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74章 修炼为王
“啊?”
小懒正待回自己的小院收拾,忽听霜华叫她,连忙懵懂回头,一张小醉张成o型,等着霜华说话。
霜华被她的样子逗笑:“天底下真没有比你再憨的人!”
小懒想说其实我不憨啊,憨的是之前被玄宁害死的王小懒,但马上想到真正的聪明人谁会大张旗鼓的说自己其实不憨?那么一说,倒像是成了真憨子。
是以她只是开开心心的笑道:“憨也好,不憨也罢,总之现在现在有了得天独厚的好条件,就好好修炼,将来有了本事有仇报仇,有冤抱冤,花天酒地夜夜笙歌,买两碗豆浆喝一碗倒一碗……”
“滚滚滚……”霜华原本鼓足勇气营造的好气氛都被小懒破坏,现在也忍不住笑得破了功,见小懒笑呵呵的转身进了院子连忙跟进去,努力正色问她,“你师父没教过你吗?修炼修身,更要修心,什么有仇报仇有冤抱冤,花天酒地夜夜笙歌……修炼之人是要讲究因果的,不然难成大道……”
“你什么时候成苏笠青了?”小懒戳着他的肩膀笑,见他竟然微微发窘,也忍着笑努力正色道,“其实修炼于我来说,目的就是不受人欺负,自由自在的做想做的事儿,长生不老,永远年轻……咳咳……至于是不是能成大道,并不十分重要。就算将来我真有本事升仙,也不想做昭天和文昌那样的仙,位列仙班,于仙庭供职,还诸多规矩……”
“你真的这么想?”霜华的一双眼睛立刻就亮了。
小懒自然点头:“我骗你做什么?自然是真心这么想。”
霜华高兴得几乎手舞足蹈了,双手抓着小懒的胳膊笑得分外开怀:“其实这点我同你是一样的!位列仙班又有何用?要受万千天条的束缚,要在人前装模作样,哪如做个散仙自在?就连苏笠青,贵为仙庭太子,也有数不尽的诸多烦恼。”说到这儿他像是忽然想起了什么。显得有些惆怅,“但你想想,我就是因为如此,才连累了父母。惹了大祸……”
“将来不再惹祸就是了。”小懒知道他虽然平日里不说,但越是不说,越是对这件事在意看重,便连忙好言好语的安慰。
霜华默默想了好久,才忽然抬起水漾双眸看着小懒,苦笑摇头道:“我方才差点又犯了大错。”
这句话将小懒吓了一跳,正想问他,他已经万分惆怅得轻轻笑了起来:“什么都不想了,咱们好生修炼吧,等我修成九尾。也好能去替换爹娘回来,青丘才有机会东山再起。到时候……”他的眼睛里忽然蒙上一层雾气,连忙转开头去笑道,“到时候,你跟苏笠青在一处。他能护你周全。”
小懒并不是真的憨子,她见霜华此刻的情态,想起他为了自己跟暮云决裂,宁可被逐出九尾狐族也要跟自己在一处,自然明白霜华可能真的对自己动了心,方才被阿池调笑着有了说一些话的心情,却想起他将来要去以身祭鼎。所以不再说了,甚至还说是他差点犯了大错。
小懒,你喜欢霜华吗?
她这样默默问着自己。
肯定是喜欢的。
先不说他长得好看、单纯率性,就说他为了跟自己在一处放弃引以为傲的青丘九尾身份,来到这荒山野岭跟自己一同承担修错法术的严重后果,就值得托付终身。
从前只觉他傲娇不懂事淘气惹祸。心里隐隐有些喜欢也打压下去,直到他做出了那样的选择,小懒才明白不管他看上去有多不靠谱,危难来临之时都会毫不犹豫的将自己挡在身后,无论多看重的东西都不如自己重要……
得此善男。夫复何求?
哪怕他修成九尾之后,不得不面对少年时惹下的大祸,承担责任以身祭鼎,从此跟自己死生不能相见,那又怎样?
“你从前抱怨我给苏笠青唱过《屋角遮》,”小懒心中暗暗下了决心,跟霜华说话时的态度也不再装傻玩笑,“说我都没给你唱过什么……我们那个时空,有一首歌,我很喜欢,唱给你听好不好?”
“太难听的话就不必了。”霜华嘴上毒舌,身子却稳稳当当坐在南窗之下的石桌旁边,从空间袋里摸出珍藏的桃花醉斟了两杯。
“我要你活得快乐,偶尔甜蜜的想起我。那样的话,就算身在地狱最深的地方,我也会歌唱。我最亲爱的,不要哭,倘若我死了,也会因为爱着你,而了无遗憾。”
这段歌词,是小懒在一本书里看到的,懂乐理的朋友因喜欢这几句,细心谱了曲,唱出来发给大家听。小懒一听就特别喜欢,很快便记住了。
霜华一改平日吊儿郎当的样子,认认真真的饮酒,认认真真的听小懒唱歌,桃花醉从口入心,再流波宛转,从水漾双眸落入杯中,复而一饮而尽:“写词的这个人,不是个爷们——命都没了,还跟活着的那个说什么甜言蜜语?让她忘了岂不干净。”
他边说边笑,边笑边起身,吊儿郎当、晃晃悠悠出了院门,乐呵呵唱着他自己喜欢的歌:“五花马,千金裘,呼儿将出换美酒,与尔同消万古愁!”
小懒先是哭笑不得,随后很快便想通了。这份情意如此厚重,他若不想害了自己,那就不必挑明,左右早早晚晚都在一处,好好修炼就是了。
没过两日,苏笠青便用忘川之水将山谷填满,请七师叔玄澄帮着小懒将玄门功法从入门开始正式系统修炼,霜华和阿池也陪着,了无私心杂念,日子简单却充实快乐。暑去东来,日月更替,很快便到了苏笠青回仙庭的日子,昭天和文昌也不能在玄门久呆,纷纷回仙界述职。
玄宁和薛美妍还是没有消息,玄冥虽然仍旧没当上玄门掌门,却仍旧还是主事。阮紫文呢,先前在山洞中丢了,不知跑到哪儿去了,也不曾回玄门。直到苏笠青回仙庭之后,再来荒山陪霜华吃酒时才说,阮紫文被非墨带到了仙庭做仙娥,而此刻的非墨,早已迎娶青丘暮云上神为妻……
ps:
阿呔这篇仙侠,虽然起了个随大流的书名,内容其实非常的剑走偏锋,从成绩来看,似乎并不讨喜。所以阿呔决定尽快将这本书完本,重写一本遵从修仙体系的主流仙侠,大家意见如何?欢迎多给阿呔建议哈!终生为徒,迎仙而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