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三章 死去的格兰芬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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阴月天所在大厦斜对面的某个房间的阴影中,一个男人至少停留了十分钟才小心翼翼的走出阴影。
他仅剩的左臂抬起,食指点在耳中的耳机上。
月光照出他的脸,赫然是幻境大师本多颜一郎。
他面色铁青,脸色苍白,最重要的是连原本油光水滑的黑发,都变得干枯花白。
他声音沙哑的说:“那女人死了。”
他详细的解释:“是死在阴月天手中的。”
他的脸上满是惧怕的神色:“那个小杂种真的太可怕了,即便是借助鬼书的力量,我的最强幻境‘死亡回忆’才仅仅催眠他一秒,鬼书已经毁坏了,而我,则遭到了强烈的反噬。”
耳机那边的人不知说了什么,本多颜一郎道:“是,我会的,不过即便到那时,我也只能恢复到帮你制造幻境,没办法帮你杀掉他了。”
耳机索索,他颇为愤怒道:“我怕?没错
!我怕了!那个小杂种根本就是个疯子,他连镰刀客都能杀死,你以为我是他的对手吗?”
“好的,就这样。”
他摘下耳机扔在一旁,身体萎靡的倒在地板上,大口大口的喘着粗气。
汗水,早已湿透衣襟。
……
如何把一百二十个人变成尸体?
很困难,也很容易。
说难,这一百二十个人,每一个纵然不是最顶尖的杀手,也绝不是碌碌之辈,想杀他们并不轻松。
说容易,在这座岛上,只要一百二十个小时过去,甚至不需要外力出手,他们也会全部死亡。
时间还有很多,爆炸已经响了八十七次,而距离死亡开始的时间,也仅仅过去十六个小时。
时间剩余太少,尽管已经过去了十六个小时,一直隐藏在暗中的剩余三十三个杀手也都始终没有找到关于比尔的线索。
找不到比尔,不能杀死比尔,后果就是自己死。
很显然每个人都不想死,但也不是每个人都会按照那条‘最简’路线通往生育场。
有时候大锅饭未必好吃,一个秘密被所有人都知道,这其中蕴含的凶险也更多。
就像阴月天说的,这世界傻子太少,能够看出路线中的问题的人,至少在这一百二十人中,还有三十三个。
他们甚至和阴月天一样,怀疑比尔是不是真的藏在生育场中。怀疑这消息本身就是散播消息的人为了把他们引向偏门所做的。
他们的智慧让他们多给了自己一种选择,这种选择就是观望。
只是,时间就像一把杀猪刀。
它的恐怖不在于黑了木耳,紫了葡萄,软了香蕉
。
更在于若你无视它,它真的会把你像猪一样杀掉!
夜已深沉,明白这件事的人们,存活下来的人们,逐渐开始坐不住了,他们开始绕路前往生育场的方向,或在城市的其它位置查找。
凌晨两点十五分,原本应该是人睡梦正酣的时间,可冰冷的遗落都市中,数道身体却不断地穿梭。
杀手最擅长的,其实未必是杀人,也可能是找人。
即便不擅长找人,若是不想和其他人一样变成尸体,也必须学会擅长。
只是可笑的是,一群没头苍蝇找不到比尔,却找到了彼此。
被找到的人,和找到人的人没有什么不同,因为他们都不会相互问候,只会立即开战。
于是城市中偶尔又会出现几声爆炸,伴随着浓烟冲天。
这烟,即便是半掩之月的照明下,也依旧清晰。
爱因斯坦说,你坐在火炉旁,过去一个小时,你会认为过了一天;你坐在美女旁,过去一天,也觉得过了一个小时。
这是关于时间的相对论。
阴月天的确坐在美女旁边,但时间恒定,并未因美女的存在变的缓慢。
这大概是因为他身旁的美女已经是个死人。
左乳被笔直切成两半,脖子怪异的扭曲着,恐怕任谁来看,美女都已经死到不能再死。
夜的风吹过百米多高的大厦天台,擦着赤果的皮肤拂过,身未冷,心却冷。
光滑的皮肤紧绷在有力的肌肉上,再配合搭在天台边缘的一双长腿和随风飘动的柔软半长银发,任何女性看到这样的场景估计都会畅快的呼喊着真是大饱眼福云云。
阴月天上身的皮衣早已破碎,被他抛开在旁边,就这样赤着上身看着接二连三的,从各个方向升腾起来的白烟
。
尽管来到这个小岛上不足一天,阴月天却觉得自己消耗的脑细胞比呆了一年还多。
这座岛上从一开始就有一个巨大的阴谋在酝酿,就像是一只莽食怪兽,早已张大了嘴等待人们跳进来,然后把他们吞噬。
阴月天不愿成为怪兽饕餮盛宴的一部分,却也不想被怪兽甩在身后,那么,他就必须用自己的大脑从之前所经历的一切中找到线索。
不幸的是,并不是每个人都是死神小学生,至少阴月天不是。这就意味着他想破解这一切,就需要比别人经历的更多。
经历的多了,线索就多了,同样,危险也变多了,真是不幸。
幸运的是,阴月天已经比别人经历的更多,至少在这一夜,已经在地狱的门口转了几个大圈。
所以,他几乎已经把大部分事都猜出来,当前需要的,只是验证。
他站立起身,立在大厦边缘。
夜风时而猛烈,时而温和。
发丝很自然的被吹乱,不会遮蔽住眼睛。
阴月天眼神如鹰,俯瞰着脚下的街道和楼群。
他和两人一机械已经分离了接近一个小时,他离开的时候让他们继续前行。
一个小时的时间能走多远?
阴月天没想过。
他觉得他们已经到达了生育场,至少也已经接近。
但当他从大厦跃下并沿途追赶的时候,却发现事实并不是如此。
泰尔莎和小白就在几条街外的小巷中等他,当他到来的时候甚至前者还对他使用了一种精神力攻击。
若是没有猜错,当初那位大笑三声切掉自己老二的家伙,一定死在这招之下
。
但精神力对于阴月天来说是没用的。
他晃晃头,将泰尔莎残留的精神力驱除,来到她的身边道:“为什么没有继续前行。”
听到他的声音,泰尔莎从小白的身后走出来,一脸的恐慌之色。
她几乎是用哭腔在回答:“我找不到路。”
女人是路痴,这并不奇怪。
女人可以是路痴,小迷糊,吃货,天然二……
她们几乎会有意无意的成为这个世界最萌的生物,除非某件事涉及到切身利益,否则你拿枪对着她们,都很难让她们放弃卖萌。
切身利益,一如衣服、包包和男人。
但若说泰尔莎是路痴,那就显然很奇怪了。
她在渡轮上表现出来的干练和果断,在丛林中施展的魔法,在一路上表现出来的博学和小聪明……
不可否认,像她这样能够被一个主打杀手系列的‘组织’看重,一定说明她拥有过人的能力。
尽管随着相处时间越长,这女人就越发给人一种‘蠢’的感觉。
这让阴月天很怀疑她说自己找不到路的说法,其实是在卖萌。
但他马上发现其实不是。
一个人找不到路,另一种可能就是真的找不到。
虽然之前表现出精明,但阴月天的记忆中,当格兰芬多拿出地图的时候,这白女孩并没有多看几眼。
简单的看几眼地图就记住路线,至少阴月天做不到。
事实上格兰芬多的存在也保证了她即便不看地图,也一定能按照既定的路线走下去。
那么她会这么说,阴月天即便不使用须弥感官融合周围的环境,也知道了一件事
。
他说:“格兰芬多去哪了?”
白女孩指了指不远处街道正中的地面:“他没走远啊。”
他没走远,这话多用于一些文学作品,成为描述式的修饰词。
和‘他没走远’相对应的,是‘他已远去’。
看着地上的一滩血和已经变成乳猪的碎肉,阴月天忽然觉得对于这个冷笑话竟然产生了想笑的感觉。
他一直在笑,所以即便笑大点也不会被人感觉到异常。
他来到那滩血液之前,伸出手指沾了点血然后放入自己的口中。
闭目凝神几秒,他又起身来到碎肉前。
笑容古怪。
“发现什么了吗?”
白女孩双手抱胸,一步步走出小巷。
阴月天回头看着他,四目对视。
几秒后,白女孩撑不住败退:“你这么看着我干什么?”
阴月天起身来到她的身前,一米八一的他和穿着高跟鞋一米七三的她看起来很般配。
他道:“他怎么死的。”
白女孩理所当然的道:“不是我杀死的。”
阴月天道:“我知道。”
他回头看了一眼尸体,再次确定道:“我知道不是你杀的。”
在阴月天身边时,她已不复之前蜷缩在小巷时畏首畏尾的样子。
对他的感官不提,至少这个少年给了她一丝安全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