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百五十三章随风而逝
听到热合曼的哥哥大叫一声,我们几个连忙跑了过去,顺着他手指的方向低头一看,果真在院中的墙角处发现了一个不算很大的地洞。
那地洞原本被一块石板所盖,板子刚一挪开,只见洞里猛地闪出两个绿色光点,紧接着传来‘叽’的一声,从洞里蹿出一只又肥又大的黄鼠狼来,体型极长,身上夹杂着大量的白色绒毛,看样子是一只老黄皮子了。它出洞以后便人立起来,对着我们环视了一遍,两只小眼里精光四射,有一种掩不住的阴森寒意。
热合曼被这黄皮子吓了一跳,顺手抄起身边的铁锹就朝那黄皮子拍了过去,我和王子分别从左右两边将他拉住,异口同声地叫道:“不要命了你?”
就在我们说话的工夫,那黄皮子忽然‘啾’的一声,闪身急奔,拖着它那条几近灰白的大尾巴,在漆黑的夜色中消失掉了。
热合曼不明所以,问王子这都是怎么回事。王子的心情极佳,便给一家子人慢慢地解释起来。虽然维汉两族必然有语言不通和世界观不一样的地方,可此时的王子却已经将自己当成了得道多年的高人,眉宇之间满是得意之色,尽管解释了几次解释不通,但他依然不厌其烦地逐一讲解,直到所有人把整件事情彻头彻尾地理解清楚这才罢休。
随后,昏mi了一段时间的老太太也在儿媳的照顾下苏醒了过来,虽然身体上极其虚弱,但神志已经完全恢复到了清醒的状态。她简单地和儿子们说了几句话,告诉他们那块石板的确是自己盖上去的,但自打盖完石板以后,就和做梦一样什么都不知道了。
一家人听老太太说的和王子所述一点不差,更是将他当成了天使下凡,赞扬的话如流水般送进了他的耳中,直把他乐得合不拢嘴,到最后表情都有些僵硬了。
过了一会儿,老太太便颇为疲倦地沉沉睡去。热合曼告诉我们,他的妈妈已经没有大碍了,明天一早就让哥哥们带着母亲去医院看病。不管怎么说,他**的这条命算是救下来了,真是要好好的感谢你们才行。
当晚热合曼家大排宴席,无论我们如何推辞,他们都坚决让我们留在家中,如果不把我们款待周到了,胡大是会惩罚他们这些不知报恩的人的。
周围的邻居们也都闻讯赶了过来,有抱着羊肉的,有抱着水果的,还有的人提来满满的一箱白酒。据热合曼介绍,新疆人从不喝低度的白酒,度数最低的也在50度以上,要喝酒就得喝个痛快,不然的话是对当地人不尊重的一种表现。
我们三个见盛情难却,便也不再推辞,索性彻底体验一下当地维吾尔朋友的民风民俗。大胡子早就盼着我做出这个决定,一听可以留下来吃席,立马笑逐颜开,当即撸胳膊挽袖子,投身到他那最为酷爱的烤肉事业中去了。
维吾尔人的热情好客的确不是徒有虚名,在某种程度上,他们依然保持着部落时期的生活习俗,一家请客,家家参与。也不分时间地点,只要遇到让人高兴的事,所有人都眉开眼笑。举杯畅饮,招呼吃菜,每一个人都好似是主人一般,对我们三个的照顾简直是无微不至。
并且他们喝酒的方式极其特别,整个宴席,却只有两个酒杯。那酒杯是一两酒一杯的杯子,并排放在一个银质的托盘之中。而这个盘子就放在摆满菜肴的地毯上,谁想喝酒就把银盘端起来,找好了喝酒的对象就把另一杯酒递给对方,双方碰杯之后,酒到必干,然后再把杯子放回银盘当中,等待下一个喝酒的人自行拿取。
二十几个人围在院子中的地毯四周,所有人想要敬酒的对象都是我们三人的其中一个,就像结婚的酒席一样,不和谁喝都是不给人家面子,只好硬着头皮一一对饮,整个一圈喝下来,我们每人已经喝了整整两瓶50多度的‘伊力特’了。
虽说我们三个平时也好喝上一口,但如此喝法确实是令我们招架不住。在此期间,我和王子分别吐了两次,唯有大胡子还能勉力支持,抱着一只羊腿张口大嚼,手中的酒杯几乎就没有放下去过。
王子早就喝得找不着北了,他搂着热合曼大呼小叫地指责人家喝酒的方式太不地道,我们北京人喝酒都是一口一口地慢慢抿,你们倒好,让小爷我一杯一杯地往里灌,这不是爷们儿我的强项啊。
热合曼说你就知足吧,我们南疆还算是斯文的呢,北疆那边全都用碗喝,到了那边你们可怎么办嘛?
王子显得很不服气,说是我们那边都喝低度酒,有本事你拿点度数低点儿的来,不把你喝躺下都算新鲜。
热合曼也显出了几分醉态,听王子这么一说,便从屋里拿出了一桶黄澄澄的东西来,他说这叫‘穆沙莱斯’是新疆一种非常著名的葡萄酒。不过我家这酒不是葡萄酿的,而是戈壁里的一种荆棘酒,这东西喝着好喝,不过后劲可足了,你有没有胆量试一试。
王子喝得五mi三道的,哪里还管得了那许多,倒了一杯一饮而尽,在嘴里咂了咂滋味,睁大了眼睛对我们点头道:“老谢,老胡,赶紧尝尝,这酒跟饮料似的,味儿还真不赖。”
我和大胡子分别倒了一杯尝了尝,果然甘甜可口,简直不像是酒而更像是美味的饮料。于是我们便将白酒换成了这种特制的荆棘酒,对方只要举杯,我们就拿穆沙莱斯相迎,酒到杯干,倒也显得颇具气概。
到了最**的时候,席间的男男女女便开始跳起了民族舞蹈,在独具特色的音乐中,或两两一组,或三五成群,摇身摆首,抖肩踏步,别具一番浓郁的异域风情。
王子醉眼mi离地盯着几个维族姑娘眉花眼笑,搂着我的脖子含糊说道:“这儿的妞儿可真漂亮,爷们儿我下辈子投胎一定投要到新疆来。”
那是我当晚听到的最后一句话,因为饮酒过度,我还未离席就醉倒在地了。不过这次醉倒的不再是我一个人,大胡子和王子也无一幸免。据说到最后的时候,大胡子还破天荒地给众人舞了一套什么拳法,不过那时我早已在睡梦之中,只可惜如此有趣的场面竟然没能被我看到,此事一直在我心中耿耿于怀。
次日醒来以后,热合曼一家本来还要拉着我们喝酒,我们三个吓得双手乱摇,坚称自己还有要事在身,喝多了恐怕会耽误行程。然而在我们的内心之中,却早已惧怕了维吾尔人的豪爽和彪悍,照这个喝法,估计我们早晚得被送到医院去了。
随后我把热合曼叫到了一旁,给他拿了2万块钱,告诉他这是你给我们当向导的工资,自己不要乱花,拿去给你家老太太看病使。
热合曼感动异常,他说你们治好了我妈**病,我本来就不该要你们的钱了,不过我妈妈去看病的确是需要用钱,你们可真是胡大派来的使者,这一趟不管你们去哪我都会陪你们走完全程,有任何需要我做的事我都不会推辞的。
此后我们又商量了一下具体行程,热合曼说由这里到慕峰大约需要5个小时的车程,不过你们开的那种小轿车是上不了山的,前面半程的沙漠公路倒还好说,但到了后来,沿途全是蜿蜒曲折的山路,并且坡度极陡,那种小轿车恐怕还没开到地方就得坏掉了。
按照热合曼的意思,我们回到宾馆以后,便将全部装备都转移到了他平时送菜的那辆车上。那是一辆极其老旧的军用皮卡,当地人俗称‘二蛋’,也就是通常所说的2020。
在热合曼的带领之下,我们一行四人由喀什市区向西北方向进发。途径乌恰县的时候,我们在那里吃了些拉条子和烤肉当做午饭。
王子问热合曼:“这镇子怎么跟个集市似的?不是开饭馆的就是卖水果的,这未免也太多了点儿吧?”
热合曼解释说这乌恰县是去往西北方向的必经之地,再往上走就是荒无人烟的山区了。无论是要去拉矿的,还是去景区旅游的,这里都是沿途中唯一的补给之地,打这儿以后,就算想找个卖饮料的小商店也找不到了。
从乌恰出来以后,我们便一路向西驶去,走了一段之后又折而向北。从车窗中向外望去,道路两侧除了一望无际的荒漠就是沙石漫天的戈壁,偌大的地方连只鸟都看不着,旅途中也是颇感乏味无趣。
一路无话。到了下午3点的时候,我的行程已经过了大半。也正如热合曼此前所说的那样,后期的路途便全是向上的山路,而且坡度极陡,我们行进的速度也随之变慢了下来。
而我们眼前的景色也由茫茫的荒野换成了林立的群山,这些山峰的外貌几乎大同小异,下半截均是乌黑或暗青之色,而上半截却满是皑皑白雪,每一(色色小说?都市小说座山峰都如同戴了一顶白帽一般,也不知为何单单只有那九别峰才被冠以‘白帽子’之名。并且这些山峰全都寸草不生,无一不是土质坚硬的石山,看起来阴沉凝重,毫无生气可言。
再过一个小时,我和王子都感到有些呼吸不畅,热合曼说这是正常反应,我们所在的位置已经是海拔3000多米的高原了,初到这里的人肯定会觉得有些不太适应,过上两天习惯一下就好了。
沿着陡峭的盘山公路一路向上,随着时间的推移,我们眼前的景色也是一换再换。逐渐的,三座极高的奇峰出现在了我们的视线之中,热合曼指着距离我们较近的两座山说道:“这个嘛,就是公格尔峰和九别峰了,慕峰就在前面不远。”
我顺着他手指的方向凝目望去,只见那两座山峰全部高耸入云,亮白色的积雪在云层的映衬下闪闪发光,真的如同一顶帽檐四散的白色帽子,与刚才见过的那些雪山简直有着天壤之别,白帽子一词果是名不虚传。
与此同时,我心中也在暗自感慨,《镇魂谱》背面的地图不知是多少年前描绘出来的,然而如今物是人非,画图之人的尸骨或许已经腐化成了土壤,而这些巍峨的群山依然健在,它们见证着一代代人在此地繁衍生息,如果真有山神的话,它一定能告诉我们这一切谜题的背后真相。
经过这两座山峰之后,沿着公路再行不久,我们终于抵达了慕士塔格峰的山脚下。这慕峰却是另有一番韵味,宏伟雄壮,气势滂沱,从半山腰的地方就已穿入云层,飘渺的雾气萦绕在峰周久久不散。这样壮丽的景观,确是在其他地方永远都无法见到的。
一日的劳顿让我们没有心情再去欣赏这大好的景致,在那座三层小楼的客栈中订了客房之后,我们便急着把一包包的行李从车上卸了下来,打算早点将这些琐事忙完,好能早些回房休息。
我正呼哧带喘地往下拎包,忽听身后有三个人齐声高呼。
一个女人的声音高喊:“鸣添”
一个男人的声音大叫:“瓷器”
还有一个娇媚的声音尖声嚷道:“小添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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