝蛎说节哀顺变,恐怕全天下也没几个人有过这样的经历吧!我不求它们理解,但求自己心安,不知为何,我总觉得它们有思想,有不同于普通贝类的思想。
“咱从这边下去吧!”辰逸来到船的另一侧,说。
这一侧也有血蚝聚集而来,不过数量要少一些,至少还有能让人落脚的地方。
我们先后翻身跳了下去,在血蚝的空隙中蹚水穿行。
海水浸没到膝盖的位置。入水之前,我以为海水会很凉,最起码,和现在烈日下的空气温度相比,它给人的感觉应该是凉的,然而入水以后,才发现这里的水是温热的。
是因为海水很浅,所以被晒热了吗?我很少见到海,所以不太明白个中缘由。望向他们的时候,发现他们神色如常,所以,我也就不再过分操心这些了。
海面下的沙子是红色的,感觉比龙湾村的还要红、还要亮。一颗颗血玉零星地镶嵌在海沙中,闪烁着红色的光泽,美轮美奂。
“血玉虽然叫玉石,但实际上,它是由虫藻分泌的粘液形成的,是一种有机宝石。”凌玥说,“这里的血玉,与龙湾村相比,不仅数量多,而且品质好,这说明此地的虫藻一定多而健壮。”
“难怪人说蓬莱遍地是宝!甭说别的,就光眼前这成片的血玉,如果带出去,恐怕也能买下几座城了。”二蛋说。他两眼笑眯眯地成了一条缝,跟在我们后面,不停地弯腰捡拾着水中的血玉,一边捡一边招呼我们慢点走。他先是往衣兜里装,后来衣兜满了,又往背包里塞,再到后来背包也放不下了,干脆把血玉全倒出来,咬着牙丢掉了小块的,只往大块的身上招呼。
辰逸冷眼相看,说道:“你们外界的人都这么贪财吗?这些东西都是龙神的,你不怕拿了之后,龙神怪罪吗?”
二蛋不以为然:“你懂啥?这些东西要是带出去,在市面上一流通,指定能显著促进祖国GDP的增长。这是我创造个人价值的一种表现形式,是在为祖国早日实现现代化的宏伟目标添砖加瓦。这些东西你都明白吗?我时刻不忘国家的利益,你小子还好意思在旁边冷言冷语,简直太让人民寒心了。再者说,你们的龙神就这么抠门吗?满地的宝贝,我拿这么一丁点,它还好意思拦着?”
他强词夺理,众人嗤之以鼻。
我们沿着林间的小路往深处走。说是小路,其实就是左右树木之间的空隙略大一些而已。这些树看起来非常古老,粗大者足以令三五人合抱,庞大的根系横跨两三丈。人在纵横交错枝条与根须中穿行,感受着原始的自然气息。林间也有一些灌木和海草,它们一丛丛、一簇簇,半泡在海水中,其中或躲着一两条色彩斑斓的小鱼,见生人来过,急忙扑棱着尾巴跑远。头顶不时传来几声鸟儿的鸣叫,空灵幽婉,抬头,见它们俏立枝间,抖抖色彩斑斓的毛羽,歪着头好奇地向下张望。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