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三章 回归军营
河西行省的治理,有李氏家族的一众老江湖打理,李若风觉得自己可以暂时放手了。毕竟,他已经把整个发展规划的大方向都已确定好,老爷子们只需要严格按照他的规划去执行,凭他们的城府和老谋深算,李若风相信他们肯定可以比他坐在那个位置上更能胜任。
都说家有一老,如有一宝。他现在家里可不止一宝,而且这些老爷子个个都人顶人的贼精无比。
河西行省,一时间成了名符其实的李氏家天下。这在某种程度上,也相当符合西北势力地实情,因为,西北的诸路军阀,历来都是家族执政。
马仲英对自己能荣任西北政府参谋总长一职,也相当满意。他知道这是李若风在对他示好,希望大家能同坐一条船,尽管他知道这是一个虚职,并无什么实权,但他还是比较知足,花花轿子人人抬,人家已经给足你面子了,该怎么做就是你自己的事了。
他没有在甘州多留,大会结束后,跟李若风进行了一轮短暂交流,把他入疆后发生的诸般事宜都向李若风作了陈述,然后便连夜赶往哈密。
马仲英走后,李若风也没在甘州多作停留,在对林秀儿和叶蓓交待了一些应注意的事宜后,他也立马闪人,从繁锁的军政事务中抽身而出,安安心心去谋划他的918计划。
山丹军马场西南十五里有处军事禁区,这里是属于地狱火雇佣军团专用的驻地。
格罗尼莫夫和雷兹曼各自率领的两队地狱火战士,在新疆转战了几个月,居然只有四个人受了点轻伤,其余众人毫发无损。
此等战果,让回到驻地的他们,对李若风更加崇拜,也更加忠诚。因为,他们每一个人都知道,他们之所以会有如此强悍的战场生存能力,全都是由他们的少爷赐予的。
李承龙从美国带回来的那批新装备,李若风除留了少部分给费迪清和齐东明作训练使用,其余的他全部都搬到地狱火的驻地。
当然,“风语者”步话机既然可以批量生产了,他自然让部分特殊部门率先使用,希望可以通过实际应用来找出这款第一代产品的不足之处。
军事情报局他给你五部,新成立的安全局也给了五部,新38师留了五部,新39师也送了五部过去。
设在酒泉的军工厂,已经开始生产28式制式系列新武器的配套弹药及易损零部件。同时,在勃朗宁轻机枪的基础上进行56式班用机枪(通用机枪)的改制研发,也在伽兰德的主持下开始着手投入试制。虽说勃朗宁轻机枪的弹药口径跟现在的1928李氏半自动步枪、1928李氏冲锋枪通用,但李若风还是打算研发出有自主知识产权的制式武器,只有做到自给自足,将来才不会受制于人。
李若风知道自己暂时在重装备方面是弱项,特别是在坦克和飞机制造方面,他尽管知道与此相关的一些先进技术,但这造飞机坦克,跟造枪造炮,那简直就不能同日而语,差别太大了。轻工业和重工业完全是两码事,制造飞机和坦克,光零部件生产配套,就不是一两家大型工厂可以解决的。那可是成千上万个零部件,只有等玉门工业区、酒泉工业区和金昌工业区规划中的相关工厂全部到位落成并投产,才有可能将制造飞机和坦克提上议事日程。
饭得一口一口吃,李若风知道欲速则不达,因此,他极为明智地把精力都投入轻武器的研发生产,至于坦克飞机装甲车,只能先作技术储备,留待日后条件成熟再上马。
新式武器装备的实战应用,李若风当然是留给最精锐的地狱火。
重装配置的地狱火,一个小队,七支1928李氏半自动步枪,二支1928李氏冲锋枪,一支毛瑟98K狙击步枪,二挺勃朗宁轻机枪,一具“火龙”火箭筒,二门60迫击炮,满编十五人,另外每人还配带28式军用手枪一柄,三棱军刺一柄,多功能折叠兵工铲一把,美式手雷五枚,战术背包一个,除此之外,小队还装配“风语者”步话机二部,无线电台一部。
每个队员全副武装平均负重将近三十公斤,除了地狱火,一般的战士根本不具备这种体能和耐力。
值得一提的,地狱火中有八个特别出色的大力士,李若风根据他们的个人特长,特别改制了八挺马克沁重机枪,这种改装后的重机枪,力气大的一个人就能操作射击提供重火力支援,完后后还能一个人扛着走。这使得以前地狱火缺乏的重火力支援问题暂时得已解决。
军人,没人谁不喜欢更先进火力更猛的装备。尤其是地狱火的这些职业军人,他们对武器的敏感程度,远比一般普通战士。
格罗尼莫夫、雷兹曼等人都是曾经参加过第一次世界大战的职业军人,他们从来都没想过,步枪可以不用拉动枪栓一发一发的射击,而是只需连续扣动扳机,将弹匣中的子弹连续射光。
像他们这类战场老鸟,一眼就能看得出来装备上这种新式步枪,他们的战场生存能力将更加增加。
冲锋枪他们也曾经使用过,但在他们以前的认知中,冲锋枪只能是近战利器,其射程很大程度上影响了冲锋枪在阵地战上的应用。然而,1928李氏冲锋枪,却将他们原来的认知推翻,冲锋枪的有效射程居然可以跟步枪相近,这简直就是一挺比轻机枪更轻便的便携式轻机枪。
如果说1928李氏半自动步枪和1928李氏冲锋枪,颠覆了格罗尼莫夫、雷兹曼等人对枪械的认知,那么,“火龙”火箭筒的威力,则更让他们感到震撼。
他们可是见识过坦克、装甲车在战场上横冲直撞的场面,坦克和装甲车在战场上历来都是步兵团恶梦,但是,今天,格罗尼莫夫和雷兹曼他们看到了这具坦克和装甲车的克星。
28式军用手枪,让他们终于可以抛弃那该死的盒子炮,使他们将来在白刃战中再添克敌利器,而那种可怕的三棱军刺,更让他们觉得发明这种凶器的人绝对是个魔鬼,因为人的身体一旦被这种三棱军刺刺中,即算没有伤到要害,如果不能及时进行缝合治疗,足可让伤者将血放尽而亡。
他们现在回想起当初进入地狱火集训时李若风对他们的训话,原来,少爷并不没有口出狂言,他真的可以让他们夺回曾经失去的荣誉和尊严!
少爷曾说过了让他们成为这个世界面最强化战士,装备上最好的武器,现在,他实现了当初的承诺,他们需要做的,就是最大程度地向少爷付出他们的忠诚!
新式装备的列装,自然需要时间来磨合适应,为此,李若风整整在地狱火的营地呆了近一个月,吃住都跟这帮悍兵在一起,天天都跟他们在一块摸爬滚打,没有半点一省军政大员的样子。
李若风其实很喜欢现在的这种日子,天天在训练场上将自己折腾得筋疲力尽,然后美滋滋地泡个热水澡,比呆在司令部整天不是批复各类公文,就是一个坐在办公室回忆默写脑子里海量的相关信息那种感觉好得多。
优秀的射手,全都是靠子弹喂出来的。李若风在这方面从来不吝啬,在他的军事思想中,人比武器更重要,武器只不过是工具,而人才是根本。也正是这种理念,使得他在今后很多战役里,很少跟敌人打消耗战,不对士兵生命负责的指挥官,就是不称之为合格的指挥官这种理念,也是他的部队一直传承的一种非常典型的风格。
如果你能走近地狱火的驻地,保证你每天都能听到军营里传出的连绵不断射击声和爆炸声。不明所以的肯定会认为营区里在进行激烈的战斗。
这是一座完全按战实战需要进行设计的野战训练场,近一平方公里的地面上,到处都是铁丝网,壕沟,坑道,障碍墙,独木桥,泥水坑等等摸拟工事和阵地。
一道道身着迷彩作训服,戴着野战钢盔,浑身泥泞地身影,在时而飞奔跳跃,时而翻腾侧滚,时而匍匐前进。
满头满脸都是泥巴杂草的格罗尼莫夫此际正缩在一处坑道中,怀抱着一支28式冲锋枪,背靠在泥泞地坑道墙壁,呼呼地直喘粗气。
他的身边,紧崩着脸的雷兹曼,小心翼翼地趴在一米五深地坑道边墙上,用望远镜仔细地观察着前方的动静。
“妈的,虽然是橡胶弹头,但打在身上也不轻松。”格罗尼莫夫一边粗声咒骂着一边朝雷兹曼道:“骑士,你说咱们能打赢少爷指挥的那个小队吗?”
地狱火所属战士为了彼此称呼方便,基本上每人都有一个外号,骑士就是雷兹曼的绰号。
“远距离狙击或者阵地对攻,我们还有胜算。但如果短兵接触格斗肉搏,屠夫,咱们这边肯定全军覆灭。”雷兹曼继续用望远镜观察着,漫不经心地答道。
屠夫,是格罗尼莫夫的外号。
地狱火经过近一年来的磨合,现在已经基本消除了国籍隔核,全体成员都打成了一片,中国话成了地狱火交流的常用语。为此,让雷兹曼他们那批德国人吃足了苦头,用他们的原话就是,学中国话比五倍训练量还要磨人。
“远战,咱们也是靠现在手上的这种全自动步枪和半自动步枪形成的火力优势。若是换了以前枪械,你我肯定不是少爷的对手。”格罗尼莫夫叹然说道:“真不知少爷的亲卫队是怎么训练出来的,我就不明白,如果黄种人都有这等强悍的身体素质,可其他的中国军队怎么全都是垃圾?”
“不是所有的黄种人都能跟少爷相比的,屠夫。”雷兹曼突然将身体下滑,“铮”的一声闷响从他的头盔上传来,“我操,肯定是狗蛋这家伙想爆老子的脑袋。”说着,雷兹曼将头上的钢盔摘了下来,钢盔顶部的圆弧部位赫然粘了块焦黑的橡胶疙瘩。
“咱们地狱火中的狙击手,我最佩服的就是狗蛋。”格罗尼莫夫望着雷兹曼戏虐地笑道:“你别看他那可怜的小身板不怎么起眼,这家伙绝对是个天生的狙击手。在对抗演练中,咱们地狱火绝大多数人都有过被他爆头的记录。”
雷兹曼咬着牙用三棱军刺将钢盔上的焦状物挑掉,“这回肯定要得被少爷笑话了。”
“被少爷笑总比将来在战场上被敌人的狙击手干掉好。”格罗尼莫夫满脸悻然之色地说道:“今天的训练课目就含有反狙击和防狙击,骑士,咱们将来如果不想被敌人的狙击手爆头,就一定得多缠着狗蛋向他请教。”
雷兹曼默然地点了点头,然后朝坑道右侧的一名地狱火中尉吼道:“海盗,向少爷喊话,我被狗蛋干掉了,我们认输。”
“骑士,你是今天第七个被狗蛋干掉的指挥官。哈哈!”被称为海盗的那名哥萨克大个子真名叫察里耶夫斯基,他哈哈笑着,然后掏出背包中的“风语者”步话机,调好频道,喊道:“阎王,阎王,我是判官,听到请回答。”
很快,步话机传来清晰的回话:“我是阎王,我是阎王,有事请讲。”
“骑士被爆头,我方指挥系统瘫痪,请向少爷报告,我方认输。”留了个油光闪亮光头的察里耶夫斯基郁闷地朝步话机喊道。
过了一会儿,步话机中传来李若风的声音:“本次演习结束,全体人员回大本营进行战术总结。”
“收到,少爷。”察里耶夫斯基回答道:“我们马上回大本营。”
“少爷的那个小队太强大了,骑士,我敢说少爷的亲卫队,是这个世界上战斗力最强的特种分队。”格罗尼莫夫将头盔摘下,一边擦着手中的28式冲锋枪一边道:“原本以为打狙击对攻,咱们能扳回一局,谁知道咱们是孔夫子搬家,除了书(输)还是书(输)。”
“屠夫,输给少爷并不丢人。”察里耶夫斯基开始收拾随身装备,“我听彪子说过,他们那队人,五岁的时候就跟着少爷一起训练,除了狗蛋是新加入的,他们那队每个人都跟着少爷一起训练了十年,记住,是十年,不是十天,十周,十个月。”
“五岁就开始训练?!”格罗尼莫夫和雷兹曼不约而同问道。
察里耶夫斯基抬手摸了摸他的光头,“难以置信吧?但这是事实,不然的话,黄种人没理由能强过我们白种人。”
“成为少爷的敌人,那绝对是个可怕的恶梦!”雷兹曼悻悻地喃喃自语道。
格罗尼莫夫和察里耶夫斯基默默地点了点头,显然赞同雷兹曼提出的观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