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年我们的秘密有多美
X市的深秋,已经连下了几场秋雨,空气粘稠的‘潮’湿,寒意比往年来得更迅猛。下了一夜细细的秋雨,窗户玻璃都‘蒙’了一层雾似的,茫茫地看不清窗外,黎明墨‘色’的天边像是用漫天幕布遮蔽,路边的灯一盏一盏依次亮起,落在这细雨里,居然让静歌有一种温暖‘潮’湿的感觉。
远远地可以听见楼下早餐店老板外乡音特别浓厚的招呼声。有几个高中生背着书包大呼小叫地骑着自行车跑过去,她怔怔看发了呆,看着其中一个瘦瘦的少年努力踩着自行车朝前冲。
不知道为什么,眼前似乎看见记忆里的少年站在清冷的冬天里,戴着咖啡‘色’‘毛’绒绒的帽子,一双黑‘色’的双瞳静静地看着她。
那时候他特别喜欢棕‘色’,所以他母亲好像也经常给他买那种偏深的衣服,他皮肤白,无论什么都好看。天气极冷的时候,他就用戴了‘毛’手套的手捂住她的耳朵。少年的气息喷在自己的脸上,热呼呼的,带着他所特有的气息。
她坐回来,抓抓自己‘乱’糟糟的头发,然后才换衣服。
下楼的时候,静笙已经把早餐做好了往桌上端,两碗清粥,两份剪得刚刚好的‘鸡’蛋。
他还穿着浅灰‘色’的家居服,却颇有一股优雅的味道,见她立在睡房‘门’口,浅浅一笑,“赶紧洗脸,准备吃早饭。”
她乖乖地点点头,去刷牙洗脸。
满脸温凉的水让自己清醒了不少,她双手撑着洗手台的边缘,看着镜子里的自己,然后缓缓地抬起左手,触向自己的耳后。
那里有一道丑陋的伤口,如同暗伤一样盘锯在她的内心里,当年手术的时候,是她在清醒的时候要求留下的唯一一道伤口。
她有许久不做这样的梦了,这样吓醒过来的次数那都是十六岁以前的事情了,原本似乎尘封的东西却因为这个梦破土而出一般。
人的记忆真是很奇妙,不会有永远忘记,却只有永远记得。
等她出去的时候,静笙已经坐在桌前用早餐,他吃早饭不如其他男人,大口吃喝,他吃得非常少,也吃得非常仔细,青阳因此没少笑话他是少爷病。
他没有被养尊处优,相反从接手江容至留下的公司,产业后,日夜‘操’劳,哪有时间去挑剔。
只是人一生下来就注定的习惯,那些习惯,都成了人的身体一部分,就如那个日期,刻在她的心里,长在她最靠近心脏的地方,轻轻想一想,都是牵筋动骨的疼。
静歌挑了口‘鸡’蛋到嘴里,一眼瞥到静笙放在一边的眼镜盒,奇怪地说,“昨天你不是去配眼镜了吗?”
静笙摇头,“昨天有个项目要谈,所以没有去。”顿了顿又说,“眼镜没有坏,还可以用。”
她有些不满,“等今天收工后我帮你去配。”
她知道度数,也知道他喜欢哪样的。
其实静笙是不喜欢戴眼镜的,高中时因为读书太用功,视力不知不觉就低下来,可他那时候非常用不习惯眼镜,她看着心疼,硬是拉着他去配了一幅,他也就一直用到现在,都没有换过。
静笙喝了口粥,轻笑,“好。”
等吃完早餐,静笙把她送到‘门’口,他突然叫住静歌,她回过头,“怎么了?”
“杜叔叔说要把写意的坟迁回去。”也许他一直在考虑以哪种方式告诉她,最后还是以最直接的方式告诉她这件事。
她皱皱眉,没说话,握在手里的‘门’柄也稍稍用力。
静笙用极轻极缓的声音说,“我知道你不愿意,可是你老把他留在X市对他不公平。他总要和他的妈妈葬在一起,这样比较好。”
“我知道的。”她‘摸’‘摸’发凉的手臂,又低声地重复,“我知道的。”
说罢便走了出去,‘门’在静笙面前慢慢合上。
静歌没有去工作室,鬼始神差地把车直往市外开,那边的路最近大翻修,实在不好走。才行了二十分钟,又下起了雨,这是真正的秋雨,细细的雨丝,密密麻麻地‘交’织,每一滴雨都带着透骨的寒。
等她回过神来的时候,已经停在了X市最大墓园的山脚下。
一大早的,墓园里基本没有什么人,楼下小店卖‘花’的老人见了静歌,还一脸奇怪的模样。她抱着‘花’拾阶而上,雨丝打在百合上,闪着细腻的光泽。
最后她都不知道走了多久,才在一座墓碑前停下来。
没有放下百合,就这样直直地立着,怔怔地望着墓碑上的照片,那是一张少年的脸,秋雨从墓碑上淋下来,就好像他的眼睛在流眼泪。
她慢慢蹲下来,放上百合,感觉连呼吸一下都觉得痛。
脑子里闪现的,都是那些曾经兵荒马‘乱’的青‘春’岁月,突然像镶了华丽金边的黑白胶片,在她的脑子里回放,回放。永不停止。
十六岁那年,杜显扬才带她去北京做脸部恢复手术。手术加恢复时间‘花’去了整整一年,因此比其他同年龄的孩子总是要迟一年。在高中阶段里,她‘性’格还是跟儿时一样孤僻,哪怕脸恢复原样,她也不大爱跟人说话。
后来她考上了X市的学校,她依然没有什么特别亲密的好朋友,独来独往的,不参加任何社团,也不会参加任何集体活动。
后来才认识了麻豆,感情甚好,毕业后麻豆做了记者,她却是走了许多地方。在那些日子里,认识了一个‘性’格古怪的前辈,却是个摄影天才,她跟着他走了不少地方,最后去了芬兰。
摄影师大多‘性’格孤傲,在他们眼里,摄影的东西,不是照片,那么简单。那是他们给这个世界里生命的另一种诠释。
她不愿意回去,也不知道回去做什么。
后来不管是做为朋友还是姐妹的麻豆隔着越洋电话劝她,“就算不为自己考虑,也该为静笙考虑一下。别看静笙没说什么,可他最疼你,看你在外面跑,晒得又干又瘦,心疼也说不出来,又不舍得栓紧你。”
她那时候在芬兰,充满乡土气息的一个地方,坐着公寓的窗台边,抬首看着窗外的夕阳以及成群飞过的鸽子。
第二天她就拖着简单的行礼,跟自己的师傅告别,独自回了中国。
然后创立了属于自己的笙歌工作室,起步半年,接的工作实在有限,基本上也不会去挑剔,哪里有需要,就把人往哪里派。其实她完全可以去静笙的公司轻轻松松做份工作什么的,可她就是不想受那份约束,大概是当习惯了摄影师的原因,认为自由比什么都重要。
等她回到工作室的时候,小优正在接待一对年轻新人,见她来了,走过来说,“静姐,宝洛和赵小姐在工作室等你。”
“我知道了。”
办公室里赵丽心正在一边翻阅杂志,宝洛还穿着校服站在一组印象作品前,不知道在看什么。
赵丽心闻声抬起头,笑着说,“因为今天想早点拍完,所以就带宝洛早早过来了。”
丽心是宝洛的责任编辑,这次的拍摄全程合作,都是她亲自与丽心谈妥的。
她笑笑,“没事的。 ”转而又问宝洛,“昨天考试怎么样?”
宝洛双手‘插’在‘裤’袋里,轻松地说,“马马虎虎。前三名没有什么问题。”
宝洛刚上高中,课业很紧,但成绩很优秀,他现在也是X市最大的文化传播公司力捧的新生少年作家,为了打造他,声势造得很大,这一次更是连写真集都要和着新书一起出。
AO是工作室最大的客户,是做记者的麻豆介绍的,不然像起步才半年的工作室是不可能接到这么大的单子的。
赵丽心站起来,“今天的拍摄能不能提前完成?”
“怎么了?”
“宝洛的哥哥从国外回来了,要和他一起吃晚饭。”
她愣了下,原来他还有个哥哥,因为合作时间不长,不知道是正常的,所以爽快地点点头,“没问题。”
中午休息的时候,麻豆来了,带来了几大份外卖,都是城东那边最有名的‘私’房菜系,小优放到微‘波’炉里热了下,四五个人热热闹闹地坐在一起吃,宝洛和工作室的几个人也算熟悉了,所以也就留下来一起吃。
麻豆靠近静歌悄声说,“你们工作室也有几个帅小伙么,怎么一个也瞧不上?比如那个新来的摄影师不就‘挺’好吗?”
麻豆指的是钟鸣,是最近才来的摄影师,为人沉默内敛,摄影技术很不错,有自己的想法。
静歌悄悄瞪了麻豆一眼,“你怎么不考虑把自己嫁出去。”
麻豆转过头看着静歌,然后伸出手,猝不及防地伸向她的脖子,静歌没躲得及,就被麻豆麻利地用手指轻轻一挑,就从她的衣领里拖出一样东西。
是用一根浅‘色’绳子串起来的戒指。很独特。麻豆第一次见的时候就这样觉得。而且她很宝贝,从来不肯摘下来。
麻豆晃了晃手中的戒指,“一直戴着这个,一定是心里有人了吧?所以我比较担心你,老‘女’人。”
静歌脸黑了,抢过戒指赶紧放回去。
玩笑点到即止,这点默契她们还是有的。
“对了,最近我们电视台要做一个访谈,谈谈X市五大龙头企业的总裁,社里的摄影师最近都外派了,我们头儿觉得你‘挺’合适的,所以我来问问你有没有兴趣?”麻豆倒了一杯水放到她旁边的桌上,“可我看AO的事情就让你‘挺’忙。”
静歌立即眉开眼笑,“我没意见。工作室也不止有我一个摄影师,现在钟鸣完全可以替我接下AO的事情。”
工作室大部分的客户,其实都是麻豆,还有静笙推荐的,不然工作室才开张半年,成效也不可能这么好。
虽然说要抬前结束,但是光化妆,服装准备,转换场次太多,所以前后还是‘花’了不少时间,等拍好的时候,已经晚上六点多。
宝洛临走时,趁丽心去开车,从书包里掏出一个水晶小瓶子,递到静歌手里。
“这是什么?”
“我哥哥从国外带回来的安神水,我听麻豆说,你最近经常失眠。如果这个好用,我下次还让我哥哥带。”
静歌笑了,握着瓶子,点头,“谢谢。也替我谢谢你哥哥。”
宝洛瞅她一眼,一本正经地说,“我只是每天看着你挂着两个黑眼圈不忍心,别人会说我堂堂宝洛的摄影师不是美‘女’。”
静歌哧地笑了,伸手就往宝洛头上拍了下,“小小年纪牙尖嘴厉。”
丽心在外面按按车喇叭,宝洛才和静歌说了再见。
静歌把手里的瓶子放到鼻子底下闻了闻,封闭‘性’太好,丁点味道也没有闻到。她把它放进包里,转身收拾工作室。
等收拾好的时候,路两旁的路灯早早地亮起来,泛着温暖的光芒。所有路人在寒风里匆匆往家赶。
静歌今天只穿了一件薄薄的风衣,里面穿了薄‘毛’衣,牛仔‘裤’,戴了一顶‘毛’绒绒的帽子,又系上围巾,背着包站在站牌尽量背风的地方。
X市的冬夏非常明显,异常热,异常冷。对X市来说,‘春’天和秋天,不过是转瞬即逝的季节,甚至有时候连过度都没有。
所以她‘挺’不适应这边的天气,有时候想想,还是江南那一带好,虽然多雨,但好歹没有这么气候分裂。
然而,已经十年了吧。整整的十年。
她想起什么似的,低头打开包,找出宝洛‘交’给自己的水晶瓶,轻轻一拧就开了。
瞬间,一股淡香,合着冬日的风,缓缓地漾开。让人莫名地安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