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 公子升官(5)

在省城相逢,不像在家里老妈监视之下别扭,加上李珍本来也不让人讨厌,沈达不再严加防范。时日迁移,沈达身边原有的那些女孩渐渐走散,沈达自己年纪稍长,进了单位,知道应当有所收敛,不宜再像读书时那样胡闹,沈达的父母适时施加压力,沈达到底点了头,有人终成眷属。沈达和李珍婚后第二年有了孩子,是个女儿。沈达很喜欢自己的女儿,嘴上却不时嚷嚷,说感到遗憾,他想要一个儿子。

“咱们不是官家遗传吗?”他跟苏宗民牢骚,“到这里没有了。”

苏宗民说:“女儿也传。”

沈达不认。所谓代代相传,讲的是传子传孙,没听说往外孙外孙女那边传的。

后来那些年沈达春风得意,在单位里崭露头角,步步向上,身边又开始有些花花草草。里里外外,不时有些女子与沈达拉扯,电话里、楼道边,嗲声嗲气,沈主任长、沈主任短,让众人看了眼热,听了心跳。这种事很难一直隐瞒,难免会传到老婆那里,夫妻间自然就会生些动静。李珍成了沈妻后,不再像自愿当女朋友时那般隐忍,已经知道要保卫自己作为老婆的合法权利;加上自身供职于省高院,作为法律界人士,哪里会容忍他女再来分享丈夫。她和沈达之间渐渐燃起战火,时起时落,有时只在家里燃烧,有时还烧到了双方老爸老妈那里。双方家长为小两口救火,循循善诱、苦口婆心,历经多个回合。

沈达交上楣运,不见容于新来的齐总,因大面积停电事故被免职、陷入低谷之际,有一位少妇风尘仆仆,从省城来到市里,找到沈青川的居所。少妇来者不善,抱着一个两岁多的小不点女孩,她把小女孩往沙上一放,让小不点管沈青川叫“爷爷”,管沈达的母亲叫“奶奶”。少妇说小女孩是沈达的种,她和沈达的私生女。沈达不认,就来让爷爷奶奶认,谁的种谁养,她不管了。

这少妇不是陌生人,十多年前跟沈父沈母打过交道,就是那个卖胸罩的女孩。当年沈母给她家人一笔钱,帮女孩找了一份工作,让她答应不再与沈达纠缠。没想到现在她又冒了出来。她声称自己已经嫁人了,但是单位倒了,下岗了,知道沈达在电力公司混得不错,找上门去求助。沈达跟她重温旧,哄她上床,答应如果给他生个儿子,就跟老婆离婚娶她。结果生的是女儿,沈达不认账了。

沈青川和妻子被少妇和她带来的小不点弄得一愣一愣,不知道这回爷爷奶奶能怎么当。他们马上给沈达打电话,沈达在电话里很平静,只说那女的已经疯了,别听她胡说八道。尽管打110,让警察把她带走,孩子是谁的谁去认,不行就送民政局福利院。

沈青川问:“你跟她到底怎么回事?”

沈达说:“这个你们不必管。”

沈青川能不生气?

处理类似事项没有沈达说的那么简单。沈青川是什么人?老专员老市长,德高望重,声名显耀,打个电话让警察上门带走一个少妇,把个莫名其妙哭爹喊娘的两岁小孩送到福利院,外界会是什么议论?沈达的旧日相好不是只会卖胸罩,人家胆子很大、很泼辣,心里也很有数,打上门来,把孩子往沙上一扔,看你们怎么办。

于是又如当年,王阿姨跟少妇展开周旋,深入谈判。王阿姨细听对方陈述,摸清内中实,以摆事实讲道理的精神,循循善诱、软硬兼施。对方胡搅蛮缠半天,从要求沈达离婚娶她,退到要求经济补偿。沈达母亲拿了一千块钱放在她面前,告诉她这钱与孩子和沈达都没关系,只是他们老两口关心下岗工人,帮助渡过生活难关而已。事必须到此为止,再闹的话,他们就要让警察出面采取措施。少妇不听,嫌沈母给的太少。沈母无法再让一步,赶紧又给儿子打了电话。沈达在电话里说,他已经在路上,很快就到家了,让沈母稳住对方,等他到了再收拾。

少妇听出他们电话内容,即抱起孩子,抓走那一千元,跑得不知去向。

其实沈达根本没动,是在省城家中拿电话装神弄鬼,居然就把少妇吓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