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22 章

顾益慧的记忆力堪称恐怖。

她的父亲是一名红学专家,她九岁把红楼梦读完,对这部旷世之作倾心不已,她大学读的又是中文系,在她穿越大齐的第二年,她就凭借前世的记忆还原了这部红楼梦,虽然比起原著来,略有逊色,但是不过是逊色一分而已。

就是逊色一分红楼梦也令天下的名句话本,黯然失色。

本来只是想来消遣一下古代无聊的时光,她怕渐渐地会遗忘自己的前生,在日复一日的绣花里,在每天对着任何人都温和谦逊的面具中,被同化成一个从里到外的古代女人。

只是她后来发现,大齐门风严谨,嫡庶分明,上下泾渭,就说上下五千年历史上从来都没有不纳庶女进宫的王朝,在大齐之中,却是常理。

但是大齐在女子身上却没有那么严厉,他们提倡女子守贞,却不反对女子再嫁,女子有自己的私产,女子可以和离,甚至也允许女子上街,虽不上不上唐朝,但也不是朱程理学盛行的明清。

女子无才便是德,在大齐从来不使用,才女被人追捧,目不识丁被鄙夷,才女佳人,才是人们对女子的最高赞赏。

在她了解情况后,原本以为要束之高阁的红楼梦,成为她一个绝招,她一直在找一个合适机会推出去,既然身为庶女,天生就矮人一头,她只能用自身的才情来弥补。

她渴望做人上人,渴望在这个古代找到一个一心带她的良人。

选秀,把她逼上了绝路,她不能去进宫,她也不能去被一道圣旨胡乱嫁给别人。

红楼梦在古代成为□□,无非就是因为内容多有□□,还有一点就是影射政治,红者,朱也,也代表亡明,悼明之亡,揭清之失,所以被清朝列为□□。

可是现在不是清朝,自然也就不会存在影射政治,顾益慧修改一下露骨的内容,就把红楼梦拿了出来。

果然,世人褒贬不一,褒却多于贬。

“杏帘招客饮,在望有山庄.。

菱荇鹅儿水,桑榆燕子梁。

一畦春韭绿,十里稻花香。

盛世无饥馁,何须耕织忙。”

顾长华掩上书卷,刨了个人恩怨,她对顾益慧的才情敬佩不已,只论红楼梦里的诗词,他这个妹妹就不愧于才女之名,只是他不知道她这么做为什么,顾益慧不是不愿意进宫吗,在选秀的当口,却做出博取皇帝的注意力的行为来?

只怕先没有博取皇帝的注意力,却把这位今科的榜眼的魂儿都勾走了。

顾长华和林恒川无语看着于恒,只见于恒捧着由顾益慧手写的一本红楼梦,眼神迷离,对顾益慧赞不绝口,“顾小姐,真是当世蔡文姬,在世的李清照,真是愧煞天下男儿。”

顾长华抽出被于恒攥在手里的书册,“于兄,实在是过奖了。”

这本红楼梦和市面上的印刷品不同,这是顾家三小姐用香墨,亲手写的,一笔簪花小篆,可见是下过苦工,不愧于她绝妙的文笔。

由顾益慧所写的红楼梦,只是自家人有,顾长华的这本是由顾益慧所赠。

于恒知道后,就跑了过来,想要一睹为快。

他们三个人住得近,顾长华干脆叫上林恒川,大家坐在树荫底下,闻着花香一起小酌几杯。

在于恒恋恋不舍的目光之中,顾长华把书收了起来。

“一部红楼梦,不仅那些无聊的女子手不释卷,而且轰动了整个士林。”林恒川摇摇手中的折扇,他那位小师妹,几乎连午饭都没有吃,一天一夜,通宵而读,简直是入了魔,为那位“佭珠仙子”哭的眼睛都红了,要不是还有点自制力,差一点去学人家去葬花。

“不过,也有些人对顾三小姐,颇有诽谤。”对着顾益慧的哥哥,林恒川说的很留情了。

说什么的都有,说顾三小姐离经叛道,说嫉妒,说她市侩,说她□□,但无论说什么的,都没有能否认顾益慧是个才女,恐怕还是大齐的第一才女。

顾长华当然知道林恒川指的什么,他的这个妹妹确实是嫉妒,这一点绝对没有说错。

身为哥哥的顾长华没有反应,旁边的于恒跳了起来,用力的拍了一下石桌,表达自己的愤怒,“君子有君子之心,龌龊之人只能看到龌龊之处。”

于恒为顾益慧鸣不平,一会儿就对着顾长华吞吞吐吐起来。

“哎,顾兄,恕我冒昧了,不知那个,咳咳咳,顾小姐可曾婚配?”于恒说的怪不意思的,可是他自看到这本红楼梦,就对顾小姐倾心了,魂牵梦绕,日也难忘,虽说没见到过顾小姐,无论顾小姐长得什么样,就这举世的才情,足以诋上很多了。

再说了,她的两个哥哥他都见过,就能猜测,顾小姐肯定长的——

咳咳,他太俗了,于恒暗骂自己一声。

林恒川放下手中的折扇,“于兄,你糊涂了,明天可就是选秀开始之日了。”

你敢垂涎未来可能是皇帝的女人。

于恒哀叹一声,闭嘴不语,失望之色,溢于言表。

顾长华看了一样于恒,这位探花说起来,倒是非常的不错,人不风流不下流,就是有些迂,是门不错的婚事。

只不过进门以后会有个继子而已,皇帝已经亲口承诺回味这位探花爷指婚,那么只要于恒流露出对顾益慧的好感,皇帝没有对顾益慧产生兴趣的话,应该会顺水推舟,乐意成人之美的。

于恒和顾益慧可能性不小。

顾长华刚要想出言提醒一下,立在旁边的青随突然之间拿起石桌上的茶盏,朝着墙头扔了过去,大声的喊道,“有贼人,来人啊,抓贼啊。”

顾长华被青随拽到身后,他不相信在京城的地界,在青天白日,居然还有贼敢进来,活腻了不是?

不过他也相信青随是不会看错的。

果然,在他们的墙头真的出现了一个蓝色的身影,他们四个人看看左右,顾长华眼疾手快的把他们搁在身边用来盛沸水的小壶,扔了过去,想着怎么着能吓走人。

“大胆,胆敢对无陛下理。”一个尖细的声音。

转眼之间,又有一个人从顾长华家的墙头跳了过来,他们定眼一看,顾长华倒是挺熟悉的,是皇帝陛下身边的狗腿子,总领太监刘仁。

顾长华认出了刘仁,而林恒川和于恒只是在大殿之上见过刘仁一面,那时他们头都不能抬,自然不认识刘仁,只是那一声“胆敢对无陛下理”,那尖细的声音分明就是太监特有的,他们听得真真的,那么这位偷翻人家墙头,又被主人泼了半身沸水,此时背对他们的人,就是今上了。

三个人反射性的跪倒在地。

顾长华你算不算伤害龙体啊,在场的人脑子里都是这句话,追究起来那是要杀头的。

赵熙回过身来,后背火辣辣的,他却没有精力顾及,他有五天没有见到顾长华了。

他贪婪着张大眼睛,呼吸了空气里顾长华的味道。

他实在不想每次自己见到顾长华,顾长华都匍匐在地,给自己行大礼。

他见一回顾长华容易吗,每次都见到顾长华的后脑勺。

每次都要找机会,找藉口,时间短,隔得时间长,那就是一眼,他也不想浪费。

“我微服出来,大家不用多礼了。”赵熙笑着说。

——陛下您的笑容都拧了,刘仁看着赵熙的后背,那可是刚煮开的沸水啊,他在出宫之前就被嘱托了,让他无论看到什么,都不要管,他心疼主子,但是也违背圣旨,刘仁只好默默的当木头桩子。

“臣等有罪。”三人惶恐不安,异口同声。

“好吧,朕赎你们无罪。”赵熙知道他要是不说这话,他肯定要看顾长华的后脑勺半天,他还被泼了沸水呢,怎么也要给自己找点福利。

他不顾自己后背的烫伤,一个一个的把他们付了起来,还要和颜悦色,“爱卿们,无心之失,也是朕贪图一回方便,翻了墙头的缘故。”

您知道就好,罪可不再我们,您要是降罪,他们也拦不住,谁到知道,跟谁讲理,也不要跟皇帝讲道理。

哪怕你和猪讲道理,也不要试图和皇帝陛下讲道理,这句话,顾长华深以为然,特别是这位陛下又特别的小气,记仇。

顾长华起身,看到赵熙被沸水泼到的后背,赵熙的动作幅度很小,应该是烫伤了,后面的刘仁也欲言又止,在背后向他们示意。

恐怕现在忍耐的时间越长,他们被秋后算账的可能性就越大,为了避免被秋后算账的可能性,顾长华上前,“陛下,您的烫伤,是不要召御医?”

顾长华的脸上满是担心和惶恐,赵熙知道在这面孔之下,他的心里不定多解气呢,也是他以前把他欺负狠了的报应。

赵熙挥挥手,“小伤而已,我换身衣服就行了,估计爱卿家里也没有适合我的衣服。”

他可以找人去买。

顾长华没有说出口,赵熙已经把刘仁打发去给皇帝陛下买合身的衣服,刘仁一溜的小跑,一会儿就走出了花园,消失在他们视线里。

“两位爱卿,你们在这接着喝茶,我和顾爱卿换身衣服就来。”赵熙说着,打眼色示意让顾长华搀扶自己。

您伤的是背,不是腿吧。

顾长华对着赵熙伸出来的手,无奈的看着赵熙把自己身上一半的重量压在自己身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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