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打猎

尽管大胡子老爹总让七绪跟着甘先生学习那些没用的之乎者也,但两年的时间也足够把这个从文明社会穿来的人改造成一个彻头彻尾的马贼,尽管如此七绪依旧不是个真正的马贼。

从前也看过古惑仔,虽然说像陈浩南那样冲在前头的是很酷,但真正的大头通常都是坐在后头看戏的,不然怎么不见蒋天养光着膀子拿把西瓜刀。小马贼们各个信誓旦旦的说着唯七绪马首是瞻,但天晓得一会又是个什么状况,其实这种时候还是比较适合找个地方倒杯茶弄张报纸,等小弟们打完收工了再上去拍拍他们的肩赞一句很好很强大。

曾听爹赞过孟狂,说他是天生的杀手,享受跃马扬刀血花飞溅的快感,想到这里七绪的心也是往下一沉,这么个**一会儿肯定是要一马当先的,那自己岂不也要跟着冲锋陷阵了。果然**老师自腰间又抽出把马刀大喝一声朝着商队冲去,七绪清楚的听到耳边轻蔑的笑声,他看不起她。

通常来说纵横大漠的商队会在出发前雇佣些身强力壮的年轻人来护航,有时候甚至是附近城镇负责防务的军队也会位了外快发展此类业务。大风卷起的沙子打得脸生疼,七绪坐在马上眯起眼打量着眼前这支商队,理论上来说这样庞大的一支商队,又是从云中城满载而归,理当雇佣些保镖之类的,这位老板要不是胆子太大,就是太吝惜钱财了。

血,猩红的血,不是红药水也不是番茄汁,眼睁睁看着孟狂手起刀落,那个驱赶骆驼的小厮便身首异处,飞溅的血也落到了七绪的手背上。立刻就有种晕眩的感觉,好多小鸟哦~!没想到她还晕血,她不仅晕眩更是为眼前的景象所震撼,这是她第一次看到死亡离得她这麽近,赶忙闭起眼,安慰着自己这和电视上的战争片没有区别,睁开眼时就会发现噩梦已经过去。

“老师,看起来他们都是些手无缚鸡之力的人,他们与我们素昧平生无冤无仇,只要他们把东西交出来,我们为何非要置他们于死地?”在这地方生活得越久,就越能看到物竞天择适者生存的原则在马贼的世界里体现得尤为明显,尽管并不抗拒但一旦面对还是心惊。

“所以我说你和从前不一样了,从前的阿七不会问出这样的问题来。”孟狂没有给七绪答案,七绪对此也是诸多猜测,镜子里的自己看起来不过是个孩子,但听孟狂的语气,难道说这位大小姐从前也是杀过人的?不由得张开双手,原先那点血迹早就叫她不留痕迹的擦在老师身上,前世的自己连只鸡都没杀过,不想穿到这里竟成了个低龄女魔头。

黑水寨的马贼们果然轻松将货物拿下,杀人灭口永诀祸患,虽然七绪并未立下尺寸之功,但小弟们都很识相,事后自然是一口一个“大小姐英明”。七绪曾下马检视过那些货物,箱子里装着的彩金饰物连她这个“专业人士”都觉得惊艳,和这一比周大福店里的那些算什么啊。

来到黑水寨后,七绪时常哼着个小曲:我想去血拼啊,我想去血拼,可惜有地方的时候我却没有钱;我想去血拼啊,我想去血拼,可是有了钱的时候我却找不到地方。七绪凭借以往的八卦精神早已打探清楚原先的“自己”是个什么样,在仆人眼里这个大小姐可是野蛮得不行,所以她老爹才找了个先生来,想给女儿陶冶下情操。如今听得大小姐口中,开口闭口的都是血拼,下人们一个个都深怕什么时候就遭遇不测,是以除非小姐有什么吩咐,否则一律都是绕道走。

“爹,爹~!”回来没多久七绪就拿着个精致的小锦盒来到了聚义堂,当初一看这名字时七绪差点笑出来,电视里放的贼寇也好起义勇士也罢,商讨大小事宜的地方叫做“聚义堂”的几率差不多是百分之八十。有时候七绪对大胡子老爹的讨好也并不全都是逢迎,老爹虽然野蛮了些,但到底对自己是极好的,加之对于前世的双亲说没有想念,那也是骗人的,如今只好将自己的爱一股脑的全都灌注在大胡子老爹身上咯。

所以当七绪在本次的战利品中发现一枚金镶玉扳指时,就第一时间想到了要送给老爹,老爹那样的人最喜欢耍派头了,虽然说这些东西本就都是归他的,但由女儿来送意义想必就不一样了吧。

老爹收到礼物自然是眉开眼笑,一个劲的念叨着,凝儿啊我们的七绪总算长大了,搞不好这还是老头子第一次收到女儿送的东西呢,难怪这么激动。新鲜东西自然是要立刻戴上好去显摆显摆的,但当老爹仔细端详这枚扳指后脸立刻就沉了下来:“这东西你从哪里弄来的。”

“这,这是孩儿同老师‘打猎’打回来的,爹爹不喜欢吗?”

“哎,你胡闹,狂儿怎么也陪着你疯啊。”老爹只是对七绪叹了口气,看得出来也是拼命想要压抑心中的怒气,七绪不解,怎么老爹变起脸来比变天都快。

女人的第六感是最准的,七绪自然也隐隐觉得老爹心里有事,因为这已经是他第三十四次用那种眼神望向自己了。虽然老爹已派了人去找,但几拨人都回来禀告说没见到孟堂主,七绪心中对此也是颇多猜测,莫不是老师对那些价值连城的宝贝也动心了,最后携金潜逃了?于是心底的另一个七绪又立刻跳了出来,傻啊,你认识的老师难道就这点追求?要是我,就算偷也要把这座城给偷下来。

还没等心底的天使与恶魔对战完毕,七绪就被老爹拉进了一间密室,密室的入口机关很没创意的就是一直摆在墙角的古董花瓶。通常情况下,大胡子老爹不管自己开不开心,在七绪面前总会尽力挤出灿烂的笑容,而今却是一脸凝重:“七七你自小就是个事儿精,但近来爹看着你一天比一天懂事起来爹也很欣慰,其实爹知道爹的七七是最乖最懂事的,也怪你娘去的早是爹没照顾好你,但以后你也一定要乖要懂事,要照顾好自己知道吗?这是你娘的遗物,爹今天就交到你手上了,你一定要好好保管。”

老爹从来没有这么温柔的叫过她七七,平时不是叫她事儿精就是直接叫七绪,老爹今天的语气不太对啊,怎么总觉得像在交代后事一样,阿呸,童言无忌童言无忌。

那个未曾谋面娘的遗物并非什么看来价值连城的东西,非常朴实的一根木簪,虽然做工并不考究,但材质却是上乘,比起从前那些个谭木匠里贵的要死的簪子来自是要好过百倍,尽管并不是个稀罕物,但既然是娘的遗物,自然是要好好保存的,但老爹却执意要亲手替七绪插上,想来这东西必定是当初爹与娘的定情之物。

“爹,这些事让阿三去做就好啦,从前不都是他去送的吗?”七绪不明白为何老爹在将娘的遗物送给她后,又立刻遣人准备了好几袋的米叫她送去月婆婆那,月婆婆一个人住在唐古拉山下,每隔些日子老爹总会差人去给她送些物资补给,而原本这都是阿三的差事,怎么今天竟轮到了自己呢,贼老爹到底在打什么主意?

虽然心中大惑,但七绪还是很乐意去跑这一趟的,唐古拉,念青唐古拉山,从前一直神往却没钱去的瞅一眼的地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