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百一十六章 借剑(下)

在荒原魔宗山门里,莲生不止污了她的血肉,更污了她的心境,让她本来清明无双的道心因为旧年某事而蒙上了尘埃,又因为她知命境本就不稳的缘故,一朝强行堕境,竟是再也看不到恢复的可能。

如果是一般的修行者,遇着这等挫折,想必会就此绝望放弃。

但她不是一般的修行者,她是视道如痴的道痴。

她很清楚所有挫折都是昊天的考验,只要自己道心足够坚定强大,便能把所有这一切变成漫漫修行道畔最美丽的风景。

在荒原上,她见过千年之前那位光明神座布下的块垒阵,她见过轲先生斩开天地的浩然剑,这些风景都在沉默等着她观赏,然后吸收。

但西陵神殿里别的人不知道。

裁决大神官不知道。

想逼她成亲的神卫统领罗克敌不知道。

不知道的结果便是,如今的西陵神殿,不止给予她冷漠嘲讽鄙夷羞辱,甚至要把她现在最需要的时间都要剥夺。

叶红鱼需要时间,需要时间来看透那些风景,来看破蒙在眼前的纸。

所以她可以平静无视那些神情复杂的眼光,那些字字诛心的议论,她可以显得怯懦,甚至卑贱,她可以跪在神座之前,恭谨地仿佛无希望的废物。

然而现在她所面临的局面,却忽然变得艰难起来。

虽然神卫统领罗克敌是神殿难得的高手,是掌教最信任的下属,但叶红鱼根本不会考虑嫁给他。

不是因为他的年龄,不是因为他的相貌,甚至不是因为她对他没有感情,因为为了修道,她可以没有任何感情。

而是因为……他要她嫁给他。

他要她嫁给他,不是他求她嫁给他,不是他请她嫁给他。

这是她无法接受的羞辱。

叶红鱼沉默坐在石**,双手紧紧攥着青色的道袍,指节有些发白。

“难道真的要回观里?”

“陈皮皮你这个死胖子,你这个贱人,你这个白痴,小时候我就是吓了你两句,你为什么就要逃跑?你为什么现在还不回观里?”

“你不回观,哥哥就不会原谅我,那我怎么回去?”

不知道是因为想起陈皮皮那个可恶的家伙,还是因为自己兄长,叶红鱼这些日子里面对着无尽羞辱依然可以平静自持,此时却再也无法控制住自己的情绪,默默低头,眉眼间尽是委屈难过和怯弱。

这时候的她不再是道痴也不是失败者,只是一个很普通的少女。

普通少女被人逼婚时,自然是容易愤怒的,所以叶红鱼这时候变得非常愤怒,她目光寒冷看着石屋紧闭的门,心想自己应该把陈八尺杀死,把罗克敌杀死,把所有敢用那等目光看自己的人全部杀死。

然而眼眸里的愤怒,渐渐化作惘然和自嘲,因为现在她的没有了时间,她不能回观,那么她似乎只能这般愤怒而无助地坐在石床畔。

便在这时,有人来到了石屋外。

“大人,有您的一封信。”

石屋外那人没有称呼她为司座,没有刻意恭敬,但这样简单的一句话,却表明了足够的尊敬,这是只有她才能感受到的尊敬。

叶红鱼微微挑眉,神情微异。

在神殿里,她已经很久没有被人如此尊敬过。

石屋门打开,她认得那人是裁决司一名很普通的执事。

那名执事恭敬地双手递过一封信,然后什么话也没有说,转身离开了石屋。

石屋门重新关闭,幽暗复生。

叶红鱼走回石床畔坐下,静静看着手中的那封信,很长时间都没有说话。

信封是普通牛皮纸,没有任何特殊的地方,封皮上没有字迹。

她曾经是裁决司的大司座,虽然不怎么具体管理司中事务,但一样有双能识世间一切细节,然后从中发现线索的慧眼。

看似普通的牛皮纸,纸絮约二指,乃是丹州纸坊最常见的工艺。

那么这封信来自南晋。

叶红鱼确认自己在南晋不认识什么人,所以她不知道写信的人是谁。

她揭开信封,抽出里面的信笺,缓缓展开。

信笺是微黄的草纸。

草纸上画着一个图案。

画图之人明显不擅丹青,线条歪扭颤抖,难看到了极点,也拙劣到了极点,根本无法看明白他画的是什么东西。

叶红鱼看着微黄信笺上那个狭长中空的图案,捏着信笺两角的手指微微颤抖起来,沉默了很长时间都没有说话。

她看明白了信笺上画的是什么。

那是一把剑。

剑圣柳白的剑。

…………越国在南晋之南,大河之东,临着相对安静的南海,所以渔港要比宋国那边显得繁华热闹很多。

一名身着布衫的青年,从一艘渔船上走了出来,对着朝阳伸了个懒腰,然后眯了眯眼睛,示意下属去完成随后的事宜。

这名青年的容颜异常俊美,颊畔那道凄厉的伤疤,也没能让这张脸显露出狰狞的意味,反而让他平添了几分沉着。

他眯眼看着红融初升的朝阳,感受着微湿海风拍打在脸颊上,忽然生出前所未有的满足,低声说道:“就这般过完一生,似乎也不错。”

青年的下属们与鱼商和盐商激烈地争论着价钱,但这些事情似乎与他无关,他只是沉默看着那轮朝阳。

渔港的人们,只知道这位青年是名来自北方的大商人,做的是腌鱼生意,根本没有人知道,在贩卖腌鱼之前,这名青年曾经拥有过怎样光彩夺目的人生,在世间拥有怎样的盛名。

青年人曾经是燕国的皇子,是西陵神殿最风光的年轻强者,是曾经在知命门槛上种过几枝桃花的煌煌美神子。

然而如今,他是一名贩鱼的商人。

就算他被宁缺一箭射穿胸腹,废了一身境界修为,就算他自甘堕落,在破庙里与乞丐争食,但他毕竟曾经是隆庆皇子。

没有修为境界,还有拳头,拳头如果无法抵抗世间的风雨,他还有智慧,最关键的是,既然他没有死,那么他便想活的好一些。

潦倒不堪的他,用半个月的时间,统一了燕国成京城内城外的丐帮,成了帮主。然后他带走了帮里的一部分财富和一些忠诚跟着他的下属,去往宋国,开了一家酒铺,只用了很短的时间,打垮了街上所有的同行。

再然后他把那些酒铺茶楼食居,半卖半送给宋国某个官员,拿着到手的一千两银子开始做贩卖生意。

从越国收购腌鱼,再贩卖到南晋或是燕国,生意很好。

隆庆有时候也不免生出一些唏嘘,自己似乎做什么都能做的很好。

只用了这么短的时间,他便成为了一名大商人,还有什么不满足的?

然而看着竹筐里的那些腌好的咸鱼,他又不禁在想,就算自己成为世间最有钱的大商人,但和筐里的这些咸鱼,又有什么区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