刚上大学那会儿,一个发小兴奋地打电话说要来找我玩儿,我乐呵呵地表示欢迎。

她当年小学毕业后就去外地打工了,没再继续上学,虽然分道扬镳得比较早,但是以往每逢过年她都会去我家嗑会儿瓜子、聊聊天,我说说学校里的新鲜事儿,她说说打工世界的江湖,然后终年不见。

这次她来找我,我自然满心欢喜。

那天我接到她后把她安顿在学校对面的旅店,她皱着眉头环顾四周,问:“我就住这儿?”

我羞涩地回答:“这是我学校附近最好的了。”

她不太愉悦地说:“行吧!”

我当时一个月的生活费只有600块,为了她的到来,我把自己攒了很久的稿费都拿出来付她的住宿费了,却只换来她一句“行吧”。

接下来的几天里,只要我没课,她就要求我带她出去玩儿,周边景点的门票、出行交通、下馆子吃喝,连旅游区纪念品,她都理所当然地一律等着我为她掏钱。直到她一周内就花完了我所有生活费和稿费依然没有要走的意思,我只好含蓄地劝她这几天自由活动吧,我要备考了。

她老大不愿意地说:“我大老远地来了,你也不多陪陪。那要不这样吧,你给我买票,我回去得了,在这儿待着也没意思。”

我这是做了什么孽啊!

我没忍住,试探性地问了句:“你这些年打工不是挣了一些钱吗?是不是遇到什么困难了?”

她竟然先火了:“我的钱都得攒着买房子呢!咱们这么好的朋友,你尽尽地主之谊不应该吗?原来钱真的可以看清一个人!”

这是什么强盗逻辑?

我颔首微笑,暗骂自己傻后,跟这位朋友从此断绝了联系。

年少时,我们总是前怕狼后怕虎。

怕失去,也怕惹人生气,总觉得要好的朋友都应该不计得失、不分彼此,但后来才慢慢地发现,这种界限不清的失衡与一厢情愿,才是真正毁灭天长地久的最大元凶。

而那些把精明都用在你身上的“朋友”,压根儿就不是什么好玩意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