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十二章赚钱养家

太后心平气和地劝道:“安平,你也太大惊小怪了。十五岁已经不小了,你皇兄十五岁时,太子都快出生了。”

安平气不过,道:“那也是皇后生的。”

太后笑道:“这么说,你这是想嫁了?”

安平羞红了脸,小声说:“反正,总不能先把人送进去。到时候瑄王先宠上了妾,我再嫁过去算什么?”

太后道:“男人的宠爱只是一时的,地位和身份才是女人安身立足的根本。瑄王就算再宠妾,那她也只是妾,你只要做稳了王妃的位子,还怕治不了一个妾?”

听得太后这么说,安平心里也好受了一些。

她虽说现在只是一个郡主,但可是顶着公主的封号长大的。要比身份,她可不怕。

而作为当事人的瑄王,却浑然没有把这件事情放在心了。

娶妻,他从未想过。从前在歃血谷时,整天只想着要怎样活下去,当了听风堂堂主之后,便是想着要如何完成任务。之后,当他得知了自己的身份之后,虽然也对家人抱着几分期待,可待到了京城之后,却对家人完全失望了。

他当听风堂堂主的时间虽然不长,可是接到的任务却不少。行走江湖中,见识过许许多多的家人,各式各样的都有。可唯独没见过像太后与皇上那般,纵是口中说得再亲切,却依旧拿着架子,总能让人感觉到一些疏离。

皇上虽然现在看起来对他样样纵容,但他心里却知道,仪贵人早产时,他连看都没去看过一眼。明昭仪的六皇子中毒身亡时,他虽然把刘美人赐死了,并没有对儿子的死表现得多愤怒。

太后当初,不也是为了皇上与她自己的地位,毫不犹豫地把他送出宫去了么?

这就是皇家的亲情,像冰一样的寒冷刺骨,让人感觉不到半分暖意。

或许,他曾经渴望过夜里屋中的那一丝温情微弱的灯光,但是,那绝对不是宫中这冰冷的灯火辉煌。

如今,他更不会按照皇上的意思去娶妻,在皇家人眼里,女人,不过是工具。需要时,便宠着,不需要时,就可以赐死。而这样的工具,他并不需要,也不想把心思,花在这样的女人身上。

唯一一个让他花过心思的女人……

古璟瑄半眯着眼,又想起了那个性情古怪的沈碧瑶。

“去镇远侯府。”

福贵听到马车里传来的声音,愣了一愣,心想,王爷这次回来,怎么去镇远侯府去得这么勤?

心里虽然纳闷,可是嘴上却不肯怠慢,立刻唤道:“转道镇远侯府。”

瑄王又是一身朝服来侯府,侯爷又是带着一家人火急火燎地准备好来接驾。

小侯爷就纳闷了:“我之前去王府找你,你总是不待见我,回回都让我在偏厅等,现在怎么反过来了?”

古璟瑄挑眉,冷眼看过去:“你不待见我?”

小侯爷一个哆嗦,立刻道:“不敢,怎么能呢?我的意思是,你好歹也把朝服换了再来吧。你来只是来找我,回回一身朝服,我们全家都得跪着接驾,你也不嫌排场大。”

“本王不嫌。”古璟瑄故意端起了架子,把小侯爷噎得够呛。

“你今天来找我,又有什么事啊?”赵延平问道。

古璟瑄喝了口茶,故作随意地说:“我记得,沈三小姐当初写的那着诗,你好像还留着。”

“诗?”赵延平想了想,道:“哦,你说那首啊。是还留着啊,我还想什么时候好好参详参详。”

“拿来。”古璟瑄右手一伸。

赵延平眼睛一亮:“你终于肯帮我参详了?等着啊,我这就去找出来。”

赵延平一口气冲到了书房,开始翻箱倒柜起来。不一会儿,拿着一张纸回来了。

“就是这个,你来看看。我到现在也没弄明白这诗到底是何意。”赵延平边说着边把纸递过来。

古璟瑄看了一眼,确定是沈三小姐当初扔的那张,便折好往袖子里一拢,起身回府。

“哎,你要带走啊?何时还我?”赵延平在后面喊道。

“不还。”古璟瑄甩下两字,便头也不回地离开了。

赵延平看了看只喝了两口的茶,又看了看古璟瑄离开的背影,有些莫名其妙地说:“特意来就是为了抢我一张纸?还好我把上面写的诗都记下了。”

古璟瑄回府之后,先更完衣,然后就直接去了书房。

把那张纸在桌上摊开,看到上面的字迹,古璟瑄还是忍不住皱眉。

这字迹就跟狗爬似的,哪里像是一个大家小姐写出来的?可一想到沈碧瑶的为人,不禁又觉得,果然是字如其人。

沈碧瑶的言行举止,亦无半点像个女儿家。

再看了一遍诗的内容,依旧是丝毫也看不懂。一想到沈碧瑶平日里说的那些古里古怪的话,古璟瑄又皱起了眉。

不知她现在,身在何处?

沈碧瑶此时在山谷里,整天忙得跟狗一样。每天除了洗衣做饭,还得跟着师叔公去采药。徒手爬断崖,上树采果子,这种高难的事情,已经成了她每天的日常了。

山里确实草药不少,可特么但凡师叔公看中的,都是长在悬崖的边边角角上,枯树的枝尖断根上,而且这种危险的地方,师叔公都是指使她去。沈碧瑶苦逼得无力吐槽,觉得自己整天就是给这师叔侄两个当牛做马的。

不过,好在这些天的锻炼下来,沈碧瑶明显感觉到自己的轻功进步多了,至少百米高的断崖可以随便跳上跳下了,感觉一碰就倒的枯树,她也可以站在上面窜来窜去了。轻身的功夫简直熟练太多了。

这天,她跟师叔公采药回来,洗手换衣服正准备去做饭。唐无名就过来对她说:“明日,随我出去。”

“出去?又要买什么东西吗?”沈碧瑶抬头问了一声。

这些天,唐无名每次叫她出去,就是去附近的镇上买东西,沈碧瑶都快习惯这样的宅生活了。

不料,这次唐无名却道:“去杀人。”

沈碧瑶吓得手一抖,菜刀差点切手指头上。忙把刀放下来,问:“师傅,银子花完了?”

“嗯。”唐无名点头。

沈碧瑶想了想,又道:“师傅,从前不是都你一个人去的吗?这次为什么要叫上我?”

唐无名淡淡地看了她一眼,道:“教你如何成为一名刺客。”

沈碧瑶张了张嘴巴,想找了理由拒绝,可是想来想去,觉得没什么理由可以拒绝,而且,她既然已经当了人家的徒弟,自然得听师傅的话了。再说了,师傅带着她去,那是要教她东西,这都要拒绝的话,那就太不识好歹了。

于是便道:“好吧,我明日随你一起去。那我得做些能放久一些的东西给师叔公备着,不然我们走了他就没饭吃了。”

“嗯。”唐无名点了下头,便离开了厨房。

当天晚上,沈碧瑶蒸好了一大锅馒,特意放在阴凉的地方风干,留着给师叔公当干粮。

第二天早上,吃过早饭之后,沈碧瑶就带着几件换洗的衣服,跟着唐无名出去了。

欧阳呈看着沈碧瑶离去的身影,万分不舍,不时地对他们吼:“早点回来啊。随便杀几个就够了。”

沈碧瑶听得直汗,还随便杀几个……他们都以为杀人是玩么?

出了镇上,唐无名并无停留,直接去了城中。先是找了一家成衣铺,准备进去给沈碧瑶买衣服。

两人进了店,店家并没有察觉,依旧站在柜台后算账。沈碧瑶等了一阵,没人过来招呼,便去敲了敲柜台。

“老板,买衣服。”

店家被惊一跳,抬起头来看着眼前的两人,竟不知道两人是何时进店来的。忙陪着笑从柜台后走出来招呼。

“两位客官,不知是要买哪位穿的衣服?还是两位的一起买?”

唐无名朝沈碧瑶一指。

店家忙一脸笑地问沈碧瑶:“这位姑娘喜欢什么样的衣裙?本店的款式是可是全城最全的。”

沈碧瑶朝自家师傅看去,问:“要买什么样的啊?”

唐无名道:“黑的。”

沈碧瑶于是转头对店家说:“要黑的。”

“黑的?”店家懵了,想了想说:“这位姑娘,我们店中,没有黑色的衣裙啊。哪个姑娘会穿黑的啊?”

沈碧瑶又问:“一身黑的也没有吗?”

店家说:“有是有,不过,那是男装啊。”

沈碧瑶说:“你先拿来看看吧。”

店家见她这般坚持,只得说:“好吧,姑娘稍候。”

不一会儿,店家果真拿出了一套黑色的剑袖来。衣料只是普通的棉布,掌柜的还特意解释道:“这个通常是买给有钱人家的家丁穿的,不过这个颜色买的人也少,黑色虽耐脏,可主子们有些会觉得不吉利,所以小店只有这么一套。”

沈碧瑶拿着往身上比了比,觉得虽然大了一些,但是尚且能接受。转头看向师傅,便见唐无名点了点头:“可以。”

“那就这套吧。”沈碧瑶说。

掌柜的还以为自己听错了,再次确认地问:“姑娘,您真的要买这套衣服?”

“对啊,就是这套,多少钱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