摆脱了所谓“范式”的争论,对于近代史教材的改革,本文有以下三点原则性意见:
1.《中国近代史(1840—1949年)》是《中国通史》的重要组成部分。它的主要任务应是反映在半殖民地半封建的历史条件下,中华民族为实现独立、民主和富强,所走过艰难曲折的道路和最终取得的辉煌胜利;同时,在其具体地展开历史的过程中,让人们了解近代社会在政治、经济、思想、文化诸方面所发生的变迁及其内在的逻辑。
2.教材的编撰要以唯物史观为指导,坚持继承与创新的统一。经几代学人长期研究所已获致的关于中国近代社会历史发展基本规律,包括近代社会主要矛盾、社会性质及发展趋向等重大问题在内的一系列合乎历史实际的科学认知,应当加以继承,并构成教材编撰的大视野。但是,同时也必须自觉:“规律自身不能说明自身。规律存在于历史发展的过程中。应当从历史发展过程的分析中来发现和证明规律。不从历史发展过程的分析下手,规律是说不清楚的。”[1]历史发展是多样性的统一。近代史教材要避免简单生硬的概念演绎,要从具体丰富的历史现象出发,努力做到论从史出。教材的呈现方式即体例,需要打破常规,重新设计,可以多样化。要突破革命史的框架,向通史的本义回归,突出“通”的特点:纵向上要能体现一以贯之的历史发展脉络;横向上要能体现政治、经济、思想、文化等社会各主要板块间有机的互动与综合发展,以便能够多侧面,更好地反映近代中国社会历史生动丰富的发展。
3.充分吸收新时期以来史学研究的新成果。在理论与方法上,要博采众长,注意借鉴包括文化学、社会学、现代化理论等在内多学科的营养。
[1] 《毛泽东文集》,第8卷,106页,北京,人民出版社,199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