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业从根本上来说是个市场概念,而不是“指鹿为马”。

目前老板的称呼已经被滥用,在国有企业甚至政府机关里同样也不时听到“大老板”、“二老板”、“某老板”的称呼。

国企的老板是国家

其实,不要说政府机关的公务员是人民的“公仆”,就连国有企业的经营管理者都不愿意脱下“干部”的身份,有的还念念不忘伸手索要相应的“级别”。这样的国有企业老总,实际上并没有资格称之为“老板”(这些企业的真正“老板”是国家)、当然就更谈不上是创业者的楷模了。

国企老总不是创业楷模

2002年1月20日,由于许多评委意见严重分歧而导致纷纷罢选,《当代经理人》杂志举行的“十大创业楷模评选”只能选择“流产”,其主要焦点就是国有企业老总能不能算是创业楷模?

1月31日,当时罢选的部分评委和知名学者再次聚首北京锡华俱乐部,就一些焦点问题展开交锋,结果仍然无法达成共识。

大多数评委认为,既然国有企业的老总不能算是创业者,那么也就谈不上是创业楷模了。

例如,著名经济学家、北京天则经济研究所理事长茅于轼先生的观点就很有代表性。

茅于轼先生认为,多数国有企业老总之所以成为企业家坐上这个位置,并不是市场选择的结果,而是政府部门委派产生的。创业的概念,从根本上来说应该是个市场概念,而不是计划经济上“指鹿为马”的概念,“说你行你就行,不行也行;说你不行就不行,行也不行。”虽然国有企业的经营者有的也把国有企业经营得很好,但是,国家在其中投资了好几个亿,现在的净资产中到底有多少是他创造出来的?很难衡量。

国企类型有多种多样

当然也有反对意见。

中西公司董事长、中华留学人员创业协会会长周晋峰博士则认为,国有企业在我们经济生活中占有相当大的分量,所以,创业楷模中一定要有国有企业的人。我们现在为什么不叫“国营”企业而叫“国有”企业?主要区别就在于国家不再经营企业了。虽然国有企业老总以前确实多数是国家委派的,但是现在他们只是国有资产的代表者和经营者,而且也是通过董事会表决选举的,和私有企业已经没有太大的区别。

首都经济贸易大学副校长、中国企业管理研究会副理事长郑海航的观点则介于两者之间。他认为,国有企业也可以分为两大类:一类是传统的国有企业,一类是已经动了“手术”的。在这些国有企业中,既包括国有独资的也包括国有控股的,不能笼统地说国有企业老总是不是可以成为创业楷模,因为有些国有企业已经进行了比较彻底的改革,也就是说,其中已经有一个再创业的过程。

创业重在一个“创”字

这些专家讨论的是评选创业楷模的标准,不管他们的意见如何,本书作者认为,就创业的本质来说,国有企业的老总既然是任命产生的,就无法称之为创业者,当然也不可能是真正的老板。你在哪里看见过被人指定为“老板”的事?我们今天所提倡的创业,指的完全是另外一个概念,那就是利用民间资本、白手起家进行投资。

创业重在一个“创”字。任何利用国家拨款或者祖传遗产不担任何风险的企业经营管理者,都不能称为创业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