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卷 西域迷都 第二百四十八章 就绪
别看王子平时对我们都脾气很好,但在外面他嘴上可是从不吃亏的。一听那老板没头没脑地上来就说一些不吉利的话,王子顿时双眉一立,指着那老板鼻子厉声骂道:“说他妈什么呢?当着小爷面儿说什么死不死的?你丫是不是活腻歪了?有你这么做买卖的吗?”
那老板也知道自己说错了话,连忙赔笑着道歉说:“哎哟,瞧我这张破嘴,老是没有把门儿的。对不住二位,屋里请,屋里请。”说着话,他把我们让进了店面后面的暗室之中。
我对他刚才的态度也是颇感好奇,边走边问他何出此言。那老板解释说,他做这行这么多年,基本上什么人都见过了。每个顾客买什么东西,要干什么,虽然很多人都在刻意隐瞒,但以他多年从商的阅历,一般人也瞒不过他的眼睛。上次我们从他那里购买的那些装备,一看就不是普通打猎用的东西,若不是寻宝盗墓,就是要做什么更大的买卖。
在他看来,我们一次性采购了那么多炸药,这案子必定犯得小不了,所以他始终认定我们就是一群穷凶极恶的悍匪。而通常这种悍匪的下场,百分之八十以上都是惨死异乡,不是使用不当被自己炸死,就是产生内讧同归于尽,再者就是与警方对持被逐个击毙,总之这种人能活下来的少之又少,基本没有几个能无恙而归的。说得再难听一些,即便是事情办成,又留下了性命,但随后面临的就只有逃逸或是藏匿,谁还敢跑到外面来招摇过市?是以他见到我们的时候不由自主地感到极为惊讶,这才口无遮拦地说错了话。
虽然这番解释倒也算是人之常情,但王子还是气鼓鼓地不依不饶,嘴里不停地数落着那老板眼神不济:“你看我们哥儿几个像短命的人吗?再说了,小爷我长得文质彬彬的,哪点儿长的像什么悍匪了?”
我暗暗偷笑,心说咱们几个里面就你长得最像悍匪,年纪轻轻的留个光头,谁要认为你是好人那才真叫见鬼了呢。不过当着外人,我也不好跟王子开这种玩笑,同时又担心他一不留神说错了话,于是赶忙截下王子的话头,将老板拉在一边谈起了正事。
我首先强调,我们不是他所想象的什么悍匪之流,就是几个喜欢野外生存的发烧友而已,无论购置什么危险的东西,都只是为了一时取乐痛快痛快罢了,跟他所联想的根本就扯不上关系。
待那老板将信将疑地点了点头后,我将这次所需要的装备对他讲了一遍。听我说完,那老板似笑非笑地问我说道:“这次……还要不要那个了?”
我知道他暗指的是炸药,于是点头说道:“当然要的,不过这次还想从你这里多拿几样东西。”说着,我将右手的食指和拇指叉开,做出了一个手枪的形状,随后便一言不发地望着他的眼睛。
那老板闻言立时一惊,略显慌张地望着我的手说:“枪!你……你要这个做什么?”
我微微一笑,让他不用那么紧张,别老把我们往悍匪那方面去想。我们几个就是纯粹的发烧友,喜欢户外、喜欢猎杀、喜欢枪械,这种人现在社会上一抓就是一大把,真没你想的那么复杂。
那老板摇头道:“不是我敏感,兄弟,跟你说句掏心窝子的话,发烧友我见得多了,想要买枪的也大有人在,但普通发烧友的眼神和你们绝不一样,人家的眼睛里都是渴望,可你们的眼睛里……都是杀气啊……”
闻听此言我心中微微一惊,想不到我们的眼神竟流露出了掩饰不住的杀气,这还是以前从未出现过的情况。不过想来也是,普通的发烧友为寻一时刺激而偷猎野兽,眼神中必然是一种兴奋和渴望的光芒。而我们的实际目的却是要猎杀血妖,血妖的外形又与正常人一般无二,杀人和杀野兽,这两者间的差别自然不可同日而语。
而我和王子在经历了许多磨砺和艰险之后,心理的承受能力本已比一年以前要强大了许多,再加上大胡子和丁二的悉心**,我们对自己实体的提升也能有明显的感觉。这也在无形中导致了我们的信心爆棚,以前面对血妖是总是想着如何逃跑,如今,却是在想着如何去杀死它们。也正是因为上述因素,我们的眼神和态度才会有了现在这种巨大的变化。
不过这些话自然不便道给外人去听,于是我呵呵一笑,掏出几摞大钞来塞在老板的手中,让他别再整那套虚头八脑的理论了,想加价就不妨直说,只要东西我们满意,钱根本就不是问题。
那老板看着手中的钞票偷笑了一下,随即便压低声音小声说道:“东西倒是有,不过我这儿只有发烧友玩儿的小枪,大家伙我可没有。你们到底要打什么东西?是野兽……还是人?92式,够不够使?”
我心想,别说我们打的是比野兽要厉害百倍的血妖,即便真是打个野猪之类的大兽,你这92式未免也太过小儿科了一些。于是我对他摇摇头说:“你这是试我们呢,92式怎么可能用于打猎?杀伤力根本不够啊!唧筒式的,有没有?”
唧筒式是枪械中的一个专用名词,多用于散弹猎枪的构造原理。也就是电视上经常演的一种单管猎枪,每打出一发子弹就要握住枪管下的护木推拉一次进行填弹,现代枪战片中时常会使用这种武器。这种散弹枪的优点在于威力极大,并且覆盖面积极广,只要在一定距离之内,任你如何闪转腾挪,也无法躲过散弹的攻击。但其缺点也是非常明显,后座力大,发射速率慢,通常最多只能装填8发子弹,并且装弹的过程很费时间。
那老板听出我不是不是个外行,也就不再和我大兜圈子。经过一番长时间的协商和讨价还价,最终敲定在一个月之后提供给我们两把武器。一把是给王子使用的m37式散弹猎枪,另一把则是被广大cs迷所青睐的沙漠之鹰。
之所以要选择沙漠之鹰,一方面是为了迷惑对方,让其认为我的确是一个非常狂热的枪械爱好者。另一方面也是因为这种手枪的杀伤力确实是奇大无比,要超过正常手枪的威力数倍还不止。
不过这两把家伙可都不是官方厂商生产的正规产品,由于走私难度太大,加上买得起真货的人也寥寥无几,尤其像沙漠之鹰这种高端武器,其本身的产量就是非常有限的,只有特定的人群或组织才能拥有,因此市面上流通的大部分都是仿造版的,只不过仿造的枪支也会分为优良中差不同的档次。
我们的手头足够宽裕,同时也的确不敢拿小作坊做出来的东西随意乱用,所以最终所选择的等级当然是最为逼真,也最为精良的。
考虑到血妖具有极强的生命力,普通的枪伤根本无法对其造成太大的伤害,故此我特意叮嘱那老板,我们购买的所有子弹都需要特殊加工,每一发都应具有爆炸的功效,一定要达到足够的威力才能交货。
说起来这违法的事情的确是费钱,仅一颗子弹就要40美金的高价,若不是这几次我们捞到了不少的外财,恐怕就连子弹钱我们也是付不出的。
放下了一大笔订金,我和王子起身告辞离开了那家店铺。
此时的时间已接近傍晚,王子一直嚷嚷着肚子饿了要找地方吃饭。我却还有一件心事未了,让他暂时先忍耐一下,把最后一件事情敲定以后再踏踏实实地吃。
随后我们又来到了一家制药公司,与负责人见面后,我告诉对方我需要两种纯度较高的桉叶水。一种纯度略低的用来口服,并需保证对人体毫无损害。另一种则需要极高的纯度,不管使用什么方法,总之纯度能达到多高就达到多高。
桉油这种东西在制药领域还是比较常见的,对于现代科技水平来说,提炼高纯度桉油也无非只是小事一桩而已。与所有人一样,看在钱的份儿上,对方很快就答应下了我们的要求。毕竟桉油不是毒品也不是毒药,完全牵扯不到违法或违规之类的层面上去。
一切事情办理就绪,我和王子美餐了一顿后就打道回府了。回到家中,我将白天的经过给大胡子描述了一遍,大胡子听到事情进展顺利自然是感到颇为高兴,又见我们给他带来了香喷喷的烧羊肉,直把他美得合不拢嘴。
那一晚,我们几个人谈计划,聊理想,讲人生,道情义,一直喝到凌晨三点,这才晕晕乎乎地离席散去。
书要简言,在随后的一段时间里,我和王子继续着我们艰苦的课业。大胡子和丁二两人每日分别和我们进行对练,在练习攻击与防御的过程中,我和王子着实是没少受皮肉之苦。
尽管丁二如今已是半个废人,但他的眼力和架势都还健在,点拨我们两个初学者还是不成问题的。而王子和丁二的关系也是日渐要好,闲暇之余他经常躲在丁二的房间里一呆就是半天。我知道他是在跟丁二学习那些旁门左道的奇门异术,这是他毕生最大的喜好,我也不便强加阻拦于他。
转眼间又过了月余,所有采购的装备均已准时到位。如今的情况当真是万事俱备只欠东风,只要季玟慧那边能将《镇魂谱》的全文译出,从中挑拣出有价值的信息之后,我们随时都可以出发上路。
又过了一个星期,正如我们所期望的那样,季玟慧抱着一摞厚厚的笔记本,出现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