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一章(3)
“一开始我也怀疑,因为穿皮鞋的人对萧邦实施的是突袭,不大可能受伤。”靳峰又皱了一下眉,“但后来我顺着足迹追到海边,我发现了这个。”他将一块布条拿出来,交给孟中华。孟中华接过这块米粉色的布条,见上面用血写着个“王”字,似乎又是“玉”或“主”字。血迹呈黑色,已变得模糊。“靳局是说,这块布条有文章?”孟中华分析道,“萧邦没有时间包扎自己的伤,而穿皮鞋的人却有。从整个过程来看,瘸子实际上不可能是主使人。那么,受伤的一定是这个穿皮鞋的人。”靳峰点点头,“是这样。不过你的看法好像有些武断。你怎么知道瘸子不可能是主使人?穿皮鞋的人受伤,是怎么受的伤?是谁留下这块布?留下来干什么?想暗示什么?”孟中华用左手摸了一下额头,讷讷地说:“靳局,我是瞎猜。现场我也没去过,不清楚,只是瞎猜。”靳峰扫了他一眼,继续说:“也不能怪你,因为你没有去过现场。我告诉你,那个瘸子,使的家伙是一条九节鞭,很沉的那种,要论功夫,你我不见得接得住。因此,我猜这个计划是分三步进行的:第一步,瘸子以什么东西吸引住了萧邦,希望他能够放弃对‘12.21’海难的调查。如果这个奏效,那他们也没有必要杀萧邦。但遗憾的是他们还是不了解萧邦这个人。萧邦的固执已经到了无可救药的地步,任瘸子怎么说,他都是不会动摇的。于是,瘸子实施了第二步计划。第二步就是硬拼。瘸子似乎对自己的功夫很自信,想将萧邦制服。这一步,很多人不理解,但像你我这样练过武的人,都有这个毛病,其实就是一种争强好胜的习惯。这种习惯一旦养成,很难改掉。但第二步瘸子没占到便宜,萧邦也就放松了警惕。正在这时,穿皮鞋的人突然出现,实施了第三步。这第三步来得太快,萧邦再精明也没有想到。我猜想,穿皮鞋的人出现后,立马就掏枪射击。而萧邦曾经过近乎残酷的特种部队训练,真枪实弹玩过,一看不对,马上就跑。在逃跑过程中,萧邦可能也出了手。他没有枪,可能是利用匕首之类的精短利器,对穿皮鞋的人实施了远距离攻击,以防止穿皮鞋的人连续开枪。显然,萧邦的反击还是起到了一定的阻止作用,因此穿皮鞋的人的枪掉在地上。那么,怎么才能使穿皮鞋的人的枪脱手?我分析有两种可能:一种是萧邦掷出的利器将穿皮鞋的人的枪击落,另一种就是萧邦掷出的利器射伤了穿皮鞋的人持枪的手。当然,这里所说的手,应该是从肩膀到手腕的任何一个部位。凭我的经验,萧邦如果在静止的状态下,射中穿皮鞋的人的虎口都不是什么难事,但在运动中,萧邦只能选择较大的目标。因此,我断定萧邦掷出的利器,一定是射伤了穿皮鞋的人的肩膀!”孟中华浑身一震。也不知是对靳峰分析能力的敬佩,还是对萧邦有如此手段而震惊。那种表情,就好像自己被一刀刺入心脏一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