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50章 叙旧
半个月之内,大秦已经连续失去两座城池,少将军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打了两场漂亮的战争,强攻泗水城,内外联合拿下溧水城,一时间捷报连连,在京都的皇上耶律楚阳十分欣喜。
早朝上,文武百官先是对北地战事歌功颂德一番,众人见皇上大悦,立刻争抢着拍马屁,不过有些老臣,对国库空虚深表担忧。
“皇上,今年北地干旱一个月,粮食减产,如今要供应城北大军的军需,恐是力不从心,臣以为,京都应该提倡节俭之风,以支援北地将士们。”
左都御史尹大人有本上奏,他双眉紧锁,提议。
京都在经过一场浩劫之后,不但没有颓废下来,反倒是比以往更加奢华,无论是大户人家还是普通的百姓,都抱着今朝有酒今朝醉的心态,奢侈浪费成风,一些文人也不像从前一般脚踏实地,三天两头开文会,赏诗会,说是以文会友,实际就是吃吃喝喝,结交酒肉朋友。
“臣附议。”
有几位老臣表示支持,左都御史尹大人一向节俭,可以说抠门,尹月曦嫁给了鲁南王世子耶律楚桓,如今也能算得上皇亲国戚,要名利有名利,要钱财有钱财,作为老丈人,还能如此高风亮节,很是难得。
“皇上,臣听说淳于少将军的夫人,哦,也就是莫大人其妹已经开发出新粮种,不知道产量如何?”
工部一个小官从后面站出来,弱弱地问了一句,一般早朝都没他这个小虾米说话的地方,今天与以往不同,话音刚落,很多一二品大员回头,也有人看向莫子归。
“莫大人,还有此等事?你怎么隐瞒皇上?”
说话的是同样是翰林院一个官员,四十来岁,长年不得志,当年也是踌躇满志,可惜入朝二十年官位都没挪动一下,莫子归是新科状元,很快接手比他重要的职务,没有资历,莫子归凭什么骑在他头上!还不是靠了裙带关系,妹妹牺牲色相,嫁给了少将军淳于谙。
面对刁难,莫子归云淡风轻一笑,笑意却没到达眼底,他没有做出任何解释,只是反问了一句,“邱大人,何解?”
朝堂之上,竟然被挑衅,邱大人面色铁青,有些拉不下脸来,一个新科状元就如此嚣张,可了得?可是莫子归是皇上看中的人,听说还是白家小姐乘龙快婿的人选,他又不好说什么,只得忍气吞声。
莫子归懒得和这些人浪费口水,他站在原地,接到众人疑惑的眼神,并不忙乱,如松如竹,面色淡然。
耶律楚阳是一个心软重感情之人,可别忘记他也是一个皇上。任何上位者都不希望有人脱离自己的掌控,特别是手下的官员,若是他表现的太过圆滑,定有拉帮结派的嫌疑。
如今这种清高的模样,耶律楚阳不但不会反感,相反的,会更放心,就好比尹大人,作为左都御史,经常上书弹劾百官,几乎官员们都会对他恨得牙根痒痒,抓到小辫子群起而攻之,但是尹大人的官位始终坐得稳稳的,因为他深受皇上信任,就连弘德帝那么偏心眼的皇上都明白这个道理。
如莫子归所想,耶律楚阳的确面上带了笑意,他对着邱大人说道,“邱爱卿,这事是你误会了,莫夫人给皇后写过书信,提及此事,因为是第一年试验,也保不准成功的几率,这几天北地秋收,也快有新消息传过来。”
“皇上,臣不敢。”
邱大人连连摆手,脸色越发的通红,心里更是恨莫子归,这种事情他一定知晓,偏要隐瞒,害得自己在早朝丢了个大脸。
莫子归无所谓,耶律楚阳的做法表面上是解释,实则在拉仇恨,足可见人心,百官太团结不行,必须讲究制衡,划分两派,斗来斗去,皇上在龙椅上看戏,见哪方势头太旺盛,打压一番。
皇权统治也就是这么回事,莫子归看透了一切,看透了人心,对这种小把戏不屑一顾。前段从北地急匆匆归来,是在处理鬼罗刹内部纷争,有流言散播称耶律楚阳不是耶律家的血脉,若是这样,鬼罗刹没有必要为一个外人做牛做马,这件事影响不下,而且当年白皇后如何偷人,和宫中侍卫**也说得煞有其事。
这是阴谋,也是一个圈套,耶律楚仁的把戏。一个逃亡中的皇子,所作所为能影响到鬼罗刹内部,确实是个人物,木兰曾经在耶律楚仁手下做探子,也对他多有赞赏,甚至是惧怕。
可惜了,如果耶律楚仁比较正常,不残暴,鬼罗刹会选择支持他上位,以他的能力,或许现在大秦早已经收入囊中。不过也没什么可惜的,大周需要一个心思正的人做皇上,而不是残暴置万民于水火之人。
泗水城和溧水城全部纳入大周版图,耶律楚阳十分兴奋,这个时候有官员传来了好消息,白若尘和水零黎夫妇在南边也有大作为,先后出访了十余个小国,威逼利诱,终于和这十几国君主达成共识,以后每三年来朝贺一次,年年向大周进贡,以大周为首。
溧水城被占领的消息,很快就会传到南边去,相信那个时候,原本采取观望姿态的小国也能在其中做个选择,目前来看,如果大秦没有杀手锏,很难有反攻的机会。
淳于谙的城北大军还是选择驻扎在泗水城,这样进可攻,退可守,是个极佳的位置。青璃离开溧水城之前,去城郊的小院看了看尼玛,留下一些她在知府后宅顺来的生活用品,有米面,桌椅板凳,油灯烛台,还有一口盛水的大缸,花布棉花和炭盆。
为了装这些东西,青璃专门雇了一辆牛车,一路上颠簸着。
尼玛最近在照顾老乞丐,老乞丐有吃有喝,不用住在破庙里,身子也好了,白日里在院子晒太阳,和尼玛讲讲曾经的故事,尼玛很喜欢听,无论是村里的家长里短还是鸡毛蒜皮,这和她原来生活的地方完全不同。
青璃到了小院的时候,尼玛正在院子里洗衣裳,见到她进门,连手上的水都来不及擦,急匆匆地站起身,“卓玛,你还好吗?我听说大周占领了溧水城,知府也死了,我就想着你一定会没事!”
“我去知府后衙找你,可是上面贴了封条,大周的士兵不让我进去!”
尼玛很是激动,一口气说了好多,这才上前抓住青璃的手臂,上下打量,“你没事吧?是不是?”
尼玛的手上湿漉漉的,把青璃的袖子都弄湿了,可是青璃却没有一点嫌弃的情绪,她的脸上灿烂如花,安慰道,“放心吧,你看看,我给你带来的东西!”
青璃解释说,知府后衙被大周士兵查抄,但是对她们这些人还可以,每个人可以挑选几样东西,她就选了一些得用的,送给尼玛。
天马上就冷了,车上有棉被之物,还有木炭,米面,就算尼玛食量大,也够一段时间的生活。过不几天就到了中秋,青璃从空间里搬出几条腊肉,一小筐子的野鸡蛋,一些好存放的土豆,红薯,萝卜等蔬菜,统统带过来。
车上还有几只空间里捉的鸡崽,让尼玛和老乞丐养着,等到了冬天过年的时候,刚好可以宰杀吃肉。
尼玛还是个勤快人,最近一段日子没有上街道等着人抢亲,有了屋舍,有了亲人,她这种心思也就淡了。
院子里被收拾得整洁,屋舍明亮,窗户上的高丽纸换了新的,外面的墙皮涂抹了一层白灰,尼玛力气大会做一些木工活计,用木板在院子里搭了一个晒衣用的架子。
墙角,薛蓉买回来做装饰**开的正好,一个市井人家的小院,处处是温馨。
尼玛没有去看东西,第一时间打量了青璃,她焦急地询问那天之后发生了什么事,脸色愧疚,她会觉得都是自己带来的麻烦,如果那天不在街道上拿荷包,也就不会被官差盯上。
“这个不怪你,你可不能这么想。”
青璃调皮一笑,拉着尼玛和车夫一起卸下东西,片刻之后,小院的角落被堆放得满满登登,尼玛以为青璃要和她一起生活,兴高采烈,忙着把东西归位。
天下没有不散的筵席,虽然才相处了几天而已,可是青璃却有一种不舍。尼玛是一个很普通的女子,比不得她的姐妹们,可是不知道为什么,她总是被这个脑子一根弦的尼玛感动。
淳于谙得知青璃喜欢渐变色的皮草,接手溧水城后第一件事,带着她到铺子里去闲逛,彼时青璃穿着一身火红色的衣裙,早就摒弃了异族女子的装扮,她受到的是女王一般的接待。
身边站着个高位的男子,是她的夫君,她的身份再次转换,从一个卑贱的异族女,变成了北地人人敬仰的少将军夫人。掌柜伙计端茶送水,笑脸相迎,直言不要银钱,只要少夫人光临就是他们莫大的荣幸,可是他们怎么知道,她曾经来过。
青璃不怪别人,捧高踩低是最普遍的社会现象,从古至今,人们总是有这样那样的劣根性,这并不能说谁对谁错,只是再一次让她知晓权势的好处。
老乞丐从屋子里慢慢悠悠的出来,原本垂垂老矣的模样,这几天也调整过来一些,塌陷的双颊有了肉,对青璃到来格外开怀,话比往常还要多。
虽然儿女不孝,把他赶出家门,过了一段时间的苦日子,可老天有眼,让他在临终前感受到温暖,以后长眠地下,也不怕没有烧纸的人。
简单的小院,朴实无华的人,这是青璃以后不会再拥有的生活,人到了这个地位之后,总得继续往高处走,只是偶尔转身的时候,才发现自己也会失去一些什么。
三人在一起喝茶聊天,茶叶是邻居送来的粗茶,和街道边上一文钱一碗还免费续水的一样,喝到嘴里都是茶叶沫子,青璃却觉得这先苦后有茶香的味道正是预示着人生某个阶段。
这可能是最近最后一次相聚,青璃出去了一趟,回来采买了一些油盐,足够两个人用上好长时间,她从空间里抓了一条大鱼,用拿出几包海里的干货,做了一个鱼肉馅料的馄饨,汤就用紫菜,撒点细细的葱花,尼玛吃了小半盆,意犹未尽。
欢乐的时间总是短暂的,黄昏将至,青璃到了告别的时刻,尼玛不相信她就这么离开,哭丧着脸,拉着她的手,希望能挽留她。
“尼玛,以后我还会来看你的,我们打勾勾。”
不远处,淳于谙在一颗树下静静地等待,青璃知晓他已经来了好久,要接她回家。
“卓玛,希望你能早日成亲,下次见面,你能不戴面纱的回来。”
尼玛送出美好的祝福,此刻夕阳西下,火红色的朝霞一片一片,太阳在发挥它落山前的最后余韵。尼玛和老乞丐站在原地,不时地挥手,一直到青璃的身影,消失在这个狭窄弄堂深处,他们仍旧不愿意离开。
“舍不得的话,以后来就是。”
淳于谙感受到自家娘子的情绪有些低落,他用手轻轻地拍拍她后背,安慰了一句。
前两天拿下溧水城,薛谦和夏荷爆发史上最激烈的争吵,薛谦已经投靠了城北大军,不过仍旧不接受夏荷的做法,二人激动有些不理智,彼此不再说话。
今天一早,大秦京都传来消息之后,薛谦得知大秦皇上满门抄斩的旨意,惊得一身冷汗,他真的没想到,宇文鲲一面之词就可以只手遮天,事实证明,愚蠢的那个人是他,多亏天儿找回来,而他也投诚,不然的话,什么都没做就要见了阎王,真真冤枉死!
于是薛谦虽然觉得夏荷不太信任他,暗中算计,却也能理解她的意图,主动求和,虽然二人还是不冷不热,却有冰释的意味在里面。
因为淳于谙率领城北大军占领溧水城,青璃的身份也在薛家得到了曝光,最惊讶的不是夏家姐妹,是薛蓉,想想就后怕,她自己竟然骂过少夫人是下贱的异族女子,多亏青璃大度,不然她死都不知道怎么死的。
走之前,青璃见了薛蓉一面,怀有身孕那件事,就当她不知道,会保密,也希望薛蓉以后能找到一个好男子,不在被所谓的爱蒙蔽双眼。
不出所料,战事结束之后,那将士又回过头找薛蓉,被薛蓉冷冷地拒绝,孩子已经不在了,两个人更是没有了联系的纽带,往事,就当做是一场梦境吧。
用了一天的时间回到平阳城,总是有恍若隔世之感。文氏好几日没见到青璃,自然有很多话说,府上一切正常,丫鬟婆子各司其职,也没有她操心的地方,不过青璃不在,没了说话之人,觉得日子有些无聊。
“娘,我这不是回来了吧,您看我在溧水城带过来的皮毛,这种渐变色,咱们平阳可没有。”
青璃说着,让婆子抬上来一个大箱子,里面是和淳于谙一起采买的各式皮毛,只要青璃的眼睛在一种款式上停留超过三秒,淳于谙立刻对着掌柜点头示意。有时候青璃觉得款式挺丑,是她走神了。
“不错,这染色工艺复杂。”
文氏用手摸着上面的皮毛,温和地笑道,“小璃啊,以前在京都,这个时节还热着,在北地不同,我听说有些老人受不得寒,早早穿上了薄棉衣。”
八月十五中秋节还没有到,白日气温很高,到了晚上,又无比寒凉,就是这样的节气。而且现在北地已经秋收,家家后院种上了过冬要吃的大白菜。
去年中秋节,青璃刚回到北地,她给了淳于谙一个惊喜,与城北大军在沙场上欢度,如今有是一年,过得真快,她已经成了淳于谙的夫人,名副其实的少夫人,而婆婆文氏也留在了北地,该如何庆祝,现在她心里没谱。
“过不了几天,就得冷了,下人的棉衣是不是也要采买出来?”
开府不久,也没有针线上人,青璃的衣衫都是于嬷嬷和麦芽在做,府上下人春秋的衣衫比较简单,都是丫鬟婆子领了布料自己缝制,而棉衣比较繁琐,府上事忙,下人们腾不出来工夫。
文氏随口问了一句,都说北地严寒,冷得刺骨,滴水成冰,自家的棉衣必须做得厚实一些,她不愿意薄待下人。
“娘,正要和您说呢,我准备找一家绣房接活儿,明儿就请人上门来量体裁衣,每个人发两套。”
这次家里下人的棉衣也做了改动,尤其是车夫,门房等经常出门走动的下人,手肘,腿的关节部位缝上皮子,省着寒风钻进去,而平日在后宅走动的丫鬟婆子,在手肘出缝制一圈,可以防水。
另外,棉衣采取现代的样式,一左一右用皮毛做两个口袋,方便放一些小东西,这样简单好看,去年青璃有一件这样的棉衣,看过的都纷纷效仿。
“以前总是听谙儿说北地多冷,今年就留在这边过年了,大不了就猫冬,不出门。”
文氏想象了一下冬日里下大雪的日子,眼里浮上一抹欣喜之色,能在有生之年,到一个陌生的地方,感受从来没有过的气候,对她来说真的是一种尝试。
用不了一个月,平阳就要下小雪了,天冷的就是那么快。趁着现在不太忙,青璃吩咐仙草和石榴把一直闲置的暖阁收拾出来,等冬天天冷,坐在炕上,上面放着一个小炕桌吃酒,吃茶点,最是舒服不过。
离开府上几天,实则也堆积下来一些琐事,丫鬟婆子不敢打扰文氏,一直压着。等青璃回来,众人松一口气,如找到了主心骨,各个铺子的掌柜纷纷送来账本,一时间,府上人来人往。
平阳附近的庄子已经收获完毕,虽然其他地方减产严重,但是自家的新粮种得到了丰收,是其他粮种丰收最鼎盛时期一倍多,这个数字是惊人的!在北地引起不小的震动。
一些有钱人家的大老爷们喜欢跟风,口碑也是一传十,十传百,最后什么流言都有,还有读书人推崇,称此米为“神仙米”,吃后可以产生不老,不然为何粮食减产,神仙米却丰收,这定是得到上天的庇护。
很短的时间,神仙米的价格一路飙涨,翻了几番不止,青璃赚了个盆满钵满,这是她没有想到的,天地良心,把新粮种起名为神仙米面的那位,真的不是她请来的托儿。
除此之外,莫家族里的生意,因为神仙米的推广,走上了正轨,族里现在不缺银子,行事也越发大手笔,族中子弟学习的学堂又请来了几个学问好,人品不错的书生,请他们住到莫家村,还有德高望重,医德良好的郎中,也在晚年选择在莫家村养老。
族里有银子,给每家每户的房屋进行改造,原来的茅厕被改成了青璃发明的冲水形,干净卫生,每家每户还增加了淋浴间,这样夏日里从田间地头回来,也不用满身汗,站在院子里洗漱。
族里越过越好,凝聚力增强,现在一提莫家村,那是高不可攀的,就算是小官的女儿,也未必就能嫁的进去,人家莫家重视的不是地位,而是闺女的品性。
府上的事务多半都是账本,采买等,青璃扔给于嬷嬷和麦芽,这二人始终对青璃扔下她们去溧水城耿耿于怀,麦冬倒是没表露出什么不满。
“小姐,您去了那么多天,没有消息,我们只能在客栈里。”
麦芽噘嘴,想去军营和少将军打听,谁也不敢,后来于嬷嬷鼓起勇气,身先士卒,去大营没见到少将军,看到了方侍卫。
方侍卫正在马鹏给马刷毛,一边刷,嘴里还在念念有词,于嬷嬷打招呼,方侍卫翻了个白眼,也不搭理,问什么都不回答,眼里只有那匹马,后来于嬷嬷总结,方侍卫魔怔了。
“不是给了你们任务,找一家适合开铺子的酒馆,找到了没有?”
青璃着急回来,从泗水城没有停留,她离开这么多天,怕文氏等得着急,若非淳于谙提醒,她都快把丫鬟婆子忘在脑后。
“找到了几处,现在泗水城归了大周,很多人逃离,所以铺子挺便宜的。”
说起铺子,麦芽不再抱怨,她知晓自家小姐这么做还是为了城北大军,而她是虎子哥的未来娘子,也应该出力,对找合适的铺子,麦芽不怕麻烦,格外热衷。
“在主街就有一家酒楼,可以改成酒馆,不过奴婢认为地点不用选那么好。”
酒馆在主街,总给人一种很违和的感觉,若是一直走高端路线还可以。而且酒馆要开到很晚,最好找一块比较繁华的地方,主街到了晚膳后就没人会去那边了。
麦芽又指出几个地点,依次说了理由,青璃点点头,能考虑到这些,很是全面,好好培养一下,也是个可造之材。
王三胖子的酿酒技术超级高,又到了八月里,正是酿制金桂酒的最好时候,青璃打算抽空去酿酒作坊看看。
午时,太阳直射,又和火烤的一般,青璃喝了一杯果酒,坐在偏厅里休息,于嬷嬷和麦芽二人追着青璃,想听溧水城的经历,青璃囧了囧,这种事,说出去不是被人嘲笑么。
“小姐,溧水城真的那么繁华吗?”
“对啊,听说百姓很温和,也不晓得是不是真的。”
于嬷嬷问了一句,麦芽立刻接话,她可不相信大秦蛮人会温和,那种民族,骨子里流淌着野蛮残暴的血液。
“那里人确实比较不错。”
虽然遭受过冷遇,但青璃对溧水城的百姓评价很高。这个城池曾经是大周和大秦主要贸易往来之地。很多大周商人为了稳固关系,迁到溧水城,两国通婚,慢慢地,溧水城百姓就被大周百姓的思维同化,讨厌战争。
青璃没有多提百姓们,重点说了异族女子的生活,于嬷嬷和麦芽很快入迷,手上的核桃只吃了一半,立刻停下来,竖起耳朵,聚精会神。
“抢亲,这是什么奇怪的习俗啊!”
“就是,及笄就被赶出家门,做爹娘的咋能放心呢!”
二人听后,发表自己的看法,于嬷嬷更是拍大腿,从来没遇见过如此奇怪的人群,若是炎炎夏日,用头巾遮面,捂得严实,不会透不过气吗。
尽管被人不理解,可是就是有那么一个奇特的民族,有着自己的习俗和信仰,外人无法理解,也没有资格评论好坏,应该给与的,只能是尊重。
尼玛就是这样一个好女子,可惜男子永远都是看脸,看身材,看背景的,不通过接触,很难会发现尼玛这种女子的好。无论青璃多么愤愤不平,可这就是现实。
今天是八月十一,离中秋节还有四天,府上已经采买了一些吃食,具体安排还要青璃这边决定。
最近家里丫鬟婆子出了不少力气,青璃打算给每个人包个红包。中秋是团圆的节日,家里没有淳于谙,没有双胞胎兄弟,总觉得不够完整。
“小姐,您是不是想到泗水城找少将军一同过节?”
麦芽眨眨眼睛,掐指算了算日子,好像来不及准备什么,若是想要和去年一样的大场面,时间太赶。
今年已经占领了溧水城和泗水城,大周军队要时刻保持警惕,防止宇文鲲狗急跳墙,采取同归于尽的极端手段攻击,还要维持两城一段时间的秩序。
“这得问问娘的意思,我做不得主。”
青璃悠闲地靠在沙发上,单手托着腮,她觉得婆婆文氏应该比她更想见到人才是,也该是时候出去走走,攻破了溧水城之后,泗水城稳定下来,可以带着文氏去泗水城游览一番。
刚过正午,门外有人来禀报,说是有一对姓夏的姐妹求见。
离开的时候仓促,正赶上薛谦和夏荷冷战,那会比较尴尬,夏燕也忙着酒楼的生意,她没打招呼就回来,姐妹还没有相见的机会。
夏荷和夏燕一路从溧水城跟到平阳,一来是为了回家看看爹。父女三人已经有几个年头没相见,她们的爹原来是平阳一个守城的小官,在某年的冬日,大秦蛮人进来烧杀抢掠的时候,她爹带领人马去拦截,受了伤,加上娘亡故,爹受了点刺激,从那以后身子一直不太好。
平阳城有送温暖小分队,家里也有点家底,衣食无忧,这次姐妹回去,他老泪纵横,国恨家仇,希望有一天能打垮了大秦。她爹还教育夏荷,是和大秦有仇怨,可是和大秦百姓没有大关联,让她既然嫁给了薛谦,就好好过日子。
多年的心结,一瞬间就解开了,姐妹二人想到这么多年的付出,好在有了回报,悲喜交加,好在,溧水城收进大周的版图了。
当年离开之时,也有几个好姐妹,此刻已经嫁人生子,有些因为平阳的战事搬离,二人打听了一下,决定先到青璃这边叙旧。
“璃妹妹,我就说你眼熟,扮起异族女子有模有样的!”
夏燕抢先进了门,人还没走进偏厅,话音先到。
“完了!”
青璃扶额,刚才禁不住麦芽和于嬷嬷的追问,说了异族女子的凄苦,但是她可没说她自己打扮成异族女子,夏燕进门就说漏嘴,这会她能感受到于嬷嬷贼溜溜的小眼睛放光,而麦芽也是睁大眼,一脸八卦的模样。
“于嬷嬷,上茶,麦芽上茶点!”
青璃站起身,干巴巴地说了一句,转身看进来的夏燕,做了女子的打扮,脸上涂抹的深色粉末已经擦去,但是她的皮肤有些接近小麦色,看起来青春有活力。
夏燕回头招呼姐姐夏荷,姐妹二人四处打量一下偏厅,装饰的极其精致,摆设的花瓶古玩,全部都是前朝的古董,青璃旁边是一种奇怪的椅子,很长,还有靠背,前面是长方形的小几。
“薛家夫人,夏小姐,您二位请坐。”
于嬷嬷上了茶水,热情地招呼,她怕小姐把她撵出去,这样八卦就听不见了,一直在找存在感,体现自己的价值。
“荷姐姐,小燕姐,你们不是应该在溧水城吗?怎么和我前后脚到了平阳?”
青璃招呼二人坐下,打开干果匣子,走前没打招呼,她这会有些尴尬。
“我们先你一步出来的,回平阳看看我爹。”
夏燕是个话唠,遇见青璃总有说不完的话,她往旁边挪动了一下,紧挨着青璃,“对了,璃妹妹,当年你被领走之后,一直留在京都,那咱们的姐妹呢,为什么这么多年打探不到太多的消息呢?”
二人后来到了大秦,也曾经打听过,想要尽一份力救出姐妹,可是银子花了不少,消息如石沉大海。
“沈冰雨,也就是小雨姐被我找到,现在在京都,今年十月成亲。”
夏家姐妹对沈冰雨印象很深,还记得当年那个倔强的少女,很有骨气,因为留下记号被那些人贩子责罚。
成亲,这倒是个好消息,姐妹二人很是开心,原来脱离魔掌之后,也能过上好日子,这一切都是青璃的功劳。
这点,青璃可不敢表功,是小雨姐用自己的努力换来如今的地位,当然苦头也没少吃。一路磕磕绊绊,历经风雨。
“冯牡丹不在了。”
说到此,青璃脸上飞快划过一抹忧伤,那个如牡丹一般艳丽的女子,在一路上也对她颇为照顾。夏荷一脸震惊,当年她和冯牡丹年纪相仿,两个人是最好的,得知她被那些人糟蹋到自尽,眼眸含泪。
“耶律楚仁,我要是抓到他,就剥了他的皮,抽了他的筋!”
夏燕紧咬嘴唇,一脸地愤怒之色。大秦之所以如此嚣张,那是因为早就和他合谋,这种吃里扒外的人,真真给大周皇族丢人,还是死了干净。
云烟没有下落,也不晓得去哪里,剩下的姐妹都不太熟悉,剩下那个讨人厌的陈兰,其实就是鬼罗刹的木兰,这个青璃选择隐瞒。
“在溧水城一直觉得那个异族女子有些奇怪,把天儿带回来的人,是你吧?”
夏燕看着青璃的眼眸,她几乎可以肯定,想到在酒楼扮成男子,被尼玛揭穿,她捂着嘴笑个不停,当时真的想找条地缝钻进去,现在想起来,还有些面红耳赤。
夏荷则是一脸感激,如果没有救出天儿,她一定会拖延,没有当时的果断。
“当时的情况,我只能默默地看着,谁让我是个异族女呢。”
青璃眨眨眼,对着二人做了一个“你懂的”眼神,姐妹三人默契地笑成一团。
一旁,于嬷嬷和麦芽正竖起耳朵等着听八卦,结果几个人都在叙旧,二人急地抓耳挠腮,心中好奇,自家小姐那么美,就算遮住脸,身段也足够诱人了吧,溧水城的男子不是瞎子,肯定有人抢亲。
于嬷嬷就想知道,抢亲的男子现在还活在这个世上没,少将军那样的脾气,不得一脚踹飞?从此这世间有多了一抹冤魂。
于嬷嬷摇头叹气,脸上多了一抹慈悲来,后面的都是她自动脑补的。
“就你这样的容貌,一出门目标太大,打扮成异族女子才好。”
夏燕仔细地看着青璃,当年的时候青璃年纪还小,虽然是个小美人胚子,多少有些青涩,这才几年啊,就蜕变得如此彻底,她只能从脑海中的回忆里找到当年的影子。
“是啊,就是因为这样,少将军才等不得,早早把你娶进了家门,好放心。”
夏荷抿着嘴,脸上带着淡淡的微笑。多年未见,姐妹几个人也没有隔阂,或许当年曾经共苦过,内心深处一直把对方留在一个很重要的位置。
姐妹俩说了这么多年一些琐事,其中有笑有泪,过得极其不容易。她们当年被人掳走,不是早就安排好,完全是运气不好,后来到达京都,有人找到她们,告知如果想要报仇,就和他们走。
于是姐妹俩人当机立断,做了决定。可是那些人似乎有自己的目的,为了脱离掌控,二人费了好大的力气,要不是有青璃给的银子,她们一定会饿死在街头。
当年到了凤阳的时候,天已经滴水成冰,二人穿着单薄的小袄子,想着只要回到平阳,就到了家,谁想到中间又出现了变故,这也是导致她们姐妹二人到溧水城的原因。
其中还有很多琐事,一天一夜也说不完,青璃没有细问,她说了自己和淳于谙的渊源,当年被领走之后,先去了护国将军府,文氏收留她住了一段日子,后来找到四叔四婶,她才过上了好生活。
“璃妹妹,你是个命好的,不过京都当年也不太平,记得不久之后,地龙翻身,还发生了时疫。”
夏燕插言,那个时候她们已经出了京都,本想折回去,京都突然关闭了城门。她们只好一路向北走。
“恩,幸好府上没受到太严重的损失。”
当年那段日子,现在回想起来不算什么,可是青璃记得当时还是很灰暗的,京都一片断壁残垣,到处是尸体,残肢断臂,忠武将军府几乎没有一间完好的房屋,四婶有身孕,都是靠着青璃自己扛过来。
一场浩劫,京都用了几年才缓过来,也因此耽误了和爹娘亲人的团聚。
“北地也不太平,溧水城还好吧,不过知府是个大贪官,曾经想要抢我姐姐做小妾。”
也就是那次,薛谦英雄救美。这一些都是姐妹们早就算计好,根据薛谦的脾气秉性,做了个圈套。
当初到薛家怀有很强的目的性,后来生儿育女,夏荷也就歇了离开的心思。而夏燕用上面给的资本开了一家酒楼,专门打听消息,就等着大周攻占溧水城的那一天。
现在,一切成了现实,姐妹二人完成了任务,顿感轻松,以后的日子终于可以不用背着包袱,可以潇洒肆意,夏燕还是觉得平阳才是家,准备回来,回到她爹身边尽孝道。
------题外话------
世界上,最动人的三个字,不是“我爱你”而是“给你票”
哈哈,其实,应该是,“买买买!”
已经万更,让我休息一天,在研究二更的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