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42章 2013年度邬熙市十大灵异事件(四)
徐光义这个人其实跟田峰海算是一路人,都属于那种仗义,爱运动,好面子的人,只是有一点不同:就一普通工人,没有“技术”两字。这怎么说呢?说到底,就是我先前说的那样,工资收入比田峰海要少“一大截呗”,人家打完篮球能请冰棍吃,徐光义呢?捉襟见肘,无法体现他的阔绰。有一天,田峰海竟然大方过头,给徐光义这里送来了冰棍,徐光义的那些同仁对田峰海都赞不绝口,这些言语和田峰海的送冰棍行为却在徐光义的眼里视为莫大的挑衅。
“小田!你们探矿机械厂的效益就这么好吗?可以给外单位的兄弟们发冰棍?”徐光义没有接过田峰海递过来的冰棍,只是坐在那边冷冷的说道:
田海峰见徐光义没接,也没往心里去,直接把冰棍递给了另外一人,对着徐光义说道:“我们厂和你们的厂效益不是差不多嘛!就是单位加了半级浮动工资,这不,请大家吃冰棍。”对于这样的解释,在徐光义的耳朵里就是跟莫大的讽刺差不多,这个时候,徐光义的心中,开始埋下了仇恨的种子,准备对田峰海实施报复。
那天打篮球结束后,徐光义路过一居委服务站(编者按:这又是一个比较过气的称谓了,以前的居委放现在来说,就是一社区,居委的只能很多,基本上是将所辖范围的居民们的生活大包大揽了,充当一般行政职能不说,还要负责居民们的各类票券的发放、邻里纠纷的管理。更为显著的一个职能,动员居民们开展卫生工作。这项工作放如今看来。大家会觉得非常的幼稚,但在那个年代,可没有专属的物业管理,各家的卫生工作必须依靠居委来开展完成,居委对此还要做评比。在这开展卫生工作中。最主要的一项就是灭‘四害’,特别是对居民们消灭老鼠是有物质奖励的。这个物质奖励通畅是一支铅笔、一本本子什么的,我从小跟我奶奶领过,但凡家里逮到一只老鼠,将其弄死后,割下老鼠的尾巴,然后凭借这老鼠的尾巴就能去居委所设立的“居委服务站”去领取物质奖励。至于这“居委服务站”是怎么成立的,我小的时候并不是很清楚。总以为这“居委服务站”和居委是一个意思,等长大后,才明白,这“居委服务站”就是居委会跟所辖范围内某一百货铺所落实的合作关系,居民凭借老鼠尾巴去你那百货铺领物质奖励,再由百货铺统一跟居委会结算。),看到这服务站里有大量的灭鼠用具供应。徐光义心生一条恶毒之计,竟然问那服务站的负责人要领五包老鼠药。(编者按:在我的印象中。老鼠药都能在当地的社区或居委免费领取,不存在所谓的买卖。),那负责人起先还很纳闷。问徐光义道:“小伙子,你要这么多老鼠药干嘛?”徐光义撒谎道:“邻居们让我一起带的......”负责人听到这样的解释,也没有多疑,就点了五包老鼠药一并给了徐光义。
徐光义怀揣着五包老鼠药,他没有用于消杀老鼠,而是另有计划......
徐光义需要实现的计划很快就来临了。同样是一个下班的午后,田峰海一如既往的跟同事们打着篮球,随后,半场休息的时候,田峰海请大家喝橘子汽水,喝了一半,大家又去打球了,这样的机会,对于徐光义而言,简直是天上掉下来的,他带着紧张的心情,用最“利索”的手法,将自己怀揣已久的老鼠药分别投到了他们喝剩的橘子汽水里......
过程不表,就简单说一个结果,这件事情的最终结果是3人中毒死亡......
在这里要补充一点的是:这事警方压根就没能破的了案,之所以会真相大白,是徐光义在五十岁那年,因患上肺癌晚期,在临死的那一刻,才因为自己内心中的内疚,而将此事公开了......
这个在艾教授里的手本里写的清清楚楚,至于艾教授怎么会知道这事情的,那得去问他特有的眼睛......
反正老体育场经历了那三人死于老鼠药过后,就不再消停,闹鬼事件频频发生。
至于这老体育场是否因为这投毒案而有了接二连三的闹鬼事件,无从得知,但2013年9月份发生的某企业赞助的运动会,应该是和这起投毒案有关......
三人篮球赛,是当下青年最喜爱的体育运动之一,某知名品牌每年都会投入大量的资金来赞助这项赛事,以此来提高该企业的知名度和企业形象。2013年同样如此,9月份正式开赛的三人篮球赛,在8月份的时候,就已经有多大近百支队伍参赛了。
比赛的地点就选在了邬熙市老体育场,由于参赛的队伍比较多,所以,按照比赛规则,先得“海选”,一些实力较强的队伍通过海选脱颖而出,直接进入了决赛。
决赛当日,可以说比赛打得难解难分,多支队伍都打到了加时赛,原计划白天就能结束比赛的计划一直到了深夜9点钟,才刚决出四强。
四支队伍中,有一支队伍有点与众不同,首先从装备上来说,非常的“out”,先不说“战袍”,那脚上穿的球鞋还是80年代流行的那种回力鞋,这支队伍就三人,没有替补,没有教练、更加没有啦啦队,人家补充的饮料不是佳得乐就是脉动,而他们的补充饮料,竟然是非常复古的橘子汽水,很多80后看到这个东西,都联想到了小时候的一切,甚至有一些人主动上前询问这支队伍,这装备哪里有买,这橘子汽水哪里有供应。但这支队伍的三个人似乎并不爱说话。仅仅是沉浸在比赛当中。
说到这里,想必不用我再去多解释了吧?就是这么一直诡异的队伍。最后无缘无故消失了,他们虽然获得了第三名,但没有出席颁奖典礼,组办方没有办法,只能临时让第四名顶替第三名。这事后来为何会成为一次诡异事件。那是因为组办方似乎在那是“80怀旧的篮球队”上找到了一些商机,想赛后跟他们取得联系,一次拍摄一些关于80后怀旧的广告,可事实是,无论组办方仔细查阅每一份报名资料,都没有这支“80怀旧篮球队”的相关资料,然后又调看了有关比赛的视频,一上来大家都没有觉得有什么诧异的。但其中有一个女孩子似乎发现了录像中的不妥,有点后怕的说道:“诸位,你们有没有发现,这支‘80怀旧篮球队’的三个人打篮球的时候,是没有影子的......”
2013年度邬熙十大灵异事件第六:宗教式的杀戮 灵异指数80分,恐怖指数75分
如果这事件不从它的灵异性、恐怖性来权衡评量,而是从它的流传性和暴力性来评判的话,那绝对是排在2013年排行榜的第一。看清楚了,不是邬熙市的排行,而是全中国的排行。这事件太有神奇色彩了。当然,里面可能存在一些夸张的、吹嘘的因素,但八九不离十,到最后,我都不知道能不能把它归结为灵异事件,但我得说的是。这事件绝对是一起离奇的事件。
讲这事件之前,显得讲一个2013年的热点新闻:“切糕事件”,这事件大家都清楚吧?几个新疆人,利用一个诱人的价格,让消费者上当去买切糕,等消费者发现被骗过后,那些新疆人就使用暴力手段让消费者屈服“购买”,最终消费者报警,警方对这事处理的也比较软弱,究其原因,因为里面还有一个“民族宗教”的政治问题掺杂在里面,那些新疆人是维吾尔族的,是中国的少数民族,处理这部分人,其过程要比一般的治安纠纷要来的复杂......这个大家都能理解,为了促使民族大融合,少数民族的人们应该享受一些特殊待遇,譬如不受计划生育的限制、重要考试的加分等等,之所以要先讲这个事情,是因为我马上要讲述的这个灵异事件和这个多多少少有些关联。
如果大家细心一点的话,应该能看到,很多拉面馆都是由回民开办的,特别是某品牌的拉面,味鲜、汤浓、面条筋斗,非常美味,我也会时不时的去搞上一碗,弄点辣油,一碗下肚,非常的舒坦,价钱也不高,几块钱就能搞定,一般是工薪阶层的首选。但由于是回民开办的,那就有回民的规矩,如果大家跟这种拉面馆有过接触的话,那就应该知道,他们在醒目的位置处,通常会写上一句“清真饭店,外食莫入”的提醒。你要是用“霸王条款”的名义去举报他们这样的提醒,想必消协是不予理会的,毕竟这里面涉及到了一个民族、宗教的信仰问题。
大家都知道,信仰伊斯兰教的回民,对于猪肉这个东西可以说是“深恶痛绝”、“肮脏无比”,所以对于这样的禁忌,将猪肉视为家常便饭的我们,是不太能去理解,但绝大部分都会去尊重的一个现实。
但有时候,确实会不经意间,疏忽了......
2013年6月17日夜晚,一个普通的不能再普通的深夜,两位社会青年准备去吃夜宵,由于附近的饭馆都打烊了,只有一家拉面店是24小时营业的,那俩社会青年一商量,要不就到拉面店去整一点吧?
这两个社会青年,一个剃着板寸,脖子里挂着老粗的金项链,约莫有二十五六岁的样子,名叫翁忠明,认识他的朋友都习惯叫他“瘟鸡”,这个绰号有点意思,至少我骂他一句,他还得朝我笑一笑,点点头。另一个是光头,年纪有三十的样子,身体很扎实,名叫邵伟,认识他的朋友有的喜欢叫他“伟哥”,有的喜欢叫他“扫帚”,久而久之,就都叫他“舅哥”。江湖的称号历来都是千奇百怪、“姹紫嫣红”,字里行间,都充满了市井文化。反正我是整不明白的,这些。都是我从人家的茶余饭后听来的。
瘟鸡和舅哥两人其实在吃晚饭的时候,已经跟朋友们喝了一顿酒了,随后两个人臭味相投,有说去洗浴桑拿的,也有说去赌场赌博的。反正一番“云雨”过后,两位“老人家”又准备吃夜宵了。(编者按:其实从内部参考文献中,有明确的记载,这翁忠明和邵伟吃完晚饭后,是去一个赌场赌博了,那天翁忠明手气还可以,算是赢了一点钱,但赢的这点钱不够两人去大潇洒的。只能找一家小饭馆,喝点小酒什么的,算是小小庆祝一下。最为主要的是,这两人相应了“光盘行动”,在和朋友们吃晚饭的时候,知道今晚要去赌博,晚些时候肯定要吃夜宵,所以两人将剩菜都打包了。这就有了不错的下酒菜。)
说真心的,这瘟鸡和舅哥应该不是故意的,带着那些打包菜就进了那拉面店。两人也不含糊,点了一份大盘鸡,然后要了两瓶黄酒就开始吃了起来,打开那打包的菜,很不幸,里面还真有猪肉这些被清真所“排斥”的菜肴。这对那拉面店的两名回民就是一种莫大的羞辱了。
再说说这家拉面店。是夫妻店,夫妻两个就指着这拉面店维持自己的营生呢,说不通情达理,也不可能,有时候,客人一时犯“浑”,误将猪肉带进拉面店,夫妻两个稍稍提醒一下,客人也能接受,或者是不吃,或者里离开,断然不会因为这个吵架。现如今,这瘟鸡和舅哥两个人已经晚上喝了一通酒,整个人都在那边飘飘忽忽呢,哪会理会到这个东西?拉面店的老板见是猪肉,上去好心提醒,结果被瘟鸡一个“弹皮弓”,“什么乱七八糟的?滚一边去!”老板娘见状,赶紧把自己的老公拉到一边,用回语对着老公说道:“老公,算了!不要斤斤计较,生意为重,我们就当没看见!”这息事宁人的做法虽然值得肯定,但毕竟让回民“忍气吞声”,似乎不符合这个民族的特点。老板为了生意,也就用回语嘀咕了几句,看情形也就算了,不计较了。但那几句回语的嘀咕,让在吃饭的舅哥不愿意了,舅哥对着瘟鸡说道:“那两个老不死的在说些什么呢?是不是在骂我们呢?”瘟鸡被舅哥这么一急,顿时激动了起来,把手中的筷子往桌面上一拍,对着那对回民夫妻喊道:“狗日的,不会说中国话呀?讲的什么鸟语?”
在人家的店里用了猪肉,人家都准备算了,你还说人家的回语是鸟语,这不是在挑事吗?那老板还算是理智,上前对着瘟鸡和舅哥说道:“你们走吧!本店不做你们的生意了!”
但凡有些理智的人,应该能听出这句话的好坏来了。但瘟鸡和舅哥是飞扬跋扈管的人,走到哪都是吆五喝六的,再加上晚上那顿喝了不少酒,脑子里本身就冲,被人下“逐客令”?那不是在太岁头上动土吗?瘟鸡顿时把拿起那装有猪肉的菜,往那老板的脸上一泼,“胆子大了,自以为什么狗屁东西呢?”
这一来,性质就彻底改变了,人家都不让猪肉进店,你倒好,把猪肉还泼在人家的脸上?那老板顿时翻过手来,拎起瘟鸡就往店外一推。回民这个民族本就骁勇善斗,而且天天用手揉面团,做拉面,手上的劲道那肯定是一般人所不能比拟的。这瘟鸡被老板这么一推,顿时踉跄跌倒在地,旁边的舅哥一见,那还了得,历来打架斗殴只有自己先动手的份,那还容许被人家这样“羞辱”?于是连忙扑上那老板,心中想着,自己加上瘟鸡,应该能把这老男人给“征服”。
但一交上手,那舅哥和瘟鸡就彻底后悔了,无论是力道还是出手的速度,两人大大处在了下风,被那老板三下五除二,就又被打翻在地,那舅哥和瘟鸡除了翻了人家两张桌子,一点便宜都没沾上,相反,这几个跟头算是吃了大亏。
跟地痞流氓打架,就有一点不好。地痞流氓打输了,会招人前来帮忙打群架。这两个狗东西,见自己讨不得好,那还能怎样?纷纷掏出手机,就开始叫起了人。
那回民见这两流氓还是打电话叫人,那自己也不能干等着吃亏呀,于是自己也一通电话,把自己在这个城市里的老乡们统统给叫来了,这么一来,一场群架不可避免......
回民跟地痞流氓干上了架,我不知道会是怎样一个场面,但是,我从一些记录中,不难看出,应该是非常血腥的,因为他们竟然挑选了干架的地点——某人民医院。据说这样是方便抢救。
ps:
去医院打架,一个不错的主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