曹大龙的老婆刘丽华自我感觉是个小洋人。

曹大龙也觉得老婆像个小洋人;在刘丽华的眼里,曹大龙简直就是洋人,只不过不会说外国话、不认得外国字、没去过外国罢了。这倒没什么,只要打扮得使陌生人看上去以为他俩像一对洋人就心满意足了。

也许为此之故,他俩才走到了一起。真的,你去瞧吧,多么相像、相称的一对呀!好像老式中国堂屋八仙桌上摆的花瓶,完全一样才是一对。不过要把他俩凑在一起又谈何容易,就像左右两块虎符合在一起那么难。

洋人嘛!

当然,她每天也得双手去抓粗硬的煤块生炉子;也得上下班时在公共汽车上挤一身臭汗;也得拿粗茶淡饭去填饱肚子……因为她和曹大龙的生活是被限制在有限的薪金之内的。要想跟上日新月异的时髦,就得在自己的生活中绞尽脑汁地想办法。装饰在他们身上的每一件东西,都是从菜碟里节省和压缩出来的。减少多少顿饭菜里的荤腥和油花,才能在胸襟上增添几个最新式的衣扣。强压着肚子里时时作怪的馋虫,才得以享受在闹市的人群中招摇一下的快乐。时髦好比舞台上的灯光,一会儿红,一会儿绿,变幻无穷。今天流行,明天过时;今天还招来许多留意和发馋的目光,明天就像披在身上的狗皮,自己也觉得无趣、讨厌、多余、栽面子了。要想总站在时髦的潮头,只靠委屈肚子还远远不够,从房屋水电、柴米油盐中节俭下来的钱也总归微薄有限,这就多亏刘丽华长着一双能拆改翻新的、晴雯一般的巧手了。她当然辛苦,但人生中任何嗜好都是醉人的。你以为她在糟蹋精力,用金子般珍贵的时光去“画皮”未免可惜。可是,她由于疲倦而不小心叫针尖扎破了手指时所引起的却是兴奋,绝不是痛苦。

你以为她是不可理解的吗?其实她最简单不过了。她初中毕业后就再没看过书,向来没有什么责任呀、义务呀、使命感呀等压在她心上。所以她才心宽体胖,胃口又好,很少得病,整天乐呵呵!

尤其是这位洋气十足的小女人并不知道外国是个什么样子。好像除去高楼大厦、超级商店、时髦服装、各式各样的洋货、川流不息的小汽车之外就再没有别的。她在外国电影里注意的也只是这些。她的审美能力一直很糟糕。几年前,她最喜欢用红毛衣、紫呢裤、黄袜套打扮自己,这是本地大妞们标准的土打份,很像一只圣诞节的火鸡。这阵子,由于一阵愈来愈猛的崇洋的热潮直朝她冲来,搞得她眼花缭乱。她一下子从本地大妞的化妆台跳到这个光怪陆离的时髦世界里来,有如在烧茄子里加进去半包咖喱粉,自然不伦不类。

无知会丑化一个人。可怜的是,她并不自知。本来一个额头宽展、眸子黑亮、有一双胖胖的小手、并不难看的姑娘,硬把自己装扮得散着长发,裤腿下拖着两块多余的布,一副熊猫镜几乎遮住整张脸,好像她是费了很大的劲儿,才支撑住这堆假外国货似的。人在打扮自己方面,要有一点儿审美学问。同样一种衣服,穿在这人身上可能很漂亮,穿在另一人身上可能很丑怪;比如喇叭裤给短腿的人一穿,仅能起到强调这人腿短的作用。有的人适于盛装,有的人穿得愈朴素愈美;肥头大耳的留长发则像一头狮子,面孔清瘦的人梳个紧绷绷、油亮亮的小分头,却犹如一个光滑的小鼓槌儿……这里边大有研究的价值。其实真正的美乃在于人的风度,风度则是一个人知识、教养、趣味、经历流露在外的气息;而懂得美的人恐怕连风度都很少留意,因为世界上最美的乃是一颗真诚的、善良的、勇敢的和充实的心……

可惜,刘丽华不懂得这些。

她下班回了家,兴致冲冲,因她今晚又要在一个人多的场合时髦一下子——她的表妹今天结婚。她表妹是外语学院刚毕业的大学生,是个好学又很自负的女孩子,长得不好看,眼睛总盯着书本,很少留意街头人群里那些明显或微妙的变化。她与她表妹自然谈不来,平日也很少往来。不过,今天她执意要以自己的漂亮和时髦,压倒这位自以为是的表妹,报复一下平日对她含而不露、却分明使她感到的一种隐隐的鄙夷。为了今晚的打扮穿戴,她已经想了两个晚上和一个白天了。刚才在公共汽车上她还在想。

她走进家,见曹大龙在屋里坐着抽烟。曹大龙斜倚在沙发背上,跷着腿,打弯儿的食指和中指夹着一根烟卷。嘴里吐着乳白色的、齐整的烟圈,一个追逐一个地朝屋顶上边跑去。不知他又在模仿哪个外国电影中人物的一个姿态,但他的自我感觉挺好,玩得也挺美。

“你还坐得挺稳,还不赶紧把昨天剩下的那碟烧萝卜和馒头蒸上。赶快吃饭,还得赶快走呢!”刘丽华说。

曹大龙没吭声,只看着她。

“你怎么啦?吃嘛药变傻了?家里的事你到底管不管?你要不管,我热了饭你可别吃呀!听见没有,你——”她说着忽然停住口。她发觉丈夫的脸有种得意、神秘、甚至傲然的神气。

她打量他————黑鳄鱼头皮鞋、驼色喇叭裤、银灰色中间开襟的细线毛衣……还是老样子。突然,她看到了。在丈夫敞开的毛衣中间有一个十分夺目的东西。再一看原来是皮带卡子上的商标。鲜艳的翠绿的底色,上边是一行金色的外国字儿,写得流利又帅气。

“新皮带?真漂亮?是外国货,还是出口转内销的?”

曹大龙把刚才含在五官内的神气全部从脸上散出来,立刻把房间的空气搅热了。

“你真是‘老赶儿’,怎么是出口转内销的?!这是地道的日本名牌货。‘BOOK’,懂得吗?‘BOOK’!”

“去你的。不定刚从哪儿学来的一句洋话,就跟我显弄上了,还不定念得对不对呢!你从哪儿弄来的?花多少钱吧?!”刘丽华说着就要过去细看。

“别动!”曹大龙不叫她走近。然后神气地说,“花钱的事咱什么时候干过。一分钱没花!”

“那就是别人送的。”

“没人送我。谁那么好心眼儿。得到这么个好东西还肯送人?!”

“那……那你就是跟人家换的。你拿咱家什么东西换来的?”

“凭什么是换的……”

“准是换的。我得看看。”刘丽华说着四下环顾一圈,接着她就有了不小的、新异的发现。刹那间她觉得整个屋子都发生了变化似的,好些样东西——台灯、无线电收音机、床头柜,乃至桌面柜上的小东西,像什么茶叶罐呀、水杯呀、香水瓶呀、暖壶呀,原先都是国产货,现在都换成了舶来品。她简直高兴得要惊叫起来。可是再仔细一瞧,那些收音机、香水瓶、暖壶、台灯,等等,还是原来那些东西,只是全都贴上了新的商标,大大小小,五光十色,都是“BOOK”!可是这么一来,景象全然大变。好比给一群人每人戴一副熊猫镜,马上就像是群华侨或外国人了。

“噢!”她恍然大悟地拍着丈夫的腰间说,“你腰带上的外国商标也是贴上去的!”

曹大龙笑起来。

刘丽华说:“你真行!刚才我一看,真以为咱家换了一批外国货呢!你够有主意的。你这条皮带这么一来,一点儿也不像国产货,把我也唬住了。哎,你刚才说这外国字儿叫什么来着?”

“‘BOOK!’”曹大龙故意说得流畅迅速,好像他精通外文了,“中国名字叫‘布克’。日本大公司的名牌。和三洋、索尼、日立都一样出名。不过人家‘布克’不单出电器,日用百货全都出产。你要在挎包上贴这么一个商标,管叫人分不出是哪国货!”

“太够意思了。你从哪儿弄来这么多商标?”

曹大龙犹豫一下,还是把实情告诉老婆了。

她用手指轻轻羞了他脸颊一下说:“没出息,拿人家的东西!”但脸上的表情却是高高兴兴、喜气冲冲的。她说着,眼一亮,问道:“还有没贴的吗?”

“干嘛?”

“我有用。晚上用。”

曹大龙明白老婆的意图。他摆出一副本领齐天的神气,从口袋掏出一大叠五彩缤纷的花纸片,像一叠新钞票那样啪地甩在桌上。瞧,全是外国字,全有“BOOK”!

这时刘丽华如果真是一个外国人,准会欣喜若狂地一头扎进丈夫怀里。但她只会兴奋地叫一嗓子:“有你的!”就扭身赶紧生炉子烧饭去了。

夫妻俩草草吃过饭,便开始了生活中真正的大事——梳妆打扮起来。多亏他俩每人从头到脚只有一套最时髦的衣服。如果多上几套,便要在穿戴的选择上花费更多时间。刘丽华把曹大龙从镜子前推开,面对镜子先换上一件今年刚刚流行起来的“大翻领”的雪白毛衣——据说这种领子要翻三折,脑袋才能魔术一般地从厚厚的领口圈里钻出来。毛衣穿好,外边套一件浅蓝色棋盘格的尼龙外衣——这是她自己花费一周业余时间赶制出来的,看上去却像一家工厂正式出品;裤子当然是喇叭腿,头上扣一顶也是入冬以来才流行于市的西洋红的毛线帽。脖子上再圈一条芥黄的拉毛大围巾。一小块鲜蓝色绣金字的“海鸥牌”商标自然要朝外……此时此刻,她已经对镜子里的自己相当满意了。曹大龙在一旁也把自己最耀眼的行头穿上。当刘丽华从镜子里看到站在身后的曹大龙像一面华丽的屏风陪衬着自己时,她是幸福的。

下面的工作,该是把“BOOK”贴在什么地方了。

首先,曹大龙从那叠花纸里摘了两个字号最大的“BOOK”剪下来,在他夫妻俩的挎包上各贴了一张。但刘丽华不大尽兴似的,好像还要在自己身上哪个地方再贴一个“BOOK”才好。

两人想了半天,也没找到合适的地方。曹大龙戴上一副信托商店处理销售的冰球运动员使用的皮手套——这手套的手背上有几条红白的皮块,这在曹大龙的眼里居然也同“洋气”的概念连在一起——他戴好手套,表明他等刘丽华已经等得有些不耐烦了。但刘丽华大有不在身上再贴一个“BOOK”就不甘心的势头。她也有些心烦气躁。等曹大龙催促她:“随便在哪儿贴一个。快点吧!”她便叫起来:“你急得嘛,总不能贴在屁股上!”

“那就别贴了!”

“不行!”刘丽华冒起火来,“今天我非再贴一个不可,要不我就不去了!瞧我表妹平常那股臭气劲儿!我今儿非得叫她服了不行!你要去你先去。敢情你里边腰带还有一个,你美了,我呢?”

曹大龙见老婆火了,做些让步,他从老婆的帽顶直看到半高跟的皮鞋尖,真还没有一个可以妥当地安插下商标的地方。谁料到老婆突然像球场上的球迷那样叫一声:“有了!”脸上立刻转怒为喜。她从桌上那堆印着许多外国字的花纸里,找到一个小号的“BOOK”,玫瑰色的底色,金灿灿的字,十分耀目。她把“BOOK”方方正正地剪下来,一边说:“哎,这‘布克’前边的外国字是嘛意思?”

“管他呢!反正‘布克’是牌号,日本名牌,要就要这几个外国字,甭管别的。”

刘丽华满面笑容,用激动得发颤的手指在剪好的纸片后面均匀地涂上糨糊,然后竟然贴在自己围巾的商标上。纸片大小刚好把原先的商标盖住。“海鸥牌”一下子就变成“BOOK”了。贴好后,她手一背,神气十足地问:“怎么样?大龙。”

“太棒了!”曹大龙叫道。他为老婆助兴,同时也确实认为老婆的想法极妙。这地方非常明显,正在当胸,迎面又能使人看个正着。

这样,两口子便兴致勃勃走出家门。

从他们的那间外表灰不溜秋儿的小破房里钻出如此艳丽五彩的一双男女,弄不好真容易把过路人吓一跳。

这两人混成一团的色彩,如果出现在画家的调色板上,准叫画家极厌恶地用刮色刀刮掉,抹在废纸上。

他俩却得意非凡,并都把挎包贴有“BOOK”的一面朝外。还弯着胳膊肘,怕挡住挎包上的外国字。

走出两个路口,正路过一座中学。从校门里走出一群十三四岁的男孩子。有的背书包,有的拿着皮夹子。他俩和这群孩子面对面愈走愈近。这群孩子已经给他俩的时髦所吸引,那些带着调皮气的孩子的脸上却反映出惊异又好奇的神情,好像在看一对星外来客。其中一个瘦瘦的矮个子男孩眼尖,一眼瞧见他俩身上和包上的“BOOK”。这孩子指指点点叫他的伙伴们看。

“BOOK!BOOK!”

这些孩子显然认得这个单词,都发出声来并露出奇异的笑颜。

刘丽华与曹大龙心里却不约而同地想:“BOOK”果然是名牌,人人认得。便越发高兴,不觉脸上都流露出一种享受到什么特殊荣誉而扬扬得意的表情,尤其他们是在这群小毛孩子面前,自然更是加倍地傲气十足地走过去。

那群孩子却一动不动,站在街心互相窃窃私语,不知嘀咕什么,还发出忍禁不住的怪声怪气的笑。等他俩走出几十步远,那群孩子突然齐声喊叫:“一对大书本儿!一对大书本儿!”

随后是一阵起哄似的讪笑。

“大书本儿?他们干嘛叫咱‘大书本儿’?”刘丽华问她丈夫。

“谁知道。”曹大龙想了一想,也困惑不解,却说,“现在的人,无论大人还是孩子,什么都不懂,没见识,一群土包子,看什么都新鲜,甭理他们,咱们快走。”

刘丽华认为丈夫的话颇有见地。她“哼”地发出一个含着高傲意味的鼻音,附和着说:“真的,没见识!中国人真是不开眼,照这样什么时候才能现代化?!”然后故意用手勾着丈夫的胳膊,给身后那群无知的孩子摆出一个具有时髦精神的架势,在不断的、渐渐离远的“一对大书本儿”的叫声中,他俩去参加表妹的婚礼去了。

他俩根本没把这群小毛孩子的起哄当回事,只是怀着一个强烈的欲望:一定要在那个举办婚事的外语学院的毕业生家里大出风头。时髦、现代派、“BOOK”。对,“BOOK”!“BOOK”!叫表妹家那群人见识见识“BOOK”!