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崇拜他。
前者叫曹大龙,后一个叫陈风。
曹大龙为什么要崇拜陈风呢?要是单看曹大龙,仪表堂堂,足能使街头巷尾、左邻右舍那些穿戴得花花绿绿的小伙子心悦诚服地跷起大拇指来。他是电机厂的装配工,高高的个子,爱打篮球,这就使他不像一般不好运动的人那样骨僵肉软,动作不灵;他自小又爱好玩双杠,练就一种虎背蜂腰、所谓“扇面”的健美的肩身。再有,他天生一头乌油油的卷发,不用什么电烫、冷烫,只要早晨起来用梳子随便拢它两三下,满脑袋漂亮的头发就会像一堆崭新、发亮的小弹簧那样卷起来。他还有个更为得天独厚之处,便是在突起的前额和高高的眉骨下,有一双深深的眼窝……乍一看真有点儿像外国人。这可是旁人学也学不出来的。
大概近一年来,在崇尚时髦的风儿刮得许许多多少男少女晕头转向时,他才发现了自己这些先天赋予的优点。他到底是不愿意辜负自己独独富有的高个头、深眼窝、满头卷发,还是有意想叫那群扬扬自得的时髦青年馋涎欲滴,才穿上时兴的风雪衣、喇叭裤、鳄鱼头式的牛皮鞋,再把发根留得盖住后领口——这原因恐怕他自己也不知道。
反正他美:时髦美,洋味儿的美。
但是,无论什么东西只要是单独一个儿就好了。多了就要比较。比较常常招来苦恼。
比方说,曹大龙只要与陈风待在一起,假珍珠遇上了真珍珠,立刻显得寒碜、穷酸、没有光彩。这并非旁人的评价,他自己就有这种感觉——
人家陈风才是真洋气、够帅气,十足的现代派!
可是陈风并没有深眼窝和卷发呀!个子也普普通通,人近中年,肚子软软地鼓出在腰带上边,相貌也平平常常。如果一位画家给他画像,尽管能画得形态毕肖,但也只能是一张司空见惯、平淡无奇的小职员似的脸。当然,人家陈风绝非凡人,曹大龙感觉到人家身上有那么一股劲儿。这股劲儿是从陈风考究的眼镜框,还是从最精贵、最新式的服饰上流露出来的?……似乎又都不是。在这之外,好像还有一点儿叫他怎么也捉摸不透的东西。曹大龙听人说了几次,才记住一个与此有关、却含糊不明的词儿,叫作“风度”。这个词儿,难懂又难记,大概就是他们厂子里哥们儿常说的“派儿”“派头儿”“够派儿”吧!
你瞧人家陈风的一举一动,递烟、打自来火、转身儿、手托下巴、溜达几步、握握手……连跷个二郎腿都不一般。派头儿是不好学的。曹大龙暗自对着镜子练习过,但总差那么一点劲儿,总显得生硬、假里假气,味儿不对;一人一个神气,根本甭想学会。但陈风这股子叫人艳羡的劲儿到底是从哪儿来的呢?
曹大龙费的劲儿比居里夫人从矿石里寻找镭并不小,终于找到了陈风这小子“派儿”的来由——这小子是制本厂的美术设计。那家制本厂又专门承做出口的笔记本和相册。陈风总到各地方跑。这个月去一趟上海,下个月又跑一趟南京,一年两次还去广州参加交易会。外边流行什么服装,时兴什么皮鞋、手套,新出品哪种化纤衣料……他都无所不知。再说,广州的市面上,什么海派、港派、欧派都有。新奇的式样层出不穷。五颜十色,珠光宝气,目不暇接。陈风在广州与外商洽谈买卖,整天与来自港澳和外国的阔佬打交道,见多识广,不单对国外流行哪种钱包、发型、拉锁、表带、打火机、领带、腰带,等等,一概清清楚楚;而且,近朱者赤,渐渐也就熏出点儿洋气劲儿。日久天长,陈风自然就比内地眼界狭小、却硬要时髦的小子们高明得多了。
这样,在曹大龙的眼里,陈风就成了当代无愧的时髦典型,最有现代精神的标杆,货真价实的外国通。认识他便是一种福气。陈风当然看得出这个不开眼的傻小子对自己的欣羡。他不是个严肃的人,常常拿曹大龙的无知,当作奚落、取笑、寻开心的材料。曹大龙却不以为然。过分的崇拜会不自觉地压低自己的自尊心。崇拜者往往陷入痴迷,而不自知,他只是一个心眼儿地跟在陈风屁股后边,亦步亦趋、忠实无误地模仿。
可是这与“BOOK”又有什么关系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