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7章我不相信宿命

那天说好了要做饭给她吃的,所以今天我很早就爬了起来,天色才微微亮。忙活了1个多小时,我做了一个爱心便当,我煎了一个蛋,把它刻成爱心状放在饭的上面,希望能给她一个惊喜。我早早就到了学校,心情愉悦。等到她看到她时候,竟紧张的把便当忘她怀里塞,掉头跑了。说真的,第一次做饭给女生吃,而且是自己喜欢的人,难免有些羞涩。可是当我收到她的信时,开心把紧张取而代之了。她说好感动,很谢谢我,说我体贴。总之说我很好很好。其实说真的,我是那种会花心思搞浪漫的男生,总是想一些别人意想不到的,送上惊喜。

时间过得好快,一眨眼我和她交往一个星期了。交往的这几天,我对她的喜欢,只增不减。朋友说我被迷住了,整天就只想着和她的事。其实喜欢一个人,爱一个人,不就会想和她在一起,只要有她,就会很开心很开心吗?

日子一天天的过,我却一只抱怨时间的流逝太快了。我和她,只是通过写信的方式来交谈,就算写了好多张纸,可是远不够。关于她,我总是会有说不完的话。她的一举一动对于我来说都是指挥棒,指挥着我的心情和生活。我想每一秒,都会有她在身边,有她的气息,她的欢笑。她没有用手机,我把我的手拿给了她,我希望晚上的时候,能听到她的声音。我用家里的电话打给她,我和她一直说,我有说不完的话。可是她却时常沉没不语,所有的话题,都是我开。我不在乎,只要她能和我说话,我会很满足。我就不用再把想念寄托给北极星了,我可以亲口对你说:IMISSYOU。

我们谈到了夜深,谈着谈着她却睡着了,我有些失落,同时也责怪自己。那么晚了还不挂电话,兴许她是累了吧。我才挂了电话,关上灯睡觉了。半夜我在噩梦中惊醒了,我梦到她离开了我,只是看到了她的背影,头也不回

今天是青年节,是我们少年的节日。学校里举行了演讲比赛,主题是“青少年应该怎样对待早恋”。她代表了班级参加了演讲,我很认真的听着她出色的演讲。在她口中,早恋是绝对不允许的!可是那仅仅是演讲不是吗?那不是她心里所想的,不是么?最后她拿到了一等奖,而我却有说不出的疼。生怕她那演讲的内容会成为现实,然后离开我。之后我告诉了她我的想法,她说不会的。就如我所说的,那只是演讲,只是一种形式而已。

青少年,是不是真的应该拒绝早恋呢?我有些迷茫,可是不是只要过得开心就好了吗?所以我应该放下心中的忧虑,做自己想做的事,和我自己喜欢的人在一起。

这是我和她交往的第九天了,我跟她说,晚上我们去约会吧?她很干脆的答应了我。因为我跟她说,“九”是个很好的数字,它代表长长久久,我们会的爱情也会很长久的哦。

我们约定在江边,江边晚上行人很少很少。江的对面,霓虹闪烁,很美。是情人约会的好去处。我提前到了江边,我不希望我和她约会的时候,让她等我,而是我等她。我坐在河堤上,风很凉,让我有些颤抖。我只是穿了一件T恤,人总是爱风度,抛弃温度。看到她的时候,我眼睛一直停留在她身上,她真的好美,让我有些陶醉了。她不好意思的笑了笑,在我旁边坐下。

“这里的景色好美哦,你看那里,那只船好漂亮哦。”她像是发现了新生物般,惊讶的说。

“呵呵,你这个傻瓜。”

“什么嘛,你才傻瓜勒!”她赌气的样子,真的很可爱。

“是拉是拉,我是傻瓜,才会喜欢你这个傻瓜拉。”

“讨厌。”她打了我一下,我抓住她的手,把她拉进怀里。

“你知道吗?我对北极星说过哦,如果你看到它的时候,它就会把我对你的思念带给你哦。”我很深情的说着,看着那颗宇宙最亮的星星。

“知道拉,以后看到它,我也会想你的哦。”她给了我一个很灿烂的笑脸。

我轻轻的把唇印在了她的脸上,然后我们拥抱着,沉默不语。

回到家的时候,11点了,爸妈都睡了。我到房间里,拿起我的日记,纪录我们今天发生的事。羞涩的,幸福的,纯情的,一点一滴。都是我和她的记忆,我希望能一直这样,拥有幸福。

前一夜的心情,总会牵动着我第二天的情绪。重要早上的情绪无比的好,原来人们有了爱情的滋润,是如此的美好的。今天还是依旧如往日般,到学校就拿到了她回的信了。我期待她会说昨晚很开心,和我在一起很开心或者什么的。可是看完信后,我的心像落地的玻璃瓶,支离破碎。

某某:

我还是直接称呼你的名字吧,因为等你看完这封信后,我们就不会在有任何关系了。很抱歉,虽然在一起还不久,可是我真的假装不了了。

还是和你说清楚吧,你知道吗?你真的很傻,其实我根本不喜欢你!你还真的以为我真的会喜欢你,经过昨晚后,我想我还是和你说白了比较好,因为我还是不想让你太伤心,我会和你在一起,只是因为刚和男朋友分手不久,你却刚好说想和我交往,我就顺水推舟了。本以为你和那些男人一样,没想到你这么傻。你真的以为有爱的存在吗?那只是虚伪的东西,爱是什么?那只是寂寞的借口!

我不想和你说太多了,现在你知道了,所以我们以后没有关系了!

某某亲笔。

其实她说的对,我真的是很傻,人真的是戴着面具的,爱也是虚伪!我把信撕了,掉下了一滴泪水。思绪混乱,我不知道该怎么形容我的心情。可是,我终究还是要面对现实。她是她,我是我,我们以后没有任何瓜葛。说的好容易,可是没有人知道我内心的痛楚。只维持了十天的爱情,就像是一场梦,永远抹不去的伤

后来的后来,我们再没有遇见了。而我渐渐的放下了这段感情,对于爱情,我再也不想与它有任何关系了。爱来时,真的很美好。爱去时,却只是满地忧伤。它似毒药,一旦触及,你很难戒掉。一旦戒掉,却不想再与它有任何关联。爱情亦是如此,爱到尽头,伤痕累累。

2010年,不再爱,不再悲伤。

我不是蓝天唱晴的鸽哨

你不要徒劳去寻找

我不是衍生的佛光

你不必回眸眺望――

热烈的夏天不属于我

富庶的金秋不属于我

倘若有一天,你有步入

乍寒乍暖的风雨小道

透过溟蒙的雨雾

会传来我嘶哑的呼叫

――摘自《知音》。

当你转身离开时,是否会有莫名的悲伤与烦恼?

当你挥手告别时,是否会有茫然的惆怅与感伤?

如果是,那么请不要悲伤!因为告别是成长,是蜕变,不是悲伤。

曾几何时,我总是在等待着每个黎明的到来,期盼着享受阳光般的沐浴。喜欢在蒙蒙细雨中寻找生命的源泉。喜欢仰望着天空,搜寻昔日的足迹。喜欢在空****的地方呼喊,在回响中聍听自己的内心,五味陈杂。喜欢在落叶缤纷的季节,用文字怀念过去。喜欢在寂静的空气中,哼着不成调的儿歌。喜欢在草坪上翻滚,以为那样就可以找回童年的感觉。

想念,再想念,一昧的想念。

曾几何时,我喜欢上了《童年》这首歌。欢快的曲调,洋溢着童年里那让人快乐的味道。有些时候,总有些许失落,些许怀念。童年生活与我慢慢脱离,渐行渐远。儿时那老鹰捉小鸡的游戏,在脑海中反复练习,生怕会忘记;儿时那雨后的池塘,总会留下我们班驳的痕迹;儿时那在黄昏里飞翔的蜻蜓,我们总是随它们一起奔跑,然后它们成为我们的猎物小时候的黄昏,总是特别美丽,一个个身影,被光线拉得很长很长。路上有我们的走过的痕迹。

曾几何时,我们不管父母的拦阻,叛逆的前进,做我们喜欢做的事。不管别人异样的眼光,朝着我们的目标前进。“走自己的路,让别人说去!”成为了我们唯一的信念。现在想想,天真得可以。那时的我们,是懵懂的,总是把所有人或事简单化了。思想简单,平平凡凡,自然也开心快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