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得季文昔刚来公司做霍霁云的生活助理的时候,有个叫任娇的女人当众刁难她,结果被霍霁云调去了分公司。

在季文昔的记忆里,这个任娇身材性感火辣,言行大胆,对霍霁云痴迷不已。

公司里不管是哪个女人靠近了霍霁云,都要被任娇挤兑教训一番。

“要是你该汇报的都汇报完了,就赶紧滚出去,我没时间跟你聊别的。”

霍霁云的声音很冷。

这个“滚”字,让季文昔听了很是满意。

可是任娇也不是好打发的主。

她不依不饶的追问着:“霍总,那您告诉我,凭什么季文昔可以做您的助理?”

“她现在不是我的助理了。”霍霁云冷冷道。

任娇还没来得及高兴,霍霁云的下一句话却直接让她如坠冰窖。

“她是我的老婆,是霍氏的老板娘,明白了吗?”

“什……什么?”任娇觉得自己简直遭遇晴天霹雳,半天缓不过神来。

“老……老板娘?”她的大脑彻底当机。

然而霍霁云的话还没说完。

“还有,谁说你的身材比我老婆的好多了?”

霍霁云这句话显然有些生气:“我老婆在我心里是最完美的。”

任娇回不过神来,一时间不知道该说什么,只是愣愣的看着霍霁云。

霍霁云上下扫了她一眼,像是看见了什么不干净的东西,眼神中带着一丝轻蔑和厌恶。

“至于你,天天穿得风尘艳俗,影响霍氏的形象,既然你不愿意待着分公司,那就直接去人事部领辞退函吧。”

任娇万万没想到,她的一顿胜券在握的勾引和撒娇,换来的竟然是被辞退。

听到这,团团似乎再也忍不住了,扑开办公室的门就冲了进去。

“团团!”季文昔在它的身后喊道。

霍霁云被突然出现的团团吓了一跳。

而任娇更是直接尖叫起来。

因为团团直直的就冲她跑了过来,它扯住任娇的裙子,用力一撕,那裙子瞬时裂成两半。

任娇今天穿了一条自以为很性感的包臀裙。

上面遮不住胸脯,下面遮不住大腿。

团团这么一扯,让她春光乍泄,白花花的肉全都露了出来。

任娇一边尖叫着一边向外逃去,生怕被团团再接着咬下两口肉。

看见任娇落荒而逃的背影,团团得意的摇摇尾巴,想向霍霁云和季文昔求表扬。

霍霁云伸手揉了揉团团的脑袋,真心感谢它替自己赶走了这个又缠人又聒噪的女人。

季文昔把保温饭盒放到霍霁云面前,语气有点酸溜溜的。

“霍总真是人见人爱,怎么是个女人都要缠着你不放呢?”

霍霁云放开团团,幽幽道:“怎么这么大的醋味?难不成陈姨今天给我带的是饺子?”

季文昔佯装生气,但终究是忍不住,扑哧一声笑了出来。

霍霁云站起身,张开双臂把她拥进怀里,薄唇贴着季文昔的耳朵。

“老婆,可是我只想缠着你不放。”

季文昔傲娇的哼了一声,催促着霍霁云吃饭。

忙了一天,霍霁云也确实是饿了,可老婆在跟前,他怎么会好好吃饭?

“我太累了,我要你喂我。”霍霁云撒娇。

季文昔无奈,但也没有拒绝。

她打开饭盒,陈姨准备了四菜一汤。

虽然是普普通通的家常菜,但是色泽温暖鲜亮,饭香扑鼻,看着就让人很有食欲。

霍霁云坐到沙发上,然后伸手揽过季文昔的腰,让她坐在自己怀里。

季文昔任由他折腾。

她用勺子舀起一勺米饭和鱼肉,吹了吹,然后喂到霍霁云嘴边。

霍霁云张嘴咽下,表示老婆亲手喂的饭就是格外好吃。

吃着吃着,他又开始对季文昔上下其手。

季文昔瞪了他一眼,霍霁云有些委屈:“老婆,我最想摸的地方还没摸到呢。”

季文昔脸红,这个人怎么一点也不要脸啊!

霍霁云吃完,又反过来喂季文昔。

季文昔表示自己不饿,不想吃饭,可是霍霁云却开始威胁她。

“你要是上面的嘴不饿,我只能喂你下面的嘴了哦。”

季文昔僵住,随后认命的张嘴吃饭,真是被这个人的不要脸打败了!

两个人这样你喂我我喂你的,一顿饭吃了一个多小时。

在一旁乖乖等着的团团见两个主人终于吃完饭了,兴奋的开始转圈圈。庆祝终于可以回家了。

可是霍霁云却不急着回家。

他把攥住季文昔的手腕,连搂带抱的把人拖进了办公室里侧的卧室。

团团有些迷茫:主人,不回家吗?

“等我一会儿哈,团团乖。”

霍霁云摸了摸团团的头,随后表示有些画面少儿不宜,就把团团关到了卧室门外。

季文昔的小粉拳狂锤霍霁云的胸口:“你想干什么?你个流氓。”

霍霁云不说话,只顾着把人往**拖。

季文昔反抗:“你不是说不会强迫我的吗?”

霍霁云点点头:“老婆,我肯定不强迫你啊。但是看在我忍得这么辛苦的份上,收点利息不过分吧。”

他挑起季文昔的下巴,霸道的吻了上去。

“唔……”

季文昔的反抗声,被淹没在无声的亲吻里。

不过等亲完,霍霁云又得去浴室冲几次冷水澡了。

季文昔坏心思的想。

……

往后的几天,两个人虽然还是腻腻歪歪,但是也都没耽误各忙各的事。

季文昔趁着霍霁云工作如山,没时间粘着她,便约了白颖陪她出来买狗。

对,没错,买狗。

明天就是她当初和霍霁云定好的“一个月”期满之日了。

如果没有霍霁云这一个月的努力,那明天就该是他们正式离婚的日子。

但是现在的霍霁云和季文昔,却比之前的任何时刻都要甜蜜。

所以季文昔想在明天这个特殊的日子里给霍霁云送一只狗做礼物。

这只狗不仅能给团团当女朋友,更重要的是,季文昔虽然很喜欢团团,但她也难以忘记,团团是霍霁云当初和林晚榆养的狗……

所以她新买的这只狗,也可以看成是一个崭新的开始。

她已经彻彻底底,完全覆盖了林晚榆的痕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