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阳城北郊,湖畔庄园,宇文温走在一处土丘上,听着隔壁的朗朗读书声,时不时看着面前正在修建的房屋,这是他未来的‘湖畔别墅’,而庄园算是除了城中府邸外的正式别院。
他在巴河城也有个‘别院’,但那只是为了方便临时午休的一处落脚点,大部分功能都是作为采购点,有人常驻负责收购各类水产。
为了练兵打仗,为了在巴州施展抱负,宇文温的注意力没放在享受上,一直没心情弄什么田产,如今难得**一回,圈了上百顷湖畔荒地,来个‘开心农场模式’。
别院其他部分还好说,其中的‘别墅’是得加紧建设的,宇文温的夫人和侧室如同笼中鸟,在城里府邸困了一年多,也是时候有个别院出来换换心情。
“郎主,已经准备好了。”一名独臂男子恭敬的说道,宇文温闻言点点头,向着另一个院子走去,那名独臂男子和张鱼一左一右跟在他身后。
把守小院门口的护卫也是个身有残疾之人,他右小腿已断用一根木棒代替,不过精神气却很好,完全没有颓废的样子,见着宇文温走近赶紧问好。
“如何,转到这别院住下,大家还习惯吧?”宇文温问道,那人笑着说家中老小都舍不得走了,别院临湖风景不错,想来府里的两位小郎君会欢喜的紧。
宇文温拍拍他的肩膀,穿过院门向里走去,低沉的咆哮声随即响起,只见十余条锈红色的身影,正不断的试图挣脱铁链,而牵着铁链的人几乎要扯不住这些东西。
“老实些,老实些!”一人大声呵斥着,那些身影听着声音算是老实了许多,宇文温缓缓走上前去,看着那一条条猛犬,饶有趣味的问道:
“田武威,这些都是一公一母配对的?”
“使君,都是配好对的,有几个都怀上崽了,所以才这般凶。”田益龙答道,随即补充了一句:“使君叫田某名字即可,莫要如此客气。”
“那怎么行,少宗长如今是武威司马,虽说是二命的散阶,好歹不是平民了。”宇文温笑着说,田益龙去年多次随军作战,带领族人和乡兵立下许多功劳,所以被大行台授予二命的散阶,为步入军旅编制做准备。
宇文温问这些狗是什么品种,田益龙说这是从蜀地弄来的,当地人都把这狗儿叫做竹狗,拿来看家护院或者打猎最合适不过。
“蜀地...无所谓了。”宇文温不太懂四川的狗,不过本地的打猎专家田益龙说好,那就基本上是没问题了。
“大家都知道如何养了么?”他开口问道,牵着狗的几人点点头,说在田氏坞堡待了数月,这些狗已经认了他们,等适应了这个新地方就能安心繁殖了。
“看紧些,莫要伤到人,别院里还有小孩子,一定不能出事。”
“是,郎主。”
宇文温仔细看着这些毛色锈红的猎犬,和常见的土狗也就是中华田园犬不同,这些狗正面看去头脸呈倒梯形,面部有些皱纹;耳朵竖起,呈现三角形;眼睑肥厚眼眶突出,眼神有些凌厉,面带煞气。
鼻头乌黑亮,嘴形有些像竹筒,唇黑齿白而利,舌头有些点斑状黑纹;前胸开阔,前肢粗壮,肩胛至下双腿如同倒花瓶状;后肢略长,整体弯曲犹如弯弓。
当然最主要的特点就是毛色呈锈红色或者深棕色,加上体重至少过五十斤,看上去就是很威猛的感觉,宇文温要的就是这种与众不同。
他在长安时自然少不了和别人飞鹰走狗,贵族子弟什么没玩过所以见过的猎犬也多,不过来到安州后他没心思打猎,到了巴州更是忙着打仗,打猎这种时髦的休闲活动与他无关,直到某日在田氏坞堡作客才想起来这茬。
当然他不是想吃狗肉,而是为田益龙养的一群猎犬吸引,那一瞬间他觉得自己未来的‘开光办’得有个行头,大狼狗是不用想了,遍体锈红色的猎犬正合适。
一群身着拉风制服的开光办人员,牵着龇牙咧嘴的猎犬,气势汹汹的走在大街上,一边嚷嚷着‘奉命办差,让路’,然后见着疑犯要跑便立刻放狗咬人...
当然也是想想而已,宇文温主要是打算用来看家护院,因为是这座别院是家眷的‘湖景度假别墅’,安全放在第一位,尤其得防那些不怀好意之徒。
平日里若是真有空,就带出去打打猎,算是陶冶一下情操,也是和部下们交往的一种方式。
他交代了一些注意事项,让仆人们领着这十余条‘夫妇’去新家落户,随后领着田益龙参观还未完工的庄园。
“既然是蜀地出产的猎犬,田郎君是如何弄到手的?”宇文温问道。
“这不在下喜欢打猎么,又想着压过别人一头,恰好蜀地的客商推荐这种猎犬,所以就买了几只回来养着,结果现确实不错,6续买了许多回来繁殖。”田益龙解释道。
“听说这些狗能斗野猪?需要特别训练么?”宇文温又问道。
“当然需要训练,不过也不会太难,若是使君不嫌弃,在下可以指导府上仆人如何训练。”
“整日里让你过来,田宗长怕是会有意见吧?”宇文温笑道。
“嗨,如今家父成日里围着孙子转,哪里有空管在下。”
宇文温笑了笑,田益龙自从有了儿子,其父田宗广的关注点就在孙子身上了,喜欢打猎并且成日里舞枪弄棒的田益龙没了束缚,加上时不时随军作战,完全是挣脱铁索入江的蛟龙。
“有个问题,当然也就是这么一问。”他忽然停下脚步说道,见着田益龙洗耳恭听的样子,便淡淡的问道:“能训练猎犬咬人么,例如捉贼什么的。”
“这倒可以,只是...”田益龙说完迟疑了片刻,还是补充了一句:“若是经常咬人,怕是不太好。”
“莫非会喜欢吃人肉?”
“这倒不是,只是咬过人就桀骜许多,不**的话围猎时容易伤人...”
有些问题,能答上来的人大约是经历过,宇文温不会鲁莽的打破砂锅问到底,心里明白也就行了,所以得到了想要的答案就适可而止。
他不是想带着手下上街横行,当街强抢民女,作放狗咬人欺压百姓的恶霸,不过猎犬能够听指挥追人围堵倒是有用,尤其是用在追捕方面。
长安的贵族子弟打猎,最流行的猎犬之一就是大名鼎鼎的细犬,也就是后来神话里二郎神的那条哮天犬原型,不过在这长江边上没地方弄正经细犬,土狗样貌又太憨厚,所以宇文温就想办法弄来合适的猎犬。
田益龙养的可不止这一种猎犬,还有另一种猎犬也是从蜀地买来自家饲养,不过毛色看起来没有竹狗这么拉风。
这些竹狗经过认真的训练后不光捕猎,就连寻踪追人也是算是合格,宇文温让仆人先学会如何养狗,到时那些潜伏在西阳城里,比老鼠还精跑的比兔子还快的邺枭,距离末日就不远了。
在庄园里走了一圈,田益龙告辞离去,刚出院子不远,头顶上呼啦啦掠过一群鸟儿,他抬头看去只见其中有灰有白,都向着庄园里一座小楼飞去。
“似乎是鸽子?奈何,使君对鹰不感兴趣,我训鹰可比训狗还要拿手....”田益龙喃喃自语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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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座两层小楼上,宇文温正和几个人说着话,这几人身上均有残疾,而他们的周围都是一个个笼子,每个笼子里都有咕咕咕叫着的鸽子。
这是宇文温攒了两年好容易攒出来的鸽子,虽然一大群鸽子给这座湖畔庄园点缀上不错的风景,但他养鸽子的目的先还是传递消息。
消息的及时性,比什么都重要。
鸽子有归巢的习惯,所以人类对此加以利用,于是有了信鸽,也就是后世耳熟能详的‘飞鸽传书’。但在这个时代,而如今飞鸽传书不能说没有,只是还未普及开来,鸽子正处在命运的转折点。
早在千年前,周天子的食谱上就有鸽子,当时鸽子大多还是野鸟,主要用途就是食用,后来慢慢被人训化变成家鸽,在魏晋时期成了观赏鸟。
然后慢慢地有人利用其归巢的特性,尝试着用鸽子传递消息,到了隋唐时期有人开始有意识地训练家鸽传递书信,而如今宇文温就变成了‘先行者’。
没有现成的经验可以学习,他只能慢慢摸索,就连鸽种都分不清楚,靠的就是不断‘烧钱’尝试。
鸽舍里气味有些‘特色’,宇文温待了一会便转了出来,走在空地上呼吸着新鲜空气。
“使君,这是从安6回来的鸽子,上面的字条请过目。”一名独眼龙说道,宇文温接过他递来的字条看了看,满意的点点头:
“做得不错,鸽子们都适应新家了么?”
“都适应了,上月还有飞回府邸的,不过如今都已经习惯了这里。”
“慢慢来,育种可不是一朝一夕的事情。”宇文温说道,“日后慢慢扩大距离,可以去江陵,还有襄阳,然后就是到穣城。”
在场数人是他特意安排专职养鸽,用了一年多时间才有了这点家底,先是收集鸽子,然后是能够养活,然后是能够顺利繁殖,现在开始尝试有目的育种。
这些身有残疾的人都是当年的新军士兵,在历次作战负伤后残疾退出军伍,都是断手或断脚或者瞎了一只眼睛,宇文温没有在放抚恤后任其自生自灭,全都归拢到府里来做事。
连带着其他残疾之人都是如此,是虎林军将士的老战友,当然宇文温这不是废物利用,而是分别给他们安排了合适的工作,养鸽子就是其中之一。
养鸽子完全就是白手起家,宇文温不懂养鸽子,这些人自然也不知道如何养,先是千辛万苦收购鸽子,摸索了许久也不知害死多少,有的则是一出去就不回来,也不知道是溜了还是被人吃了。
繁殖出来的鸽子未必合用,还得不断放飞进行归巢训练,怎么个训练法也是一头雾水只能试。
慢慢的摸清鸽子们的习性,知道正确的饲养方法,折腾了许久后终于摸着门道,繁殖的鸽子体质也开始稳定,平日里合适放飞的时段也总结出来。
鸽子回巢训练的距离也慢慢增加,由五里到十里再到五十里,现在鸽子们已经能在数百里外平安回巢。
宇文温到了巴州上任,鸽舍就在府邸内,密密麻麻的鸽粪就不说了,主要是城中人多眼杂,这个时候的普通人对于用鸽子传消息还不是很懂,但是有心人迟早会察觉出其中端倪。
更别说在城里飞来飞去的鸽子也不安全,容易被人弄下来带回去煮了加菜,所以宇文温拿了地就将鸽舍搬到城外,当然为了遮掩大量饲养鸽子的真相,他特地放风出去说自己‘喜食鸽肉’。
而那些在府里做事的残疾士兵,连带着家属一起搬到庄园做了佃农,耕种宇文温名下的土地,收成部分上交部分归他们自己,也为偌大的庄园积攒人气。
“郎主,鸽舍放在城外是方便不少,只是万一晚上收到急报,小的却又如何进城呢?”有人问道,西阳城的宵禁一直是严格执行,虽然不是不能特事特办,总归是麻烦许多。
“晚上城门不能随意打开,这倒是个问题,不过总有解决的办法不是?”宇文温倒是不以为意,这个问题他想过,也有了应对之策。
忽有一人从鸽舍里小跑出来,手中拿着根细细的苇管,他将苇管恭敬的递给宇文温并禀报:“郎主,是弋阳郡传来的消息。”
“弋阳郡?好像今日没有训练项目吧?”宇文温问道,从苇管中抽出一张纸条。
“按计划,应该是明日清晨放鸽,还有蕲州和义州那边也是如此。”独眼龙答道。
“弋阳郡...嗬!”宇文温看着纸条眉头一拧,随即舒展开来,“真是瞌睡遇着枕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