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读李白的诗时会发现一个特点,他曾多次在诗作中提到“剑”,并多次直接提到干将、莫邪、龙泉、青萍等剑的名称。这令我们猜测,李白是否对剑有着独特的兴趣,如若不然,他又怎能多次在诗中提及,并对剑的名称如此熟悉?细读过他的文章,方知事实确实如此。李白不仅是一位文采斐然的诗人,还是一位剑术高明的剑客,他在写给韩朝宗的自荐信中便曾提及自己“十五好剑术,遍干诸侯”。
李白不仅性格豪放,还很喜欢行侠仗义,到处打抱不平。少年时的李白先是在家乡学习纵横术和兵法,之后为了学剑而游历于山东,还拜了中国史上唯一一位被朝廷册封的“剑圣”裴旻为师,向其学习剑术,可见其心之真切。25岁时,李白“仗剑去国,辞亲远游”,由此可见,李白不仅只有侠士之心,还有侠士之实,这就难怪他一生都以侠客自居了。
在李白有关侠士的作品中,最著名的莫过于《侠客行》。此诗大约作于唐天宝三年(744年),诗中描写了一位剑术高明的侠客如何行侠仗义,如何深藏身名,如何有英雄气概,如何一诺千金。在李白心中,这样的侠士即使没能完成别人所托之事,单凭其仗义的气节,也可流芳千古了。
因为李白自称侠客,且剑术高明,于是有人猜测,李白的这首《侠客行》中那身手了得的侠客便是他自己。又因李白的身世一直带有传奇色彩,于是也有人猜测那位侠士是李白的父亲李客。无论诗中之人究竟是谁,此诗确实给人们留下了深刻的印象,不失为一首描写侠士的经典之作。
侠客行 赵客缦胡缨,吴钩霜雪明。 银鞍照白马,飒沓如流星。
赵国侠士的帽子上随意地点缀着胡缨,吴钩宝剑看起来如同寒冬里的霜雪一般明亮。白色的马儿身上配有银色的马鞍,飞奔起来英姿飒飒,好像夜空中的流星。
十步杀一人,千里不留行。 事了拂衣去,深藏身与名。
侠士的剑法出色,十步之内便可夺一人性命。千里关隘,竟无一人能阻拦他前行。做完这一切,他轻拂衣襟转身离去,悄然隐匿,无人知道他去了哪里,也无人知晓他的姓名。
闲过信陵饮,脱剑膝前横。 将炙啖朱亥,持觞劝侯嬴。
侠士闲来无事时,步行路过信陵郡,摘下配剑横放于膝前。饮酒时,有朱亥、侯嬴主动上前与其交好,同坐一张桌,大口吃肉,大口喝酒,相谈甚欢。
三杯吐然诺,五岳倒为轻。 眼花耳热后,意气素霓生。
三杯酒下肚之后许下的重诺,五岳与之相比都显得轻了许多。美酒喝得眼睛有些花了,耳朵微微发热。侠士为二人的意气所感动,愿为知己赴汤蹈火。
救赵挥金槌,邯郸先震惊。 千秋二壮士,煊赫大梁城。
朱亥挥舞着金槌救信陵君于水火,整个邯郸城的人闻之感到震惊。两位壮士的豪举令所有人佩服不已,多年之后仍在大梁城内留有英名。
纵死侠骨香,不惭世上英。 谁能书阁下,白首太玄经。
这些人虽然身故已久,但他们的侠骨仍在世上留芳。谁人都说他们是盖世英雄,将他们的事迹在世间传唱。这便是最好的结局,好过那一介儒生扬雄,满头白发时还在阁中编著《太玄经》。
侠客,一类热衷于行侠仗义却少有人知道他们身份的人。他们来去自由,不受任何人约束;他们惩恶扬善,权力、地位都奈何不了他们。他们敢去杀那些大奸大恶之人,哪怕对方是势力庞大,他们也无所畏惧。他们敢去惩治那些恶贯满盈之人,哪怕对方是皇亲国戚,他们也无所顾忌。他们整日独来独往,无牵无挂。世人难以找到制衡他们的砝码,也难追寻到他们的踪迹。
曾以写武侠小说而闻名的梁羽生先生主张“宁可无武,不可无侠”,是因为侠的范围很广泛。一千个小说家心中可能有一千个侠客的样子,但无论他们看起来是彪形大汉或是文弱书生,无论他们武功盖世或者手无缚鸡之力,他们一定拥有着侠客的风骨,正直、仗义、豪气、爽快、诚信、快意恩仇、急人所急、言出必果。一个不懂武功的人或许不能成为武林至尊,却也可以成为一代侠客,只要他拥有侠义的风骨,他就是一名侠客。
世人羡慕侠客,一方面是因为侠客武功高强,既可自保,又可抑强扶弱,另一方面则是羡慕侠客的自由自在。我们读小说,每每读到一位侠客洒脱不羁、仗剑江湖时,定会心生向往;而若是读到一些侠客因名震江湖而被推荐为盟主,身居高位,则会感到可惜。位高权重固然风光,可如此一来,就免不了被江湖事务所累,不能来去自由,不能只顾自我,侠骨纵使尚存,也少了几分侠客的自在。
站在分岔路口,总要做出选择。是选择做一名无拘无束的侠客,浪迹江湖?还是选择做权贵身边的侍卫,安稳度日?又或是选择名誉和地位,将自己置于高台之上,受世人敬仰?每个人都有他不同的选择,这选择取决于天性。天性洒脱之人,必然会放弃名和利,放弃唾手可得的荣华,选择一条自由自在的路。毕竟在他们眼中,没有什么比拥有自由,能做自己更快乐的了。
将人生看透,方能一生洒脱自在;将荣华看淡,方能“事了拂衣去,深藏身与名”。