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卷 华山寻妖 第二百章 地仙级别的恶斗

阿修罗鬼王乃是生魂被转入阿修罗道后,在其中修炼有成的霸者元魂,此刻他所显现的法象元魂之躯乃是他入阿西罗道历轮回劫时修成的至尊修罗法身,也正是因为他炼成了这一法身,方才会被万千阿修罗众奉为至高无上的王。

至尊修罗法身在阿修罗众的眼中就好比是原始天尊在阐教门人心目中的形象一般,那是一种最高身份的象征,当然,也拥有着万千阿修罗众一直公认的最强横实力。

一直以来,阿修罗鬼王除了数千年前历轮回劫脱出阿修罗道后显现过一次至尊修罗法身,便再也不曾化此法相真身过了。

要知道至尊修罗法身不同于佛门的罗汉金身、法相金身、菩萨金身一类的神通,这一另类法身一旦显现便无法还原,非得经历三百年闭关方才有望幻化人形。而且维持这一至尊修罗身的消耗也实在是太过巨大了,因为这一法身乃是阿鼻修罗王的战斗化身,每维持一日时间,便需千斤血食方才能免于饥饿,更需百枚至少中品以上的仙石提供足够的灵力,方才能够保持不致陷入休眠。

如此剧耗,别说是在这资源本就算是匮乏的九幽地府之中了,就算是到了人间界乃至地仙界亦是没几个耗得起的,三百年如一日的消耗,这该需要多少血食和仙石供应方才足够啊!

今次如果不是因为对手是袁洪这么个隐有地府第一强人之威的妖猿逼迫,恐怕就算再过上个三五万年的,他也不会有兴趣显现法身地。

一直以来鬼王之所以避着袁洪也正是不想与他动手令得自己不得不显此法身。毕竟三百年闭关的滋味可着实不好受的很呢。

想不到如今却因以积尸摄魂瓶拘了一个小小生魂,竟是逼到自己不得不显此至尊修罗法身的地步,如今阿修罗鬼王心头的怒火实已燃烧到了顶点,光是从他那四颗丈许脑袋上显露出狰狞表情便已该知道他有多怒了。

此刻阿修罗鬼王八臂所执兵器乃是他这具法身本就有的,并不属于法宝之列,而是名曰法器,但其威力却丝毫不会逊色于法宝的玄奇。

此番显了至尊修罗法身,其实力已是不止翻番那么简单的了,要知道当年并未存有阿修罗道之前,阿鼻修罗王可是曾与圣人交过手的狠角色呢!虽说如今阿修罗鬼王施展的法身只是继承了前者当年十分之一地实力。但仅仅只是如此也足够他横行于九幽地府之中而无人能制。

本是棍扫六合的袁洪在得见阿修罗鬼王倏显法身之后,亦是顿在了半空。一对血红双眸紧紧盯紧对方,口鼻之中呼吸明显加重。以他地识见又岂会瞧不出对方这一变化的厉害。

心中有所警惕之下,袁洪亦是神情肃然,将镔铁棍一夹,双手结了一个决印,已是将那唯有妖族方才可以修炼地八九玄功运转开来,身周腾升出道道青气。

此刻袁洪与那阿修罗鬼王各自警视着对方,虽然彼此都未曾出手。但二者各自施展的无形威压却是笼罩了数里方圆,身处二人战局边缘的玄尸法王以及杨修纷纷被这股巨压逼得连连后撤,直到退开半里之遥,方才稍感安稳。

倒是楚御始终不动,纵是在此等巨压下他也不曾兴起过要改变既定策略的念头,好在上方有混沌钟高悬。虽说楚御祭使不出混沌钟的灵宝玄妙,但此物到底乃是曾经镇压鸿蒙之物,只因与楚御心血相通之故。倒是为他将那庞然威压尽数化解掉了。

蓦闻得阿修罗鬼王四口齐张,发出令人胆颤抖心惊的狂吼,瞬间八臂齐挥,手中法器纷纷耀出夺目光华,巨大的至尊修罗法身仿似一座小山一般,直冲袁洪攻去。

而此刻,袁洪本就颇为高大地身形亦是在八九玄功的运转之下好一通猛长,俨然与阿修罗鬼王那十丈身躯大小无异,得见后者甫动,他亦是挑棍迎上,呲牙咆哮之声丝毫不比对方的魔音来得逊色。

此等尽展实力的二人斗将一处,只打得天昏地暗,沙石飞卷,前后只是不到半刻钟的时间,这两个嗜好近身肉搏的主儿竟是将幽冥山颠给轰成了一堆碎石,小半个山头全都在二人地互斗之中被毁了。

楚御亦是好几次险些被二人激烈战斗所引发的余波伤到,因为他收敛了所有气息的缘故,倒不是有谁针对他了,而是袁洪与阿修罗鬼王之间地战斗已经超过了地仙一级的斗法。

“锵”地一声巨响传出,本是因身形太过快速而只能看到两道缠斗一起光影的二人倏然止住了身形。

只见袁洪手中镔铁棍被阿修罗鬼王四臂齐挥的法器交缠挡住,而当阿修罗鬼王欲使另四件法器乘机攻袭袁洪之时,后者头顶竟是长出一只青光闪耀的巨手,那巨手抓开,正好将四件攻近其身前的法器齐齐挡下。

势均力敌的僵局,袁洪以头长神手与一根镔铁棍与阿修罗鬼王八臂齐舞的法器缠斗一起,一时间却是难分难解,彼此拼起了力量。

眼见此景,楚御哪里还会迟疑,手中早已蓄势已久的元神令牌竟是被他猛力拍碎了。

没错,那面禁制了赵括元神的令牌被楚御拍碎了!

暴戾成性如赵括者,一朝脱困那还不是立刻凶性大发,按照正常理论而言,首先要遭到他攻袭的非楚御莫属,可是令人称奇的一幕,亦是楚御早已算计好的一幕发生了。

脱困后的骷髅鬼王赵括只是冲着楚御象征性地挥动了一下手中的九幽化神斧,跟着他竟是身化残影猛地朝正与袁洪僵持在一起的阿修罗鬼王扑去。

没有别的多余动作,直截了当的一个熊抱,赵括露出一口白森森地牙齿,狠狠咬在了阿修罗鬼王那支撑着他四颗脑袋的脖颈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