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章开头那个孩子燃烧的梦,为我们体会愿望满足理论所面临的困难提供了一个极好的机会。如果说梦无非是愿望的满足,这不免让人感到吃惊,而且这还不仅仅是因为焦虑梦为此提供了一个反例。当分析初次向我们揭示,在梦的背后潜藏着一种意义或精神价值时,我们肯定没有料到,这种意义在性质上如此单一。根据亚里士多德准确简单的定义,梦是在睡眠状态中进行的思维。那么,既然思维在白天能够产生种类如此繁多的精神活动,如判断、推理、否定、预期、意向活动等,为什么在夜间只能产生愿望呢?难道不是有许多梦也表明,其他精神活动,如担忧,也转换为梦的形式吗?本章开头的那个梦不正属于这一类吗?在那位父亲睡着时,火光映照在他的眼睑上,于是得出一个令人担忧的结论,即可能有一支蜡烛倒下来烧着尸体了。通过赋予的感性情境和现在时态,他将这一结论转化为梦。愿望满足又在这里起了什么作用呢?难道我们看不出在梦中,有一个从清醒生活持续而来,或是由某种新的感觉印象所激起的思想,在起着主导影响吗?所有这些考虑都是合理的,并迫使我们更深入地考察愿望满足在梦中所起的作用,以及持续入梦的清醒思想的重要性。
我们已经根据愿望满足把梦分为两大类。我们已经发现,有些梦直接表现为愿望满足,也有些梦看不出是愿望满足,并借助各种可能的手段进行伪装。我们已经知道,在后一类梦中存在着稽查作用。我们还发现,虽然成年人似乎(对这个条件,我要加以强调)也会做短暂的直接表现愿望的梦,但不伪装的愿望梦主要来自儿童。
我们现在可以问,梦中实现的愿望起源于何处?在提出这个问题时,我们又想到了何种对比的可能性或选择呢?我想,这就是在有意识地感知到的白天生活,与那种处于潜意识中并且只有在夜晚才能被意识的精神活动之间的对比。对于这种愿望,我可以分出三种可能的来源:①在白天被唤起,但由于种种外部原因而未得到满足的愿望,在这种情况下,一个愿望已经被认识到,但未加处理而是留待夜间;②可能在白天已经产生,但遭到贬斥的愿望,这种情况下的愿望不是被满足而是被压抑了;③与白天生活无关,而是产生于心灵的被压抑处,并在夜间变得活跃起来的愿望。如果参照前述精神机构示意图,那么我们可把第一种愿望归入前意识系统;第二种愿望由前意识系统被逐入潜意识系统并在潜意识系统继续存在;关于第三种愿望冲动,我们必须假定,它们永远也突破不了潜意识系统。于是这里又产生一个问题,即由这些不同来源所产生的愿望,对梦是否具有同等的重要性和激发力?
如果我们为回答这个问题而检验所有已知的梦,那么我们立即就会感到,我们必须为梦的愿望补上第四个来源:夜间产生的当前愿望冲动(如那些由口渴或性的需要所引起的冲动)。于是我们就可以认为,梦的愿望产生于何处,对于它激发梦的能力也许没有什么影响。这里我可以引证那个女孩因白天中断,而在梦中继续划船的梦,以及其他孩子做的梦,这些梦被解释为起因于前一天没有实现却遭受压抑的愿望。一个愿望在白天遭到压抑,夜间却在梦中寻求实现,这样的梦例比比皆是。关于这种梦,我想补述极简单的一个例子。做梦者是一位喜欢戏弄人的女士,她的一位比她年轻的朋友刚订完婚。这一整天,她的熟人们都在向她打听是否认识那位未婚夫,以及她对他的看法如何。对此,她只是以大加赞赏作答,并由此掩盖她的真实看法,因为她其实想说出实话,即他是个“Dutzendmensch”[字面解为“一打人”,意为很平常的人——这种人可以成打地数出]。当天晚上她做了一个梦,梦见被人问到同样的问题,并一律回答道:“以后订货时,只需说出号码即可。”通过大量的分析,我们终于明白,凡是经受伪装的梦,其愿望都产生于潜意识,而且这种愿望在白天是无法感受到的。所以乍看起来,似乎所有的愿望在梦中都具有同等重要的诱发力。
这里,我提不出任何证据表明事实与此相反,但我可以说明,我坚定地认为,梦的愿望的决定是更加严格的。虽然儿童的梦确实毋庸置疑地证明,白天没有实现的愿望,在夜间可以作为梦的诱发因素起作用,但不要忘了,那只是一个儿童的愿望,是一种其冲动力量适合于儿童的愿望。我想,对成年人来说,白天未实现的愿望,其力量是否强大到足以产生梦,那是很值得怀疑的。相反,随着我们的思维活动对本能生活的控制不断成熟,我们越来越倾向于认为,形成或保持类似儿童的那种强烈愿望是不合适的。在这方面可能存在着个体差异,某些人对幼儿式精神过程比另一些人保持得更久,就像在视觉意象的减弱方面存在着类似的个体差异一样,而视觉意象在生活的早期是十分鲜明的。总之我认为,对成年人来说,前一天没有实现的愿望是不足以产生梦的。当然,我承认,起源于意识的愿望冲动有助于激发梦的形成,但也仅此而已。如果前意识愿望不从别的地方获得强化,梦是很难实现的。
事实上,这种强化来自潜意识。我的假设是,一个意识的愿望,只有当它成功地唤醒一个与它具有同样目的的愿望并从中获得强化时,才能成为梦的激发因素。从对神经症的精神分析的发现来看,我觉得这些潜意识愿望总是十分活跃,随时都在寻找表达的出路,一有机会就和来自意识的冲动结成同盟,并将自己的强大力量传递给较弱的后者[33]。所以,看起来好像只有意识的愿望在梦中得到实现。只是梦的构成中的某些细微特征,才使我们看出来自潜意识的强大联盟的蛛丝马迹。这些潜意识愿望永远是活跃的,并且可以说是永生不灭的,它们令人想起一个关于泰坦人的传说。自远古时代起,这些泰坦人就被胜利诸神镇压在群山之下,而他们的肢体仍不时抽搐并震撼着镇压他们的群山。但是,正如我们关于神经症的心理学研究所表明的那样,这些被压抑着的愿望本身,都起源于幼儿期。所以,我想取消刚才认为梦的愿望起源于何处是无关紧要的论断,而以如下说法代替:梦中表现的愿望必然是幼儿期愿望。这种愿望对成年人而言,起源于潜意识,对儿童而言,它就是清醒生活中没有得到满足,并且也没有受到压抑的愿望,因为儿童尚未形成前意识与潜意识的区分或是其间的稽查作用,或者说这一区分正处于形成之中。我知道,这一论断不可能得到普遍的证实。但即使对于未知梦例,它也常常是正确的,而且,作为一个普遍命题,我们也很难提出相反的例证。
因此我认为,对梦的形成而言,由意识的清醒生活遗留下来的愿望冲动,必须被降到次要地位。作为梦的内容的影响因素,它们只能作为其他因素的作用中介,如在睡眠中使感觉材料活跃起来等。除了愿望以外,对于其他从清醒生活中遗留下来的梦的诱发因素,下面以同样的思路进行研究。当我们决定睡觉时,能够成功地暂时中断对清醒思维的能量贯注。凡是能轻易做到这一点的人,睡眠都非常好,拿破仑一世可算是这种人的典范。但我们往往不能够成功地或者完全成功地做到这一点,还未解决的难题、折磨人的担忧、深刻难忘的印象等,所有这一切都将思维活动带入睡眠之中,并保持着发生于我们称为前意识的那个系统内的心理过程。如果我们要对睡眠中持续着的思想冲动做出分类,那么可以分出五种类型:①那些在白天由于某种原因还没有得出结论的思想;②由于我们心智能力的不足而没有解决的问题;③在白天被排挤和压抑的思想;④白天的前意识活动在潜意识激起的强烈思想;⑤白天发生的无关紧要并因而未做处理的印象。
关于介入睡眠中的白天生活的思想残余,特别是那些还没有解决的问题,我们不能低估其精神强度的重要性。这些兴奋在夜间肯定会继续斗争以求表达,而且,同样可以肯定,睡眠状态致使这种兴奋不可能以在前意识中的惯常方式加以处理,并因进入意识而终止。如果思维过程在夜间以通常的方式变成意识,那么这时的状态就不是睡眠。虽然我不知道睡眠状态会在前意识系统中造成什么变化[34],但可以肯定的是,睡眠的心理特征,主要只能表现在这个系统的能量贯注的变化方面——这个系统也控制着运动能力,而运动在睡眠状态中,是处于瘫痪状态的。另一方面,有关梦的心理学研究表明,我们不能认为,除了继发性变化,睡眠还能对潜意识中发生的事件造成其他变化。因此在梦中,除了产生于潜意识的愿望兴奋外,不可能有前意识的兴奋产生。前意识的兴奋必须从潜意识中获得强化,并且是伴随着潜意识兴奋,才能出现于梦中。但前一天的前意识兴奋残余,与梦有什么关系呢?毫无疑问,它们有大量的途径可以进入梦中,并且利用梦的内容,即使在夜间也要探入意识之中,它们有时也确实支配着梦的内容,来表现白天的活动。与愿望一样,白天的活动残余也可以以其他性质出现,因此,考察白天活动残余必须经历什么条件才能被梦接受,肯定会给我们极大的启发,并对愿望满足理论有正面的决定性意义。
我们可以从所记录的梦中选取一例,如关于我的朋友奥托显示出格罗夫氏病症的那个梦。做梦前一天,奥托的病态面容就引起了我的担忧,而且,与任何有关他的事情一样,这一担忧深刻地影响了我。我可以认为,这一担忧一直持续到睡眠中,很可能是我急于发现他究竟生了什么病。夜间,这一担忧在我描述的这个梦中得到表达,而梦的内容既无意义,又与愿望满足无关。于是我想研究,白天感到的担忧在梦中的这种不适当表达方式来自哪里。通过分析,我发现了一个联系,即我在梦中,把他等同于某位L男爵,而把我自己等同于R教授。关于我用这一细节来代替白天的思想,只能有一个解释,即我必须是在潜意识中,一直想把自己等同于R教授,因为通过这一等同,我童年期的一个长期的愿望——自大狂愿望——得到了实现。我敌视朋友的丑恶思想,在白天自然遭到贬斥,却在夜间抓住这一机会与愿望一起在梦中得到了表达。但是,我白天的担忧,还通过梦的内容的一个代替而得到一定程度的表达。白天的思想本身不是一个愿望,而是一个担忧,它不得不与一个童年期的愿望发生某种关联。这个愿望现在是潜意识的,而且受到压抑,正是它使这一担忧——当然经过了适当的伪装——“产生”于意识之中。担忧的支配性越强,它所要建立的联系就应该越牵强。因此,在愿望的内容和担忧的内容之间,不需要任何必然的联系。事实上,在我们的梦例中,并不存在这种联系。
当梦念向梦提供一些与愿望满足完全相反的材料时[35],如正当的忧虑,痛苦的反思或者令人沮丧的现实等,梦将如何活动?从这一角度继续研究上述问题或许是有益的。其可能产生的多种结果可分为以下两类:①梦的工作可能成功地用相反的观念来代替所有的痛苦观念,同时压抑与之相连的痛苦情感,结果便产生一个直接满意的梦,即一个明显的“愿望满足”,此外别无其他;②痛苦的观念经过或多或少的改变而进入梦境,但仍然可以分辨出来。这种情况引起对梦的愿望理论的怀疑而需要进一步研究。这种带有痛苦内容的梦,既可以以无所谓的态度加以体验,也可以伴随依据其观念内容所证实的全部痛苦情感,甚至也可以导致焦虑和惊醒。
分析可以证明,这种不愉快的梦也都是愿望的满足。被压抑的潜意识愿望,由于实现了被做梦者自我体验为痛苦的事情,就抓住由于前一天痛苦残余而持续存在的精力贯注所提供的机会,支持这些精力贯注并使之进入梦里。但是,在第一类梦中,潜意识愿望与意识的愿望是相互吻合的;而在第二类梦中,潜意识和意识之间(被压抑的内容与自我之间)的差距被揭示出来,从而实现了那个关于三个愿望的神话故事中的情境。由被压抑的愿望的实现所带来的满足感,其强度足以抵消白天残余的痛苦感。在这种情况下,梦的情感基调是无所谓的,尽管愿望和恐惧都得到了实现。或者,睡着了的自我在梦的建构过程中,也可能起着更大的作用,即对被压抑愿望的满足表示强烈的愤怒,并以焦虑的爆发而将梦终止。因此不难看出,在我们的理论中,与直接表示愿望满足的梦一样,那些不愉快的梦和焦虑梦也都是愿望的满足。
不愉快的梦也可以是“惩罚梦”。我们必须承认,认识这些梦在某种意义上也为梦的理论增添了新意。在这种梦中,实现的同样是潜意识愿望,即做梦者因某种被压抑并被禁止的愿望冲动,而应遭到惩罚的愿望。因此,这种梦也符合上述条件,即建构梦的动机力量,必然是由属于潜意识的某种愿望提供的。但是,进一步的心理学分析表明,这种梦与其他表示愿望的梦是不同的,因为在形成第二种梦的过程中,建构梦的潜意识愿望属于被压抑的愿望,而在惩罚梦中,虽然建构梦的愿望同样是潜意识的,但我们必须承认,它属于“自我”而不属于被压抑的材料。因此,惩罚梦表明,自我在梦的形成过程中所起的作用,比我们想象得要大。如果我们把“意识”与“潜意识”之间的对立换成“自我”与“被压抑的材料”之间的对立,那么梦的形成机制,就在总体上得到了进一步的阐明。然而,如果不考虑隐藏于精神神经症内部的过程,我们就无法做到这一点。正因如此,本书没有进行探讨。我只想补充一点,一般来说,惩罚梦不属于白天痛苦残余的那种情况,反而在相反的情况下最容易产生,即白天残余的思想在性质上是满意的,只是其所表达的满意是被禁止的。在梦的内容中产生的这些思想,其唯一痕迹正好是它的反面,就像在第一类梦中那样。因此,惩罚梦的基本特征在于,其中建构梦的愿望不是来自被压抑的材料(潜意识系统)的潜意识愿望,而是反对这一愿望,并属于自我的一种惩罚性愿望,虽然它自身同时也是一种潜意识(前意识)的愿望[36]。
对此,我想引证我自己的一个梦加以说明[37],特别是想说明,梦的工作处理前一天痛苦预想残余的方式。
梦的开头不太清晰。我对妻子说,有一条很特别的消息要告诉她。她很吃惊并表示不想听。我向她保证,这一定是她乐于听到的事,并告诉她,儿子的兵团寄来一笔钱(5000克朗?)……还提到奖章……分配……同时我和她一起走进一间像储藏室的小屋寻找什么东西。突然间我看到了儿子,他没有穿制服,而是穿了一套紧身运动衫(像一只海豹?),还戴着一顶小帽子。他爬到橱柜边的一只篮子上,好像是要把什么东西放到橱柜上。我喊了他一声,他却没有回答。他的脸上或前额上好像扎着绷带。他好像往嘴里放了什么东西并塞了进去。他的头发闪着灰色的光。我想:“他怎么会这么疲惫?难道他镶了假牙了?”我还没来得及再叫他,就醒了。我醒来后并没有感到焦虑,但心跳加快了许多。床边的闹钟正指向2:30。
对这个梦我不可能做出全面的解释,而只限于指出几个重点。这个梦是由前一天的痛苦预想引起的:我们又有一个多星期没接到前线儿子的消息了。很容易看出,梦的内容表达了一个信念:他可能是受伤或者牺牲了。梦的开头,显然是努力用对立面来表达这一痛苦的想法:寻找有一些非常好的消息要说,有关于寄钱……奖章……分配之类的事情。(钱的数目来自我行医实践中的一件令人愉快的事情,出现在这里完全是为了颠倒话题。)但这些努力都失败了,因为我妻子在担心某些可怕的事情,而且不希望听到我的消息。梦的伪装非常单薄,它所要表达的思想从各处撕破伪装。如果我儿子已经战死沙场,他的同僚自然就会把他的遗物寄回来,而我自然又要把这些遗物分给他的兄弟姐妹以及其他人作为纪念。对于阵亡军官,通常都要颁发“奖章”。这样,梦就开始对它最初企图否认的思想给予直接的表达,虽然愿望满足的倾向仍然以伪装的方式起作用(梦中地点的转移显然可以理解为西尔伯勒[1912]所谓的“阈限象征作用”)。确实,我们无法知道,是什么为梦提供了以这种方式表达我的痛苦思想的动机力量。在梦中,我儿子并不是表现为“倒下”,而是“爬上”。事实上,他是一个迷恋登山运动的人。他没有穿制服而穿着运动衫,这表明,我现在担心的事件的地点,被先前担心的事件的地点,也就是运动地点所代替,因为他曾经在滑雪运动中摔倒,并导致大腿骨折。另一方面,他的衣着像一只海豹,这立即使我想起另一个更年轻的人——我们淘气的小外孙。而灰白的头发使我想起后者的父亲,也就是我们的女婿,他曾经在战场上受过重伤。这意味着什么呢?……对此我已经说得够多的了。储藏室的地点,以及我想从中取出什么东西的橱柜(梦中的“他想把什么东西放上去”),所有这些线索明白无误地使我想起,自己在两三岁时发生的一次事故。有一次,我爬到储藏室里的一条板凳上,试图去抓取放在橱柜或桌子上的某种好吃的东西,结果板凳翻倒了,正好砸到了我的下巴。后来想想,我差点把牙都磕掉了。这一回忆还伴有一种惩罚的想法:“你活该。”而这似乎又像是针对勇敢士兵的一种敌意冲动。我通过深入的分析,最终发现了,在我儿子的可怕事故中寻求满足的潜意识冲动是什么:老年人对年轻人的嫉妒,而老年人以为这种嫉妒已经完全变得僵死了。而且毫无疑问,如果这种不幸真的发生了,那么正是由此所产生的痛苦情感的力量,才引起了那种寻求这类被压抑欲望满足的情绪,以求得某种安慰[38]。
关于潜意识愿望在梦中起到的作用,我现在可以给出一个准确的论述了。我完全承认,有一大类梦,其诱发因素主要甚至完全产生于白天生活的残余。而且我想,如果我前一天对朋友健康的担忧没有持续存在的话,那么,即使我最终成为一名天才教授的愿望也不能让我安然入睡。但是担忧不可能单独地形成梦,梦所需要的动机力量还必须由一个愿望来提供,担忧要成为梦的动机力量就必须抓住一个愿望。
我们可以用一个比喻来解释这一观点。白天思想对梦所执行的是经理人的作用,但经理人虽然具有某一想法,以及实现这一想法的创造力,但如果没有资本他也无能为力。因此,他需要一个资本家为他提供资本,而为梦提供精神资本的这个资本家,不管前一天的思想是什么,都不可避免地和无可争辩地是源于潜意识的某个愿望[39]。
有时,这个资本家自己就是一个经理人,而且在梦中,下列情况也确实更常见:某一潜意识愿望受到白天的活动激发,并进而建构一个梦。同样,在上述比喻中,经济条件的各种可能变化在梦过程中都有对应物。经理人自己可以拿出部分资本;几个经理人可能向同一个资本家申请资本;几个资本家也可能共同支付同一个经理人所需要的资本。同样,在梦中,有些梦是由几个愿望共同支撑的;其他情况也不难逐一列举,但对我们已经没有意义了。关于梦的愿望,我们留待后文论述。
上述比喻中的第三个比较成分,即经理人所能支配的适当资本的量[40],能够在更精细的水平上有助于阐释梦的结构。我在前面已经指出,在大多数梦中,我们都可以发现一个具有特别感性强度的中心点。这个中心点通常就是愿望满足的直接表现,因为,如果我们剔除由梦的工作造成的种种移置作用,就会发现,梦念中各成分的精神强度,已经被梦的实际内容的各成分的感觉强度所替代。愿望满足周围区域的成分往往与愿望满足的意义无关,它们实际上是与愿望相对立的各种痛苦思想的派生产物。但是,正由于它们往往以某种人为的关系与中心成分相关联,因而获得了足够的强度并能够在梦中得以表现。所以,愿望满足所具有的表现力量就在一定程度上扩散到周围区域,使其中各成分获得表现的力量——甚至包括那些本身没有表现手段的成分。在那些由多个愿望促成的梦中,我们不难划出不同愿望满足具有的领域,因而梦中的空白地带,就可以理解为不同愿望领域之间的边界[41]。
尽管上述讨论降低了白天残余在梦中作用的重要性,但白天残余仍值得多加注意。它们一定是形成梦的主要成分,因为经验向我们揭示了惊人的事实,即在每一个梦的内容中,都可以发现与当天印象——往往是最不重要的印象——的某些联系。我们至今还不能解释这一附加内容对梦的构成的必要性。为了对此做出解释,我们必须牢记潜意识愿望所起的作用,并从神经症心理学中寻求有关知识。我们从后者知道,潜意识观念本身,是无法进入前意识的,它只有与已经属于前意识的观念建立某种关联,将自身的强度移至这一观念之上并以之为“掩饰”,才能在前意识中施加某种影响。这里我们就碰到了“移情”[42]的事实,它为神经症患者的心理生活中许多惊人现象提供了一个解释。由此而获得不应有的强度的前意识观念,既可以不受移情作用的影响,也可以经受一个强加给它的改变!这个改变产生于引起移情的那个观念的内容。虽然我希望读者能谅解我用日常生活作类比,但我还是要打个比方,被压抑的观念的处境,恰似身处奥地利的美国牙医——除非他找到一位法律认可的医生作为担保,否则就不能开业行医。但与医生结成联盟的恰恰不是那些业务最繁忙的医生,同样,被压抑的观念选中当作掩饰的,往往也不是在前意识中非常活跃,并且吸引了大量注意的那些前意识的或意识的观念。潜意识更愿意与这样一些前意识的印象和观念建立联系:它们或者是无关紧要因而不受注意,或者是遭受排斥因而暂时不受注意。联想理论有一条法则是众所周知的,而且已经受到经验的完全证实,即一个观念如果已经在某一方面形成了密切的联系,那么它就倾向于排斥所有其他的联系。我曾经一度想以这一命题为基础,建立一种关于癔症性麻痹的理论[43]。
如果我们假定,我们在分析神经症时所发现的一个事实对梦同样适用,即被压抑的观念同样需要发生移情作用,那么有关梦的两个难题就会迎刃而解:一是对每个梦的分析都表明,有某些新近的印象被编入其中,二是这种新近成分,在性质上往往都是最微不足道的。我们还可以补充一点,即(正如我们在别处已经发现)这些新近且不重要的成分能够频繁地进入梦中代替最古老的梦念,原因是它们最不怕抵抗所施加的稽查作用。但是,虽然不重要成分的出现可以解释为它们不受稽查作用的影响,但新近因素的出现则经常表明,需要有移情作用的存在。这两组印象都满足了被压抑观念对尚未形成任何联想的材料的需要——其中不重要的成分是因为没有机会形成多少联想;而新近成分则是因为还没来得及形成联想。
因此我们应该看到,作为微不足道的白天残余,在成功地影响到梦的形成时,不仅从潜意识中借用某种东西——被压抑愿望支配的本能力量,而且也为潜意识提供着某种不可缺少的东西——移情作用所必需的依附点。其中,上述所谓不重要印象,即属于白天残余类。如果我们想就这一问题更深入地研究心灵过程,就必须进一步理解前意识兴奋与潜意识兴奋之间的相互作用关系。但这是精神神经症研究必须解决的一个课题,与梦的研究没有太大关系。
关于白天残余,我最后想补充一点。毫无疑问,真正干扰睡眠的,正是白天残余而不是梦,梦反而是要保护睡眠。这一点,我将在下文做出论述。
至此,我们一直在研究梦的愿望:我们已经考察了梦的愿望的潜意识起源,并分析了它们与白天残余之间的关系,而白天残余既可以是愿望,也可以是其他的精神冲动,或者也可只是新近的印象。同时我们还充分考察了各种清醒思维活动在梦的形成过程中起到的作用。我们的研究甚至也能为各种极端的梦例提供解释,如梦在执行白天活动的过程中,却意外地解释了清醒生活中尚未解决的问题[44]。我们所需要的就是发现这样的梦例,以便对其进行分析,找出幼儿期的或被压抑的愿望源泉,前意识活动正是借助于这种愿望的支持与强化,才获得如此成功的。但所有这一切仍不能使我们解决这个难题:为什么在睡眠中,除了满足一个愿望的动机力量外,潜意识不能提供其他任何东西。要回答这一问题,就必须研究愿望的精神本质。对此,我想参照我们关于精神机构的示意图来进行。
毫无疑问,精神机构只是在经历了一个漫长的发展过程之后,才达到现在这种完善程度的。我们可以回溯到它的机能发展的某一早期阶段。一些在其他领域被证实了的假设告诉我们,精神结构的最初形式,是为了尽可能避免受到刺激而保存自身[45],因此,它的结构最初遵循着反射规律,从而使任何作用于它的感觉兴奋,能够迅速地传至运动末端加以释放。但生活环境的各种变化,对这一简单机能发生着干预作用,而且,正是这种干预作用,为精神机构的进一步发展提供了动力。生活环境的变化,最初是以基本的躯体需要的形式向它提出挑战的。内部需要引起的兴奋,试图在运动中寻求释放,这可以称为“内部交换”或“情绪表达”。一个饥饿的婴儿会无助地哭喊或挣扎,但情况不会因此而有所变化,因为内部需要产生的兴奋,并不是因为某一暂时性的影响力量,而是一种持续作用着的力量。只有通过某种方式(对婴儿而言,是外部的帮助)获得“满足体验”时,情况才会改变,因为这种体验使内部刺激终止了。满足体验的核心成分之一是某种特殊的知觉(上例中,为营养知觉),这种知觉的记忆形象,随后就和由需要引起的兴奋的记忆痕迹发生联系。作为这一联系的结果,在这种需要再次产生时,就立即出现一种精神冲动,以对知觉的记忆形象重新进行精力贯注,并重新唤起知觉本身,也就是重新建立当初的满足情境。这种冲动就是我们所谓的愿望,知觉的复现就是愿望的满足,而愿望满足最便捷的途径,就是从需要引起的兴奋,直接达到对知觉的完全精力贯注。我们完全可以假设,精神机构的确曾经有过一种原始状态,其中愿望终止于幻觉。所以,这种最初的精神活动的目标,就是建立起“知觉同一性”[46]——也就是与需要满足相连的知觉重现。
生活的苦难经历必定将这种原发性的思维活动改变为更适用的继发性思维。精神机构内由回归作用的捷径建立起来的知觉同一性,与同知觉在产生于外部时的精力贯注相比,结果是不同的。对后者来说,不产生满足,但需要一直持续着。内部的贯注只有在持续不断时,才能具有与外部贯注同样的价值,比如,在幻觉型精神病和饥饿幻想中,它们将其精神活动全部耗尽于愿望的对象。为了更有效地利用精神力量,就必须在回归作用完成以前加以制止,从而使之不超过记忆形象,并能够寻求其他途径达到愿望的知觉同一性[47]。对于这种阻止以及随后的兴奋转向,就构成第二个系统的任务,它控制着随意运动,并以事先的方式,为记忆的目标而利用运动。但是,从记忆形象一直到知觉同一性由外部世界的建立,这全部的复杂思维活动,仅仅构成因经验而必需的愿望满足的一条迂回通路[48]。思维终究不过是幻觉性愿望的替代而已,而梦显然是愿望的满足,因为只有愿望才能制动我们的精神机构。梦通过退行的捷径来满足其愿望,它不过是对精神机构的原始工作方法,就这一方面而言,为我们提供了一个样本,这一方面已经由于不适用而被放弃了。过去在心灵仍然不成熟时支配着清醒生活的方法,现在则被贬弃到夜间——正如弓、箭之类的武器,现在已经被成年人抛弃,却仍在幼儿园中被儿童玩着一样。做梦正是已经被取代了的幼儿期心理生活的一个片断。精神机构的这些工作方法,在清醒生活中通常都是被压抑着的,但在精神病患者中盛行起来,由此表明它们不能满足我们对外部世界关系的需要[49]。
潜意识愿望冲动显然也试图在白天发挥作用,而且,移情现象和精神病表明,它们主要是通过前意识系统而进入意识并获得对运动的控制力量的。因此,处于潜意识与前意识之间的稽查作用,可以看成我们精神健康的守护者,而梦则表明稽查作用的存在。但是,我们是否能够认为,正是这一守护者在夜间放松了它的活动,才使被压抑的潜意识冲动得以进入意识,并又使幻觉性回归成为可能呢?我认为不能,因为即使这个严厉的守护者去休息了——而且我们已经证明,它的睡眠不深,它同时也关闭了运动的能量之门。不管有什么冲动从通常被抑制的潜意识中闯入意识,我们都无须担心。它们是无害的,因为它们不能使运动机构运作起来,它们只有通过运动机构,才能改变外部世界。睡眠状态保证了必须加以守卫的城堡的安全。但是,如果导致力量移置的不是因为稽查作用在夜间的放松,而是这一力量的病理减弱或潜意识兴奋的病理加强,而前意识同时又不断获得能量贯注,并且运动之门又为之大开时,情况就危险了。在这种情况下,守护者被压倒了,潜意识兴奋战胜了前意识,并因而获得了对我们言行的控制权;或者,它们迫使幻觉性回归作用的产生,并通过知觉对我们的精神能量分配的吸引,而控制着精神机构的活动过程(精神机构并不是为它们设计的)。我们就称这种状态为精神病。
现在,我们就可以搭起在介绍潜意识和前意识这两个系统时中断的心理学框架了,但在此之前,我们可以对“愿望是梦的建构的唯一精神动机力量”这一结论继续做些讨论。我们已经接受了一种观点,即梦之所以总是愿望满足,原因在于它们是潜意识系统的产物,而潜意识的活动,除愿望满足之外,不再有其他的目标,而且除了愿望冲动外,它也不再需要其他力量。如果我们坚持以梦的解析作为这种意义深刻的心理学推论的基础,那么我们就把梦置于一个可以包括其他精神结构的关系之中。如果真的存在这样一个潜意识系统之类的东西(或者对我们的讨论目的来说,一个类似于它的东西),那么它的表现就不可能只有梦。虽然每一个梦都是愿望满足,但除了梦以外,必然还存在着其他病态的愿望满足形式。事实上,有关精神神经症症状的全部理论,可以归结为一个命题。即这些症状也必须被看成潜意识愿望的满足[50]。我们的解释只是使梦成为对精神病学家具有重大意义的首要因素之一,理解了梦也就意味着解决了精神病学问题的纯心理学方面。[51]
但是,这种病态的愿望满足,如癔症症状等,还具有一个梦不具有的本质特征。根据本书经常引证的那些研究结果来看,要形成癔症症状,必须要求两股心灵流动的交汇。症状不仅是对某一实现了的潜意识愿望的表现,而且其中还必然出现从同样的症状中获得满足的前意识愿望。所以,症状的形成至少有两个决定因素,二者各自起源于相互冲突的两个系统。和梦一样,其中也可以出现多种决定因素,也就是症状的“多因素决定”[52]。据我所知,其中不产生于潜意识的决定因素,是一种反对潜意识愿望的思想,如自我惩罚等。因此,我可以做出一个普遍的论断,只有当两个分别起源于不同精神系统,并且相互对立的愿望,能够复合为同一表现时,癔症症状才能形成。(参阅我最近关于癔症状起源问题的论述,见一篇有关癔症幻想及其与双重性欲关系的论文[Freud,1908a]。)[53]这里不用举例,因为只有对癔症症状的复杂性做出详尽说明才具有说服力。所以,我下面将暂时不作观点论证,而只是引证一个例子。这倒不是为了论证,而是为了使观点更加清晰。我的一位女性患者,当时患有癔症性呕吐。结果发现,这是对青春期的一个潜意识幻想的满足,这个愿望就是:她能够不断地怀孕,并生出无数的孩子。同时,它还伴有另一种后来增加的愿望,即这些孩子是由与尽可能多的男人发生关系而生的。针对这一**的愿望,产生了一个强有力的防御冲动。而且,由于呕吐必然有损她的形象,并因而失去对男人的吸引力,所以呕吐症状完全能够被惩罚的思想所接受。又由于它能够同时被双方认可,因而就成为现实。这与帕提亚皇后对罗马执政者克拉苏所采用的愿望满足方法相同。由于她相信,他是因为贪欲黄金才发动远征的,于是在他死后,就下令将熔化了的黄金注入他的喉咙,并说:“现在你如愿以偿了。”但我们在前面所得出的结论只是,梦表现的是潜意识愿望的满足,似乎处于支配地位的前意识系统在进行一些伪装后就对此默许了。一般来说,梦中也不可能有与梦念相对立的思想,并因而不能像梦念那样在梦中得到实现。我们在梦的分析中,只是偶尔发现有反向形成的迹象,比如,在我关于[黄胡子]叔叔的梦中对朋友R的深厚感情。但是,我们也可以在别处发现前意识遗漏的成分。当潜意识愿望能够在经历各种伪装后,在梦中求得表现时,支配系统就退入睡眠的愿望中,并通过改变精神机构内的精力贯注而实现这一愿望,使这一愿望贯穿于整个睡眠过程[54]。
前意识的这种睡眠愿望,对梦的形成起着普遍的促进作用。我们可以回顾前面那个梦,做梦者通过从隔壁房间传来的火光推论,他儿子的尸体可能被烧着了。那位父亲是从梦中做出这一推论的,而不是被大火惊醒。我们也指出,造成这一结果的精神力量之一,是他想在梦中延长儿子生命的愿望。也许还有其他一些产生于被压抑材料的愿望,我们没有发现,因为我们无法对这个梦加以分析。但是我们可以假定,产生这个梦的另一个动机力量,是那位父亲对睡眠的需要。与他儿子的生命一样,他的睡眠也因为梦而延长了一会。他的动机是:“让梦继续吧,否则我就得醒过来。”与这个梦一样,在其他各个梦中,睡眠的愿望也都为某一潜意识愿望提供着支持。在前文,我描述了几个从表面看来是便利的梦,但事实上,所有的梦都包含了这一成分。在导致惊醒的梦中,我们最容易发现想继续睡眠的愿望的作用。这种梦把外部感官刺激改变成能够与睡眠相适应的形式而发生,也就是把这些感官刺激编织到梦里,从而剥夺了它们提示外部世界的可能性。但在所有其他梦中,这种愿望必然也产生着同样的作用,虽然这种愿望有可能从内部唤醒做梦者。在某些情况下,当梦的内容变得不妙时,前意识就对意识说:“别介意,继续睡吧,这只不过是个梦而已!”这在总体上反映了我们主导的心理活动对梦的态度,虽然这一态度并不能加以明显地表达。因此我不得不认为,在整个睡眠状态中,正如我们知道是在做梦一样,我们肯定也同样知道是在睡觉。有一种反对意见认为,意识不可能知道自己是在睡觉,而且只有在特殊情况下,当稽查作用觉得放松了警戒时,意识才知道是在做梦。这种反对意见不值得多加注意。
另一方面[55],有这样一些人,他们清楚地知道自己是睡着了并且在做梦,甚至因此还能够对梦加以有意识地指导。例如,假如这样的做梦者对一个梦的内容不满意,他可以在睡眠中打断这个梦而不必醒来,并重新开始做另一个梦,就像一个通俗剧作者在观众舆论的压力下,将剧作的结局改得更富喜剧性一样。或者,如果梦的内容使他进入性兴奋状态,他可以这么想:“我不能让这个梦再做下去了,免得因遗精而消耗体力。不如把它留待一次真实情境吧。”
从瓦奇德(Vaschide,1911)的引证来看[56],马奎斯·赫维[1867]具有随意控制他的梦的能力,并能使梦朝向他所选择的任何方向发展。看来,他的睡眠愿望还给另一个前意识愿望,即观察并享受他的梦的愿望留有余地。睡眠能够与这种愿望和谐并存,正如它能够与某些条件得到满足时不想醒来的精神状态相和谐一样(如那个乳母的梦)。而且,一个众所周知的事实是,任何人只要对梦发生兴趣,就能在醒后对梦有一个更好的记忆。
费伦茨(1911)在讨论其他一些关于梦的指导的问题时指出[57]:“梦从各个角度对当时占据心灵的思想进行检查,排除那些阻碍愿望实现的梦的意象,并尝试给出一个新的解决办法,直到建立起一个愿望满足,能妥协地满足心灵的两个动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