刚毕业北漂时,我曾租过一套三室两厅的房子,那段时间刚好有一个朋友也在找房子住,她便叫了几个老乡一起来找我合租。

房租是平摊的方式,我没多要一分钱。

当时,我是这几个姑娘里手头上最宽裕的,所以我自己主动掏了所有押金,没让她们出一分钱。

而交房租的方式,我给房东是押一付三,她们交给我是每个月一交。

本来,我也不太计较这些,我想,早点儿晚点儿都无所谓,反正大家也不会故意欠我的,出门在外嘛,能量大的就多帮衬能量小的,毕竟住在一个屋檐下了,就都是朋友。

不久之后,我就被自己的仗义打脸了。

过年的时候,其中一个女孩儿突然跑来理直气壮地问我,过年期间的房租是不是应该少收点儿,毕竟有好几天她不在这儿住,凭啥还要交这段时间的房租?

当时我就震惊了。

我甚至怀疑,她难道是第一次出门租房子住?

过年期间我也回老家,难道那几天我也要要求房东不能给我算房租?要是我跟房东这么说的话,人家得觉得我不会是个傻子吧!

然后我跟朋友悄悄打听了一下这女孩儿的基本情况,才知道,她不但不是第一次出来租房子住,而且还比我大两岁,多上了两年班啊!

当时我没啥硬骨头,就是生闷气。

朋友给我出了个主意,如果不喜欢她,就告诉她房东要涨房租,她自然就走了。

果然,她一听要涨房租,立马就把自己的房间数落了一顿,骂骂咧咧地说要退租,还要让我赔违约金。

我一分钱押金没要她的,她倒反过来问我要违约金!

她白了我一眼说:“我还剩半个月没住完,你怎么也应该赔我一个月的房租,再说了,我找房子也不是一天半天就能找着的。”

我一听,毫不犹豫地给了她一个月的房租,但只有一个条件:第二天就搬走,不然一分钱别想要。

她一听,当然选择拿钱走人。

从此再无交集。

那个时候,我就知道,有些朋友,早散早好。

那种把你对他的好当成理所当然的人,都是上天派来考验你的底线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